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与对策
2018-07-24倪芳
倪 芳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哈尔滨150010)
黑龙江省是我国商品粮大省,对于保证民众的粮食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省内人均耕地面积在全国排名第一,粮食总产量在全国排名第一,而农业经济总量却处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收入偏低,依然是省内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也是财政穷省,社会经济结构失衡,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依然是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有效抑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助于减少收入差距过大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作用。针对省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与对策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调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城镇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在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而城乡收入差距在逐年增大。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黑龙江省2013—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分析(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通过数据分析能够看出,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 446.1元,相较于2016年上涨6.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 664.8元,相较于2016年上涨7.0%。城乡居民收入均在逐步增长的同时,也带动城乡收入差距逐渐增大,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14 781.3元,收入差距已经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导致社会民众在劳动价值、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不平等心理,社会就业稳定性、社会消费水平以及城乡经济的整体发展格局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分析
虽然“十二五”期间各种利农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农村家庭收入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城镇化经济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使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以及生活水平都得到稳步提高,但是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水平增长水平却不及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增大。通过深入分析,可将导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体制因素
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黑龙江省是全国范围内发展重工业的优势地区,工业经济在省内经济占据重要地位;同时,此时期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相对偏低,农业区域经济的优势作用并未凸显,因而农民收入低下是省内各农村地区的普遍现象。国家重视发展重工业建立诸多国有企业,计划经济体制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增大。而进入到本世纪以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逐步提升,而此时期黑龙江省的重工业虽然逐渐没落,但是其祖国北大门的区位优势,使对外贸易等活动带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异问题持续存在。
(二)地理区位因素
黑龙江省位于我国最北部地区,冬季寒冷,省内农村地区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都不适宜从事户外农业生产劳动,而农村地区主要通过农业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生产活动停止也就是农业经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以至农村地区民众有5个月时间都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只能够依靠单季农作物种植的经济收入作为全年经济收入。而城镇居民则可以依靠社会就业保证全年12个月的经济收入,劳动时间导致城乡居民在劳动价值方面出现收入差异,这也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之一。
(三)产业结构因素
由于当前社会经济逐渐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第一产业在省内国民经济总量所占比重越高,农村地区民众的经济收入水平也会越高;而如果第一产业在省内国民经济总量的所占比重越小,农村地区民众的经济收入水平也会随之降低。由于当前省内的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第一产业在省内国民经济总量的所占比重逐渐减少,表现为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差异逐渐增大。
(四)社会政策因素
社会政策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也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虽然国家已经针对农业生产已经采取减免税收的政策,使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当前城乡收入差异现象是由社会诸多政策实施的衍生结果。其一,农村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障体制完善较晚,近年来全国对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体制逐步完善,但是相较于城市社会保障体制而言,城市社会保障的应用优势更为明显,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与城市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农民由于病痛无法得到有效医治导致其失去劳动能力,无法获得收入来源。其二,近年来,黑龙江省为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积极提出各种促进中小企业成立和成长的扶持政策,城市社会就业机会增多,居民收入增多,而由于农村地区的综合环境与城市相比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企业在农村地区难以健康成长,农村居民缺乏就业机会获得额外经济收入。
三、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策略
(一)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城乡的经济结构差异是导致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因而解决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也是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措施。目前城乡户口的统一为制定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户籍制度的完善,使城乡居民能够在资源分配、社会公共权益分配以及政治权利等方面都实现平等,从而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善。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使农村居民逐渐减少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的各种不平等待遇。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步入城市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劳动收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居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基本保障。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有助于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得到基本保障,农村地区的重体力劳动需要居民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够有基础开展农业活动,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农村地区居民的住院医疗得到保障,但是新农合与城市医保还存在较大差异,居民日常生活买药依然需要自费,新农合也需要将居民的日常用药也纳入到保障范围,逐渐改变农村居民有病不敢医、小病拖成大病的现象,一方面能够减少居民在看病方面的经济投入,另一方面也能够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调动农村居民就业创收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深化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已经确定继续深化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异,需要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开展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黑龙江省农村地区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林业资源以及渔业资源,地方政府可以借助资源优势,积极扶持农村地区的企业以及产业发展,使更多企业能够在农村地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政府的带动下,使农村企业也能够快速成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经济总量,使更多的农村民众可以不需要进城也能够获得自主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利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地方民众的增产增收。
(四)政府增加对于农业产业的扶持
黑龙江省减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应当立足自身的发展优势,增加农业支出和产业扶持,通过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其一,增加对于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投资,支持农副产业发展,形成农产品加工一条龙的产业链经济发展模式。其二,加强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农业生产也需要面临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政府应当积极促进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升农业生产者在面对自然灾害时的抗风险能力,从而调动农业大户拓展农业生产规模的积极性,也能够避免农业经济“靠天吃饭”的桎梏。其三,增加农业生产补贴,政府还应当增加对于农业生产补贴力度,为促进农业种植品种的均衡,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当针对各种经济作物的市场价格,以及当前农民群众种植各种经济作物的积极性,制订完善的种植补贴制度,利用补贴政策使农村群众能够积极种植各种经济作物,避免当前玉米产能过剩、杂粮品种种植面积不足的问题出现,通过增加农业种植品种,促进农业增收,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助于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
结语
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对于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国家体制因素、地理区位因素、产业结构因素以及社会政策因素都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进一步深化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增加对于农业产业的扶持等措施,有助于促进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提高,从而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得到缓解,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