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机动车辆保险风险控制策略研究
2018-06-03梁雁
梁雁
【摘要】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其保费规模是财产保险中的第一大险种。诸多内因、外因对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保险有显著影响,加强全流程风险控制刻不容缓。
【关键词】机动车辆;车辆保险;风险控制;策略研究
机动车辆保险,又称车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它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最早出现汽车保险的国家是美国,如今车辆保险已经是最平常的事情了。本文针对机动车辆保险风险控制策略进行研究,详细研究结果如下。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历史
1898年出现世界上最早的一份汽车保险单,机动车辆保险的真正发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当时汽车的普及和道路事故危险构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危险。2009年,中国汽车销量为全球第一;到2011年,中国汽车销量达到一亿辆,成为第二大汽车保有国。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车险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姿态,2001年中国车辆保险费为421.70亿元,到2015年国内车险的保费收入达到6199亿元。2017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为2.17亿辆,与2016年相比全年增加2304万辆,车辆保险保费也相应增加。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汽车保险已经成为中国非寿险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财产保险中的第一大险种。
二、机动车辆保险主要分类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等。必须先投保相应主险后才能投保附加险。多项主险与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服务。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車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内。倾覆责任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非碰撞责任险,包括自然灾害,比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地震;意外事故,比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其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公司合同规定,但并非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变。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风险的一种保险。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即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商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对交强险的有效补充,其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内。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盗抢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上述期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包括车主的故意损坏。
车上人员责任险,在车上驾乘人员受到意外伤害后,保险给予医疗费用的赔偿。
机动车辆的附加险是对主险保险责任的扩大和补充,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保。常见附加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车身划痕损失险,即“划痕险”,是新车投保率较高的附加险,是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补充,可以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而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玻璃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车险在使用过程中,车辆本身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
车辆自燃损失保险,即“自燃险”,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之后才可以投保自燃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该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而必须要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会相应的进行赔偿。
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对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负责赔偿。更适合于长期行驶在降雨量较多地区的车主选择。
三、机动车辆保险中存在的风险
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首要的内在风险,是产品设计及费率确定的风险。自2015年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市场化改革以来,新险种的开发是许多保险公司增加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开发新的保险产品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较大,当产品设计不当时,所带给保险公司的损失也是较大,会带来经营风险。
其次,客户选择保险的种类时,从节省保费角度出发,大部分客户往往对自身风险水平盲目乐观,仅追求基本保障,常导致商业三者险保额不足、忽视附加险等现象:而真正对自己风险认知清楚的少量客户,更倾向于投保高保额、多重保障,进而导致“逆选择”的现象出现。
加之部分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保险公司人员自我约束不足,对公司自身理赔限度的高评估,极易造成一些保险公司存在偿付风险,进而影响保險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此外,还有外在因素会影响车险经营风险。
(一)被保险人个体差异风险。机动车车主的自身素质水平各不相同,车主能否在驾驶时按照规定行驶,是否有违纪行为,以及行驶区域的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这都影响风险的产生。
(二)环境的不可控因素,会导致大规模风险事故的发生。我国近几年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给机动车保险行业带来极大的系统性风险。
(三)车辆自身质量不同会导致车险风险差异。汽车生产时由于质量标准不统一,甚至部分厂商生产的车辆质量和性能不达标;部分车辆使用时间较长,且未及时进行车辆的保养,极易发生风险事故。对于这类情况,只有将车辆自身的质量提高,才可降低风险。
四、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风险控制
(一)制定完善的政策和计划
在保险公司内部,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在企业运行过程中,要对各个部门的工作结果进行严格的把关,将工作中的风险出现率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应制定激励制度,将员工薪酬与公司效益进行关联,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对企业效率产生正向影响。保证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使员工根据制度进行工作,方便企业领导的统一管理。随着我国保险公司的飞速发展,上市的保险公司日益增多,行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激烈,出现恶劣竞争的现象也同样存在。为行业间友好相处,共同发展,监管部门也应该给予相应的政策指导,对于恶意竞争的公司应给予警示与惩罚,并奖励表现好的企业,从而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企业环境和市场秩序。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资源消耗,节约成本的同时降低风险发生。
(二)整合社会资源,强化风险控制理念和管理
在企业日常运作中,保险公司单独承担大型风险较为困难,保险公司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司需积极与道路管理部门和媒体部门进行合作,可有效加强企业的宣传,进而加强车主的保险理念、提高自身风险管控意识,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
五、结束语
总之,在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管理中,需要积极发挥沟通协同机制,保险公司和政府及时沟通,并加强与相关企业间的合作,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实现汽车产业链上各个企业间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同时应提高车辆保险行业的协同水平,有效提高行业风控水平,降低保险行业的风险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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