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字用法偏误分析
2018-07-04梁莉莉
【摘要】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汉语初级水平的留学生在使用“在”字句时经常会出现偏误,究其原因,母语负迁移的影响很大。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国别的学生也可以提出其典型偏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形成正确的使用习惯。
【关键词】“在”字简单句;偏误分析; 国别语法教学
【作者简介】梁莉莉(1988-),女,汉族,广东广州番禺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专职教师,博士,研究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据不完全统计,留学生所出现的语法偏误,跟虚词相关的约超过60%。而且虚词的“个性”很强,同一类的虚词用法上可以很不一样。李金静(2005)认为介词在汉语中数量并不多,但表达时却经常要使用,所以正确运用介词非常重要,也是留学生学汉语的难点之一。在初级阶段留学生最早使用或使用最频繁的是“在”这个介词,本文就从“在”这个介词出發分析留学生所出现的有关偏误。
本文从广州美国人国际学校其中一个汉语班(八年级汉语班)获得语料进行“在”字习得偏误分析,主要语料是学生的测验作文,但由于语料数量有限,仅对“在”字简单句进行偏误分析。汉语班使用教材是《轻松学汉语》第三册,学生主要由韩国等东南亚国家组成,虽然母语不同,但在国际学校的常用语言是英语。
一、“在”字偏误分析语料收集
本次语料从第三册第三单元测试作文部分所抽取,学生为八年级学生,人数为20人(10个韩国人,2个菲律宾人,2个台湾人,2个香港人,2个印度人,1个美国人,1个华侨),其中8人(6人为韩国学生)出现了“在”字用法偏误,作文题目是饮食习惯。偏误例子如下:
1.韩国学生:*我有时候会在朋友的饭来偷点吃。(例1)
2.韩国学生:*在下午,我跟我朋友去学校吃午饭。 (例2)
3.韩国学生:
*我常常不吃早饭,因为在早上我要睡觉。但是我吃的时候,在六点五十分钟。(例3)
*在午饭吃的时候,我很饿。(例4)
4.韩国学生:
*在早上,我吃米饭,泡菜,韩式的汤。(例5)
*因为我吃在学校,所以我都吃中式和西式。(例6)
*吃午饭以后,我卖水果在学校的小卖部。(例7)
*我们(我的家人)喜欢吃东西在外边。(例8)
5.韩国学生:
*我通常吃在六点四十分但是我有时候吃在六点半。(例9)
*在早餐我常常吃面包,香肠,果酱,和鸡蛋。(例10)
*我的早饭通常时候是很大,所以我不饿在学校。(例11)
*我喝牛奶在早上。(例12)
*在上七年级,我每天吃学校午饭因为我妈妈没有时间做午饭。(例13)
*我有时候忘我的午饭在家,所以我用钱在我的ID卡买学校午饭。(例14)
*你不可以吃很多在晚上。(例15)
*我的一家有时候去吃在自助餐。(例16)
6.韩国学生:
*我们家每星期六出去吃饭在日食餐厅。(例17)
*这日食餐厅是我最喜欢的餐厅在广州。(例18)
7.美国学生:
*如果我吃午饭在学校我通常吃了三明治喝了水。(例19)
*我常常吃我的晚饭在家里。(例20)
8.菲律宾学生:
*周末,我酒店吃早饭。
*我通常两次去外面吃饭,在星期六和星期七。(例21)
*因为我住了十一年在日本,我喜欢吃日本菜。(例22)
从上述语料可看出,在使用“在”字简单句时,主要出现语序上的偏误,这和学生母语与汉语语序不同有很大关系,亦即是母语负迁移的影响。
二、偏误分析归类
1.语序不当。
(1)表处所的“在”字介词词组本应位于谓语动词之前作状语,但却被置于动词后误用为补语。无论是韩国学生还是其他国别学生都会出现这种偏误,这与英语和韩语时间和地点的语序有关,英语一般把地点状语放在句末,韩语地点状语大多在句中。
如:很多外国人喜欢在酒吧里喝啤酒。
A lot of foreigners like to drink beers in the bar.(英)
很多外国人 在酒吧 喝啤酒 喜欢。(韩)
例6,7,8,11,19,20,23 七个例句中,“在+处所”本应放在动词前,但由于母语负迁移影响,把它都放在了句末,动词后面。如例22,应该是:因为我在日本住了十一年,所以我喜欢吃日本菜。韩国学生常用语言为韩语和英语,虽然韩语地点也应该放在动词前,但可能由于英语为学生学校用语和使用较多的关系,受英语影响很大,所以在运用这类型“在”的简单句时,只是将英语进行简单对译,没有准确把握其用法。在教学中,这类偏误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地点状语语序来不断修正,现有研究也表明这类偏误在初级阶段出现较多,但很容易得到纠正,到中高级阶段比较少出现。
(2)表时间的“在”字介词词组本应位于谓语动词之前作状语,但却被置于动词后误作补语。时间状语的语序也是本次采集语料中出现较多的偏误,与地点状语一样,学生经常会把时间状语放在句末。例9,12,15,22四句属于此类偏误,主要是语序问题,如果加以强调和适当纠正,在更高级阶段这种偏误类型的出现会大大减少。“在+时间”一般作状语,在汉语中应位于谓语动词前。口语中可以在陈述一件事后追加时间状语,这样用可能不太规范但也不影响交流,因为口语与书面语的特点不同,但在书面语中则不合乎语法规范。
2.遗漏。例1,21属于此类偏误。
(1)“在”的缺失.例21“吃”的地点是酒店,在汉语中要用“在+宾语(处所)”作地点状语,所以这里缺失介词“在”。
(2)方位词的缺失.例1中正确的表达应为“有时候我会在朋友的饭里偷点菜来吃”,这里缺失“里”,这个例句应该是表来源的,与例21,“酒店”可以表示处所,是一个明确地点,不再添加其它方位词,但“朋友的饭”是普通名词表示从“朋友的饭里”“偷吃”,所以还需要添加“里”表示来源。
这类偏误在所选对象中出现较少,因在初级阶段此用法较少。杨华(2009)指出英语中介词作为前置词跟方位词作为后置词不能搭配(或者说英语中没有方位词),而现代汉语则有介词和其它词搭配的固定格式。在英语或其它语言学习者学习过程中,这类偏误,特别在刚接触阶段,会常常出现,而且掌握也较难。
3.赘余——时间状语“在”的赘余。 例2,3(前一句),5,15属于此类偏误。“在+时间”做时间状语,一般放在动词前面,但是如果时间是“早上、下午、晚上”时,一般不使用“在”。在教学中,需将这些特例解释清楚才能减少这种偏误的出现。这里主要是由于目的语规则泛化所造成的偏误。
4.误用。(1)地点状语、时间状语“在”的误用。例10,16属于此类偏误。例16中“自助餐”是吃的东西,不是地点,所以不再需要添加“在”。例10 中“早餐”是包括后面的食物,也不是表示处所或者时间状语,所以不需要使用“在”。分析其赘余的原因有两个:其一,学生在组织句子的时候可能把“自助餐”看作是地点“自助餐厅”,以及“早餐”看作为时间,然后误加“在”;其二,也有可能想表达时间状语或地点状语但是用法不当。
(2)“在……的时候”中“在”字的隐现问题。例4和13属于此类偏误。“在”可表达时间状语,在句首时,“在”字往往可以省略不用,例4改为“吃午饭的时候”。但究竟要不要“在”则有一定的弹性。这两句都是使用“在……(的)时候”,如在句首,“在”一般可省略。如表达的时间不是用时间词而是用“在+动宾短语+的时候”,一定要在“在+动宾短语”后添加其它成分,不能只用“在+动宾短语”,如例13“在上七年级”就不能成立。
5.其他情况。
(1)当句中有两个动词或动词短语相联结(即连谓现象)时,“在”字处所短语被置于句尾而造成句法不通,如例16。这个句子是“去吃自助餐”和“在自助餐厅吃”的杂糅。所以句子正确表达应为“我们家有时候会去吃自助餐”或“我们家有时候在自助餐厅吃。”另外,关于连谓动词与“在”的用法,“去”和“吃”两个动词一起出现,学生则直接把两个动词短语连接起来,因为他们倾向于突出语义焦点再说明处所,汉语则倾向于按照事情发生的空间、时间等先后来有序叙述某一动作行为。
(2)“在”字处所短语可以位于名词之前以“在+处所+的”的形式作定语,但被置于该名词之后,造成偏误,如例18。“在”字处所短语一般作状语或补语,这是初中级水平学生一般的习得顺序(储成丽,2007),作为定语对于习得者来说较难掌握。不同定语在不同语言中的语序不一样,这也会导致这类偏误的出现,受英语影响,学生只是用英语对译成汉语,所以把“在广州”放在句末。
三、结语
本文章主要分析了初级阶段汉语学习者“在”字地点或时间状语出现的偏误情况,从语序不当、遗漏、赘余、误用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分类和分析。
参考文献:
[1]储成丽.印尼留学生“在”字简单句习得情况考察与研究[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5,15.
[2]李金静.“在+ 处所”的偏误分析及对外汉语教学[J].语言文字应用,2005,9:24-26.
[3]楊华.外国留学生习得汉语虚词“在”的偏误分析[J].语言教学研究——现代语文,2009,8:1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