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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的实践生存论根基

2018-05-14赵彤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马克思实践

赵彤

[摘 要]在传统哲学的思维逻辑下,“和谐”意为一种外在的和谐,是一种以利益、理性为基础的双赢,无论是古希腊时期、中世纪时期还是近代对“和谐”的理解都受制于时代特定的思维逻辑而被定义为一种外在的和谐融洽,而和谐内在的真正含义却被遮蔽了。如何超越传统哲学对和谐所下的定义而形成内在一致的和谐社会以及如何构建一种真正的和谐社会?马克思哲学以其实践生存逻辑超越了传统哲学逻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合理的哲学根基。

[关键词]传统哲学;马克思;实践;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相应的理论基础,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相应的理论精神的支撑,然而,对于什么是和谐社会,人们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解。

1 西方传统哲学视野下的“和谐”

古希腊时期,哲学家柏拉图为了稳定现世的和谐而构造出一个完满的理念世界,那与人的现实生存世界毫不相干的理念世界虽然给予了人以生活的希望,比如对俗世生活的暂时逃避,但是它终究不能代替人的现实生存,因而人的主观世界与现实的客观世界之间产生了强烈的冲突。这是人的主观愿望对客观现实世界的引领而不是主观与客观的和解。中世纪时期,基督教哲学以其上帝信仰为人们再次构建了一个完满的上帝世界,理性进一步抽象化的精神实体,它将世界划分为“尘世世界”与“上帝之城”,秉着必须信仰上帝、抛弃尘世的生活的“超感性观念”。它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它的问题所在。以基督教哲学为基础所建立起的“和谐”是不能关照人的现实生活、否定人的尊严和价值的,这样的“和谐”不能满足人的现实需求而只提倡盲目的信仰和服从,是虚假的“和谐”。而人此时的冲突就是自身的生存矛盾。到了近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的主体性意识逐渐觉醒,人们的注意力也逐渐从“天国”转向了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笛卡尔以其“我思故我在”凸显了近代的主体性原则,其实,笛卡尔所确立的“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哲学根基可以理解为,“存在”由外部转移到了人自身。传统的二分思维在近代表现出极端的工具理性。所以近代出现了马吉亚弗利,格劳秀斯讲这个社会是极不要脸的社会,都是因为特别可怕的自我。所有的关系的形成都是建立在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之上,他人成为了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或手段。人的物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外化逐渐使得世界的魅力消逝,世界变成了灰色的物质世界,不再是充满生活意义的世界;人的丰富性被抹杀,所有的人都以获利的眼光看待他人,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不在存在,人自身的生存意义被遮蔽。

那么,从古希腊的主观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引领到近代的利益孤岛的演变其实就是人们对“存在”本身所做出的理解的演变。然而无论是将“存在”理解为“理念世界”还是作为主体的人自身,人的现实生活世界都没有得到关照,反而遭到了压制。那么有没有一种哲学能够成为人在现世安身立命之根基呢?有没有一种哲学能够超越传统的哲学根基而成为新的合理的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之根基呢?

2 马克思实践生存论视域下的和谐及其对传统“和谐”的超越

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社会就必须寻求一种能够支撑起人的人的全面丰富性的生命实存的哲学根基。只有对存在的合理的理解才能对“善”有合理的理解,而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起屬人的生命存在的和谐社会。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其实践活动做过一般意义的解读,而实践活动的解读建立在对人的经济活动也就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出发点的。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来源于人的现实的、感性的物质生产活动,不同于黑格尔的“精神的自我运动”。在《手稿》中,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批判上看到他对实践活动的理解。异化劳动带来的是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人与劳动过程的异化、人与自身的异化以及人和他人的异化,而根源就在于人和自然关系的异化,因为人与物的关系就渗透着人与人的关系,人如何对待物也就会以相同的方式对待人。而人要生存就必须与自然界不断交往,人以自身的物质生产活动不断地与自然界发生着关系。那么当“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是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己看作类存在物”。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不会为劳动本身以外的目的所捆绑,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能够自由、自愿地生产属于自身的劳动产品,劳动的过程也是劳动者确证自身存在的过程,是劳动者与周围的人与物打交道的过程,人自身以敞开的方式面向他人,他人也以敞开的方式面对自己,所有的人与物都以自由存在物的方式向对方展示自身。这就是马克思的感性活动也即实践活动。

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感性世界”不仅局限于对世界的感性直观,而且也局限在人的单纯感觉。在费尔巴哈那里,人的社会历史性被抹杀。而一旦感觉到的东西与直观到的东西产生矛盾,他就不得不求助于某种二重性的直观,就是关于现象的普通的直观以及能够看到现象背后的本质的高级直观,所以马克思将直观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总结为它自身的直观性,看不到人生存的生活世界与实践。所以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劳动的结果”。马克思还批评费尔巴哈道:“樱桃树只是由于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这种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总而言之,感性世界中的人是自由的实践活动的人,感性世界正是由人的自由自觉的感性活动所生成,人的主体性也是在感性活动的过程中得以确立。

所以说,马克思感性世界的基础就是人的感性活动,也就是实践,而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对传统哲学的超越之处。

第一,马克思将存在放置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通过人的感性实践活动来领会存在也就是通过人的生存来领会存在,人通过自身的活动来确证存在而不是通过思维的活动来为自己确立存在的逻辑规则和精神体系。人在实践中领会存在也即达到存在与人与世界的和解。

第二,马克思超越传统哲学的二分思维,以实践活动领会存在,那么人就必须以敞开的状态面对他人与事物,在与外物敞开的交往过程中,实践产生的生命境域能够让人、事、物融为一体,人在这样的境域中领会自身的存在,也就领会了何为“真”,而此时的“真”剥去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形态,以一种生命存在的本真方式与人的存在相融。

第三,马克思以其感性逻各斯世界超越了传统的理性逻各斯世界,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形成属人的生存的生活逻辑。这种生活的逻辑也就是感性活动的内在秩序。它使得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社会一体,内在相融而无隔阂;它使得人的生命处在无限的未知中,人们通过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拓展自己生命的无限可能性,维护生活本身的丰富性而不是像传统哲学那样对人以规训;它自身就握有真理的准绳,真与善内在相融;它背后有其自身看不见的形式和结构,这种结构不同于知性逻辑结构,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整合意义又生发意义的过程。

3 “和谐社会”的合理性及其意义

要解读实践生存论视域下的和谐社会之合理性就必须解读实践本身。传统哲学的对象化思维方式到了近代就衍生出工具理性。人与世界失去其本真的意义,人们都以利己的眼光看待他人与事物。而马克思的实践活动的非对象性不是没有活动的对象,而是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对象隐匿在活动过程中,自我与他物、自我与他人生发出一种合理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都是他人的生活状态的延伸,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他人的可能性。实践还是一个动态整合的过程,而不是外在的规则对之加以制定的标准。同时,实践的对象以及事物的本质都是在实践的过程中生发出来的,而不是预先就被设定而一成不变的。实践不仅生成着对象和事物的本质,同时也生成意义与价值。这意义与价值不仅是与事物的本质相关的方面,它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实践的发生性不仅意味着产生实践对象的意义与价值还包括实践本身的意义与价值。实践的这种发生性使得人与物的价值与意义在实践的活动中相互显现,人以何种方式与物打交道,人也就会成为何种人;物以何种方式向人敞开自己,物也就成为何种物。实践还具有境域性。它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来理解世界。它不具备逻辑上的无限性特征,它受制于境域上的有限由此出发,我们便可以从人的现实的生命处境出发,理解人生命存在的境域。无视人的生命的境域性,而总是拿外在于人的道德条例来规训人的生活,只会让人越来越远离自己的生活。真正的“和谐社会”必定是能够在“我与你”的圆融的关系中,理解他人的生命处境,实现生活内在秩序的社会。每个人都是社会性的存在,而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对他人的生活产生着影响,每一个人都是作为集体的一个分子的存在,一言一行都影响着集体与他人。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具有一致性。这是“和谐”内含的行为秩序,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而不是单个人的利益占有者。最后,社会历史性指的是未来是在过去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我们“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奠定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我们的社会制度。因而它是关照人的现实的生命实存的。

所以说,在以实践生存论为根基所构建的和谐社会中:

人对自我的理解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对自我的理解,个体与社会突破对立状态而融为一体。传统的和谐要么宣称个体的绝对优先性,突出个体的利益,每个人都成为额利益的孤岛,利益一旦转换,社会成为一盘毫无凝聚力的散沙;要么突出集体国家的绝对至上性,个人的现实生存被掩埋在集体之下,人的生存状态得不到关照。在实践活动中,每个人以真实的自我与他人相遇的过程也就是每个人的生命关系完整地展開的过程。在和谐社会中,每个人都会从生命的境域性出发来理解生命而不会从抽象的原则出发去无视人的生存状态。并且,主客体的二分被打破,主客体的角色被替代为活动的双方。主体性思维、功利性思维都由实践生发的价值与意义所消除。由工具性和功利性思维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外在的利益共同体被替代为由人的生活实践所奠基所形成的人的生存关系的社会——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实践生存论为其根基所建立起来的、关乎人类的生存发展的社会。它保证了社会中每一位成员的平等与价值,它以敞开的姿态关怀每一位成员,而社会中的成员也以敞开的姿态与社会“对话”、与其他每一个成员“对话”、与其自身“对话”。这种“对话”的共识性使得社会的成员间的交往活动得以可能。实践的内在逻辑秩序保证了社会成员所形成的社会的生命力与价值秩序,同时也保证了整个社会旺盛的生命力。这就说明以实践生存论为根基所建立起来的世界是能够让人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社会和谐而稳定的进步的世界。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2009.

[2] 候惠勤.正确人生观世界观的磨砺[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2009.

[4] 尚党卫.从理性逻各斯世界到感性逻各斯世界.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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