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探讨
2018-05-14姚鹏
姚鹏
摘 要 在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降低了对农村劳动力的刚性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凸显。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应通过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素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农村工业化等措施积极引导农村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关键词 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新型城镇化;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321.5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4.021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各种因素积累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自出现就一直存在于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左右,农村人口基数大,所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尤为显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新型城镇化趋势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1 二元经济结构的理论阐述
最早提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是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他在其题为《无限劳动力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揭示了发展中国家并存着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系和城市现代工业体系两种不同的经济体系,这两种体系构成了“二元经济结构”。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化的工业部门并存,是“二元经济结构”的直接表现,而且农业在二者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即工业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部门,农业只是为发展工业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1]。
而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刘易斯的观点有2个不足之处:1)没有正确意识到农业对于工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农业的基础性地位;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建立在农业生产率提高导致的剩余产品出现所决定的[1]。所以在刘易斯理论的基础之上,他们认为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应该是基于劳动生产率的改变所决定的,分为3个阶段:1)第1阶段是劳动生产率等于零。农业部门劳动力流出不会减少农业总产出,也就不会存在粮食短缺的问题,所以,对工业部门現行的工资水平不构成影响。2)第2阶段是劳动生产率大于零小于不变的制度性工资。意味着农业劳动力的流出会导致农业总产出的减少,粮食供给受到影响,导致粮食价格的上涨,则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上涨,会吸收农业部门中的隐蔽失业者向工业部门转移。3)第3阶段是不存在隐蔽失业者的情况,传统的经济部门开始进入商业化阶段,即传统的农业被资本化,开始进入现代的一元化经济发展阶段。但是实现这样发展的关键就是如何把隐蔽失业劳动力全部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中去。所以,他们给出了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的3个条件,即:提高农业生产率,释放更多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农业总产出,保障粮食供给,稳定工资水平;加快现代工业部门吸收剩余劳动力的速度。
此后,经济学家乔根森提出农业剩余的规模决定了工业部门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规模,而托达罗则认为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取决于城市就业率和失业率,主张发展农村事业,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解决[1]。这些理论都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如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我们解决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许多思路。
2 制约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因素
2.1 落后的生育观念
长期处于贫困地区的农民由于受社会历史观念的影响,普遍认为家庭成员的数量是影响一个家庭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数量过多的孩子构成了家庭的“多余劳动力”,在农业生产活动产出一定的情况下,孩子数量的增多提高了农业产出的分配比例,降低了人均消费水平,造成贫困导致多生孩子,多生孩子导致人均粮食分配比例减少,没有达到缓解生存压力的目的,却由于人多进一步降低了生存能力,进而还是处于一种贫困的状态,构成一种贫困的恶性循环。农村人口的增加,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的直接原因[2]。假设农村与城镇人口增长率是一致的,为了实现共同发展,那么经济发达的城市对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所提供援助支持的可能性与规模就会扩大,农业部门受到各方面的支持,会增加农业总产出,也就意味着粮食供给稳定甚至有剩余,农业部门发展情况改善,那么对工业部门的发展也是有利的。而我国本身就是一个世界人口大国,农村人口的比重大,所以在经济发展快速的背景下,如何调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显得尤为重要。
2.2 文化素质偏低
基于上一个因素的影响,农村人口的直接增加加大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口基数,但是产生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中可实现有效转移的“有价值”劳动力比重就比较少,通俗讲就是,具有高素质劳动力和技术性劳动力比重小。但在现代工业部门发展过程中,劳动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逐渐开始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转变,所以对劳动力的需求开始具有弹性[3]。但由于农村受教育程度偏低且受众群体范围小,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局限性,难以有效对接现代工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
2.3 户籍制度的限制
农村劳动力在流向城市的过程中,形成了“农民工”这样的特殊群体,相对于同样是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城市普通工人来说,他们始终被以不平等的方式对待,许多城市对农民工的限制颇多,城市人对农民工持有偏见态度,认为农民工就应该从事“下等工作”,所以大部分农民进城后只能从事“脏乱苦”的工作,且工资收入低,有的甚至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自卑心理和守旧观念使农村劳动力难以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农民工受到排挤和刁难的社会性事件时有发生[4]。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工进城难以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其实反过来看,如果不是农业生产的所得报酬跟不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的消费水平提高,农民也不愿意背井离乡,饱受心理上的压力去从事所谓的“低等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仅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农民只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生产者,同样是社会经济生产部门中的一员,他们与从事工业生产、现代服务业的人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助推者,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同等的对待。
2.4 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因。在农村从事基本的农业生产活动增加收入的渠道太窄,生活压力迫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或者隐性失业劳动力去发达的城市寻找出路[5]。在大部分产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农村和地区,由于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劳动力减少,导致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速度减缓,而这些流出的劳动力又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处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一种“游离”状态:1)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基本保障,他们不愿意放弃土地的生产,土地保证了他们对温饱的要求,而且土地的存在也维系了农村家庭的稳定;2)不得不去城市寻找一份工作,以增加收入,继续谋求生存。所以,在中国有这样一种情形:农忙时节,城市的农民工回到家乡务农;过了农忙时节,他们又去大城市打工赚钱。这是一种靠着人的本能去谋求生存的劳动力自主流动,目的就是为了增加收入。如果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稳定,那么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就不会选择去外地打工。而现如今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性复杂,社会问题冗多,要实现农村人口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还是得解决好“三农”问题中农民的问题。人是社会发展的核心,社会发展依靠于人。
3 实现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3.1 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素质
1)坚持国家的生育政策,在剩余劳动力转移形势研究的情况下,减少产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在因素;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政府走“以人为本”的发展道路,扩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共财政支出和人力资本投入,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教育,定期、定向加强技能培训,按照市场化、社会化要求,调整和完善各类培训机构,积极组建职业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使转移劳动力实现由农民到现代化工人的转化。
3.2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了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需要,但是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尽管近几年对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步放宽,但是由于长期的历史因素,这部分劳动力流动到城市还是没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保障。因此,政府要“因地制宜”创新人口流动的管理体制,构建区域间人口流动管理联动机制,减少因户籍制度所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特权。同时,改革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应对就业风险的能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增强农民的归属感。
3.3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发展农村工业化
以推进城镇化的方式稳定农村人口的流动,减少由人口流动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6]。同时,重点解决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共同推进,构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与农村工业化模式,以工促农,通过现代化的工业化体系指导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工业的发展理念,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而且,发展农村工业化可以促进城镇化,工业产业的聚集可以为农村城镇化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工业规模效益的正外部性收益增加,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困境。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我国“三农”的重要问题,而农村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和推进新型城镇化進程,是实现我国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当然,不同区域内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和情况,走什么样的道路,发展什么样的经济模式,并非是固定的。只有从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找到符合本地区现实情况的发展路径,才能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实现农民增收,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 徐筑燕.发展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2] 赵炜.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4):135,376.
[3] 孙峰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J].地理科学进展,1999,18(2):111-117.
[4] 刘伟.刘易斯拐点的再认识[J].理论月刊,2008(2):130-133.
[5] 李刚.工资上升、劳动力短缺与刘易斯拐点幻觉[J].人口与经济,2012(6):39-45.
[6] 姚士谋,张平宇,余成,等.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问题[J].地理科学,2014,34(6):641-647.
(责任编辑:敬廷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