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养老保险模式比较研究
2018-06-03李学文
李学文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亚地区成为了世界上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地区,城镇化、工业化加速,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对于养老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东亚各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养老保障制度,形成了具有东亚特色的养老保障模式。中国作为东亚的一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养老保障方面暴露出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应比较分析东亚国家的养老保障模式,找出其中有益的地方,借鉴吸收,以促进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养老保障;比较分析;年金制度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东亚地区经济发展迅猛,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逐渐赶上甚至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然而,作为“社会安全阀”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水平与西方国家还有一段差距。同时,东亚各国、各地区的养老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中国作为东亚地区的区域性大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和文化背景上有着一定的相似性,所以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障模式对中国来说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分析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障模式,发现其中有价值的理论和经验直接借鉴过来,促进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
从1991年开始我国确立了“三方负担”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模式,并提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将养老保险统筹的范围从县市扩大到了省。主要内容有:首先,改变过去的由国家和企业完全承担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三方负担”原则。其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养老保险水平要要与生产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力相适应,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计提比例和待遇支付标准。要根据实际支出规模,充分考虑国家、企业、个人的承受能力,实行“以支定收”的原则。对筹集到的资金实行“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筹资模式,既能照顾到现阶段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又可以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所形成的养老退休高峰的压力给予考虑,有利于养老保险在代际之间的均衡负担。再次,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律规范下强制实行的对退休职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措施。这是我国养老保险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一个层次。该层次的特点是,当职工退休时,能够在规定的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于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基本养老保障只能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能保障他们更多地需求,这就需要用其余的方式来补充,从而产生了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尽管只是辅助性的,但却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中的第二个层次。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它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第三个层次。
二、我国养老保险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大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覆盖率较以前有大幅度提升,但是对比东亚其他国家,覆盖范围还不够大。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同时,由于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和原来由企业承担养老费的大批国企退休员工推向社会,由社会负担,再加上不断抬高的物价,都导致了我国养老金支出的增加。养老金支出的增加导致了缴费水平的提高,缴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加了参保人尤其是那些缴费全部自付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者的负担使有些人放弃缴费,自动退出了养老保险体系,而这些人的退出又进一步推高了缴费水平,使另外一些不能承担现有缴费水平的人又退出了,这样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使承受不了的缴费者不断退出。
(二)个人账户“空帐”问题
为了应对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养老金的支付问题,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过去的现收现付制转向现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然而,在转制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其中,个人账户的“空帐”问题就是在解决这些困难的过程中产生的。
近年来,我国开始逐步做實个人账户,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养老保险没有历史积累,而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为确保当期发放,不得不动用了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致使个人账户形成空帐。
(三)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不到位。第一,我国缺乏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律,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第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和使用不透明,难以形成内部和外部对基金的有效监督。第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操作和监管的技术落后,不能紧跟形势的发展。
(四)养老保障服务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服务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并且缺乏养老保障服务实施的设施,同时,我国也没有训练有素的养老保障服务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三、东亚各国、各地区养老保险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日本的年金制度
日本的年金制度是二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日本,所有的国民都要加入某一种的年金,这一制度被称之为“全民皆年金制度”。
1.年金制度的内容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公共年金制度,其中包括日本法律规定的凡是处于法定年龄段的国民都必须参加的国民年金,私营企业雇员和船员参加的厚生年金,公务员、公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农林渔团体雇员和公营企业雇员参加的共济年金。第二个层次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进一步消除了职工养老的后顾之忧,保证了职工的忠诚度。第三个层次是个人储蓄养老养老金制度,即个人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养老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