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几点认识
2018-07-17万礼平
万礼平
一、会计监督概述
会计监督是指企业会计机构以及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从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监督的过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成不同的会计监督种类。
1.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根据会计监督机构的不同,可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专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之外的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及人群等对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进行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人员进行的相关会计工作。外部监督是对企业的一种外部约束,内部监督是企业的一种自查行为,二者相互作用、协同发力,保证企业的资金运转正常。
2.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根据会计监督发挥作用的时段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对企业即将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资金计划、预测、投资决策等的监督,它对未来的经济活动起指导作用;事中监督是指企业根据事先设定的目标,对企业正在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所进行的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等的监督;事后监督是指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的资金使用状况分析、考核等活动的监督。事前与事中监督作用于结果之前,可以使企业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事后监督则为全面、真实地了解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提供了依据,不仅可以提高会计监督的导向性、准确性,而且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宝贵经验。
二、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重要性
在我国,国有企业数量多、规模大,是经济市场的一大主体,在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地位。会计监督作为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既是保持企业健康运营、实现盈利的关键,也是维护国有资本权益的主要举措。目前一些国企因会计监督活动的薄弱导致其自身发展受到掣肘,难以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因此,国有企业有必要通过完善组织体系、丰富激励措施、规范工作制度等方式加强会计监督工作,提升会计监督成效,拓展会计职能,明确企业战略定位,从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国有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
三、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模式
1.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指在国企里,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以其对企业的管理职能为基础,委派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等会计相关工作者的制度。会计委派制一般实行定期轮换制。从国企的管理方面看,该种制度下的会计人员作为经营者和企业部门之间的桥梁,可以尽可能排除会计信息中的不真实成分,保证各方利益;从会计人员自身来说,该种方式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核算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避免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行贿等问题。会计委派制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于一体,保证了会计监督的连贯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但是,该制度会削弱会计的分析决策职能,并且对会计人员的激励作用不大。
2.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下的产物,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出资人利用自身权利,委派财务总监参与的经营活动决策和管理,可分为直接委派和间接委派。在该制度中,财务总监充分代表派出方的利益,对改变国企内部经营权失衡问题有积极意义,同时有利于正确、快速、完整地传递会计信息,避免信息失真。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缺点是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难以明确划分,对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比较高,国企的代理成本过高。
3.外派监事会制。外派监事会制是指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向国企派出监事会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其本质是充分发挥独立于企业的外部力量进行会计监督。由于外派监事会并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该方式下的会计监督既能保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又能够保证监督的权威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监督。但是,该制度往往存在自身动力不足、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4.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主导,对国企的会计账目,财产物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制度。国家审计可以对企业形成一种较大的震慑力,促使企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展会计工作。
四、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建议
面对当前国企会计监督中存在的信息失真、暗箱操作、会计人员的“小金库”等众多问题,国企需要多管齐下、严格管理,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1.为会计监督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目前,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不足,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乏力,导致会计监督工作很难顺利开展。因此,国有企业应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第一,提高对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国企应该充分认识到会计监督对规范公司经营、保全公司资产、防范舞弊行为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二,完善内部的组织管理机制,划分部门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的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为会计监督献策献力。
2.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的执行主体,其业务水平和素质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监督工作成效。结合会计监督工作的新特点以及新要求,会计人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改善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一是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国有企业可通过组织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为会计人员提供学习机会,使其充分掌握会计监督相关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有效指导实践工作;二是加强普法教育。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升其业务素质,强化其责任意识,防范廉政风险。
3.完善会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时代的发展促使新的违法手段层出不穷,《会计法》等法律法规难以满足当前需要。会计监督主要面临着如下问题:第一,立法层面的问题,即法律约束力不足、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第二,执法层面的问题,即会计人员缺乏独立性。因此,国家应该继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信息造假、徇私舞弊等违规操作,实行责任到人、终身追责的原则,树立严厉的惩戒手段,以达到震慑防治的效果。另外在保持会计人员的独立地位上,还应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细则,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促使会计监督富有成效。
五、总结
会计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始终,是国有企业做好财务工作、规范运营管理和提升盈利能力的有力保障。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恰当的会计监督模式。同时,按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及技能水平,不断致力于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队伍。利用会计监督手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找出对策并加以改进,切实发挥会计监督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