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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初探
——以贵安新区史前洞穴遗址群为例

2018-07-10王雨晨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史前贵安洞穴

王雨晨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 100871)

洞穴遗址在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中属于古遗址的一个类别。它是该大类中的一个子类,是一种限定了遗址所处地点类型和年代信息的特殊类别。而这两种限定条件也基本决定了针对该类型遗址的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的特异性。洞穴型和露天型是旧石器时期遗址的两种重要类型。露天遗址相对更容易受到侵蚀,文化遗存也较为分散;而洞穴遗址的地形条件则使其更容易保存文化遗存和人类化石;这里提到的史前洞穴包括一般洞穴、穿洞和岩厦等多种类型[1]。

本文将主要从史前洞穴保护的角度出发,探讨对其进行保护规划和展示利用的原则与方法,并结合贵安新区内史前洞穴群的保护规划案例,具体说明在针对该特定类型的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可能的解决方案。此外,本文也将涉及到不同类型史前遗址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所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例如保护、展示建筑的可拆卸性和对遗址本体与环境的最小干预原则等。由于云贵高原的旧石器时代的洞穴遗址往往在新石器时代甚至青铜时代继续沿用,本文将这些洞穴遗址统称之为史前洞穴遗址。

1 史前洞穴遗址特点

自早更新世以来,平原河谷地带的露天居址便已经出现并一直延续,而自中更新世开始,石灰岩山区与丘陵地带的洞穴与岩厦居址开始多见。中国的旧石器洞穴遗址主要分布在纬度较高的北方温带地区,或者是海拔较高的南方石灰岩山区[2]。前者包括金牛山(A、C地点)、鸽子洞遗址、山顶洞遗址等,后者的代表洞穴如黔西观音洞遗址、盘县大洞遗址、牛坡洞遗址等。以下就现有的考古发现与相关研究谈谈史前洞穴遗址的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史前洞穴遗址多成组成片出现。由于年代久远,许多中更新世的洞穴已经受到侵蚀而不可辨析,保留下来的遗址地点多为裂缝堆积。但至晚更新世时期,已经可以看到成群的洞穴遗址,当时的远古人类的活动范围便主要是在这样的一个洞穴群组之内,并辐射至其周围的邻近地区。群组内部每个洞穴的使用时间长度不一,所具有的功能也并不相同:其中石制品数量较多、种类丰富、文化堆积较厚的应是当时古人类的洞穴居址;而那些石制品较少、种类较单一、文化堆积较薄的应是临时活动居所,或者是一些具有不同功能的临时活动点,这些洞穴遗址共同构成了当时人类活动的栖居系统①王幼平,中国考古学(旧石器时代考古)讲义。。这也就使得我们在对某单个洞穴遗址进行保护规划和展示利用设计时,不能将其认定为一个孤立的洞穴,而是应当通过周边的地形地貌、并根据现有的考古材料,推断出一个包含多个洞穴的遗产群组,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合理的设计反馈。

第二,这些洞穴群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遗址本体与其倚靠的山体崖壁具有天然的联系。与石窟寺、崖墓等这类同样倚靠天然岩体的遗址一样,洞穴遗址需要特别注意对于遗产本体周边自然环境保护——不能仅限于其所在的山体崖壁,在邻近的山体或同一山体背山面进行的石料开采等生产活动也有可能导致洞前缓坡的塌陷和洞内的塌方。贵州贵安新区的牛坡洞遗址前的大面积水塘,就是近年来在正对B洞洞口约200 m处的山体进行石料开采造成的(图1),幸好工程及时叫停,并没有危及到洞前缓坡上堆积集中的区域。试想如果我们在保护规划前期就做好保护范围的划定,并进行有力的执行,便可以更有效地排除此类威胁。

图1 牛坡洞前水塘和正对不远处的石料开采工地(来源:作者自摄)

第三,作为古遗址中的一类,洞穴遗址与一般的地面文物和地下文物有显著的区别,也与一般的古遗址有所不同。与其他古遗址相同而与地面文物有所区别的是,旧石器洞穴的主要物质遗存均位于地表以下,这便要求我们在进行具体的展示利用设计时,要尽量减少对于地面现状的破坏,避免扰动地层信息,并为今后可能开展的考古工作和研究提供便利。而洞穴遗址与其他古遗址相比,具有的显著特异性主要表现在:首先,洞穴遗址在展示利用环节具有更大的空间限定性。总的来说,旧石器时期洞穴遗址空间并不大,类似盘县大洞一样具有高阔空间的洞穴毕竟是少数。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在尽量少影响洞内岩体的前提下,设置各类展陈设施,流线设计在此时就变得极为重要了。例如,洞穴遗址中人类活动堆积多集中在洞口和洞前的缓坡处,如果采用传统的针对一般土遗址的原地剖面展示的话,则需要在本就相对狭小的洞口/前处设立展陈空间,人流也会在此处作相对长时间的停留,洞内人流引导和疏散便成为了一个大问题。类似这样的问题都是我们在对洞穴类遗址进行展示利用设计时应当首要考虑的。其次,洞穴遗址有其特殊的成因,该类型遗址的形成过程(尤其是前半段)依赖自然应力的作用。一个旧石器洞穴遗址的完整形成过程,基本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①洞穴形成,尚无洞口;②河流侵蚀,形成洞口;③人类活动开始,文化层形成;④堆积填满,废弃洞穴。对于自然力的依赖,也是旧石器时期洞穴遗址分布如此不均的重要原因,只有能够提供该类自然环境的地点才拥有形成该类遗址的先决条件。

第四,旧石器洞穴遗址的发现主要集中在荒野或者乡村,留存于城市之中的该类型遗址很少。这主要是由于在城市开发的进程中,三通一平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高层建筑的修建,使得原始的地形地貌早已不存。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城市化的大力推进,更多的旧石器时期遗址尚未被发现便会被夷为平地;更有甚者,有些已经发现的旧石器洞穴(群)不得不向城市建设作出妥协,无法得到系统有效的保护,更不要说展示利用了。例如贵阳市的金阳新区,在进行大规模深度开发之前便已在该区域发现了20处左右的旧石器洞穴群,但却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新区建设的过程中这些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便逐渐淹没在高楼林立、千篇一律的现代化城市景观中了。已经发现的、成规模的洞穴遗址尚且如此,可以想见那些零星分散的,或尚未被发现的会面临怎样的困境。实际上,城市空间发展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来都不是针锋相对的,就洞穴遗址这一个小的类别来说,其所处的山体崖壁本就具有开发成城市开放公园或是纳入城乡绿地系统的潜力,如果规划建设得当,更可以成为现代城市的别样景观,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的同时兼任遗产保护和教育功能,能够发挥显著的社会价值。

以上这些史前洞穴遗址的特点有些是该小类所独有的,有些是与其他类别遗址所共有的,但不论是那种情况,它们都对遗址的保护规划和更进一步的展示利用设计提出了挑战和要求。对于遗产特点的梳理,是整个规划设计工作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总结规划设计原则的基础。

2 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的设计原则与建议

史前洞穴遗址保护应遵循一般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如最小干预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和可逆性原则等,目前已有大量关于这些普适性的基本原则的研究和文章,本文不多做赘述。除此之外,基于上文提到的该类别文化遗产的几点特点,可归纳总结出针对史前洞穴类型遗址进行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设计的原则和建议。以下主要从宏观的保护规划和相对微观的展示利用两方面,结合国内外现有的相关案例,在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更进一步的建议。

首先,史前洞穴遗址多成组成片分布,应当将这些群组内部单体有机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的保护展示利用规划。史前人类的活动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单体洞穴之中,而是主要以某几个洞穴形成的洞穴群组为中心,辐射至其周围的邻近地区。群组内部每个洞穴的使用时间长度不一,所具有的功能也并不相同[1]。我们现在所见的洞穴分布规律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史前人类利用这些洞穴的内在逻辑和当时人类的生活状态、生产模式和活动范围,是系统展示文化遗产的重要线索,也是值得深入的研究方向。对于史前洞穴遗址来说,不论是从保护研究,还是展示规划的角度,都不能将各个单体洞穴割裂开来,这也有违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完整性原则。位于南非的人科化石遗址群(Fossil Hominid Sites of South Africa),就是对于洞穴遗址以组群形式进行保护规划展示的成功案例。该遗址群于1999年第一次被列入UNESCO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时,包括斯泰克方丹(Sterkfontein)、斯瓦特科兰斯(Swartkrans)、 科罗姆德拉伊(Kromdraai)、维罗恩斯(Environs)4处遗址, 2005年增补了马卡帕山谷和汤恩头骨化石遗址(Makapan Valley and Taung Skull Fossil Site),增补后的遗址群包含5处遗址若干处洞穴,这些洞穴共同构成了该处重要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本体②参见UNESCO官方网站:http://whc.unesco.org/en/list/915/.。当地在进行遗产保护时,也充分考虑了成组规划保护的重要性。

对于单体数量众多的洞穴遗址群,也不能不分主次轻重地全部联系起来,可以对洞穴进行分层级。分层级的依据不仅包含单体洞穴考古发现情况和周边自然环境、地理单元;也应当考虑现有的道路交通体系,行政区划和已有的规划文件等方面。现代语境下,基于展示利用规划的目的对洞穴进行的分层级并不追求与史前人类活动群组完全一样,但其结果却往往与远古的组群情况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这主要是因为洞穴遗址多处于山地丘陵地区,自晚更新世以来这些地形构造并不会产生很大变化,而多山地区的交通条件主要受自然因素制约,所以基于交通可达性和考古发现等因素做出的现代语境下的洞穴分组,多与史前人类的洞穴群组高度相似。以南非人科化石遗址群2005年新增部分为例,综合考虑了单体洞穴的条件,在展示利用规划上可以将洞穴群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位于汤恩头骨化石点周边(集中展示区)和马卡帕山谷(非开放展示区)(图2)。汤恩头骨化石遗址片区因其重要的考古发现和相对平坦的地形条件,被规划设计成新增部分的集中展示区——包含游客接待、展陈、教育、配套商业、办公、考古发掘等功能或区域;而对于马卡帕山谷的若干洞穴,只划定了保护区和缓冲区等基本保护规划区域,并不计划进行进一步开发和公众展示。

图2 2004年提交UNESCO的汤恩头骨化石遗址地图修订版③来源于UNESCO网站公布的南非人科化石遗址群申报材料:http://whc.unesco.org/en/list/915/.

第二,注意洞穴本体与崖壁的相对关系;注意其所处的山体和相关邻近山体的保护,并合理划定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本文的第一部分中已经以2016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牛坡洞遗址保护为例,阐述了从遗产本体保护、防范塌方滑坡的角度出发,保护周边环境、划定合理保护范围的重要性。事实上,对于遗址的保护远不应仅限于此,洞穴周边的山体形态、植被绿化等环境要素都应当被囊括在保护的范畴之内。位于以色列北部海法区的迦密山人类进化遗址——梅尔瓦特河 . 瓦迪·艾玛哈尔洞穴群(Sites of Human Evolution at Mount Carmel: The Nahal Me'arot / Wadi el-Mughara Caves),就是对于洞穴遗址的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控制保护的典型案例(图3)。该遗址群由塔布(Tabun)、约马尔(Jamal)、艾瓦德(el-Wad)和斯虎尔(Skhul)4个洞穴组成,总占地超过54公顷,时间跨度为至少50万年④参见UNESCO官方网站:http://whc.unesco.org/en/list/1393.。该遗址的保护规划设计尤为强调保护洞穴相关的视觉因素,即:由洞穴内部向洞口外延展的视线范围内和由洞穴外部看向洞口处的全部自然要素都需要进行保护。4处洞穴中除斯虎尔洞以外,都可以满足上述严苛条件,而斯虎尔洞也在为达成该保护目标积极协调对其造成影响的负面因素。迦密山人类进化遗址已于2012年成功注册为UNESCO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中完整性一项便突出强调了该遗址对于遗产本体周边环境的保护和达到的杰出成果。

需要指出的是,有效的环境保护需要依靠合理划定的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来保障。这两者的划定不宜过小,也不宜过大。过小的划定范围会直接导致遗产本体遭到毁坏,一如前文提及的牛坡洞洞前水塘的案例。另一方面,保护范围也不宜划定过大,一是在实际情况中过大的保护范围不利于具体执行层面的操作,尤其是在涉及到土地类型变更等相应法律程序时;二是过大的保护范围可能会影响到周边村落城镇的切身利益。在能保证遗址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应当尽量减少对于遗产地周围居民与社会群体的不利影响。毕竟这部分人群才是物理意义上离遗产地最近的人群,只有充分考虑和尊重他们的切身利益,才能更好地进行具有可持续性的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另外,保护范围的划定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以辽宁金牛山洞穴遗址为例,在2010年版遗址保护规划中就对原有较小的保护范围进行了扩充。这主要是考虑到所处城市的整体规划文件《大石桥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中,未来城市发展以“南拓”为主,而金牛山所处位置也将由现在的乡村边缘地带,发展为紧邻城市中心区域。原来以乡村旷野为背景环境而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难以应对城市的快速扩张和发展,因此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⑥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金牛山遗址保护规划文本·图纸(2010-2030),2010年7月。。

第三,进行具体的展示利用设计时,要尽量减少对于地面壁面现状的破坏,避免扰动地层信息,并为今后可能开展的考古工作和研究提供便利。与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一样,在洞穴遗址设立保护、展示等构筑物和配套设施时,都需要尽量减少这些现代附加物触碰遗产本体,遵从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中的最小干预原则和可逆性原则。一些洞穴遗址较深,在进行展示设计时不免需要将人流引入洞穴内部,此时为保护原始地面,避免扰动地层,多会对地面进行处理,但应当避免采用不可逆的硬质铺地——如以色列迦密山人类进化遗址洞内的大面积硬化铺地做法就是不大恰当的(图4)。建议采用预制型组装构件并尽量缩减现场湿作业的工序,减少现场污染,缩短施工周期,最小化与遗产本体的触碰。如有必要,今后扩建、拆除和移置也较为简便。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为兼顾遗产安全和展示利用功能,也可以考虑在适当位置修建洞穴整体或部分的复制品以供参观。西班牙北部的阿尔塔米拉洞穴遗址(Cueva de Altamira)即在新建博物馆内等比例复制了主要洞穴的内部空间。阿尔塔米拉洞穴遗址是第一个被发现的绘有史前人类壁画的洞穴,洞内有距今至少12000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类原始绘画艺术遗迹。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由于参观人群带来的二氧化碳和温度波动,洞穴内壁画遭到了严重的损坏。1977-1982年6年间,阿尔塔米拉洞穴向公众关闭,并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保护修缮工作。第二次大规模保护活动于1997年至2001年间进行,该段时间内相关管理部门致力于消除周边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和环境污染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购买了洞穴周边的土地;完善了周边道路体系;修建了博物馆新馆并在2001年对公众开放。新馆分为两大部分内容,除了常规的洞穴历史、洞内发现的可移动文物展示以外,还包括原洞穴的等比例复制品;与此同时,自2002年后洞穴遗产本体不对外开放,仅供科学研究⑦参见UNESCO官方网站:http://whc.unesco.org/en/list /310/.(图5)。这样双管齐下的保护模式,不仅能有效地保护作为遗产本体的原始洞穴,也能够满足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提供教育、展示等功能,同时注重周边自然环境的维护,是具有可持续性的遗产保护方式。

图4 以色列迦密山人类进化遗址洞内的大面积硬化铺地⑤

图5 阿尔塔米拉洞穴洞穴本体现不对外开放,仅供科学研究使用⑦

第四,洞穴遗址有其特殊的成因,该类型遗址的形成过程(尤其是前半段)依赖自然应力的作用;远古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也大大受到其所处自然环境的制约。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规划设计时注重对于其所处自然环境的保护,以及作用于该环境的自然应力的展示,构建完整的规划、展示逻辑。对于具体的展示设计来说,展示空间也应当从狭义的洞内空间展示,扩展至洞外广阔空间的大规模展示。即,不仅需要合理利用洞内空间,作好展示空间流线规划设计;也需要注意洞外环境的维护,甚至是进行基于史前生态研究的环境重构。我们在考虑保护某一遗址时,不仅要考虑遗址的现状,还需要考虑到遗址在过去使用时的状态。前文提及的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穴遗址,就对其遗址所在地的远古生态环境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在了遗产的保护规划展示设计中。植物学家根据对于地层土壤和出土的植物种子的分析,在博物馆毗邻区域还原了12 000年以前原始的自然生态景观。新建的博物馆和其所处的自然景观,以及其他相关构筑物、设施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展示空间(图6)。

图6 阿尔塔米拉洞穴遗址博物馆和其所处的自然景观⑧来源于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www.mecd.gob.es/mnaltamira/en/visita/planos.html.

第五,对于洞穴遗址可以进行合理利用。现存的洞穴类型的文化遗产,其地理位置多处于乡村或荒野处,避开了此前的城市开发进程中对于原始地形地貌的人为改造。但是,在目前城乡大规模开发的大背景下,不少洞穴遗址被纳入到城市新建区和规划区之中;而如前文所述,洞穴遗址的保护需要将洞穴周边的地形地貌进行整体性考虑,如何将这些“原始”的山林植被进行协同保护便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尽可能地将这些洞穴纳入城乡绿地系统或城市开放公园中,形成群众的户外活动核心。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城市公园完全将遗址公园包围在其用地内,洞穴遗址公园成为一个能够独立管理的景区。这种做法适用于面积较大的城市公园。另一种是将遗址公园和城市公园/带状绿地/绿道并列布置,这种做法适用于面积比较小的城市公园和带状绿地。遗址公园和城市公园/绿地结合布置的优点就是能够将原本很多不适合安排在遗址公园内的和考古相关的参与性/体验性项目安排在邻近的城市公园内,使二者成为一个既能分又能合的整体。

在相对微观的展示利用层面,除了可以将部分价值较大的遗产进行传统型展示以外,还可以考虑在史前人类活动的中心洞穴周边选取部分堆积情况较差的洞穴,结合山形地貌,于洞内设置部分服务性设施,如商品部、小型灵活展陈室、咖啡厅等。设施建设应在不破坏洞内堆积的基础上,采用浅基础或者浮筏式基础。同样也可使用预制构件现场组装,以便今后可能的拆除、移动或扩建。

以下部分将以贵安新区史前洞穴群为例,结合相关城市规划理论,同时呼应前文提及的五条设计原则,着重说明史前洞穴类型的文化遗产在进行保护规划和展示利用设计时,面临的问题与可能的解决方案。

3 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设计方法:以贵安新区史前洞穴遗址群为例

贵安新区是2012年初成立的国家级新区,地处黔中地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横跨贵阳与安顺交界处,文化遗产资源种类丰富,数量众多。多山、多洞是贵州喀斯特地貌最典型的特征,以贵州省为代表的西南地区史前洞穴遗址数量众多。目前贵安新区直管区内已知洞穴三十余处,加上新区规划区的洞穴可达近百处,其年代从距今四万年到纪元之前,洞穴遗址数量之多、密度之大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实属少见。这些洞穴遗址均分布在新区的规划区和城市建设区之内,在不久的将来会从郊野型遗址转变为城镇型遗址。整体来说,贵安新区内史前洞穴遗址保存状况良好,科研展示、开发利用潜力很大。在区域发展规划中展开对数量庞大的洞穴遗址群的综合保护、展示与利用,将是贵安新区区域和城市发展的亮点,也能够为洞穴遗址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提供积极的示范作用。

《奈良真实性文件》指出:“各种类型和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根植于遗产自身的价值”[3]。对于遗产价值的正确认知是进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与展示利用的基础。价值分析表明了遗产的重要性,是遗产保护的核心,也是遗址保护规划控制程度的重要参照系。遗产价值并非实体范畴,而是属于关系范畴,不同的主体可能会对同一客体有不同的认知和价值判定。本文采用现今学界广泛采用的价值分类方式,认为贵安新区旧石器时代史前洞穴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和一定的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从现有考古材料来看,远古人类在进入中更新世后,距今20万年左右逐渐由地势较平坦地区迁至今贵州境内。自此之后古人类在贵州的活动连绵不绝,因地制宜地选择石灰岩洞穴作为栖居地。贵安新区范围内现发现的大多数古人类遗迹处在距今1万年左右,以牛坡洞和招果洞为代表史前洞穴遗址群,是该地区早期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而厘清贵州省内古人类体质特征和人类进化阶段对于串联西南地区乃至中国、东亚地区,甚至世界范围内的人类起源和进化具有重大意义,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在贵安新区区域发展中展开对数量庞大的洞穴遗址群的综合保护、展示与利用,将是贵安新区的别样景观,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规划建设得当,可纳入城乡绿地公园系统中,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的同时兼任遗产保护和教育功能,为贵安新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在价值归纳的基础上,需要对遗产的现状进行考察,总结出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可能的规划展示利用方案。考虑到目前贵安新区内文化遗产现状和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遇到的威胁,可以将存在的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文化遗产分布广而散,欠缺保护或现状不佳。贵安新区面积近2 000 km2,区域内洞穴遗产分布广泛,但同时存在的问题就是分布较为分散,不利于整体保护项目的集中实施,这也给今后的具体规划设计提出了挑战。新区内大部分的洞穴遗产基本没有受到保护干预,遗产地或邻近居民的保护意识也很薄弱。在长时段的自然营力和人为破坏的双重影响下,它们的现状并不容乐观,进行有规划的保护干预工作刻不容缓。其二,工农业活动的威胁,新区建设的推进。自2012年成立贵安新区以来,新区的建设广度不断增加,力度不断增强。随着区域范围内人口的增长和近现代工农业活动的增多、农业耕种方式的革新,新区内的洞穴遗产收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威胁。由于当地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启动相对滞后,缺乏对区域内洞穴遗产的具体保护范围划定,很多原本存在于荒野的洞穴遗产被划定在建设规划区域之内,或者重要的现代交通线路沿线。这些问题不仅仅是贵安新区所面对的,也是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所普遍面临的保护与发展的大问题。

面对上述问题,笔者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文献及前人工作,遵从前文提及的第一条原则——保持洞穴群组整体性的基础上分层级的规划原则,将贵安新区百余处洞穴遗址分为三个等级。分级的依据三条标准:科学研究潜力,景观地貌开发潜力和交通可达性。将三条标准衡量下情况都较好的洞穴归为第一级,满足两条的归为第二级,余下洞穴为第三级。在地理分布上,三级分层级系统形成了以第一级洞穴为中心的扇形辐射区(图7)。各级洞穴采用不同的保护级别、开发思路进行统一规划。在分级的基础上,对重点洞穴(第一、二级)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资料梳理,价值评估和潜力挖掘;不仅从规划层面提出了系统设想,同时也对今后的洞穴保护可持续发展思路和遗址公园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图7 三级分层级系统形成以第一级洞穴为中心的扇形辐射区(来源:作者自绘)

如前文所述,应当在保护的前提下考虑对洞穴遗产进行合理的利用,在新区史前洞穴系统的规划思路上,建议将史前洞穴遗址纳入城市绿地系统,使其成为新区建设“田园之城”的重要推力。田园城市这一设想是由罗伯特·欧文最早在1820年提出的,1902年霍华德《明日,一条通向改革的和平道路》一书中对其概念进一步深化,指出田园城市应是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型城市,强调城市建设要科学规划,着重突出园林绿化,使人们能够生活在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同时又有美好的自然环境的新型城市中[4]。洞穴遗址往往范围有限,地理位置多位于荒野或邻近村落外围。可选取其中交通可达性较好,遗产价值较高,观赏性较强的第一二级洞穴,建立各有侧重的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其余多数洞穴遗址,也应当结合新区内城市公园布置,形成群众户外活动核心。考古/遗址公园通常都是专题性的公园,贵安新区的史前洞穴遗址公园的专题性和专业性都较强。在设立基地或公园时,不仅需要对洞穴遗产本体进行保护,也需要注意其所处的山体和相关邻近山体的保护,合理划定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在相对微观层面的展示利用设计上,需要考虑对第一、二级重要洞穴遗址的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监控;并选取适合的洞穴,在针对性的植物学研究基础上对其周边绿植系统进行重构。重构后的自然景观与洞穴本体一起,将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史前洞穴展览系统。这个系统将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和城区绿地,具有更高的社会价值。在洞穴配套建筑和设施的修建上,尽量减少对于地面壁面现状的破坏,避免扰动地层信息,并为今后可能开展的考古工作和研究提供便利。建议遵从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中的可逆性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可采用预制型组装建筑,施工周期短,现场污染少。如有必要,今后扩建、拆除和移置也较为简便。同时,在展示系统的设置上,尽量设计统一的保护围栏、导览系统、说明标牌、道路铺装等,以规划设计的同一性强化这些分散遗址的一体性,给公众加深印象。在这一点上,美国国家公园的做法值得借鉴。其导览体系设计合理,简明易识;无论在哪一处国家公园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同样形态的说明牌、休息亭、公厕等,人们远处就可以一眼找到要寻找的场所。

从不同类型旧石器遗址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所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出发,做好贵安新区的洞穴遗址保护规划与展示设计,不仅是新区内部进行遗产保护与规划的先决条件,更可以提供其他类似语境下可参照可借鉴的典型案例和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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