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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律师案是如何出笼的?

2018-06-19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2期
关键词:昔阳县纠纷案张军

本社记者 李蒙

>> 2018年5月26日下午,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刑诉法学者汇聚一堂,就张军律师案召开“完善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研讨会,顾永忠、李奋飞、陈永生、刘计划、支振锋等知名法学学者与会,对该案进行了研讨。

2018年5月26日下午,在北京,有关张军律师案的研讨会举行,顾永忠、李奋飞、陈永生、刘计划、支振锋等知名法学学者与会,对该案进行了研讨。此时,距离1990年6月张军被逮捕,已经过去了整整28年。今年已经八十高龄的张军律师介绍完案情,不禁老泪纵横。他说:自己已经申诉了3543次,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希望在临终前能够听到“公正”两个字。正如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当场评价,张军老律师的诉说,“字字血、声声泪”,谁听了都为之动容。

乡政府起诉村委会,张军挺身为农民代理

张军,1938年5月出生于一个革命老干部家庭,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1990年案发前,任政协山西省委调研室副主任、政法办公室主任、农工民主党山西省直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职律师。当时组织上已经考虑将他调至山西省检察院出任副检察长,正在考察中。如果不是为昔阳县庞家峪村的农民代理那起土地纠纷案件,辉煌的仕途正在等待着他。

他到底卷入了一起什么案件呢?这还要从“文化大革命”说起。

1967年“文革”中,“一平二调”盛行。昔阳县安坪公社(现乐坪镇)曾组织26个村在庞家峪村集体所有的500亩河滩地上修大寨田,建果园、农场等。从这时起,庞家峪村农民一直告状,强烈要求退还属于他们的土地。“文革”时一哄而起建的果园和农场,没有一两年就废弃了,抛荒多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庞家峪村农民又自发耕种起了这块地,并承包到户。1986年和1988年,县、地两级政府,分别以庞家峪村“抢占”乡办农场土地为由发文,强令庞家峪村退出“抢占”的土地。庞家峪村农民坚决不退出。于是在1988年3月26日,在昔阳县委、县政府的授意下,安坪乡政府把下属的庞家峪村告到昔阳县法院,要求庞家峪村退出“抢占”的500亩河滩地,并赔偿损失。

>>《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出席研讨会并发言

>> 张军律师在研讨会上发言

庞家峪村农民感觉如果没有“青天”来为民做主,在县法院审理的这场官司肯定打不赢,于是积极向上级党政机关反映情况,也求助于新闻媒体。新华社收到该村村民的反映后,派记者李果采访调查此事。1989年3月31日,庞家峪村委会委托李果找到张军,请张军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张军开始觉得这起诉讼农民很难胜诉,不太想代理。但庞家峪村农民找到张军家中悲切陈情,声泪俱下,苦苦恳求,让张军觉得实在难以拒之门外,于是答应了这些上门求助的农民兄弟。

张军心里很清楚: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第73号文件《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凡恢复耕种的,应退还农民集体耕种,所有权仍属于原农民集体。

庞家峪村委会在律师事务所正式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张军和妻子郭章梅依法担任庞家峪村农民的诉讼代理人。郭章梅当时是太原市委党校的法学教师,也是兼职律师,夫妇两人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1989年4月1日,昔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土地纠纷案。张军和郭章梅坚决依法维护庞家峪村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了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审阅同意的代理意见,认为这块地依法应属庞家峪村农民集体所有。昔阳县法院当庭宣判这块地为国有,交安坪乡政府。庞家峪村农民坚决不服,上诉到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9年7月,晋中中院终审裁定,讼争土地归国家所有,庞家峪村将所占土地交归安坪乡政府,由26个村共同协商共管。

土地纠纷案败诉后,1989年7月24日,庞家峪村农民依法申诉到山西省“四大班子”。1989年9月6日,时任山西省政协主席李修仁看了庞家峪村农民的申诉状后告诉张军:“庞家峪村老百姓不但说的很有根据,而且很有道理。这块地土改时确权是庞家峪村的,后来虽然县里和乡政府占用,但一直到现在,土地税务和统销粮还是庞家峪村交。没经过国家依法征购,怎么就变成国有的了?而且三中全会后已经承包到户,依法30年不变,怎么不让农民承包了?政协要进行民主监督,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李修仁在庞家峪村农民的申诉状上明确批示:省政协召开这一土地案的专家研讨会,提个合理合法的建议。张军持李的批示请示时任省监察厅长兼省政协政法委主任王道修。王指示按李修仁的批示,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开论证会,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然后提出建议。

张军根据李修仁和王道修的指示,以省政协的公函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土地局和法律专家等14个单位参加,召开了庞家峪村土地权属纠纷案研讨会。会前,李修仁接见了全体与会人员,并讲了他对此案的看法。

研讨会一致认为,昔阳县法院对这起土地权属纠纷案的判决是错误的。会后,1989年11月14日,《法制日报》头版刊登《山西省政协对一起土地纠纷案的判决进行民主监督》,对研讨会予以高度赞扬。

根据领导安排,由新华社记者李果撰稿,在《山西政协报》上发表《证据不力的判决》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民主监督。由于张军是该报特约记者,领导指示张军署名。张军按照领导的要求,虽然没有撰写稿件,但稿子发表时署了名。

张军又根据领导指示,持省政协公函到北京,就此案向国家土地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国家土地局认为,昔阳法院关于这起土地纠纷案的判决是错误的。听闻此事后,昔阳一些人说,张军到北京告了他们的状。其实张军这次到北京,是政协领导指示,组织安排,完全是履行公务。

1990年春节后,庞家峪村农民要到省政协上访。张军得知后,向李修仁和王道修请示,应该如何对待这些上访农民。李修仁指示:“接待人民群众申诉,是人民政协的工作之一。关注社情,反映民意,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法律和政策的正确实施,有利于社会稳定,应该接待。”王道修指示:“政协应当接待群众反映问题,接待庞家峪村农民上访,可以了解更多的真实情况,充实建议的内容。”据此,张军在省政协政法办公室接待了庞家峪村农民上访。

>> 张军、郭章梅夫妇在家中

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获得伪证自侦自捕

1990年3月13日,在山西省人大召集的庞家峪村土地纠纷协调会上,张军发表了经领导审查同意的省政协关于这起土地纠纷案研讨会的总结发言,并当众抨击了昔阳法院执行中残害庞家峪村农民的恶劣行为。其中尤为恶劣的是,昔阳警方曾放出猎犬咬伤农民,还有一些农民被打,很多农民吓得跑到山里躲起来,冬天没有棉衣御寒也不敢下山,很多人被冻伤冻病。

时任昔阳县委书记高其祥在会上说:“庞家峪村的土地县、乡政府占用,当时是属于平调性质的。昔阳县此类遗留问题多,如庞家峪村不退地,其他地方要地怎么办?如果按省政协张军主任说的依法办,昔阳就要乱,我这个书记就没法干!”张军回应说:“请问高书记昔阳县是不是中国的领土?在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执行不执行中国的法律?!”在会上发生了激烈的正面冲突。

1990年3月,昔阳法院要执行庞家峪村土地权属纠纷案。庞家峪村农民坚决不同意把依法属于自己赖以生存的这块地给乡政府,“血染河滩也要保住祖上留下的遗产!”昔阳法院在执行判决的时候与庞家峪村民发生了冲突,执行受阻,庞家峪村梁万喜等五名村民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捕。有人因此说:“张军是‘后台’‘祸根’。”

昔阳法院将庞家峪村许多村民在未经逮捕的情况下,扣留在大寨旅行社长达20多天,逼迫村民作出对张军不利的证言。如果不按他们要求的作笔录,就会遭到打骂,也回不了家。很多村民被迫作出对张军不利的伪证。获得这些伪证后,昔阳法院给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委、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中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打报告,说张军教唆庞家峪村村民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为了达到“证据充分”的目的,晋中中院还捏造庞家峪村民刘有贵、刘少眼、刘有青和宋富青等人的证言,证明张军教唆他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经查,“庞家峪村90年度根本没有以上四人”。山西三级法院在有关领导同意后,联合作出逮捕张军的决定,其中山西高院作出此逮捕决定的一名领导干部,后来长期担任山西高院主要领导职务。

1990年6月8日,昔阳县法院院长陈来喜在省高院、晋中中院领导陪同下,带领昔阳县公安人员,未经太原市公安、检察机关同意,也未给张军所在单位山西省政协打招呼,直接到政协山西省委,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将张军逮捕。对省政协政法办公室多次抄查,抄走大量文件和财物后,将政协山西省委政法办公室长期贴了封条。

庭审时殴打律师,院长突然给律师下跪

1991年1月14日一审开庭前,张军的辩护律师李飞、郝广兴就本案管辖和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昔阳县法院一位副院长说:“告诉你们,我们该审就审该判就判,咱们各吃各的饭,这个问题你们不用管!”必要的案卷不许律师查阅,律师会见被告人受到监控限制。

山西省律师协会呈报给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的1991年2号文件“关于六名律师在昔阳县参加诉讼职务权益和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的报告”,讲述了开庭当天的经过:

庭审调查环节,辩方律师按程序四次向审判长申请,要求对被告人、证人进行质证发问,均遭拒绝。当律师提问时,审判席的幕布中探出一个脑袋,“审判长回头与幕后人嘀嘀咕咕”后,制止了律师发言。一名被告人出庭接受讯问完毕后,审判长却不要求他们退庭,便接连传讯其他几名被告人到庭讯问,这种不合法的审讯方式给五名被告人提供了在法庭上串供的机会。

开庭第二天,公诉席上新增加两名非法庭组成人员,这一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律师提出抗议,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

之后,陈来喜将辩方律师李飞和另一名律师郝广兴叫进了休息室。当李飞、郝广兴律师进入休息室后,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蜂拥而上,围攻、指责甚至趁机推打两位律师。陈来喜要求李飞收回自己的辩护意见,并向群众“作出解释”,被李飞拒绝后,这个县法院的院长突然双手作揖跪倒在李飞面前,这一行为激起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对李飞再次进行围攻、辱骂、推打。

正在律师们在休息室与院长分辩后返回法庭之际,审判长再次警告律师,并戏剧化的大声呼喊:“律师哪里去了?”而律师返回法庭途中再次遭到一名警察的电棍击打。

最终,辩方六名律师在最后一天开庭前被迫退出庭审现场。

1991年1月16日,昔阳县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军犯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退还索贿、受贿、诈骗的全部赃款。

一审判决认定,张军犯受贿罪,受贿3000元,索贿15000元。其中,庞家峪村民为感谢张军代理土地纠纷案送给其现金1000元,庞家峪村民认为“办事还得靠张军,不能冷了张军的心”送给张军两千元,张军以一二审要收取“标的费”、在报纸发表文章、开会需要花钱为由向庞家峪村索要15000元。

判决书写道,诈骗罪的来由是他在受聘太原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帮助该公司处理法律纠纷时,以应酬为由,骗取该公司香烟、健力宝等物品自用,价值884.4元。张军在另一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处理纠纷应酬时让某酒家开了三张虚假发票共计1190元,在公司报销。

根据判决,张军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的案情为:“他向庞家峪村民泄露,山西省高院给省委打了报告,认为庞家峪土地纠纷案一二审判决是正确的。并教唆前来上访的庞家峪村民,给他们面授机宜:‘干部要少出面,妇女老人打头阵’,并别有用心地向上访人员介绍,另一县某村也打着一个土地纠纷官司,几百名群众出动,拿着木棒、火枪,每天在地里守着,暗示庞家峪群众采取对策,阻挠法院执行判决。在法院到庞家峪村宣传法律期间,张军通过电话向村民刘存祥透露山西省高院要暂缓执行的的决定,并叮嘱说:‘你们不要怕,村里的人要拧成一股劲,团结起来顶住。’还指使刘存祥等人多搜集对方的动向和情况,拍些有用的照片,掌握些有用的资料,经常向他汇报以便研究对策。”

晋中中院还没接到张军的上诉状,该院的写作班子就以“索贿受贿”“惑众闹事”等特大标题发出新闻稿。昔阳法院将据实证明张军无罪的马志云和高五的等五名证人,从太原抓到昔阳县关进看守所。为逼他们推翻据实作过的证明,严刑拷打、轮番逼供。

马志云证称:他们为了逼我们推翻据实给张军作的证明,把我们从太原抓到昔阳看守所(没有拘捕证)。一位法官对我说:“你不承认作伪证就判你刑!你必须按我们说的给张军作证。肯定会对你有好处!”“他们一连打了我好几个耳光后,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打得我头晕脑胀,口流鲜血……”“他们只让我说假话,说真话就遭毒打。他们让我怎么说张军就怎么说”,“对庞家峪村出庭作证的人出庭时,陈院长都要照样安顿一番。”省高院承办张军案的法官证实:1995年7月,找高五的了解张军的情况,高五的说:“张军冤枉!我过去给张军出过证明,后来被昔阳检察院抓到昔阳关进看守所,被打得受不了,才改口。张军确实冤枉!”

>>研讨会现场

1991年6月6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开庭时,昔阳警方不准张军家属参加公判会。一县领导带多名警察将张军弟妹及其配偶等多人打伤。他们以“有通风报信嫌疑”为由,把张军儿子在监狱关了两个月。

1991年7月5日,昔阳公安人员又以“受贿罪”到中共太原市委党校拘捕了正在上班的郭章梅律师。三易罪名,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打入监狱。郭的父亲闻讯悲愤交加,气绝身亡。释放郭的条件是,不准郭出狱后为张军申诉,否则不放人。1993年,郭章梅因在狱中“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而被提前刑满释放。1997年4月,郭章梅经山西高院再审被宣告无罪,同年恢复公职。

张军在看守所关押一年,因不交代“罪行”,被轮番审讯,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喝水,导致急性消化道大出血。在住院抢救期间,昔阳县公安局又强行将张军关进看守所。张军每天因剧烈胃痛,消化道继续出血,饮食难进,日夜大声呼救,长达数月,但无人过问,真是九死一生。

张军在监狱被关押4年,因身患重病,1994年6月被保外就医。因张军继续申诉,昔阳法院给省劳改局去函称:“因张军不认罪到处申诉,必须很快收监!”并把为张军上访鸣冤的庞家峪村村民刘全林等人多次关入监狱。

土地还给了农民,律师一直不平反

庞家峪村的这500亩河滩地被判决给乡政府之后,一直废弃荒芜,无人耕种,一荒就是12年。2002年,昔阳县又将这500亩地分配给庞家峪村的农民耕种,但错误的判决并未得到纠正,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张军律师案,也一直没有平反昭雪。

这500亩河滩地在1945年土改时就确权到了庞家峪村,由该村农民开垦种植,直到“文革”期间“一平二调”前,都是庞家峪村所有,毫无争议。“文革”期间瞎折腾了一两年,土地成了“国家”的,但折腾之后很快荒芜废弃,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庞家峪村村民自发将它们重新耕种起来,才焕发了生机,村民在这块土地上辛勤耕作,给国家交粮交税。经过一场荒唐的官司,土地硬是被说成是“国家”的,再次荒废,无人耕种,杂草丛生,甚至灌木都长得比人高。直到2002年,才再次由庞家峪村村民耕种起来。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这块土地本来就是该村村民的,只有该村村民才会去耕种它,有什么抢头?

而为农民依法维权的张军律师,却成了昔阳当地官员任性胡为的牺牲品,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收监入狱,直到28年后的今天,虽然已经八十高龄,依然没有平反昭雪。

历史无言,沉默地记录着一切是与非、正与邪、光荣与耻辱、世道与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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