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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否促进中国企业创新

2018-05-15李宏亮谢建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自由化渗透率贸易

李宏亮 谢建国

(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一、引言

服务贸易自由化历来是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服务业作为中国加入WTO谈判争议最大、保留条款最多的部门,经历了2002~2006年5年的过渡期之后,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和科技信息等诸多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开放,由此引起了服务贸易和服务FDI的大幅增加。为了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继续“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可以预见服务部门开放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国逐步加大了科研投入,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由2001年的1.1%增加至2016年的2.11%。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制造业企业的科研投入和创新产出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其中,科研经费支出由2001年的1496.4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9650亿元;从创新产出来看,新产品销售收入由2001年的8719.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9076.6亿元①。那么,在中国服务贸易和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否促进企业创新?具体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引起的国外服务要素投入增加究竟对企业创新活动产生怎样的影响?由于创新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研究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活动的内在联系,对于中国加入WTO的政策效果评估以及继续深化服务贸易领域改革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与本文密切相关的一类文献是研究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这部分文献认为,贸易自由化可通过技术转移、技术溢出、市场竞争以及规模经济等渠道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动。Grossman和Helpman较早地研究了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认为出口贸易能够长期促进一国的自主创新和经济增长[1](P303-324)。Negri和Turchi以巴西和阿根廷企业为例,研究发现贸易自由化的市场竞争效应促使出口企业比非出口企业具有更高的创新水平[2]。Almeida和Fernandes的研究指出,进口贸易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技术转移和溢出效应显著促进了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3]。Hombert研究了进口竞争对美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表明来自中国的进口显著促进了美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与创新[4]。Bloom等的研究同样发现来自中国产品的进口竞争有效激励了欧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5]。近年来,随着中间品进口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学者们将研究视角转向中间品进口自由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其中,相当多的文献认为中间品进口自由化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率[6][7]。相比之下,对于中间品进口自由化与企业创新关系的研究比较缺乏,Bøler等系统研究了跨国外包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他们发现,跨国外包有利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从而对企业创新活动有互补效应[8]。也有部分学者关注了中间品进口自由化对中国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田巍和余淼杰利用倍差法实证研究了中间品贸易自由化对企业研发的影响,发现中间品自由化显著促进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出[9]。Liu和Qiu利用专利申请数据研究了中间品进口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国加入WTO引起的中间品贸易自由化抑制了企业创新活动[10]。Chen等通过构建中间品进口与企业创新投入决策模型,研究发现进口中间品的知识溢出效应有利于提高进口企业的创新强度[11]。

与本文相关的另一类文献是研究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Arnold等对捷克、Bas对印度和张艳等对中国制造业企业的研究均表明,服务贸易开放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率[12][13][14]。此外,还有一部分文献从生产性服务业角度考察了服务进口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唐保庆等运用跨国面板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生产性服务进口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显著促进了中国制造业技术进步[15]。陈启斐和刘志彪的研究表明,生产性服务进口有利于中国制造业技术升级[16]。戴翔和金碚的研究发现,技术含量更高的生产性服务进口有利于中国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7]。

通过上述文献梳理不难发现,学者们对贸易自由化与创新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尽管研究视角和方法有所区别,但是大多数学者基本持有贸易自由化促进技术创新这一观点,然而上述文献仍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表现在:第一,上述文献大多从货物贸易(最终品或中间品)自由化视角研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较少关注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的关系;第二,在研究服务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时,当前文献大多从制造业行业层面展开,缺乏对异质性企业创新的考察,并且也缺乏严谨的理论机制分析。鉴于此,本文通过建立企业生产与创新投入决策模型,分析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机制;然后利用2001~2007年世界银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构建服务开放渗透率和企业创新强度指标,从创新投入和产出两方面实证检验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分析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并利用微观数据进行实证检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文献忽视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的不足。此外,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通过构建巴西服务开放渗透率作为工具变量,并使用Tobit模型和Heckman两步法进行估计,较好地解决了样本选择偏差和内生性等问题,使研究结果较为可信。

本文的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从理论上分析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并提出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计量模型设定、指标以及数据说明;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与稳健性分析;第五部分是对全文进行的总结及政策启示。

二、服务贸易自由化影响企业创新的理论分析

(1)

参考韩剑的做法[18],假定市场中仅有劳动一种生产投入要素,代表性企业生产最终产品的生产函数满足Cobb-Douglas性质,那么可将生产函数表示为:

(2)

式(2)中,φ表示企业生产率,Sh表示国内服务要素数量,Sm表示国外服务要素数量;α∈(0,1)表示服务要素的产出弹性,ρ>1表示国内服务投入对国外服务投入的替代弹性。假定市场完全竞争,则一国国内服务要素的价格等于工资,为了简化分析,将工资标准化为1。由于各国对服务部门的开放程度不同,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导致国外服务要素使用成本增加[19],即企业为获得和使用国外服务要素必须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成本η②,因此可将国外服务要素价格表示为η。不失一般性,我们假设所有厂商在生产过程中须支付的固定成本为f。

考虑一个两期生产决策模型。在第一期,企业投入国外服务要素进行技术创新和生产,则企业利润函数可表示为:

(3)

式(3)中,ημ=η-kh(μ)表示知识溢出外部性对国外服务要素投入的价格调整。根据利润最大化条件以及结合公式(1)和(2),有:

(4)

(5)

在第二期,技术创新成功将促使企业提高生产率并产生收益。假设有δ比例企业退出市场,那么存续企业创新活动的最终收益为:

v(φ,k)=∏(φ,μ,k)+(1-δ)E[μv(χφ,k)+(1-μ)v(φ,k)]

(6)

式(6)中,E[μv(χφ,k)+(1-μ)v(φ,k)]表示企业在第二期的预期收益。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对公式(6)求关于创新强度μ的一阶条件,可得:

(7)

(8)

假设1:在生产效率φ和知识溢出吸收能力k给定的情况下,服务贸易自由化会促使企业增加国外服务要素的使用,从而促进企业增加创新活动。

三、实证方法设计

(一)计量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假设1,本文将基准模型设定为:

lninnovationijkt=β0+β1lnserviceopenjt+γXijkt+ξj+ξk+ξt+εijkt

(9)

(二)指标选取与测算

1.企业创新强度(innovation)。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可从创新投入或创新产出等方面衡量,前者一般使用R&D经费支出表示,后者可用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新产品产值和新产品销售比重等指标度量。由于R&D经费支出仅仅反映了创新的投入状况,忽略了非正式的研发活动和创新产出状况,使用这一指标替代创新强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另外,中国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专利申请重视程度不够[21],导致众多企业忽视专利申请,因此使用专利申请数量替代创新强度也存在缺陷。相比之下,新产品产值能更好地体现企业的创新结果[22]。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用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newproduct)作为企业创新强度的替代变量;为了稳健起见,我们也使用R&D经费支出与企业销售收入之比(rd)进行稳健性检验③。

2.服务开放渗透率(serviceopen)。对于服务部门开放程度的测算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与货物贸易不同,服务业进入东道国市场有跨境支付、过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多种模式,因此很难找到一个相对统一的衡量指标。本文主要采用两种方法进行测算:第一种是基于世界银行公布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测算方法计算服务贸易开放指数。该指数由金融、通讯、分销、运输以及专业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19个二级子部门构成,根据不同服务部门的特征,依照服务贸易的4种模式,对每个二级子部门服务贸易壁垒类别的限制程度进行打分,计分在0(完全放开)到100(完全限制)之间,得分越高表示限制程度越高;之后对每个服务部门赋予一定的权重,经过加权求和估算出一国的STRI指数,最后参照樊瑛的做法[23],用100减去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即可得到服务贸易开放指数,该指数越大,表明服务部门开放程度越高,反之则开放程度越低。由此计算出中国2001~2007年服务贸易开放指数④。第二种是参考张艳等的做法[14],选用历年服务业细分行业进口额以及服务业FDI利用额与服务业总产值之比作为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替代变量。

为了衡量服务开放对每个制造业的影响程度,本文借鉴Arnold等[12]、张艳等的做法[14],利用投入产出表数据计算各制造行业对主要服务行业的依赖程度,即采用渗透率方法测算服务开放渗透率,公式为:

(10)

式(10)中,服务投入比例θst根据中国2002年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到⑤。j代表28个制造业行业部门,s代表服务部门⑥,t代表年份。servicejst为前文测算的服务贸易开放指标。据此,我们可以计算出服务开放渗透率(serviceopen)、服务进口渗透率(serviceimport)和服务FDI渗透率(servicefdi)。在实证检验中,我们选取服务开放渗透率作为关键解释变量,而服务进口渗透率和服务FDI渗透率作为替代变量,用于稳健性检验。

(三)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的数据有三组。第一组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数据库,该数据库提供了103个国家5个服务部门的贸易限制指数(金融、通讯、分销、运输和专业服务)以及经过权重加总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第二组数据来自于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UNCTAD),我们从该数据库中得到历年细分行业的服务进口数据,并根据当年平均汇价折算成人民币计价的服务进口额。第三组数据来自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首先,考虑到2003年后中国开始实施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为统一行业数据口径,本文按照Brandt等的方法对新旧行业代码进行了调整[24];其次,针对数据库中存在部分指标和数据缺失、错误和异常等问题,我们参照谢千里等的做法做了如下处理[25]:剔除职工人数少于8人(或缺失)、总资产小于固定资产、实收资本小于等于零和工业总产值小于零的样本;剔除工业增加值、企业销售额、平均工资、中间投入合计、固定资产和企业年龄小于等于零的样本;最后对数据库中的所有名义变量,我们均选择以2001年为基期的价格指数进行平减。此外,服务业FDI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为了消除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关键变量在第1%和99%分位进行了Winsorize处理。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估计结果

由于工企数据库中六成以上的企业新产品产值或研发投入数值为零,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差,为此,本文使用Tobit模型进行估计,同时为了纠正异方差的可能影响,模型中使用企业层面聚类稳健标准误,表1报告了基准估计结果。我们采用逐步加入变量的方法,第(1)列只加入关键解释变量以及行业、地区和年份固定效应,估计系数发现服务开放渗透率指数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这一结果初步验证了假设1;第(2)列加入企业层面控制变量,第(3)列在此基础上加入出口密集度(lnexpint);第(4)列进一步加入行业层面控制变量(lnhhi),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因素后,估计系数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说明模型具有良好的稳定性;第(5)列则加入包括补贴收入在内的所有控制变量,从完整的估计结果来看,服务开放渗透率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仍然显著且为正,即服务贸易自由化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具体来说,服务开放渗透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会引起企业创新产出强度增加0.490个百分点,这一结果再次支持了假设1;第(6)列使用创新投入强度(lnrd)进行Tobit估计,实证结果同样显示,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强度。

从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来看,滞后一期的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高生产率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企业规模和企业经营年限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规模越大的企业和持续经营年限越久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出口密集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出口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这是因为出口企业往往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为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企业会加大创新力度;资本密集度系数同样显著为正,说明资本密集型企业更倾向于进行技术创新;行业赫芬达尔指数显著为负,表明市场竞争激烈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此外,政府补贴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活动有激励作用;而企业负债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企业的偿付能力未对创新活动产生明显作用。

表1 基准估计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水平下显著,括号内数值为企业水平的聚类稳健标准误,所有回归均控制了行业、地区和年份固定效应,下表同。

(二)分服务行业研究

本文测算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覆盖了金融、通讯、分销、运输和专业服务等多个行业,那么不同服务部门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相同?下面我们进一步考察细分服务行业开放程度对企业创新的异质性影响,表2列出了具体估计结果。从表2的结果中可以看出,金融、分销和专业服务业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表明这些服务部门开放有利于企业创新,可能的原因在于,企业在创新活动过程中通常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审计等专业商业服务[26],并且其创新产出借助专业分销渠道可以更好地进入目标市场,因此降低金融、分销和专业服务等贸易壁垒对企业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相比之下,运输服务属于传统服务业,通讯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本土通讯服务提供商的“先占优势”和“在位优势”将会阻碍市场竞争和产品服务创新[27],因而运输和通讯服务贸易自由化未对企业创新产生显著影响。

表2 分服务行业的估计结果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准估计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

(11)

2.更换估计方法。正如前文所言,由于企业创新产出指标存在较多零值,可能引起样本选择偏差问题,这里使用Heckman两步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做法为:首先,建立Probit模型检验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决策的影响,将模型设定为:Pr(innovationijkt=1)=φ(β0+β1lnserviceopenjt+γXijkt+ξj+ξk+ξt+εijkt),其中,innovation为企业创新活动的哑变量,当企业新产品产值大于零时,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其余变量的选取同上文。其次,将Probit估计得到的逆米尔斯比率值(lambda)作为额外控制变量代入创新强度计量模型中,即lninnovationijkt=β0+β1lnserviceopenjt+γXijkt+ρlambdaijkt+ξj+ξk+ξt+εijkt,若lambdaijkt的估计系数显著且不为0,则说明存在样本选择偏差,可以采用Heckman两步法估计。表3第(3)~(4)列报告了具体估计结果。可以看到,Probit估计得到的逆米尔斯比率值(lambda)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使用Heckman两步法估计有效,并且服务开放渗透率的系数在创新决策和创新强度方程中均显著为正,即服务贸易自由化引起的国外服务要素投入增加不仅有助于企业进行创新活动决策,同时也显著提高了企业创新产出,这一结果再次验证了基准模型的结论。

3.更换替代变量。我们分别使用服务进口渗透率(serviceimport)和服务FDI渗透率(servicefdi)作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替代变量进行Tobit估计,估计结果分别列于表3第(5)~(8)列,其中第(5)~(6)列的被解释变量为创新产出强度,第(7)~(8)列的被解释变量为创新投入强度,估计结果显示,无论是服务进口渗透率还是服务FDI渗透率,其估计系数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服务贸易开放对企业创新强度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从而再次验证了基准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表3 稳健性检验Ⅰ

4.知识溢出的影响分析。上文的理论分析表明,服务要素的知识溢出效应对企业创新活动和收益有重要影响,本部分将从两方面考察知识溢出的作用。首先,分所有制类型。由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生产率和知识溢出吸收能力存在差异[11],我们根据登记注册类型将企业分为民营企业(private)、国有企业(soe)和外资企业(foreign),并以外资企业作为基础类别,利用服务开放渗透率指数与所有制虚拟变量的交互项分析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4第(1)列。从中可以看到,民营企业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交互项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国有企业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助于提高民营企业创新强度。大量研究认为,民营企业具有更高的学习和创新能力,更多地使用国外高级服务要素,通过知识溢出和学习转化将能有效促进企业创新,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由于长期缺乏激励机制导致创新能力不足[30],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其技术创新的提升作用不显著。其次,分行业类型。参考张艳等的方法,根据2002年投入产出表数据,将服务使用率(服务中间投入与总产出的比值)大于均值的行业定义为高服务使用率行业(high),反之则为低服务使用率行业(low)[14]。以低服务使用率行业作为基础类别,构造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高服务使用率行业的交互项考察行业异质性的影响,估计结果列于表4第(2)列。结果显示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高服务使用率企业对服务部门开放程度更为敏感,这是因为该类企业使用较多的服务投入,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诸如技术含量和资本含量更高的国外服务要素,使其更容易获得隐性的产品信息、生产诀窍和知识溢出,并通过学习、吸收和转化提高企业创新产出。为了稳健起见,我们从创新投入角度利用分所有制和行业类型的虚拟变量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交互项进行稳健性检验,表4第(3)~(4)列的结果同样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民营企业和高服务使用率行业企业的创新活动表现出更强的促进作用。

表4 稳健性检验Ⅱ

五、结论与启示

在一个企业生产与创新投入决策模型的基础上,本文利用2001~2007年世界银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分析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理论分析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降低了企业使用国外服务要素的成本,并通过知识溢出效应和改变生产效率提高企业收益进而促进企业创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服务开放渗透率和创新强度指标实证检验了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提高企业创新强度,细分服务行业的研究表明,金融、分销和专业服务部门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第二,通过构建工具变量、更换估计方法和替代变量进行多角度稳健性检验,发现基准结果依然成立;第三,本文进一步考察了知识溢出效应的作用,发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知识溢出吸收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以及高服务使用率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促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对此,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领域开放,通过谈判等方式逐步减少服务贸易壁垒,尤其要加大金融、科技和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部门开放力度,促进企业更多地使用国外高级服务要素,从而通过知识溢出和学习转化等途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中国还需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等服务领域改革和知识产权保护,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和法制化保障,从而实现制造业结构升级和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注释:

①研发经费支出数据来源于历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企业层面数据,这里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统计数据为例,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

②服务交易成本是指由于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额外搜寻成本、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等支出。樊瑛等学者认为,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将增加服务使用成本,降低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③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仅提供了2005~2007年研发投入数据,所以稳健性检验的样本区间为2005~2007年。

④由于世界银行未提供历年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我们参考其提供的测算方法,结合投入产出表分类,将服务业分成金融(包括银行和保险)、通讯、分销、交通运输及仓储以及专业服务5个部门(其权重分别为0.149(银行)、0.095(保险)、0.095、0.239、0.223和0.199),然后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关于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国多哈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出价表、WTO对华贸易政策审议报告(2006年和2008年)、中国入世十周年服务贸易政策演变和世界银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等资料整理计算出2001~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最后用100减去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即可得到服务贸易开放指数,该指数越大说明服务部门开放程度越高,反之则开放程度越低。具体测算标准见世界银行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的指标测算说明:http://documents.worldbank.org/curated/en/878251468178764639/pdf/WPS6108.pdf。

⑤由于中国投入产出表每五年更新一次,本文使用2002年124个部门的投入产出数据,可以测算得到30个制造业行业的服务中间投入量。考虑到2002年之前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C42)、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C43)中间总投入为0,因此删除这两个行业,最终匹配获得28个制造业行业的投入产出数据。

⑥由于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测算的服务部门与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在测算STRI指数时,选用金融、通讯、分销、交通运输及仓储以及专业服务5个部门;在测算服务进口和服务FDI渗透率时,选用金融服务业、运输及通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个人服务业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6个部门,具体分类可参见陈启斐和刘志彪(2014)[16]。

⑦理论上选择印度作为测算对象更有意义,这里选择巴西而未选择印度,原因在于:第一,在2001~2007年样本期内,巴西人均GDP虽然高于中国人均GDP,但总体差距较小,而印度在该期间内人均GDP与中国差距较大;第二,当前巴西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为22.5,中国为33.6,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也较为接近;而印度为65.7,远高于中国服务贸易限制程度。巴西服务贸易开放指数测算资料包括巴西入世关于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WTO对巴西贸易政策审议报告和世界银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具体见:https://www.wto.org/english/thewto_e/countries_e/brazil_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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