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融资体系构建之探讨
2018-05-14饶文英
饶文英
[摘 要]科技型企业拥有出类拔萃的创新意识及创新机制,其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此类型企业一般具备着非凡的发展前景与潜在影响力,所以向来是投资者青睐的对象。然而这些企业在我国却时常面临融资困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们的起步与发展。本文在分析当下融资体系现状的基础上,力图探索一套完善的科技型企业融资体系。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融资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科技型企业在我国属于起步阶段,大多以中小企业为主。我国科技型企业投融资状况是政府意识到科技产业对综合国力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之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形成了以政府政策为导向的融资体系。商业银行、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小微型科技型企业支持明显不足。这就导致了科技型企业受到较为严重的融资制约,缺少资金而难以使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1 我国科技型企业融资体系现状
1.1 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少
国家政府在科技型企业融资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政府职能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前景。其中研究与发展(R&D)经费是一个反映国家科技投入的重要指标。2011年全国研究与发展经费达到8687亿元,比上年增加1624.4亿元,增长23%,其中企业支出占与的比值约为75.7%,R&D占GDP的比例约为1.84%。
1.2 银行信贷融资额低
对大部分企业而言,从银行贷款融资仍然是它们的首选,而我国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大部分是由于政府颁布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例如2007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科技部签署的《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科技金融合作协议》,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科技贷款,但发放贷款的主体还是政策性银行。截至2009年,金融机构发放短期贷款12220.7亿元,其中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449.4億元,仅占3.7%。说明以私营企业为主的科技型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总量与国有企业相比具有巨大的差距。
1.3 资本市场融资难
资本市场的支持程度不够。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目前仍是高度垄断、层次单一的市场结构。在股票市场上,在主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有47家,占全部主板上市公司的3.7%。主板市场门槛高、容量有限,让众多的科技型企业只能望洋兴叹。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但创业板的运行时日较短,制度还有待完善,出现了许多过度炒作的现象。
1.4 风险投资融资难
风险投资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现在已经成为科技企业创业初期重要的融资方式。截至2013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达到1225家,总资产3283亿元,累计投资了13615家企业。但是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在发展阶段,所以政府出资比例仍大于民间资本出资比例。据统计,到2011年底获得政府引导基金扶持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达到188家,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已提供资金支持260.08亿元,带来的创业风险投资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407亿元。
同时国内风险投资机制发展滞后。首先,我国还缺乏比较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资本市场不健全,给很多风险资本的退出设置了很大的障碍,降低了交易效率。另外,我国缺少针对风险投资的相关政策,以及缺乏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这些都是制约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因素。
1.5 信用担保发展慢
在信用担保体系方面,没有构建起各机构之间的网络。各担保机构之间业务合作,互助担保以及再担保行为少,分散风险的意识和机制尚未构建。担保资金规模小,风险准备不足。同时担保机构与银行间缺乏有效配合,担保机构往往承担了大部分信贷风险,加上部分企业信息披露意识淡薄,资信水平低,担保机构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全国的科技保险试点在两年时间内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874亿元,赔款超过7亿元。我国担保体系尚在初步发展期,能为科技企业提供的融资帮助也极其有限。
总结而言,我国科技型企业投融资体系是以政府为导向,证券化程度较低,直接融资比重低的远未成熟的体系。这一部分原因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另一部分原因是源于科技型企业本身的特殊性。
2 科技型企业融资体系构建的建议
我国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市场化不到位,金融机制不健全,社会金融体系有待改善;另一个方面是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科技型企业的高风险性等。针对以上情况,我国金融创新方向是发展风投、担保、信贷与证券业务的结合,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体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辅以政府引导和扶持,随企业融资的阶段,不断地更新。例如在种子期和创业期以政府支持体系为主,在成长期以直接融资体系为主,在成熟期以间接融资体系为主。具体策略如下:
2.1 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体系完善
2.1.1 完善间接融资体系
鉴于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银行业总资产远远高于证券市场总市值。所以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四大银行仍然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而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孵化期或初创期阶段的企业,从国有商业银行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前文已经探讨过因为科技型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其融资方式的特点,极难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所以要改善这一环境,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商业银行加强与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与优质且有潜力的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互惠共利;创新贷款担保模式,比如提供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抵押、质押和保证的组合的担保模式,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为知识产权的评估给予公正的估值;政府的政策和资金向银行予以支持,推动风险补偿机制,为银行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补偿,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科技型企业的贷款证券化,搭建优良交易平台和完善相应政策配套;大力发展中小型商业银行或社区银行,为成熟期以前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关系型贷款。
2.1.2 构建直接融资体系
构建直接投资体系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解决资金缺口,改善融资结构,优化资产配置。首先从股权融资的角度来说,前文说到只有很少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在主板上市,而创业板的容量也有限,因此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问题,还要着力于发展新三板市场。但是新三板的市场规模和市场环境目前还不能满足众多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很难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针对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差、交易不活跃的情况,可以从两方面着手改善。一方面因为目前新三板市场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不对中小投资者开放。降低投资门槛有助于活躍新三板市场,增加吸收的资金量。另一方面是丰富投资品种,开发更多的理财产品、基金种类,通过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推广,吸引更多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使得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成为企业融资的新平台。
从债券融资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潜力巨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债券市场:第一,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减少烦琐的审批手续,减少交易难度。第二,扩大市场规模,鼓励科技型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丰富债券品种和交易方式,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加公司债券的流动性。第三,设立与科技型企业相匹配的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公司债券投资的风险大,投资者无法正确识别风险造成交易意愿低,市场难以发展。因此,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只有出现一家像标准普尔一样的权威信用评级机构,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
2.1.3 大力发展风险投资
一是发展风险投资,鼓励天使投资。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成立与发展,政府在发挥风险资本投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除开社保基金和保险资产的注入,还要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到风险资本投资体系中。还可以积极利用外资发展科技产业,创办国际风投基金或公司,扩大风险资本投资规模,满足科技型企业长期发展对融资的需求。减免对天使投资人或天使投资机构的税负,鼓励天使投资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
二是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完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从经济学角度解释:私募股权投资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交易费用,提高投资效率,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能够发挥风险管理优势,提供价值增值。而私募投资对象一般是是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企业,可以重点发展私募科技型企业投资基金,以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2.2 科技型企业金融环境支持分析
2.2.1 政府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支持。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可以成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突破口。增加研究与发展(R&D)经费,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的扶持资金的投入对其发展拥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应当拨款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启动的投入。处于孵化期或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往往前期投资不足,应当有相应的政策性银行可以提供低息长期优惠贷款,部分可用于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政府可以通过改善有关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政策向科技产业倾斜,扩大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力度,实行降低税收门槛,增加融资补贴、科技补贴、风险补贴等一系列照顾政策;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包括对垄断行业的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修改《商业银行法》,鼓励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企业贷款;出台有关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法规,发挥股权融资的作用;修改有关担保业的相关法律,使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能够依法经营,依法防范,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保障资金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型企业的专门机构,成立科技型企业发展部,对此类企业进行相关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2.2.2 信用担保体系
商业银行往往难以向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时,需要借助外部信用,实现双方的信息对称。而这就需要完善与科技型企业相关的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国内各省市都相继建立起信用担保公司,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但是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尚未建立,所以构建科技型企业专门信用担保和融资担保体系是当务之急。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再担保机构或再担保风险基金,形成担保的风险分散机制;通过财政拨款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担保机构的规模并提高其服务质量,促进担保机构与银行实现平等合作、共担风险、互利共赢;加强企业信用观念,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企业融资重要凭证;培养高素质信用担保人才,加强担保人才培训,评估担保从业人员状况;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增加担保机构的数量,推动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的设立,由民间资本投资筹办担保机构或者企业间进行互助性担保,借此以改善整个科技产业的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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