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学理参照、价值主线与路径建构
2018-07-05杨华
[摘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的主渠道,明确产教融合的学理参照是实现校企合作育人的基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践既体现出资源整合论的哲学统驭,也蕴含了协同论的合作机制,并以资源依赖理论为逻辑依据。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需要明确其价值主线,以国家价值为引领,以行业价值为链接。为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有效性,需要多方着手加强路径建构:法律筑底,理顺产教融合的法律关系;中介搭台,激发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多元协作,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撑体系构建;激活动能,助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 产教融合 理论 价值 路径
[作者简介]杨华(1981- ),女,重庆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讲师,硕士。(重庆 400026)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20-0012-07
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很好地契合了职业教育规律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已被实践证明为卓有成效的育人模式。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制度”。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对全国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开启了产教融合的新阶段。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之下,全国各地开展了大量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探索。然而,在产教融合“大干快上”的过程中,由于相关理论研究未能跟上产业融合实践的发展步伐,加之部分参与主体对产教融合的规律、价值和方向等方面存在着认识不清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整体推进效果。当前深化产教融合的首要任务,应当是厘清产教融合的学理参照、价值主线,为产教融合实践提供科学、正确的理论指导,以此开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路径。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学理参照
学理参照也可以被理解为理论基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律。正因如此,分别揭示了产业发展规律、系统演变规律、组织运作规律的资源整合理论、协同论以及资源依赖理论就成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学理参照。相应地,要理解产教融合的内涵和本质,首先要领会这三大理论的基本观点。
1.资源整合论的哲学统驭。资源整合理论是产教融合的理论基石和根本机制。资源整合理论最早要追溯到近代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关于产业集群竞争力优势的研究。20世纪中期,奥地利区域经济学家Tichy G.进一步发展了马歇尔的思想,提出了产业集群的生命周期理论。Tichy G.认为,当某一行业内的竞争性企业以及与这些企业存在互动关联关系的合作企业、社会组织(包括初级产品供应商、服务供应商、上下游厂商、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等),共同聚集在某一特定地域时就构成了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社会化大生产精细化分工与大范围协同共存的体现,在当代经济系统中广泛存在。产业集群有助于提高区域内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对特定产业的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增强有重要作用。产业集群之所以能够提高区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关键在于集群性的企业相互之间实现了资源和能力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断“整合”。在整合过程中,企业不仅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也进行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异质资源的整合,这两种类型的整合所产生的效应不尽相同。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异质资源的整合,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资源聚集,即不同企业之间通过互补性的资源流动,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应;二是分工合作,即不同企业之间承担产业链条上不同环节的生产(服务)任务,从整体上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知识和技术共享,即不同企业之间共享有价值的信息、知识、技术、工艺等生产要素,变相拓展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源。因此,相较而言,异质性资源整合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是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核心。正是由于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异质资源的高度整合,使得企业的发展过程成为一个资源、能力、竞争力的递增过程。产业集群的模式越成熟,整合程度越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就越强。资源整合理论解释了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来源与结构,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整合是对不同的异质主体、领域和存在方式的整合,既能表现产教融合的本质,又具有方法论属性。产教融合所运用的就是整合的方法,因而整合是产教融合背后最深刻、最重要的机制。
2.协同论的合作机制。协同论是系统科学的重要分支。所谓协同,是指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共同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德国著名物理学家哈肯(Haken)于1971年率先提出了协同的概念,并于1976年构建了系统的协同理论。协同理论认为,在客观世界中,凡是若干不同要素相互联结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形式且能夠发挥出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都可以被视为系统,尽管处在不同领域与环境之中的系统各不相同,但任何系统都具备整体性、联系性、层次结构性、动态平衡性以及时序性等基本特征。不仅如此,由于系统自身具有的外部性,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总是不停地进行物质和信息的交流,于是,不同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又会形成更大时空范围内的系统,此时原来的系统就成为子系统,子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合作会赋予整体系统新的特性和功能。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功能的发挥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而是各要素通过协同作用产生新性质。当然,协同论提出的效应并不总是正面与积极的,也存在负面和消极的情况。当一个系统内部的各要素在自组织或者外部因素的作用下发生互动关系的改变或重构时,有可能导致原先的相辅相成转变为互相冲突。在这样的状态下,不仅系统的各构成要素原有的功能无法发挥,还会因系统内其他要素的制约而加速消耗,引发系统运行状态的恶化甚至崩溃。协同论揭示了普遍联系规律在客观世界中发生作用的具体方式,是当今进行软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和方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本质是通过整合与职业教育发展相关的各类资源和各方主体,使其协同一致地完成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任务。可以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完全符合协同论对系统的定义,也契合协同论提出的合作机制。将协同论运用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实施和推进过程,能够为各方主体调动各类资源、加强合作提供更加有效的方法论指导,从整体上提升产教融合的效率。
3.资源依赖理论的逻辑依凭。资源依赖思想萌芽于20世纪40年代,在70年代以后经过杰弗里·普费弗(Jeffrey Pfeffer)与萨兰奇克(Gerald Salancik)等学者的修正和完善,逐步形成了系统化的理论,并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组织关系研究中。该理论认为,任何组织都离不开外部资源的支持,没有哪一个组织能够实现完全的自给自足,与外部环境(包括其他组织)进行资源的交换是组织的基本特征,从外部环境中获取资源是维系组织存续与发展的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能力。从这一根本观点出发,资源依赖理论提出了四项重要假设:第一,任何组织首要关心的问题永远都是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第二,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资源,而组织内部通常不具備生产这些资源的能力;第三,为了获取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源,组织需要与其所依赖的环境互动;第四,组织存续的根本基础是控制它与其他组织之间互动关系的能力。值得一提的是,资源依赖理论并不认为组织内部就是“铁板一块”,实际上,任何组织都是不同利益群体所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每一个利益群体都有其特殊的利益诉求和目标,它们总是试图从组织内的互动以及组织与环境的互动中完成自己的目标,并获取自己的利益。资源依赖理论揭示了组织与环境的依赖关系,指出了组织内部不同利益群体对组织活动产生的影响,使人们对组织的根本性质、发展动力、行为方式等属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正是组织之间开展的合作实践,不论是资源依赖理论的核心观点、基本假设,还是对组织的“解剖”性描述,都与产教融合的主体特征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通过将资源依赖理论应用于产教融合,能够让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单一主体办学的局限性,也更加深刻地理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组织基础和逻辑依据,从而彰显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可行性。
二、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应遵循的价值主线分析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是盲目的跨界混合,不同领域的资源、不同类型的主体之所以能够紧密连接在一起,是因为有一条价值主线贯穿于产教融合的始终。它指明了产教融合的前进方向,彰显了产教融合的内涵,影响着产教融合实践过程中的决策和行为。只有理解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所遵循的价值主线,才能认识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历史必然性,才能理解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1.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体现了国家的价值引领。产教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我国的职业教育现代发展所确立的基本方向,是国家层面以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进行教育改革的根本体现,彰显了国家对我国教育发展的价值引领。首先,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产教融合不仅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径,也是整个教育体系发展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职业教育承担着为我国社会生产和服务一线培养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的重任,支撑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其他教育类型相比,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行业性特征。一方面,职业教育往往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联系紧密,因此发展职业教育必须“两手抓”:一要狠抓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统筹布局,使两者互为促进、良性互动;二要狠抓职业教育与国家战略的对接,引导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并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职业教育通常与行业发展程度紧密相关,产教融合必须与行业发展同步规划,实现两者的同频共振,职业教育应当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新的专业、标准和机制,真正让“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进校园、进课堂。其次,从政府治理层面来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对地方职业教育格局的系统性重构,是职业教育领域的供给侧改革,目标是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学校为基地、以行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的五元联动职业教育以及培训体系,最终实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供给与行业产业人才需求的高度匹配,其昭示了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凸显了现代治理“法治、民主、协同、效率”的鲜明特质。最后,从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来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实质是教育教学模式的改变,推动职业教育从过去的学校单一主体育人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育人转变,其价值取向是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以及更加多样的成才路径,为学生构建起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2.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凸显了行业的价值链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关键是实现相关教育主体以及教育资源的协同联动,本质是完善宏观职业教育资源布局以更好地契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凸显行业的价值链接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重要功能。首先,从行业需求的角度来看。产教融合既是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是不同行业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融通和共建,以共同的价值创造为纽带,形成趋同的价值文化取向,最终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高度整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基本导向是集群升级,其价值在于联动整个区域产业经济价值群,重塑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经济体系,重新定义职业教育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构建全新共同体的方式去创造价值,在更高的程度和更深的层次促进职业教育对产业行业人才个性化需求和精准化需求的满足。其次,从问题的切入点来看。产教融合之所以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根本举措,就在于职业教育发展遭遇了“两张皮”的瓶颈,即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脱节、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实际需求脱节、教学与生产脱节,可以说,正是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的不匹配“倒逼”了产教融合的实施。从过往来看,职业教育与产业领域的各方主体价值观念不一致、利益共赢不到位,没有形成整体的价值链接,由此造成了职业教育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就要重新构建教育与产业之间的价值链接。最后,从产教融合的内涵来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关键点之一是要实现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价值文化取向趋同的产教集群,进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育人作用和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因此,一方面要将“工匠精神”融入整个职业教育的全过程,让学生尽早接受工业文明洗礼和企业文化的熏陶;另一方面,要将创新精神带入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让职业院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3.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保障了共同育人的价值实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实现共同育人目标的根本举措,既符合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也保障了共同育人的价值实现。首先,从共同育人的主体来看。在宏观层面,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它突破了过去职业教育发展以计划管理为驱动,育人主体一元化(公办职业院校)的教育体制,演变为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上的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驱动,以国家办学为主,社会、企业、个人等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办学格局。在微观层面,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教学模式的重大创新,它打破了传统的以教师为核心主体的教育过程,建立了“双师型”师资社会化的教育制度,促进了职业教育师资结构的社会化与多元化,增强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差异性和系统性。由此可见,在育人主体上,产教融合不论是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保障了共同育人的价值实现。其次,从共同育人的模式上看。产教融合正是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实施产教融合,要贯彻落实中央对各级地方政府提出的“放管服结合”的改革要求。既要适度放权,减少对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干预;又要加强监督管理职能,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项事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还要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在减少政府对教育市场干预的同时,做好服务工作,如建立职业教育校企融合服务平台,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功能等,通过更务实、更有效的引导和服务,帮助职业教育相关主体建立起更加和谐、紧密的合作关系。最后,从教育成果上看。产教融合一方面发挥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资源优势,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发挥了职业院校的智力优势和技术优势,为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创造了条件。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仅产生了协同育人的成果,也放大了职业教育的经济价值。
三、当前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应遵循的路径建构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构建产教融合的新型产业与教育体系,就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从组织结构、法律保障、机制建设、动能激发等诸多方面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构建起产教融合的多层次、多维度、立体化支撑网络,确保产教融合得以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地推进。
1.法律筑底,加快制定出台《产教融合促进法》,理顺产教融合的法律关系。产教融合不是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教学体系的小修小补,而是涉及公共服务领域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分、各级地方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调、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社会人才观念与用人机制革新、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制度安排等诸多深层次问题。这些产教融合中的矛盾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系统、科学、全面、立体的顶层设计,就难以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也难以推动产教协同育人走向深入。当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顶层设计中存在着政策制定充分而法律建设不足的问题,这导致产教融合在推进过程中缺乏法理依据,很多政策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工作部署在实践中遭遇重重制度壁垒而难以落地实施。因此,構建产融融合的新职业教育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制定出台《产教融合促进法》,理顺产教融合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参与产教融合的法律责任,完成法律筑底,让产教融合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一,要加强职业教育领域的立法工作,以法律的权威体现产教融合的强制性。《产教融合促进法》要从原则上为深化产教融合的一些根本问题和关键环节做出法律规定和确认,明确产教融合各方主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有机整合行业企业经营的经济性和职业院校育人的公益性,从法治层面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平稳有序推进提供法理支撑和制度保障。第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为基底,推进企业法和税法的修订。要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就需要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支持,但当前各级政府出台该类政策同样缺乏法理依据。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助法律效力位阶的层次性来推动企业法和税法的修订,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支持产教融合释放更大的政策空间。第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准绳,强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顶层性。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尽管明确了行业组织和企业有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义务,但对于企业如何参与职业教育、企业在协同办学过程中拥有什么样的权利以及应尽哪些义务等重要问题却缺乏详细的规定,这使得相关规定无法在实践中体现。因此,要推进产教融合,就必须进一步细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权利和义务。
2.中介搭台,突出社会组织的中介作用,激发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产教融合的核心主体是学校和企业,学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企业是产业的细胞,只有充分调动学校和企业的积极性,产教融合才可能得到深入、彻底的落实。尽管从逻辑上讲,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存在资源互补的关系,完全可以建立起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但由于企业与学校毕竟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主体类型,在组织文化、追求目标、利益取向、行为方式等方面差异巨大,因此在校企合作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阻碍性因素。分析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动机,主要在于三个方面:第一,在资源上,企业希望引入职业院校的智力要素与技术要素,帮助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第二,在舆论上,企业希望通过主动对接和服务国家战略,表达其对社会责任的认可和承担,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美誉度,改善企业经营的舆论环境。第三,在发展上,企业希望获得职业院校科研团队的支持,减少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及产品、技术开发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更高效地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分析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动机,主要在于三个方面:第一,在资源上,学校希望在教育过程中引入企业的生产资源,并将其转化为教育资源,从而充实学校的教学资源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第二,在舆论上,学校希望通过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树立教育品牌。第三,在发展上,学校希望借助企业生产过程构建理论和技术的应用场景,提高学科建设能力,同时获得市场化办学的管理和运营经验。从以上论述可知,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资源互补是客观存在的,而资源互补能否转化为互惠互利的实践,取决于双方能否建立沟通顺畅、和谐互信的合作关系与共赢机制。因此,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必须充分发挥包括行业组织在内的中介组织的作用,搭建起运作高效、规范有序的校企价值交换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团队控股、市场化运行的机制保障校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诉求得到维护。
3.多元协作,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撑体系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涉及的主体众多,牵涉面广,资源投入需求量大,对参与主体之间的多元协作能力要求极高,因此,必须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支持体系,强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撑力量,才可能推动产教融合行稳致远。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撑体系,关键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构建有效的产教融合外部支持体系。政府承担着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过程中,政府是最重要的外部支持主体,也是构建产教融合外部支持体系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当前的产教融合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足、监控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制约了产教融合的发展进程。因此,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一方面,政府应当做好能有效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发展的顶层设计,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产教融合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落实产教融合的相关配套政策,并对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二,完善产教融合的内部支持体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由产业、行业、企业、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构建的教育系统,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各主体作用的发挥就形成了产教融合的内部支持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内部支持体系的关键在于充分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为此,首先要搭建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产教融合支持平台,贯彻落实产业、行业、企业、学校的育人主体地位,唤醒并激發各参与主体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此外,要搭建产教融合支持平台,着力完善产教融合支持平台的运行机制。任何平台的良性有序运作都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基础上的,产教融合支持平台亦不例外。构建产教融合支持平台的运行机制的目标,是发挥好平台调动、整合资源的功能。一方面要为各方主体履行职责划定清晰明确的边界,让每一个主体都正确认知和理解其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积极作为的同时有所约束;另一方面要制定严密、合理的平台运作管理制度,让所有参与主体的权利有效行使、利益得到维护,并积极履行义务,让每一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4.激活动能,助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当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落实推进的过程中之所以面临种种困难和障碍,主要原因之一是各参与主体的内在动能未能充分激活,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践往往只停留于表面,无法下沉到育人与生产的全环节和第一线,协同育人有名无实。因此,要构建产教融合的育人体系,就必须高度重视各相关主体的动能激活问题,找准“病灶”,精准施策,从根本上消除产教融合推进动能不足的“痼疾”。第一,整合资源,夯实产教融合的动力基础。资源整合是实施产教融合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产教融合顺利运行的关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的资源整合主要涉及师资力量和技术力量整合。师资力量的整合主要体现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通过在校企之间实现人才要素的合理流动,一方面可以让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进入企业参与技术攻关和研发;另一方面可以让企业的技术骨干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这样既充实了学校的师资力量,也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实力。技术力量的整合则在于校企之间共建共享技术研发合作平台,有机整合学校的科研资源与企业的技术资源,通过技术的共享和衔接,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与企业的运营发展。第二,构建机制,激发产教融合的内驱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驱力来自产教融合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只有建立起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才可能持续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为此,产教融合应当遵循以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的基本原则。职业院校在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的过程中,要转变观念,尊重和重视企业的利益诉求。在合作开始前,要对目标企业开展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和用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制订校企合作方案,确保校企双方都能从合作中受益。第三,校企一体,释放产教融合的内在动力。高境界的产教融合必然是学校与企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捆绑式发展格局,只有构建校企一体化发展的机制,才能释放产教融合的持久动力。因此,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应当在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教学—生产”管理制度,并逐步建立起统一的财务制度,通过组织运作和经费保障两个方面的力量激发产教融合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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