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变”改革 变出新天地
2018-07-03王旭辉
王旭辉,方 林,张 磊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 贵阳 550081)
1 “三变”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是贵州省大胆探索的智慧结晶,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新探索。
2014年,按照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六盘水市正式推出 “三变”改革,通过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让村集体、农民、经营主体“三位一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促进农业产业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2015年12月24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要求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有效利用起来,给农民创造财富。
2016年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2016年底,贵州省将“三变”写入《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对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做出了肯定。
2 贵州省“三变”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1 贵州省“三变”改革的主要做法
目前贵州省“三变”改革的主要做法有“三变+特色农业”、“三变+乡村旅游”、“三变+特色小镇”、“三变+金融+扶贫”、“三变+基础设施+扶贫”等。
六盘水钟山区大河镇采取土地、资金入股的方式,与贵州安凯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这起合作中,根据协定,村集体以荒山9.3 hm2折价490万元入股,每年保底分红19 490元/hm2。
六盘水六枝特区郎岱镇4个村的3 000多户农民,以400 hm2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天地人和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猕猴桃产业基地,土地股份占总股本的10%。在基地产生效益前,公司每年向农户支付8 995.5元/hm2保底分红;产生效益后,以纯利润的10%作为土地入股分红。
安龙县者贵村以“三变”+产业扶贫+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为重点,以安龙县南盘江沿江立体高效示范园区建设为平台,依托安龙县西城秀树农林有限责任公司,以村集体资金124万元入股发展铁皮石斛产业,资金变股金124万元,农民变股东602人;抓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实施精准扶贫,按每户2万元共88户精准扶贫户以176万元入股西城秀树公司发展铁皮石斛产业,完成资金变股金176 万元,农民变股东88人;西城秀树公司以收益率5%进行保底分红向农户和者贵村分别支付红利,者贵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农户通过红利收入和务工收入实现脱贫目标。
思南县青杠坝村通过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对荒山荒坡进行收储整治后反租倒包给经营主体,201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仅此一项就达50万元;小德浩村形成了“土地入股、农场联姻、规模经营、捆绑发展”带动发展模式,村22.9 hm2撂荒地和21.3 hm2荒山草地得到有效利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万元。
2.2 贵州省“三变”改革的主要成效
贵州省开展的农村“三变”改革探索,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夯实了农村基层基础,整合了农村各种资源要素,激活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破解了“三农”发展难题,老百姓得到了实惠,符合中央精神,切合贵州实际,对破解农村改革难题,促进同步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贵州省21个县、140个乡镇、1 015个行政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资源变资产方面,农民流转土地等资源3.0 hm2、入股1.7 hm2、折价入股2.01亿元、宅基地及其他物权量化5.16万宗;资金变股金方面,可变资金形成股金16.37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60.3亿元。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6.4万元,“空壳村”由84个减少为7个;农民变股东方面,141.8万农民变股东(其中贫困人口30.7万人),通过改革获得收益16.6亿元,人均增加收益1 170元,帮助11.1万人脱贫出列。“三变”改革对“三农”和脱贫攻坚的引领效果进一步显现,影响日益扩大。
3 风电“三变”改革
3.1 风电场项目概况
贵州某风电场装机容量50 MW,平均年上网电量约95 023 M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1 900。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工程总投资4.2亿元。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8%(税后,下同),投资回收期为10.54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37%。该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3.2 “三变”主要思路
项目总占地59.5 hm2,包括永久征地16.5 hm2,临时占地43 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灌木林地、乡村道路等。根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部分)》以及当地征地补偿标准:永久用地75万元/hm2,临时用地15万元/hm2,项目建设用地费约1 881万元。若一次性补贴,发挥作用不明显,不能起到长效扶贫作用。为长期发挥作用,为农民提供稳定持续的收入来源,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从而真正达到实施“三变”扶贫示范项目的目的,本项目拟按以下思路开展:
第一,主要工作流程:首先,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以项目所在地所涉及的各个乡镇为单位,理清本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权属及分别补偿标准费用;其次,政府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所涉及的各个乡镇做好扶贫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和支持以土地入股风电场具体事宜;最后,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牵头产生农民、农村集体股东代表,由股东代表与项目公司签订“三变”改革入股合同书。
第二,项目公司性质:项目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项目公司时,开发业主全部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入股的村集体或农民通过确定的土地补偿费用占有相应公司股份。
第三,股东权利:开发业主作为控股股东,负责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公司管理;入股村集体或农民为名义股东,在项目投产运营后,享有项目公司知情权,并享有分红收益。
第四,分红方案:根据测算,在每年分红150.9~191.5万元方案中,参股方(农民、农村集体股东)和控股方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分别在5%~8%和14.42%~13.94%。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本次将方案2作为推荐方案,参股方(农民、农村集体股东)将建设用地费用1 881万元作为建设资金入股风电项目公司,项目运行后每年获得164万元的分红收入,合计20年分红收入为3 280万元。按照贫困人口每年可增加稳定经济收入3 000元计算,可解决约547个贫困人口的长期稳定收入。
表1 参股方分红方案
4 结论及建议
发端于六盘水的农村“三变”改革将市场机制和资本运作模式引入农村,促使农村各种资源要素流动起来,把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起来,将农民从传统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极大激活了农村资源要素,有力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脱贫攻坚和增收致富的进程,成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
本文中风电场装机容量50 MW,工程总投资4.2亿元,规模可观、指标可行,将风电场作为实施“三变”改革扶贫示范项目,以资本为纽带,将集体、村民和企业利益紧密衔接,形成工农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格局,让贫困群众有股可入、有事可做、有利可获,契合了贵州大扶贫战略,既确保了企业投资收益,又兼顾了农民长期稳定的收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示范效应。
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主要问题:第一,投资开发业主及时按协议要求将入股收益支付给股东代表(设立政府监管的专用账户),地方政府监督,确保入股收益足额及时发放到入股农户手中;第二,认真做好各方面的权益维护和风险防控;第三,要强化法律服务,规范公司治理,严格股权管理,政府指导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实现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保障村集体、农民股东的知情权和收益权,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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