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爸是我爸”
2018-07-10土土绒
杂文选刊 2018年7期
土土绒
据“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日前消息,淮安一位市民钱先生遇到了“奇葩证明”的问题:证明“我爸是我爸”。钱先生打算将已经去世的父亲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他父亲的公积金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淮安市公证处则要求钱先生开具多项证明,其中一项是父子关系的证明。这让钱先生很难理解:“我有户口本的话,完全可以证明我和他的父子关系, 也可以证明我爷爷奶奶去世。”为了办理这些证明,他跑遍了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但各个单位均无法给出他想要的证明材料。
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似乎已经称不上“新闻”了。前段时间,广东虎门某学校要求部分学生家长先开具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入学。去年年底,南京某派出所开具了一份证明:××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同时附言:“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
为什么“奇葩证明”屡見不鲜,以至于成为难以治理的“顽疾”?
其实,“证明”本身并没有错,在现代公共生活中,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确实需要用到各种证明来保证行为的合法合规。但在此同时,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甚至没法办的“证明”也混杂其中,让人们吃够了苦头。要求证明的机构只是张一张嘴,提供证明的个人却可能跑断了腿,甚至像钱先生这样,跑断腿还开不到需要的证明,那就真的悲催了。
【原载《中国青年报》】
插图 / 奇葩证明 / 张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