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学法治教育的改革方向初探
2018-07-06陈岑博
陈岑博
【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这给当前的法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需要我们加大在各个层面的法治宣传的力度,更要进行更加深化的法治教育,使“依法律而治”的观念能够更加深入人心。那么在高等教育阶段,面对着素质相对较高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本文将以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探究进行适应新时代精神的法治教育。
【关键词】法治教育 课程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的现状
1.课程设置
在大学阶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该课程承担了在大学阶段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但是,法学专业和少数专业有开设另外的法律课程以及公选课以外,大部分的大学专业仅有该门涉及法律的内容。在该门课程中,将原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了合并,并通编了这两部分的内容,在课程编排上,以现在使用的2015年版为例,法律在全书中有两章的内容,分别为,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和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其中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律权威”和“权利与义务”作为重点的内容,突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教学。在本课程中,从课程结构上看,将“德治”与“法治”的内容相结合,体系了中央“德治”与“法治”并重的理念。但是,对于法治教育的教学来说,却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教学内容的合并导致法治教育时间紧张,课时无法得到保障。在课程安排上,需要有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预留给前面的章节,最后两章用三分之一的完成,在编排授课老师难免会捉襟见肘,很多内容只能一笔带过,并且在期末教学、复习都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教学质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二,课程内容无法完全满足新时代法治教育的需求。虽然在课程内容中,将“法治”作为法律基础部分的核心,由于在介绍法治的概念时需要时间进行演绎,才能实现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形式完成的介绍,让受众得以接纳并形成个人的知识体系,但是如果仅仅依靠课本的知识,在实现这教学一目标上有一定的难度,同时,抽象的概念需要将其形象化,具体化,才能使之更能让大部分的非法学专业的受众所接受;第三,老师并不完全都具备完整法治知识,导致教学目标难以实现。由于,该课程合并的原因,一部分老师原来从事《思想道德修养》的教学,并不熟悉《法律基础》的内容,这样导致了在教学中对法治部分内容的生疏、或者理解不够深入,导致了教学效果不佳,也无法唤起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形成法律惯性思维,难以真正树立起法治意識。
2.学生接收的情况
作为在大学阶段必修的课程,并且一般开设在大学一年级,学生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接受程度是比较高的,在大学第一年就安排上这一门课程,有其重要性。学生刚刚进入大学,需要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上得到指引,本门课程可以起到这样作用,同时这也是该课程存在的意义。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治教育教学的效果。首先,学习模式需要转变。刚刚升人大学的新生,还没有完全摆脱中学时期以记忆为主的学习方式,碰到高度抽象的法律知识,特别是许多概念堆积的情况的下,让学生难以在短时间内理解并接受。其次,课程衔接出现真空。鉴于目前大部分地区的高中学校多是以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成果与否的标准,那么高考是高中教育的指挥棒,在没有与高考相衔接的情况下,高中阶段的法治教育被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因此,在大学阶段,由于缺乏相应的基础知识的储备,要学生在短时间内接受并理解法治的理念,存在较大的难度。再次,受到了现实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由于一些学生在人生经历或者周围的社会环境中,发生或者目睹过一些与法治向违背的事件,造成了学生对法律存在“虚无主义”的倾向,也导致了学生在对高度概念化和理论化的法治教育中,产生负面的情绪,影响对法治含义的真正理解。此外,还存在着厌学、或者应付式的学习态度,这都影响了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课程改革的尝试
笔者在任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老师的时间内,对该课程进行了改革尝试,并且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教学方法,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在适应新时代特别是对于全民普法、实现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上,可以探索出大学法治教育改革的方向。
(一)提早进行法律部分教学。由于法治教育的核心—法治观念的形成,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来让学生理解和接受,因此,可以尝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顺序对调。在使用2015版教材的期间,笔者曾经在对上课的班级作出来这样的尝试,将法律基础课程提到课程前面的时间的讲授,在完成绪论的内容的教学后,便开始引入法律部分的教学,将法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作为主要脉络,引领学生尽快进入法律的世界,进而有利于法治理念的成型。这样延续“法—法治—法治社会”作为法治教育主讲的主线,能够使提高法治教育在学术心中的地位。
(二)实现专题模块式教学。法治部分的内容,适合进行模块化教学,笔者尝试在课程编排上,将课程的内容编为四个大的模块。第一,法的概念法的历史发展。将课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概念通过该专题将其模块化,这样,能更好地将法律的基础知识呈现给学生,也能更易于吸收和掌握。第二,宪法学说及发展。现代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特点,就是制定并认真落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愿,其中对于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国家组织机构等等内容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将宪法作为单独的部分设计课程,将宪法的基本法原则和我国的宪法的理论作为教学的重点内容。第三,权利和义务。将实体法特别是民法等民事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作为讲述的重点,结合案例用具体化的将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提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第四,法治与法治社会。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重点内容,讲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道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引入互动教学的模式。
法治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要加强互动教学,让学生能真正参与讨论,在一问一答中获取知识。互动教学,笔者采用的是讨论的方式,选择经典的案例和热点案例,与课程相关的内容进行教学;与学生进行互动的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实现了教学相长的效果。互动教学,可以增强学生学法的积极性,通过课堂上讲授景点或者热点的案例,激发了学生的的学习兴趣,在此时加以辅导,能深化学生对于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认识,并使之形成思维习惯。
在使用2015版教材的教学过程,笔者作出了对法治部分教学的教学改革的尝试,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主观的能动性,也提高了法治教育的成效。
三、新时代法治教育的改革
2018年4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科书进行了再一次的修改。本次修改加入了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最新的发展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种全会和十九大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理论的最新体现。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发展的背景,在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公正,即是一个哲学性的命题,也是政治性命题,更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的真切感受。人民希望有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希望政府守法、高效、廉洁、公正,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能公平的享受改革开放30年来发展的成果。因此,社会公正的实现的非常重要。要实现社会公正,在制度上需要形成法治机制,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長所说的,“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人人守法,而且需要人人用法并捍卫法治。”
因此,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的目标,需要创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作为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在对法治理念的理解上,要比一般老百姓更见的容易,也应该更加深入。笔者认为,要利用好大学“两课”的这一平台,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第一,要将关于中共中央文件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认真准确的贯彻到课程中,将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的运行的过程完成整的呈现给学生,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到的关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的习惯,最终形成个体的法治理念。
第二,要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通过学习宪法的原理、发展历史及宪法的具体的规定,强化宪法观念、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使得宪法真正能够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心中的根本法大法。笔者认为,在法律基础的内容上,宪法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给学生进行认真细致的讲授,并且要直面现在我国宪法权威性的问题,指出当前我国宪法实施过程存在的不足,激发学生完善宪法实施的决心和信心,引领学生参与到推进依宪治国的建设中去。
第三,要将“良法”、“善治”能理念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懂得在法治社会的核心应该是良法之治,树立对法治的信心,并敢于在生活中实践法治的精神,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勇于承担起改变当前社会的一些不法的现象的公民责任,使学生将来进入社会以后能够对周边的产生持续的影响,进而推进社会的整体法治观念的发展和进步,成就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
第四,要将“法治”与“德治”的内容在课堂上有机的联系,打通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部分的相关联的部分,提高课程的综合性水平。於兴中教授认为,法治实现的前提是诚实社会的建立,只有在诚信的社会,人们才有守法的自律的基础,一个失去理想、没有信仰、没有荣誉感没有羞耻感的社会,是无法真正实现法治。因此,法治的实现还依赖与人的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完善,在本课程中,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实现“法治”与“德治”在教学上的有机统一,能使学生真正的深化对法治的理解,最终使之成为自我的约束。
新时代法治教育,并不仅仅在法律条文宣讲上,更应该更进一步的使得法治观念真正能够深入人心,激发起人们对于社会的责任感,使之真正地形成一个他治与自治并重的社会共同体,大学生群体,有着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素养,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大学生在校园中或者在将来走进社会中,发挥其影响力,为中国社会的整体的进步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江必新:《关于法治社会的内涵、本质和要求》,载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930/c188502-27699686.html(最后访问:2018年9月12日)
[2]於兴中:《法治东西》,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