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设立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意义及发展建议

2018-06-21韩晓宇

银行家 2018年6期
关键词:混业控股公司经营

韩晓宇

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金融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信息技术的变革,推动了金融创新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全球金融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分业经营制度逐渐式微,混业经营全面复兴,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日益成为全球混业经营的主流模式。加入WTO以来,在世界经济洪流的冲击下,我国的经济体系和运营模式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定的核心一环,在维护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利用商业银行对闲散资金进行集中和配置,是中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

同时,在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银行控股型金融控股公司,就是中国在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过程中,商业银行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实现银行控股型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发展,对推动商业银行转型升级,健全金融服务平台,促进全球经济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分析,重点探讨设立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具体意义,并给出相应的发展建议。

金融控股公司的含义及分类比较

控股公司的基本框架是母子公司结构,连接二者的纽带是股权,而非行政隶属关系。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支持设立的金融集团联合论坛发布了《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根据该“原则”给出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依据其组织架构和业务范围的不同,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模式主要分为三类:

(1)全能型模式。全能银行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允许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不同的职能部门经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以及信托、基金、租赁、金融衍生品和其他新兴金融业务的金融综合经营组织模式。这种模式,其优点是能够充分发挥规模优势,降低交易成本,经营效率较高;缺点是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等缺乏有效的隔离,各类金融风险容易在内部传递,容易产生不公正的关联交易、暗箱操作、滥用客户信息等问题,而且不利于金融监管。(图1)

(2)纯粹型模式。纯粹型控股公司模式是由居于控制地位的母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分别经营各类金融业务的综合经营模式。此种模式下,银行、证券、保险三者都是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互为并列关系。其优点是各金融业务条线之间界限清晰,通过防火墙可以有效隔离风险,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相互干扰和影响较小;缺点是控股公司并不直接掌握客户、渠道、信息、技术等资源,难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图2)

(3)银行控股型模式。商业银行控股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大型商业银行为母公司,其下设立证券、保险、信托等独立法人机构,分别经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将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设立了严格的防火墙,有利于隔离相关业务风险,降低风险在内部传递的机率;缺点是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协同效应受到一定限制。(图3)

在这三种模式中,全能银行模式最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但其所有的风险没有任何隔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利于金融稳定;纯粹型控股公司模式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内部传递,但不利于协同效应发挥,经营效率较低;比较而言,银行控股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同时兼顾了协同效应和风险控制,再加上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业务规模、经营管理经验、客户、渠道等方面的核心优势,银行控股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意义

银行控股型金融控股公司起源于美国银行业规避分业经营政策而进行的金融创新,其多样化的金融业务能力,极大的满足了市场需求,同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升。我国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单一,对市场的适应能力较差,很难抵御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国际挑战的能力,促进商业银行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解决部分职能部门效率低下问题,优化资源配置,就必须进行传统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对商业银行发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方式转变的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商业银行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和功能已经完全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国际同业的竞争中也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可以防止资本和权利的过度集中以及垄断的产生,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金融业的专业化水平,但分业经营模式却严重地限制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制约了金融业的全面发展。随着国际金融形势和竞争格局的改变,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商业银行的资金和信誉优势是促进证券公司良性发展的基石,而证券业务的发展反过来又能促进商业银行本源业务的开展。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由改革开放初期的混业经营转变为分业经营,目前又逐渐向混业经营模式转换,但现阶段的混业经营模式与传统的混业经营模式又有所区别。现阶段的混业经营模式,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过市场选择的混业模式,是在新的体制下对过去混业模式的发展与升华。以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的新型混业经营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带来的弊端,摊低固定成本,改变商业银行收入来源单一的局面,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商业银行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过程,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依靠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对商业银行进行规范化管理,能形成清晰的产权制度、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这些制度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够加速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銀行的转型升级进程,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及时应对国际市场形势的变化,做出前瞻性的战略决策和部署,缩小与领先金融企业的差距,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对商业银行完善监督机制的意义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要实现高效的运作,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约束机制。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引入,对于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的完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新型的契约制度,通过必要的制约手段,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配置,从而可以在企业的内部形成一整套合理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制衡机制。通过法人治理制度,可以对商业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进行合理界定。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能够对股东主权和债权人委托权进行确权,而且通过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运作,可以实行产权分离的独特法人治理模式。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约束,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初,我国央企金控、地方金控、民营金控、产业金控、集团金控、互联网金控、潜在金控就已超过50家。这其中,国内已形成的大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包括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公司。大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以齐全的金融牌照,雄厚的资金实力,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但其所面临的风险仍不可忽视。

设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从金融发展史来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是商业银行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整合了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衍生品交易和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几乎涵盖了金融的方方面面。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除了具有一般金融机构的所有风险外,还有自己的特殊风险。

设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宏观风险

从宏观的角度看,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控制能力仍然不高,而对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涉及多个行业监管当局,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各不相同,不利于监管当局相互理解各自的监管方法,也难以统一协调行动。例如,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资本充足要求是不同的,它反映了各类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本质的差异,以及業务风险的抵御方式和判断标准的区别。尽管每个监管当局能够有效控制各自监管对象的风险,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机制,很难掌握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从而容易产生监管的“真空带”。

设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微观风险

从微观的角度看,目前我国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仍然没有建立起防范风险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目前在我国,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产权问题都不明晰,从而导致预算约束软化、缺乏激励相容的机制、承担金融风险的责任人不清等问题的产生,进而体现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中对风险还没有在微观层面上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普遍存在内控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总结来看,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风险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特殊的组织结构形式本身引起的控股公司的内部风险,如委托代理风险、利益冲突风险;二是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特殊的组织结构在外部监管上可能引发的风险,如资本重组计算的复杂性、组织不透明带来的风险,以及监管套利行为引发的风险;三是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将对金融业的行业结构、竞争及效率产生影响,主要是金融集中导致的垄断可能造成效率的损失。

由于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往往规模庞大,业务涉及多个领域,甚至遍及多个国家,一旦倒闭,对一国甚至全球金融体系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对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是一国金融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接下来,本文将结合以上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挑战,对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对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建议

商业银行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变的过程中要“练好内功”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已经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但要全面组建产业更加多元化的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与改进。首先,要加大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力度,适度放开国家相关政策的限制,让组建后的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更加全面深入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去,以提升其竞争力。其次,要引导商业银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创新经营模式,优化管理结构,实现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促使其能够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把握国际市场带来的机遇和发展机会。最后,商业银行要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并购、联合”手段,全面构建金融控股公司,深化企业发展,紧跟时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增强金融实力,最大程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最终实现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多元化发展。

完善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

在商业银行完成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变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评估机制。正如本文第三部分所述,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由于混业经营,具有更高的风险度,因而加强监管力度,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于维持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我国经济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完善风评机制,首先,要强化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积极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一整套完备的风险应对方案,未雨绸缪;其次,要建立内控制度,避免不同子行业及部门之间出现风险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强化监督,积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最后,要完成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在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中,银行是核心,围绕核心有多个分部门,在做好银行系统自身风险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其他部分功能的风险监管,对于整个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良好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相关立法进程,促进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健康发展

为了促进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应当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立法进程,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立法,必然涉及我国金融业最基本的分业监管、分业经营体制的重大调整,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首先,针对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当务之急是要先解决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问题,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和市场主体地位,对其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风险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避免监管空白。其次,针对金融综合经营的限制问题,修订《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公司法》中与金融综合经营有冲突的内容,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发展和有序运营。最后,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及规范体系,从法律上明确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

就目前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深度和专业化程度与国际商业银行相比,明显存在资本不足、不良贷率高、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的挑战,就必须不断深化改革,进行战略调整,完成产业结构的优化,实现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化,才能更好实现其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基石的作用。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商业银行月度资讯

央行5月发布最新数据,口径外汇占款余额第四个月增加

5月17日,央行发布数据显示,中国4月央行口径外汇占款余额增加74.22亿元人民币至21.5万亿元,上个月增加78.38亿元,为续第四个月增加。

蚂蚁金服与金融机构展开合作,花呗宣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放

5月18日,蚂蚁金服旗下消费信贷产品花呗宣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放,未来将与金融机构一起,共同开拓更多的服务场景。蚂蚁金服董事长井贤栋此前也公开宣布,蚂蚁金服所积累的技术能力和产品,将全面向金融机构开放。

外管局公布统计数据,4月银行结售汇顺差669亿元人民币

5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4月,银行结汇9911亿元人民币(等值1574亿美元),售汇9241亿元人民币(等值146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06亿美元)。

若要引外必须先要安内,银行保险对外开放需把握原则

5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我国金融业已具备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但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不仅要引入“活水”,也要过滤“污水”,把握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平衡的原则。

上港集团3.04亿元增持上海银行,占有上海银行总股本的6.73%。

5月20日,上海银行发布消息称,该行股东上港集团在5月8日至18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572342股,占上海银行总股本的0.25%,合計增持金额约3.04亿元,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银保监会5月下发新指引,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问题

5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2008年金融危机后首次,美国国会通过放松银行监管法案

5月22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项对中小型银行放松监管的法案。该法案此前已获参议院通过,待总统特朗普签署后即可生效。当天,众议院以258票赞成、15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法案。

全球市场份额逐渐扩大,银联卡全球发行超过66.9亿张

5月22日,中国银联发布的《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到2017年末,银联卡全球发行累计超过66.9亿张。2017年银联网络转接交易金额93.9万亿元,占全球银行卡清算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

猜你喜欢

混业控股公司经营
雷人画语
从牙行至混业钱庄:民国清水江的木行
产业经济学视角下的金融业金融分业和混业的思考
大型企业集团对控股公司的管理模式及措施
浅谈如何完善控股公司的行政管理
商业物业经营个股表现
乔万强:经营企业经营人生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探讨
国有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