论朱利安·巴恩斯《卷人的历史》中的杂糅手法
2018-07-24赵娟
赵 娟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外语系,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叙述杂糅
二、话语杂糅
“话语”(discourse)是一个意义非常复杂的词。正如南帆指出:“‘话语’是一个时髦同时又歧义丛生的概念。”[1]92“话语”这一词语现在被广泛使用于各个领域,“是现代批评理论中历史相对较短、用法变化最大、使用范围最广、定义繁复多样、意义至关重要的一个术语。”[2]28对话语阐释得最为精要、影响最大的非法国哲学家福柯莫属。他认为:“话语是由一组符号序列构成的,它们被加以陈述,被确定为特定的存在方式。”[3]121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话语定义为一种独特的言说和表达方式,它通过使用某种特定的用词、句法、修辞来构成一种独特的言说方式,这种特殊的言说方式可以被称之为话语。从理论上来说,话语模式在数量和分类上可以是无穷多的。
话语杂糅带来一种新奇的艺术效果,与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紧密相连。传统的历史观认为,历史主要是由历史话语来构建的,且只有历史话语这种言说方式才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然而,巴恩斯似乎有意颠覆这种僵化的观点。在他看来,历史实际上是由完全不同的话语构成,各种话语都在历史言说中占据一定的地位。以文学话语和历史话语为例,历史话语所言说的历史并不一定比文学话语所言说的历史更加真实可信,因为历史话语中本身也掺杂着文学话语的成分,如历史话语中同样会用到各种文学修辞手法。文学话语中同样包含着众多的真实的历史成分。按照福柯的理论,“话语实际上就是权力的表现形式,是施展权力的工具,掌握权力的关键,只有满足某种条件或者从一开始就获得资格的人才能掌控。”[5]120“话语是掌握这个世界的关键,它直接牵涉着知识,而更为隐蔽地牵涉着权力。”[6]114在传统的历史构建中,相对其他话语形式,历史话语无疑占据绝对的权力,而这种话语权力的过于集中也无疑对历史真实性构成了威胁。巴恩斯通过话语杂糅意在颠覆单一话语权力,实现一种共生共存的话语形态,并借此揭示多种话语所产生的多样历史阐释结果。这也在告诉读者,如果只是倾听一种历史声音,势必会导致偏信。因而,主流话语与边缘话语、民间话语与官方话语,正式话语与非正式话语的混杂才是历史真正的组成。
三、文体杂糅
文体杂糅给读者带来一种“陌生化”的阅读体验,还隐性地表达了巴恩斯对历史解读的思考。巴恩斯的历史小说经常被学者称之为“新历史主义小说”,因其包含新历史主义思想成分。新历史主义是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种文艺思潮,是对原有的历史主义的一种反拨和颠覆,尤其强调“历史的文本性”和“文本的历史性”。所谓“历史的文本性”主要指历史是由文本或者主要是由文本构成的,人们主要通过历史上留下的文本来获得历史认识。“文本的历史性”主要指各种不同的文本中都包含着历史事实。在巴恩斯看来,人们总是热衷于从公认的历史文本中寻找历史的真相,忽视了从不同文体材料中寻找历史的影子,因而遗漏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实和细节。既然历史是由不同文本组成,而文本的文体形式多种多样,就应该重视那些被人忽视的小说、随笔、私人信件、传记等文本,从中仔细筛选出有意义和价值的东西,探寻历史的真相。因此,巴恩斯意图提醒人们,在探寻历史的过程中,应该将目光投向那些被人们忽视的文本材料,尽管它们因为文体原因经常被历史学家斥之为非正式的历史记录。事实上,从巴恩斯的杂糅文体材料中,我们能读到与官方历史完全不一样的历史,尽管其中也掺杂着虚构、谎言、错误、遗漏等。由此可见,巴恩斯故意使用一种包容万象式的杂糅文体,意在与官方阐释的历史形成一种对抗和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