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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圈子文化”乱象治理探析

2018-05-14李春艳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治理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乱象

李春艳

摘要:“圈子文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必须要从严治理的政治乱象和沉疴毒瘤。它破坏党内正式制度权威和效力,扭曲和异化党内正常关系,损害社会心态和风气。从发生机制来看,“圈子文化”乱象的滋生及扩散与制度缺陷、行为主体价值扭曲、传统文化惯习影响有着直接关联。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要积极构建并完善制度惩防与思想教化结合机制、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机制、干部选拔与任用机制、多元力量协同治理机制,从而全方位预防和治理“圈子文化”乱象,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关键词:“圈子文化”乱象;治理机制;全面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18)04-0080-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多次提到“圈子文化”,明确要求“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要“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综观相关腐败案例,尤其是一些窝案、串案,都能清晰地看到“圈子”腐败的影子。圈子文化是一种腐朽失序的政治文化乱象和亵渎制度法规的非制度化行为,裹挟着利益交换、权力交易、熟人法则、投机钻营等行为,不仅玷污党性,扰乱党内政治生活,还加剧权力腐败,损害政治生态,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必须根除的沉疴毒瘤。

一、“圈子文化”乱象的实质及危害

在现代政治发展理念及实践中,民主、程序、法治、责任、善治已经成为理想政治生活模式的重要表征,凡是违背这些要素之一的行为都可视为政治体系发展的弊端和困境。在当代中国政治場域中,民主法治建设已经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主题,但一些背离民主思维、侵犯制度权威、忽视法治有效性的非制度化行为仍有不同程度的滋生和扩散,其中,“圈子文化”就是一种典型。

“圈子文化”与我们日常生活中那些拥有共同兴趣爱好、志向目标的“朋友圈”“伙伴圈”“闺蜜党”“亲友团”有着截然不同。它是政治生活中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化、团体化生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会发生以下几种典型行为:一是圈子成员会绕开制度法规正式规定,避开正式程序,借助金钱、人情、面子、关系、地位、权力等资源在圈子内部进行利益交换与博弈,从而快速和方便达到预期利益目标。二是圈子成员会借助圈子疯狂攫取利益,为了个人乃至小团体利益不断侵犯和蚕食公共利益。三是基于圈子结构稳固及利益交换和维护的需要,圈子内所有成员都会达成“心照不宣”的且大家都愿意遵守的未成文的潜在规定,这些规定往往都是正式制度所不能容纳和认同的。四是圈子成员都会自觉维护圈子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外部侵犯圈子组织的行为形成团结一致的抵抗,从而共同捍卫利益联盟。但这种联盟表面上看起来紧密稳固,实则松散,一旦出现正式制度法规的强力介入和打击,待圈子底基摇摇欲坠之时,成员基本都会演绎出“树倒猢狲散”的局面。因此,“圈子文化”体现出自利性、排他性、腐败性、隐蔽性、松散性等特征。它以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权力为支撑,以人治和潜规则为通行法则,以利益博弈和输送为核心,以损害正式制度和公共利益为代价,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规矩、政治秩序和政治道德的失范,是一种带有封建色彩的腐朽政治文化,是现代制度法规意识淡薄呈现出的政治生活乱象,若任凭其盛行扩散,必然会降低制度执行力,加剧权力寻租,损害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也曾多次对此问题进行了批判和揭露。他曾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1]26 “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1]113这些话语揭示了“圈子文化”的基本呈现,对全党形成了高度警示。在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必须根除“圈子文化”乱象,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一)“圈子文化”乱象损害党内正式制度权威,加剧权力腐败

在政治生活中,良好的制度是政治生活规范有序的保障,是政治共同体得以稳定和保持凝聚力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和监督权力。党的十九大更是指出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全过程,足以表明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圈子文化”的存在是对党内制度权威和效力的赤裸裸藐视和践踏。“圈子文化”是典型的有制度不执行、不按制度却按个人利益需求行事的非制度化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将党内正式制度法规奉为律令,而是将关系、人情、面子、潜规则奉为圭臬。在圈子格局中,正式制度和规矩被当成一种摆设、稻草人和名义上的东西,可松可紧,可用可不用,有利则用,无利则抛,这必然导致制度威力弱化和形象受损,以及在权力面前的约束力下降,从而加剧权力滥用。与此同时,圈子中行为者绕开制度快速获取到切实利益,往往能刺激圈子外的人的心理,使他们感到通晓潜规则者、投机钻营者、会攀关系者得利,而严格按制度办事“难有盼头”,甚至被暗地“嘲讽”,结果导致更多人不再将制度奉为神圣力量,不再心甘情愿做制度的忠诚践行者和守卫者,转而热衷于攀龙附凤、蝇营狗苟、阿谀奉承,这必然会增加权力交易及腐化的机会和条件。由此可以看出,“圈子文化”乱象虚化和弱化制度功能,影响制度权威,加剧权力腐败。

(二)“圈子文化”乱象扭曲党内正常关系,破坏党内政治秩序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以及干部之间的关系不是随意的和庸俗的,而是根据党章党纪党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党内人际关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凸显平等、团结、严肃等特征,否则就会致使党内政治生活乌烟瘴气、混乱无序,最终损害党组织形象和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指出:“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2]40这表明了党内关系应有的底线和原则。然而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圈子文化”的蔓延对党内正常关系形成了冲击。一方面,一些信奉“圈子文化”的干部总是利用同学、老乡、战友等资源在工作中编织属于自己的关系网,结成小联盟,组建“小山头”,以便“抱团取暖”。与此同时,在组织关系中搞差别化对待,对圈内人员实行特殊关照和互相照应,对圈外人员进行提防和排斥,人为割裂党内同志关系。另一方面,凡是小圈子里的人员,彼此间人际关系不仅功利化和市侩化,还体现出明显的等级和尊卑观念。圈子核心人物的威望最高、资源最多,能恩泽其他人员,其意志和命令不能违背。凡是接受核心人物庇佑和恩赐的圈子成员都要学会服务和回报。可以看出,在圈子中,平等的同志关系被旧式人身依附和江湖帮派式关系取代。

(三)“圈子文化”乱象损害社会心态,增加社会治理难度

党风连着民风。党风正则民风淳,党风污则民风邪。“圈子文化”在背离党内制度法规,扰乱政治生活秩序,破坏党风政风的同时,还将负效应传导至社会,荼毒人们的心灵,污损社会风气。党员干部利用圈子关系获得名利成就,会形成一种“诱导”效应,诱使一些守规矩的人丢弃崇高,放弃德性,竞相效仿,将圈子法则奉为普适法则,主要包括想方设法拉拢关系去争名夺利;絞尽脑汁如何避开制度的程序规定;遇事不求助于政策和程序,而是挖空心思送人情、走后门、托关系,尽力整合人脉资源。这些行为致使唯利是图、藐视法规、心浮气躁的社会心理不断滋生。与此同时,当“有关系走遍天下、没有关系寸步难行”的圈子思维在政治生活中蔓延时,当看到一些领导干部钻着制度空子,或利用关系绑架权力,借助圈子中“熟人”和“能人”快速获得利益且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受到褒奖时,一些民众就会感到制度法规在人情关系面前的“苍白无力”,极易滋生愤怒、消极甚至极端的心理,时间久了还会对现有制度法规体系和政治生态感到失望和悲观,甚至会对整个现有体制和制度进行否定。这些心态一旦扩散至社会群体,会阻碍法治建设,增加社会失序的风险,加大社会治理难度。

二、“圈子文化”乱象滋生的诱因及根源

“圈子文化”作为一种政治生活乱象,既是现实制度性和体制性问题造成的政治困境,又是历史文化遗存问题造成的沉疴顽疾。

(一)党内制度法规建设缺陷和漏洞

“圈子文化”的盛行,意味着潜规则、关系学、厚黑学等非制度化生存力量增强,而显性规则和制度的力量被弱化。现实表明,一旦制度意识淡薄和威力变弱,就必然会增加权力越轨和非制度化行为的产生,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2]124-125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加强制度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但不可否定,党内制度法规建设仍存在一定不足,如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不强和制度执行力不够、制度更新缓慢、制度条文比较空泛和抽象、制度侧重定性要求而缺少定量指标、制度间存在重复和冲突现象等。与此同时,党内制度缺陷还造成了一些领域和一些部门的“制度空挡”和“制度虚置”,这不仅给一些人施展非制度化行为创造了条件和空间,还致使一些人将制度当成“稻草人”和“橡皮筋”。在这种状况下,一些党员干部会尽可能抛开制度和踩着制度空挡及盲区,按照自己拥有或设定的途径,如关系网、人脉资源等进行利益获取。他们还会加速权力的任性行为以及权力资源的聚集和无序扩张,费尽心思建构自己的“阵营”和“权力网”,为今后利益攫取铺路搭桥。这样一来,圈子腐败乱象就开始产生。

(二)行为主体的价值扭曲

圈子腐败之所以在一些领域畅行,与一些党员干部应有的价值取向和准则扭曲有着直接关联。价值的扭曲必然会通过行为失范呈现出来。一些党员干部从政的初衷就不单纯,有的是为了光耀门楣和赢得众人艳羡,有的是为了能获取更多灰色收入,有的是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力和威望“帝国”,所以在实践中就自然而然乐于选择成本最低、阻力最小、最为便捷、压力最小的方式去捞取利益和权力资本,并费尽心思去搞好“面子”工作,笼络人心,充当“正直好人”、施“恩”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入圈子、拉关系、走后门、拜山头无疑是较好的选择。此外,在市场经济大潮下,逐利思维盛行,一些领导干部也陷入了义利观模糊的境地,滋生了利己主义、过度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取向。在这些取向的驱使下,制度法规的神圣性和公共利益的至上性可以被忽视,固有的普遍性道德准则和价值尺度可以被放弃,为了满足私利并尽可能占有公共利益,金钱、身体、权力、亲情、社会关系等都可以用来交易。为了使交易更加顺利且成本和风险都降低,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就是较好的选择。由此可以看出,党员干部价值观扭曲和迷失是催生“圈子文化”盛行的重要原因。

(三)传统文化惯习的影响

“圈子文化”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滋生,与中国传统社会重人情、重人伦、重人缘以及倡导熟人法则的存续影响有着内在关联。在中国传统社会,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乡村生活的聚族而居以及宗法制、“家天下”等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特色,使得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特别重血缘、重人情、重伦理、重宗族情感、重熟人关系。费孝通用“差序格局”描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差序格局与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不同,重视攀关系、讲交情,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增加”。梁漱溟指出中国社会“处处尚情而无我”,中国人生活“‘因亲及亲,因友及友,其路仍熟,所以遇事总喜托人情”[3]。这种重人情关系的熟人法则,虽然维护了传统社会家国结构稳定和社会秩序,但其弊端也很明显,主要包括权力高度集中、没有人情关系难办事、官员编织揽权敛财圈子、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结党营私和团伙腐败等现象增多。随着历史的发展,传统社会重视人治、人情往来和人脉关系的思维和惯习在今天党的政治生活中仍有残留影响。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信奉封建社会“礼多人不怪”“送情好办事”“有关系走遍天下”,在官场要立足就必须“寻找大树好乘凉”等陈腐理念和思维,这必然会加剧圈子腐败现象的滋生,扰乱政治秩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圈子文化”乱象治理机制的构建

“圈子文化”损害党的政治文化,扰乱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实践中必须铲除的政治有害物。鉴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以及“圈子文化”生成的历史和现实逻辑,要打击和铲除党内政治生活中各种圈子腐败乱象,就必须从制度、思想、监督、干部任用等方面建构具体、长效且可操作性强的治理机制。

(一)制度惩防与思想教化结合机制

“从严治党的实现,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制度。”[4]“圈子文化”乱象滋生及扩散,意味着制度效力折损和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权力意识、政绩观、价值观等出现了变异和漂移。因此必须强化制度的预防惩戒功能,增强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增加政治道德自觉。一方面,加强党内制度法规的增补、修复、清理和完善等工作,保证党的各项工作有制可依,防止制度漏洞和空档。与此同时,强化党章党纪的权威与约束功能,并有效衔接法律,对那些搞小圈子的腐败分子及其党羽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处。对那些循规蹈矩、遵守规制、不掺和利益集团的党员干部要建立科学的补偿和激励机制,确保不让老实人吃亏。另一方面,通过日常民主生活会、党校教育、政治培训等加强党员干部法制意识、规矩意识、权力伦理教育,增强他们民主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人情学、关系学、厚黑学等圈子乱象。

(二)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机制

圈子腐败多是权力暗箱操作和交易行为,表明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出现了漏洞。要铲除“圈子文化”乱象,应该建立严格的权力监督机制,既包括体制内监督,也包括体制外的社会力量监督。一方面,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主要包括继续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抓住“关键少数”解决好“一把手”权力监督难题,“通过权力制约设计实现权力的有效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监督手段或途径。”[5]同时要理顺和强化上下级与同级监督、健全国家监察体系等。另一方面,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激励社会大众借助信访、网络等平台对用权不当行为进行揭发和举报,让民众积极主动且没有后顾之忧地去监督权力运行。通过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与互动,增强权力的透明化,减少权力的隐蔽运行和幕后交易,从而杜绝圈子腐败行为。

(三)完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

从众多腐败案例来看,圈子腐败暴露出干部选拔、任用和流动机制方面的漏洞。一些干部的任职背后并不是德能的客观考察和评测,而是其圈子成员的利益需要和推波助澜。一些领导干部从政之后,就在其任职地和管辖区域进行疯狂的权力伸张、以权力撑起“保护伞”、以权力聚集人脉,不断培植自己的亲信,以便将来自己能够“软着陆”,并保证退休后仍有话语权。有的干部虽然受制于“回避制度”,但往往通过圈内朋友和团伙,搞“曲线发展”。因此可以看出,治理官场圈子乱象需要在干部选拔及任用机制方面下功夫。具体来说,要加强对拟选拔干部的背景及社會关系调查,杜绝有圈子痕迹的人获得带病提拔;加强对干部选拔程序与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绕道进人”;建立科学的干部轮岗转岗机制,防止官员在一个位置、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时间太久,尽可能实现跨度大的调整,杜绝“小山头”“近亲繁殖”等圈子腐败现象;完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他们的思想建设和政治建设,杜绝“明退暗不退”“当背后靠山和指挥者”等现象。

(四)构建多元力量协同治理机制

打击政治生活中“圈子文化”乱象,需要坚持协同治理原则。要发挥党委、纪委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力量、家庭、学校等多种力量的共同作用,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的协作力量。如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打击小圈子,纯洁党内关系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任务来抓;纪委部门要从严执纪监督,打击小团伙、小山头行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利益集团,特别是圈子关键人物的惩处,在全社会形成鲜明的警示;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身边人和家庭成员,摒弃“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陈腐思维,培育清廉家风;加强社会群体的法治意识教育,从而消解“圈子文化”的市场。通过多元力量的协作配合与共同发力,编织预防和治理圈子乱象的立体网络,从而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2]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3]梁漱溟全集(第3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0:63.

[4]徐晨光,唐国战.全面把握从严治党的内在规律[J].求索,2016(2):46-48.

[5]任建明.论破解党内权力监督难题的关键制度突破[J].河南社会科学,2017(1): 12-17.

责任编辑:谭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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