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8-07-12杨贵兴
杨贵兴
一、为什么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
1.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与经济发展规律相矛盾
1994年我国从全局出发,为确定中央与地方的事务规划以及明晰责任,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初步将中央与地方事权以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规划。要理顺中央政府以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就要对中央和地方事权责任进行合理的划分,合理划分事权责任是理顺这两者关系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事务划分的不明确性,使得国家政策目标的推行艰难,影响到各项服务的均等化。更与当前经济发展的规律相违背,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因此,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对于加快中央与地方事权责任划分的提案被重点讨论,同时针对当前的现状,明确地指出要建立与现代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事权责任制度,加强规范化的事权支出责任体系,推进各级政府明确责任,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当前财税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我国当前需要的是全面规范、透明公平、协调开放的财税制度,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发展有目共睹,国家生产总值连创新高,财政的收入也不断增加,为我国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财政基础。这一切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我们的财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离不开规范健全的财税制度,但是当前的财税制度不符合我们国家现代治理能力以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使我国的市场发展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影响到了社会公平。也不适应我国科学发展的要求。
3.要建立公正合理科学税收结构的要求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党和国家为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5年3月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立法修正案,为我国的税制改革做出了明细化的准则。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们在明细中央与地方事权责任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的基础之上。按照国家规划方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在加快事权责任划分的基础之上,着力建设税种科学、征收公平、开放透明的税收征管体系。
二、我国当前财政收入的现状
以2017年为例,各级政府部门在国家坚持稳中求进的的工作基调下,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下,不断改革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粗放落后的低效益的生产方式,坚持科学绿色发展的理念,在经济稳中向好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年国内累计的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为172566亿元,比去年增长7.4%。地方为91448亿元,同比增长7.7%。税收与去年相比增长10.7%,国内增值税56378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改征增值税下降5.7%。企业所得税32111亿元,同比增长11.3%,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1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859亿元,同比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71亿元,同比增长7.7%。从主要支出科目情况看:教育支出30259亿元,增长7.8%;科学技术支出7286亿元,增长11%;节能环保支出5672亿元,增长19.8%;城乡社区支出21255亿元,增长15.6%;债务付息支出6185亿元,增长21.9%
在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我们的税收收入也在增加,但其中有一点可以看到中央的税收增幅开始减小,而以此同时地方税收增幅较大。但是中央的税收还是重头戏,并且税收以所得税与增值税为主,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个人以及企业的税负还是很重,这是我们接下来需要着力改革的地方。
三、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1.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不明晰
首先,在我们原先的分税制之下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责任划分就一直处于十分模糊的状态,这就造成了我们在事权划分与财政相适合时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虽然对分税制进行过改革但是两者矛盾依旧突出,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并不理想。其次,我们的财政收入预算等级还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国地税的收、征、管不协调,严重弱化地方的税收权利,地方税收的空间不断被压缩。最后,立法工作的不完善,缺少相关法律的支持与规范使得我们在税收的征管方面,缺乏有力制度保障,灰色地带层出不穷。
2.财政税收征管预算体系不完善
我们的预算体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预算的覆盖面小,很多的项目很多的方面都没有纳入预算体系,使得有些地方政府“花钱无度”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使得财政入不敷出大肆“乱举债”,其二,我们的预算体系不健全。我们对于政府资产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预算体系不健全、预算编制无监督更使得许多政府的资金不透明,资金的分配去向不明晰,使政府在群众中的权威性降低。我们在执行预算的时候,随意更改预算方案,严重影响到预算的严谨性,规范性以及执行效果。同时各级政府自我为主,做出的预算与国家发展的总体方略相违背,科学性严重受到质疑。
3.税制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的税制还是以营业税为主,我们实施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就,2018年我们的营改增全面推行。但是推行并不会一蹴而就,我们还有很多固有的通病需要解决,我们进入了改革的深水期。税收种类不完善覆盖范围小并且局限于几个方面,税收小而窄的现状长期难以改变。同时很多税收制度对于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提高效率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尚未纳入到税种体制当中。税制结构不合理性的突出影响就是使得各种主体税之间的配合产生极大的阻碍,使得再分配这一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同时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弹性不足。
4.转移支付制度缺乏透明性
我们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促进我们再分配公平的重要举措,但是我们现在在这一方面的制度建设还很不合理,设置科目过多过程繁琐,与国际接轨困难。同时我们一般性的转移支付规模小,中央与地方相比的差距很大,在我们的专项转移支付中,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突出。基数法的分配方式,使得中央与地方专门支付的对接不合理。
四、财税体制改革问题的解决措施
1.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破冰”
2016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系统的提出了事权责任划分的方向——要求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以此来推动我们财税体制的大变革方向,进一步明确了我们改革的目标、划分的原则、改革的具体事项要求。要求我们在事权责任划分的基础之上,形成与此相配的财政体制,财税体制改革迈入深水期并且有了实质性地指导方案。
2.架构预算管理总体框架,推进多项税制改革
一个家庭对于收入与支出都会有一个小型的预算,更何况是一个繁荣前进的国家。做好我们的预算就是抓好了我们公共财政的基石,牵牛要牵牛鼻子,做事要抓住主要矛盾事情才会解决,因此要加快我们财税制度的改革就要从做好预算开始,做好预算是我们深化财政体制改的重要内容。2016年的全国两会中,让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国家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决心,国家预算账本中的四大预算的亮相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政府财政资金的把控的严格性,只有我们财政资金管理越来越规范,我们才能紧紧地勒紧地方的大肆举债不可控性风险的发生。我们通过了新的《预算法》,要求我们的政府在财政的收入、支出以及债务的发行都作出具体预算。让政府资金在阳光下分配支出,预算的公开化法制化架构基本建立。
3.降费减税是接下来的工作总基调
实体经济是我们当前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我们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单位,但是从这些年来我们实体经济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发展后劲不足。国家从综合因素方面支出要振兴我们的实体经济,为此政府工作报告中不断提出要为实体经济降税减负,负担轻了发展的动力才足,振兴的步伐才会更快。从2012年上海营改增工作试点开展以来,我们的营改增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开展营改增我们的企业税负大幅降低,今年的中央决策将营改增全面推展,并且将17%的税率降到16%,这都体现了我们国家深化税制改革的决心,助推是团体经济发展的决心。在个税的改革上,我们则更加注重税收的公平性,从各个家庭的实际出发,从家庭的负担出发,如何减轻家庭不必要的税负从而提振消费的欲望成为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4.加强制度保护,提升转移支付透明度
首先明确我们在财税体制改革中要抓住的重点,我们要建立完善的分级财政体制,并以此为我们改革的基点,改革中的顽疾必须彻底革新,同时为防止其再出现我们的立法工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以法律基础对财政的支出,税收都做出详细的规范积极的探索。我们要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对于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为我们的脱贫攻坚战建立起完善的财税制度,为我们的全面小康目标打下坚实的财政税收基础,使我们的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结语
财税体制改革是关乎我们如何以更加完善的上层建筑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深刻变革。不去改革就会发生革命,改革才是我们正确的道路,现在的改革阶段正值深水期,其中的难度与风险不言而喻。但是我们不能停止改革的脚步,近些年来我们的发展有目共睹,暴露的问题也不少。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上层建筑正在逐步改革,我们当前的财税制度也是如此,只有改革才能使我们的上层建筑更加适合我们的经济基础,才能更好的推动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我们只有更好的改革我们当前不合理的不适合经济发展的制度才能更好的优化资源配置,才能更好的改变我们现在发展的尴尬境地,才能更好的助推中国梦的实现,让我们的人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