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
2018-05-26陈艳亚
陈艳亚
摘 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养老问题愈发的凸显出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庞大的养老需求。一种相对较为新型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正逐步走入人们的视线。居家养老是由家庭、社会机构、各类组织共同提供养老服务,具有投入相对较少,服务辐射范围较广等多种优势。本文通过对三种养老模式的分析比较,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提出意見建议,建议政府应做好相关的立法工作,制定出台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依托社区,做好相应的人才储备,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城市社区
国际上一般将人口老龄化的标准定义为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数量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数量的7%。据统计,我国2000年60岁和65岁以上人口分别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达10.33%和6.96%,由此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几年这一比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养老问题异常严峻。
一、我国城市养老的三大类模式
老龄化时代的全面来临,意味着养老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如何让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我国城市传统的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大类,这二者存在一定的弊端,无法满足当前庞大的养老需求。一种集合了前两种模式优点的新型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应运而生。
1.家庭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由子女提供养老照料。这种模式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是我国的主流养老模式,但由于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城市中独生子女成为主流,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逐渐长大,组建家庭生育后代,我国城市逐步形成了“4+2+1”的家庭结构模式,即两个中青年人供养四位老人,同时还要照顾子女。虽然近几年国家实行了“全面二孩”的政策,有部分家庭变成了“4+2+2”模式,但总体的供养模式并未改变,传统的多子女供养老人的模式已被打破,夹在中间层的中青年供养四位老人的压力非常大,很难独立完成供养重担。
2.机构养老一般指老年人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定期交纳一定的费用,由专业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这种模式有利于减轻子女的负担,老年人能够得到较为集中的照料。但养老机构的建立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面对目前中国庞大的老年群体,养老机构无论是在建设速度还是建设数量上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除此之外,机构养老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在传统观念里普遍认为只有那些没有子女或者被子女所抛弃的老年人才会进入养老机构,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离开家庭进入相对陌生的养老机构。
3.居家养老模式是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进行有机结合,由家庭、社会机构、各类组织共同提供养老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通过社区、组织、企业等提供上门或社区内的养老服务。上门服务主要包括送餐服务、身体护理、家政服务等内容,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有所区别。社区内的养老服务一般是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来完成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托老所”,在白天替上班的子女代为照顾老人,等子女下班再将老人接回家中居住。居家养老既满足了老年人对家庭生活的渴望又满足了其能够获得专业人士服务的需求,同时其服务成本又远远低于机构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的一种养老模式。
二、关于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建议
城市居家养老应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主要目标,并辅之以一定的精神关怀,但重点还应在于生活照料。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依托社区,做好相应的人才储备,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制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整体的宏观指导。在财政上给与大力支持,将居家养老相关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增加对社区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充分利用各类优惠政策,吸引、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如对爱心企业给予免税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积极打造居家养老产业服务链,形成集约化的供给方式,从而降低服务成本;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老年人需求资料库,将周边养老资源进行整合,提高服务的针对性。
2.做好分类规划。对于新建社区和动迁改造社区,要明确在土地规划中为社区居家养老留出一定的场地,如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配餐中心等;对于传统老旧社区,可因地制宜,充分发掘闲置场所,进行改造扩建;对于一些场地比较紧张的社区,可以采取将几个相邻社区的资源进行共享,不同社区重点打造一到两项特色服务内容,如A社区提供配餐服务,B社区提供保健服务,C社区提供家政服务,几个社区间的资源进行共享,服务本社区老人和周边老人。
3.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居家养老准入制度、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养老服务流程规范、专业高效绩效评估、服务监管抽查系统等。要对具体负责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配餐中心等运营的管理机构或组织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包括专业技能和健康体检在内的多项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对入户和在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服务的人员进行服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以确保服务质量;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老年人自身经济情况和养老需求进行综合评估,政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服务的收费标准,如孤寡困难老人全部免收费用,对普通家庭的老人收取较低的费用,其中的差额由政府来进行补足;要不断完善服务监管抽查系统,对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此监督他们做好服务,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4.提供人员培训。长久以来,居家养老这一领域严重缺乏专业化人才,从业人员多以下岗职工及社区闲散人员为主,他们中的很多都是仓促上岗,专业化知识储备不足,往往是边干边摸索。应尽快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和技能比武大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同时积极引入专业社工,丰富人员结构,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家庭的迫切需求。
5.做好人员储备。居家养老服务的半公益性决定了其需要大量志愿者,除了固定的工作人员外,可广泛吸纳各类人员作为补充。如建议相关部门将中学生和大学生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时间作为高考、求职时的一条硬性规定,鼓励他们主动参与社区义务服务,完成服务后由社区出具服务证明。同时,进行精细化管理,根据不同年龄段设定不同的服务内容,如中学生年纪较轻,可将服务内容设定为对老年人进行精神慰藉,为其读报读杂志等,大学生可安排其进行送餐、简单的家政服务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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