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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扩大开放推动我国银行业稳健发展

2018-06-21连平范林凯

银行家 2018年6期
关键词: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外资

连平 范林凯

近期我国银行业扩大开放步伐加快,引发各界热议。有观点基于拉美和东欧国家曾经过快推进金融自由化、银行私有化和外资化而导致金融危机,担忧我国银行业扩大开放可能带来负面效应。本文在回顧开放历史、剖析扩大开放利弊得失的基础上,认为扩大开放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健康成长,我国当前不具备快速外资化的条件,不必过度担忧所谓的负面效应,对我国银行业应抱有信心。

我国银行业开放步伐逐步加大

改革开放后,我国改变了禁止外资涉足银行业的态度,但仍较为谨慎,在部分领域逐步、小幅放开对外资的限制。一是以试点形式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在部分地域经营。继1981年首次允许外资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后,1985年国务院才颁布条例,允许外资在5个经济特区设立分支机构,此后数年内仅相继开放了上海、大连、天津等8个沿海城市。直到1994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才允许外资银行经营范围扩展至全国。二是谨慎试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开放初期,外资银行并不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直到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才开始允许外资银行在上海、深圳等少数发达城市试点。三是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持谨慎态度。期间仅通过报国务院个案审批的形式,允许亚洲开发银行投资光大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上海银行,但持股比例都在5%以下。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积极履行承诺,加快步伐放开了银行业对外资的限制。一是大幅放开对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在全国范围、对中国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人民币业务,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负债不得超外汇负债50%的限制、放宽其在华吸收外汇存款的比例限制,降低对外资行营运资金要求等。二是允许外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中资银行,并允许入股比例至20%。2004年8月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拉开了外资银行入股大型国有中资银行的序幕。之后几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不同程度地引入了外资。据统计,截至2007年末,我国共有25家中资银行引入3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总额达212.5亿美元。与此同时,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迅速,截至2007年末,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总额达1.25万亿元,较2001年末增长约74倍。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美大型商业银行陷入泥潭,开始收缩对华布局。中资商业银行中所谓的外资战略投资者纷纷撤资,2009年苏格兰皇家银行撤资中国银行,2013年高盛集团撤资工商银行、美国银行撤资建设银行,等等。外资银行资产增速也大幅放缓。据统计,2008~2016年在华外资银行平均资产规模增速为10.3%,较2003~2007年平均增速下滑21.6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末,外资银行在我国资产规模增至2.93万亿元,较2007年末增长约100%,但其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占比由最高时期(2007年末)的2.36%下降为2016年末的1.26%。

2017年,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同年12月,银监会表示将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一是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以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二是放宽外国银行商业存在形式选择范围,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三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金融市场等业务;四是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在博鳌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表示要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至此,我国银行业扩大开放掀开了新的篇章。

扩大开放有助于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

国际银行业已经经历了三四百年的发展历史。当代国际一流商业银行在服务意识、精细化经营、风险管理、合规经营、信息系统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外资银行的“鲶鱼效应”,通过竞争机制倒逼中资银行快速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理念,降低向国际先进银行学习的信息成本,继而有效推动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

从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银行业的变化来看,中资银行在竞争中,一是积极向外资银行学习,对普通客户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对客户开展微笑服务、专业解答,在网点内提供茶水、杂志、雨伞等贴心服务,并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生活缴费服务等;二是对高端客户的贴身服务质量也迅速提升,外资银行带来了百年服务精髓,特别是其对高端客户的贴身服务,如个性化的理财、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为中资银行广泛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三是倒逼中资银行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做法,不断推动自身体制和机制改革。

扩大开放有助于深入推进中资银行“引资、引制和引智”。通过与境外金融机构的股权合作,有利于我国银行业相关经营领域和业务领域获得资金支持。自2004年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获得交通银行19.9%的股份后,一批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开始入股中资银行。不仅积极参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还布局入股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入股广发银行、渣打银行入股渤海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南京银行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中资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

尤为重要的是,中资银行在“引资”的同时实现了“引制”和“引智”。一是推动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如交通银行在引入汇丰银行战略投资后,通过由汇丰银行提名董事和派驻高管等方式提升了交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南京银行引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后,也接受法国巴黎银行派驻高管。通过境外投资者参与中资银行公司治理,有助于变革和改善中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最终将体现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效率的改进、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是提升中资银行各类经营管理水平。如交通银行与汇丰银行签署了业务合作战略规划和技术支持协议,通过汇丰专家派驻交行进行现场指导、交通银行派遣人员赴汇丰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学习、汇丰为交通银行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现场培训等三种形式,由汇丰为交通银行提供技术支持、传输最佳实践管理经验。一些中小银行也借助国际先进银行的技术、工具及优化的信贷流程,提升该行的风险管理、识别和控制水平。

三是为中资银行输送先进业务拓展经验。外资入股后,外资银行有动力为中资银行提供品牌建设经验、业务产品设计经验和相关资源,这将直接提升中资银行的获客能力。如交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与汇丰银行积极推动联名信用卡业务,并在各类公司业务拓展等方面建立了广泛而紧密的合作关系,推动相关业务高质量发展;不少中小银行在消费信贷领域与外资行展开密切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金融扩大开放是一个双向过程,不仅包括外资引进来,也包括中资银行走出去。外资入股则为中资银行走出去提供了便利。如2008年厦门银行成功引进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战略股东后,迅速借助其富邦银行母公司台湾富邦金控的资源,成立了国内银行业首个“台商业务部”,并针对台商客户需求,推出了“两岸通”人民币/美元速汇业务等特色产品。再如,交通银行与其战略投资者汇丰银行合作,为中资企业提供海外工程承包、境外融资、全球现金管理、大宗商品贸易、外币银团贷款等一系列服务,还开展了包括跨境人民币业务、海外保函、信用证、外币清算、外汇财资交易、快汇业务、贸易融资、海外分行资金业务等在内的合作。银行业扩大开放在境给内市场带来竞争的同时,也会带来国际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方法,从而有助于促进中资银行产品创新、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扩大开放后我国银行业仍将稳健发展

经数十年的发展,中国银行业综合实力已得到较大提升。从资产规模来看,2016年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已达33万亿美元,超越欧盟的31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一。同期美国银行业为16万亿美元,日本银行业仅为7万亿美元。从《银行家》杂志主要考虑一级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的全球银行排名来看,2017年世界前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上榜银行达到126家,较13年前上榜银行增加了110家,四大国有银行排名稳居前十。而欧美传统老牌商业银行排序却逐步后移,如汇丰控股、三菱UFJ金融集团、美国银行、花旗集团排名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国上榜银行资产总计25.3万亿美元,税前利润共计2930亿美元,与其他国家相比均有较大优势,且这种优势仍在进一步扩大。上榜银行的一级资本总额在2016年即已超过美国,以1.19万亿美元的规模成为世界银行业的新龙头。

经营实力来自于规模与质量的结合。迄今为止,发达国家的先进商业银行仍有质量上的优势,但却已没有了规模上的优势。而要实现金融行业和企业的控制,仅有质量优势是无法实现的,反而规模优势显得更为重要。历史上没有先例同时也难以想象,不依靠雄厚的资本实力就能获得一家银行的控制权。不排除未来会有一些中小商业银行会被外资控股,但鉴于中资商业银行雄厚的资本实力,外资银行以其较弱的资本实力要实现对整个中国银行业或是国有大型银行的控制,基本是不可能的。

尽管外资持股商业银行比例上限被放开,但目前我国银行绝大部分仍为国有控股,外资大幅增持必须要首先以国有大股东放弃其控股权为前提。以五大国有银行为例,截至2018年3月末,中國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东中财政部、社保基金、汇金和证金合计持股比例分别为84.48%、72.68%,中国银行股东中社保基金、汇金和证金合计持股比例为70.56%,国有持股均占绝对主导地位。即使股权已相对多元化的交通银行,财政部、社保基金和证金合计持股比例也达44.47%,超外资汇丰银行约25个百分点。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和区域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通常国有股都占有较高的比重。外资大幅增持商业银行也需得到监管许可。2018年出台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并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对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拟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行政许可批复有效期为6个月。审批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要求“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商业银行关乎一国经济命脉,是金融业内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主体,长期来看国家不会轻易放弃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权,同时也会保持对整个银行业的控制力。

事实上,外资银行在我国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约15年历程来看,本次扩大开放并非中国第一次放开对外资银行的限制,目前外资银行面临的经营限制事实上已经较少。在业务范围方面,外资银行目前除在债券业务方面仍受限制外,其他业务牌照已基本与中资银行一致。在分支机构设置方面,2014年即已放开外资行在一个城市一次仅能申设1家支行的规定和支行营运资金最低限额。然而,数据显示,2014年至今外资银行ROA持续大幅低于中资银行,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反而是中资银行在开放过程中快速发展,增速远超外资行,各类业务的拓展能力和风控能力均得到了大幅提升。尽管上述现象可以部分归结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银行业主动的战略性收缩,但其背后仍存在一系列深层原因。其中包括,外资行风控体系并不一定很适应中国国情,中国数据质量、信息的丰富度也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外资银行先进风控模型和体系可能并不切合中国的实际,其复杂的审批程序也可能限制了业务效率;外资银行的网点布局远不及中资商业银行,限制了其获客、展业的能力。考虑到目前各类中资银行在全国各地的竞争已较为激烈,外资银行大规模拓展网点已失去最佳时机。上述深层次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因此,未来在进一步开放的条件下,外资银行仍难以构建足够的竞争力,对中资银行造成大范围冲击。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拉美、东欧国家相继推动金融自由化,银行部门迅速被外资占领。当实体经济比较优势丧失或金融市场出现不利波动时,随即外资大量出逃并引发金融危机。如阿根廷在金融自由化中,银行大规模私有化和外资化,近70%的商业银行总资产为外资所控制,东南亚金融危机后,阿根廷经济不景气,外资银行大规模出逃资金,引发了金融巨幅动荡。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银行业相比,东欧、拉美银行业总体量要小得多,发达国家银行资本有实力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控股本地银行。此类国家银行业外资化主要发生在本国银行业风险恶化、需要重组兼并等方式消化不良资产、改良银行业经营的阶段,可以说是外资“乘虚而入”。而在我国,无论从体量亦或是国家控制能力来看,均不可同日而语。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银行业风险情况已得到大幅改善,被外资“乘虚而入”的可能性极低。加入世贸组织前后,中国银行业风险情况不佳,2003年末不良率高达17.9%,关于银行“技术性破产”的评论不绝于耳。在监管部门和银行业共同努力下,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银行业风险管控能力逐步提升,即使在金融风险凸显的2013~2017年,银行业不良率仍保持在2%以下的国际较好水平,相比各类影子银行风险形势明显要好得多。

近年来,银行监管部门持续引进国际先进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以及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加强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并积极推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应用。监管制度建设持续强化,银行业监管方式方法得到持续改进,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市场退出与风险处置等方面的监管方式方法已与国际接轨,并结合中国实际做出了完善。近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未来银行业监管仍将保持稳健。在监管水平已与国际接轨、监管态度从严从紧的背景下,未来我国银行业仍将保持稳健增长的发展态势。审慎的行业监管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扩大开放环境下有效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基本保障。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连平系该行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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