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路径研究
2018-05-14樊国杰柏威陆忠锐
樊国杰 柏威 陆忠锐
[摘 要]农村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实现农村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服务模式。基于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特点,其将在大扶贫的背景下为贵州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供需现状、发展的动力及难点,以寻求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路径。分析表明:贵州民族地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可弥补传统金融缺陷助力减贫,推进农村普惠金融;而农村互联网金融在贵州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加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从而实现农村互联网金融助力贵州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村互联网金融;金融扶贫;普惠金融;贵州民族地区;扶贫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十三五”期间能否让7000万人口顺利脱贫,特别是怎样解决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备受关注。2015年国务院与中央出台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发布了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了促进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规范发展,这为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新的契机。尤其是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七个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指出引入新兴金融业态支持精准扶贫,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这不仅为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带来新的活力,也为普惠金融开启了新的路径。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然后分析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供需现状、发展的动力和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发展举措,目的为适应贵州大扶贫背景下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需要,發挥金融扶贫的功能和作用;搭建农村互联网金融平台,最终实现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精准扶贫脱贫、实现农村互联网金融在民族地区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1 文献回顾
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与实践已经得到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2003年,互联网开始进入金融学的研究领域,2004年阿里巴巴成立了第三方支付平台,2005全球第一家P2P公司在英国成立了Zopa网站。然而,当今的互联网金融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论一脉相承,这为贵州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起到了导向作用,为在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中推进普惠金融奠定了基础。本文立足贵州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视角,对国内外相关的文献从互联网金融、金融扶贫、互联网金融推进普惠金融等方面进行概括。
1.1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第一,互联网金融研究。Allen(2002)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精神结合后出现的全新领域;Andrew Whinston(2001)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迫使金融机构改革;Alexander(1998)探究了风险的模型建立和等级度量问题。第二,金融扶贫的研究方面。Stiglitz(1981)认为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Mellor.J.W(1990)认为在农村地区进行经济活动存在很高的违约风险,但农户的贷款需求总量较高;Hua-shu Wang,Henk Moll(2010)则指出发展中国家贷款难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第三,互联网金融推进普惠金融在国外的研究较少,联合国2005在宣传国际小额信贷时倡导一个持续的、有效的、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体系。
1.2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第一,互联网金融研究。谢平(2012)初次提出了互联网金融概念,并分类为手机银行和P2P;张明哲(2013)总结了互联网金融系统整体性、创新性、普惠性、形式多样化的特征;吴晓灵(2014)提出采取适度监管互联网的观点。第二,金融扶贫的研究方面。温铁军(2003)在研究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民营资本的作用,放开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周立(2005)从我国金融扶贫历史角度认为当前农村金融不能满足农民需求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相关性;胡德(2014)在研究了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扶贫后,认为金融扶贫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方式。第三,互联网金融促进普惠金融方面的研究。朱迎、刘海二、高见(2015)从融资可获得性、基本金融服务可得性、是否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论述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解决普惠金融的可行性;梁骞,朱博文(2014)认为普惠金融的提出目的是为有金融需求的人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
国内外相关研究无论从金融扶贫角度、普惠金融角度还是互联网金融本身看,都充分认识到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发展与金融扶贫、金融普惠有着密切关系,已有的这些研究成果为民族地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互联网金融在大扶贫的背景下走进农村指明了方向,为本研究奠定了基础。
2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分析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4年末,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为2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为28.1%,同比增长13%,其中农户余款为5.4万亿元,可以说农村金融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2.1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需求现状
贵州地处内陆,境内有三大连片贫困区:滇黔桂石漠化片区、乌蒙山片区、武陵山片区,这三大片区聚居着苗、彝、白、布依等49个少数民族,海拔在1100米左右,高原山地居多,属于典型的山体经济。全省耕地面积456.25万公顷(6844万亩),全省人均耕地0.1115公顷(1.67亩),略高于全国人均0.101公顷(1.52亩),但耕地质量远低于全国水平。一方面,农户的借贷模式正处于由传统的满足生活需求为主向以满足生活需要和生产需要并重为特征的转变中。根据《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进行的样本调查,当前农业生产资金投入是农户个体自有资金投入的5/3倍,2015年,全省农业增加值为1640.62亿元,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5051.94亿元,住户贷款4429.17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9.4%,可以测算农户的总体资金投入约为1万亿元。然而,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金融产品了解不够,但他们对农业产品生产贷款需求很大,加之农产品受季节和周期的影响,造成农户贷款频次高和周期性强的特点。另一方面,虽然村镇小微企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经营风险高,但该类企业的经营生产往往需要较大的贷款金额。总的来说,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的资金融通需求缺口比较大。
2.2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供给现状
由于少数民族居住较为分散,传统国有性质的银行运营成本较高,农村网点少,产品单一,使其难以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相适应,同时这些银行具有“慎贷、惜贷、怕贷”的特点。贵州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于2014年5月28日贵阳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揭牌,贵州民族地区将会得到越来越多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支持,根据《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翼龙贷提供的数据显示,翼龙贷贷款已经覆盖全国163个城市,其中包括贵州的安顺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但从翼龙贷提供的数据来看,贵州在贷款规模上落后于其他省市,仅占全国贷款规模的4‰,显然贵州民族地区的农村互联网金融供给还在起步阶段。
3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动力
贵州民族地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对农村生产与生活的有效配置,而且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与发展动因,也是促进贵州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村传统金融机构改革的必然。
3.1 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发展是贵州民族地区精准扶贫脱贫的需要
对于贵州民族地区大扶贫而言,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扶贫脱贫的内在要求。近年来,随着“大扶贫”战略推进,2015年全省共减少130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14.0%,中央财政对贵州转移支付执行数为2324亿元,省级扶贫现状特征表现为贫困人口多,扶贫力度大,存在较大扶贫资金缺口。另外,面对传统金融扶贫的效果不确定、注重政治任务而不太关注被扶对象的自我“造血”机制等问题,需要发挥农村互联网金融在金融扶贫中的作用。一方面,农村互联网金融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农村互联网金融平台,以P2P、众筹等方式调动发达地区的社会资金参与到精准扶贫,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约束,有效解决金融扶贫资金的缺口问题;另一方面,利用农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优势,改变过去金融扶贫“粗放管理”的方式,利用大数据对民族地区贫困人群进行分析,挖掘其贫困特点,培养内生发展能力,形成发展的机制。
3.2 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发展是贵州民族地区推动金融普惠制的需要
对国家层面而言,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是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的需要。《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提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普惠金融的首要目标是克服金融排斥,使贫困人群与落后地区一样可以享受金融服务。据央行统计数据,2015年末,农村地区的银行网点数量为每万人1.31个,县均55.12个,乡均3.75个,村均0.22个,农村地区ATM机每万人拥有数量为3.32台,远远低于城市,地域歧视严重。对于贵州民族地区来说,由于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加之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以及农民本身文化欠缺导致的信用欠缺,造成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难以走进农村,使民族地区融资成本高昂。然而,在贵州民族地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能够打破时间上与空间上的约束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民族地区的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不仅减少民族地区居民为办一笔业务跑上几十甚至上百公里的麻烦,还可以降低其理财门槛,在例如陆金所、余额宝等线上平台一元钱就能理财,大大增加民族地区金融服务可得性。另一方面,农村互联网金融能够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优势对民族地区农户和村镇小微企业的信息進行收集处理,突破传统金融信息不对称,以收集的数据进行信用识别,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3.3 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发展是贵州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需要
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是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需要。近年来,农村金融体制陆续完善,但是问题依然严重。一方面,农业特有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周期长等特征,导致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不愿开发专门的涉农金融产品,开发出来的金融产品没有特色且盈利能力低下,不适应农户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的农村金融在信贷配给制度下,由现有的风险评估模型往往不能辨别出能够诚信还款的农村贷款者,因此造成农村金融只为极少数有资产抵押能力的农村客户贷款,这样,没有资产抵押的大部分农户和村镇企业便得不到传统农村金融的支持。因此,贵州民族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需要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技术能够根据客户偏好挖掘用户精准化需求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另一方面,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势必会有互联网企业加入服务农村,不仅解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难题,而且激烈的竞争将会给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压力迫使自己改革信贷配给制度下的风险评估模型,从而缓解农村金融排斥问题。
4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的难点
4.1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贵州省的互联网基础建设明显加快,据《贵州年鉴(2015)》统计显示,2014年通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亿元,全省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809万个,移动通信基站7.3万个。全省行政村通宽带、自然村通电话比例分别是91.6%和99%,电话用户3398.9户,互联网用户2376.4户,68%的县级以上城市网络实现光纤到楼,农村地区宽带4M速率可达率90%。但是,对于贵州民族地区,很多地方互联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使得发展前期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另外互联网基础设施不完善会造成大量的农户和村镇企业种植、养殖及交易数据难以进行保存记录和分析。
4.2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基础薄弱
贵州民族地区当前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然由央行主导,在征信体系建设之初,并没有将自然人和法人的互联网信用记录纳入征信系统。互联网的到来使人们交易记录越来越零散,造成当前的农村信用体系征信数据范围小,征信数据采集样本不够等缺陷。然而,也没有其他的第三方机构能够提供农户和村镇企业的信用记录,这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制约。另一方面,进入农村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难以从央行的征信系统获得有信用记录的农户与村镇企业信息,其信用记录、违约行为无法获知,这种信用生态环境的不完善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更高成本。
4.3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客户群体层次相对较低
一方面,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常驻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金融常识了解缺乏,尤其是信用意识、契约精神薄弱,往往存在不还款现象,加之农村金融对违约现象的处罚力度轻,不太引起农户重视诚信还款;另一方面,农户受到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多以储蓄为主,投资意识薄弱,有了信贷需求时倾向于向亲朋好友借款。另外,民族地区农村客户群体由于对电子支付认知水平较低,多习惯使用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的习惯还需要时间培养。
4.4 贵州民族地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业态促进了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金融媒介的转变和模式创新,提升了资金的配置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但是,作为一种创新事物,风险与机会并存。一方面,农村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风险。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变革滞后,早已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例如2012年12月“优易网”网贷平台跑路,2013年3月美微传媒通过网上售卖原始股权被证监会叫停。另一方面,技术风险:一是如何选择农户和村镇企业最合适的数据,如何保证数据质量存在较大技术挑战;二是网络平台收集了大量的数据信息,如何保证信息安全存在较大技术挑战。
5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扶贫的举措
在互联网时代,推进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精准扶贫脱贫的内在需求,是“十三五”农村金融普惠发展现实选择。因此,要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要加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与防范机制建设。
5.1 加大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贫力度
一方面,加大对民族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为民族地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打下硬件基础。目前贵州有9000个贫困村,由于民族地区特殊的地理原因和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的财政资源来源有限,民族地区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尤其落后,很多偏远山村不仅不能进行移动通信,甚至面临缺水缺电的困境。因此,贵州应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资力度,加快开展信息通信“网络扶贫”攻坚工程。另一方面,加大财政补贴,提高村民移动设备拥有率。
5.2 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
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的完善也需要发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优势。一是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在对农户和村镇企业的征信过程中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流的作用,收集工作经历、贷款记录等“硬信息”与生活习惯、个人人品等“硬信息”建立与农户、村镇企业相适应的征信模式,真实反映民族地区农户与村镇企业的信用评级,提高金融服务的获得率,降低违约风险;二是需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入征信市场,整合农户与村镇企业信息,构建农户与村镇企业信用数据库,以实现降低普惠金融信用数据使用的交易成本。
5.3 建立健全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
虽然农村互联网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带来了很大变革,但是由于农村互联网金融仍然处于起步时期,需要建立健全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与防范机制。由于农业在生产过程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此,应切实从法律监管、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方面着手:一是相关部门应尽早建立和完备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弥补法律漏洞,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和界限;二是建立与农村传统金融不同的框架,进一步向互联网金融产品、功能监管,企业内控、政府和行业监管的同时引入社会第三方监督;三是支持农业保险发展,以弥补当前模式出现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滞后的弊端。
5.4 创新互联网金融+民族特色产品的绿色融资扶贫模式
贵州民族地区虽然地处偏远,但有很多少数民族靠自己的能力与智慧创造了自己的奇迹,尤其是民族特色产品、民族文化。因此,应依托农村互联网金融平台,根据民族习惯、民族特色产业及民族特产品等创新互联网金融+民族特产品的绿色融资模式,发展多元化的、有特色的民族农村金融服务产品。
5.5 普及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知识扶贫的教育与宣传
农村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对于层次相对较低的农村客户群体比较陌生,然而,农户和村镇小微企业主良好的金融素养对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大量宣传并开展农村金融普及教育工作。例如,如何让农民快速熟悉在农村推广和普及的POS机、ATM机,如何使老百姓对这些新型简便的支付结算工具使用率提高等,这些大量的金融宣传和教育工作都需要政府来主导,市场主体进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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