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40倍
2019-09-10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32期
国家统计局8月7日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49年实际增长40倍,年均实际增长5.5%。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消费品升级换代,移动电话、计算机、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报告显示,2018年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57部、计算机26.9台、汽车22.3辆、空调65.2台、热水器68.7台、微波炉17.7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
(据新华社 8.8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