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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内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与完善对策

2018-06-13李果果

商情 2018年17期
关键词:完善对策发展现状

李果果

【摘要】财经法规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法规,其能否适应时下发展需求,近年来备受关注。虽然财经法规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有过一些成绩,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不少新问题。文中以国内财经法规发展现状为依据,分析了我国财经法规存在的问题,结合市场经济提出了财经法规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国内财经法规 发展现状 完善对策

一、国内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法制制度不断的完善,会计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和支付结算制度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在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这一部分是需要长期坚持和发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和民主法治制度不断的完善,需要将社会各个方面和不同环节纳入法律化轨道中,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但是在实际执法中行政处罚部门较多,不仅有主管机关、上级主管机关,还有与监督机关并列的行政机关以及财经法规专属行政机关等。财经法规中除了对监察机关明确监督职能外,其他大部分财经法规未明确监察机关行使相应处分权,即便有行政权力也是与其他部门并列行使,这就使得专门行政监察职责的部门不能更好行使监督职能。如《会计法》中将主体称为“有关单位”,这种行政主体不明确问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难度,即便知道违反法规这一现实,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明确法律依据而不能进行相应行政处分;近些年来虽然我国以《会计法》为依据出台和制定了一些法律制度,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社会发展和保证了会计权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一些法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经济法规中对会计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够,使得会计队伍中出现一些弄虚作假现象,从而加大检查办案人员处理难度;纪检办案人员在实际执法中,因专业素质、政治业务素质较薄弱和对经济法规方面的知识了解程度不够,使得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过于依赖会计、审计和财政等部门,一定程度上使其主动权和主导权得不到发挥。

二、国内财经法规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方面

我国财经法规的立法权界限不清,势必会导致执法权分权混乱。随着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以及行政权力的扩张,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都可以看到行政执法的需要和实践。再加之一些授权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亦具有在其行业范围内制定并执行“软法”效力的行业规范、准则,执法主体的众多导致频频出现执法混乱,一些事项上出现管理漏洞而另一些事项上多头管理甚至一事多罚。

(二)经济监督方面

经济活动中的行政执法旨在追究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责任,重在事后归责,而要确保财经法规产生预期的社会实效,就需要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财经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经济监督的特点就在于其过程的综合性,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对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经济监督相较于执法活动更注重预防性,其实质上也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因此监督主体同样具有授权性,监督行为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完善我国财经法规主要对策

我国财经法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对财经法规工作进行改革完善。

(1)创造和谐环境,明确行政处分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资本流动呈现多元化,为了更好地发挥财经法规作用,应该将专属监察机关置于首要地位,其他的监督机关置于从属地位,这样专属监察机关才能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其的职能,和其他执法部门形成合力,依照法律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对象进行适当行政处罚,以减少财经违法行为,保证国家财经法规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营建和谐执法环境对民主建设和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执法环境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况且仅靠执行者进行教育是无法达到执法目的的,因为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加大追究力度,对于那些破坏执法环境的对象和暴力抵抗法律执法者的对象进行严厉制裁,以强化财政法规力度。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还需要壮大经济法规本身的力量,强化公共执法和社会力量执法。

(2)不断完善国家财政法规中的会计制度。财政法规作为行政执法有效依据,制定过程中应以现代化市场经济为主体,围绕《会计法》和相应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完善会计科目、核算原则、会计报表和会计事项等。应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对财经法规的改革,按程序执法的能力,针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出台政策法规予以打击。完善之后各级政府应该以新的财政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会计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也要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检查中如果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应依照行政法规内容严惩不贷,必要时移至司法机关,使财经法规法律效力得以实现。

(3)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队伍建设。纪检监督管理人员是经济法规执行者,其在实际工作中依赖专业经济部门辅助的同时,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权和領导权。营造一支公正强大的经济法规执行队伍,首先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其次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调整监督人员结构,引进一些财会审计知识丰富且办案经验丰富人员,以增添执法队伍生机和活力。在执行中要杜绝执法部门聘用合同工或临时工,不断的提高执法者政治素质以及业务素质,加强执法者的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凭借正派的作风、精湛的业务,真正做到公正严格执法。

四、结束语

回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国内经济法规实际执行过程中,取得过一些成就,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的法规不能更好地满足现代化需求。可以说,要从明确行政处分主体、完善财经法规中的会计制度和完善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来解决财经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财经法规的执行部门只有真正树立起服务意识,成为经济建设的服务部门,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快财经法规改革的步伐,需要对其进一步改进,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沫,加强会计监督的法律思考[J].行政与法,2011,(10).

[2]吕晓明,国内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与改革建议[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04).

[3]宋瑞停,我国当前财经法规的现状与改革[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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