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发展方向
2018-07-12孙莉
孙 莉
一、前言
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是财政部门进行财务管控的核心和基础,其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政府部门财务活动的效益与效率具有直接的影响。目前,想要使会计改革得以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就需要对新政府会计准则进行深入贯彻,以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对准确、及时、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新政府会计准则主要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了变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之间的有效融合,以此使政府能够对其资产、负债等状况获得更加精确、全面的反映,使其对债务以及资产得以有效控制,并将获取的会计信息所反映相关经济活动所具有的真实性、准确性得以有效提高,并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二、新准则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推行“双轨制”
“双轨制”推行,就是实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相结合,实现并行。在2016年8月,我国财政部就出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并在此意见稿中明确事业单位在同一个会计核算系统中,事业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分离并协调的两重的管理制度,并提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主要运用权责发生制,并以此形成相应的财务报告,与此同时,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并形成相应的决算报告,以此形成一种具有“多功能”、“双报告”、“双基础”的会计模式。
(二)引入折旧与摊销
以前我国的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制度对于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对其损耗问题进行考虑,也就是说,单位的相关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者进行摊销。而在新准则推行后,为了实现与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事业单位的相关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并对其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不仅能够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而且能有效避免国有资产出现价值虚高的现象。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或者相应的摊销,并遵循配比原则,可以使国有资产的价值得到有效的评估,以此使财务会计所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得以有效保证,最终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三)相应制度改革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对财务会计的预算、收入、核算等各个方面都作出相应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账户之间相关科目出现变动,就需要对科目之间转换的问题进行关注。对于原制度设置的相关账户,在新制度中不一定适用,因此需要对相关账户进行相应的调整。新旧制度的变更会对事业单位相关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处理的方式产生影响,并对会计信息具有的可比性产生影响,因此,相关事业单位需要主要新旧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三、在新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发展方向
(一)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新《准则》的出台,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事业单位会计领域将来进行改革方向,其主要就是代表了事业单位需要引进权责发生制,并将其作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以此实现准确反映政府负债情况,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从而促使政府创建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并推进政府相关改革。同时,在实际运用中需要注意制度的衔接。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对财务会计的预算、收入、核算等方面都作出相应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由于账户之间相关科目出现变动,就需要进行关注科目之间转换的衔接问题。对于原制度设置的相关账户,在新制度中不一定适用,因此需要对相关账户进行相应的调整。新旧制度的变更,会对事业单位相关会计人员账目处理方式产生影响,并对会计信息具有的可比性产生影响,因此,相关事业单位需要注意新旧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对财务管理工作产生影响。
(二)逐渐引入“谨慎性”原则
新《准则》中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概念,这就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增加了全面性要求,使新《准则》的定位更加突出,这对事业单位会计相关制度的有效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有所欠缺的是,新《准则》当中,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没有将“谨慎性”原则纳入其中,而谨慎性原则主要就是要求对于资产或者收益不能多计,对于负债或费用不能少计。新《准则》已经允许事业单位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折旧与摊销,而在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时候也会应用到谨慎性原则,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的实际工作中,需要将谨慎性原则纳入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此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进行不断完善。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新《准则》已经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一种较大的完善,其主要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财务报表的基本格式进行了规定,这就使会计信息使用人员对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运营成果得以有效了解。但随着事业单位相关体制的不断改革,事业单位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实现自我发展的时候,就会需要更多的资金,这就使事业单位不得不实现筹资的多元化,从而使事业单位与相关的单位之间出现债权、债务关系,例如,高等院校向银行大量借贷。因此,银行作为主要的债权人,就需要对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偿债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也就是说,需要对事业单位的现金收支状况进行了解,而仅仅按照新《准则》要求报送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无法获取可靠完整信息的。因此,就需要在新《准则》中纳入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主要是由于现金流量表能够有效反映事业单位的单位现金收支状况。因此,未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应考虑将现金流量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新准则以及相关配套指南的推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也受到影响,并发生重大变化。由于事业单位相关资金的关系逐渐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这就需要对其实施相应的改革,这就促使新准则的出台,为了新准则的出台,事业单位还应对当前财务工作相关落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便于适应新准则相关要求,例如需要逐渐引入权责发生制、不断完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断完善财务报告体系,这是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发展的新方向,从而有效促使新准则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