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集体企业发展模式与扶贫关系浅析
2018-05-14牛新生
牛新生
概言之,我国农民以农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大量贫困现象,农户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分散经营机制难以改变“弱势群体”的处境
我国目前分而不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按成员均分土地不足,土地呈条块分割、插花式分布状态,很难实现农业的机械化、集约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分散经营中的小农户,一方面无力影响市场供求和市场价格,难以预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更无力承担市场带来的风险,因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经济远远落后于城市经济。
(2)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运行仍存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法》对合作社作了“依法成立、依法登记”的规定,应该说农民合作社从此真正得到合法经营的地位,但是运行中遇到诸多因素困扰:登记为社会团体则不具法人资格,在银行贷款、税收抵扣、商标注册等方面遇到多种问题,难以开展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竞争;较小的资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使他们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信息、营销以及市场谈判地位等方面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导致其市场竞争力不足,不能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组织运营提供社会化服务。
(3)农村人力资本低下,科技水平、科技转化率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科技水平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受国家基础教育投入、师资力量、家庭收入水平低等因素制约,普遍低下的农村人力资本给农业高科技的推广和应用造成较大困难,而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同时也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4)部分地方服务错位,农户生产缺乏自主选择权
当前,政府主导因素农业产业化形态的转变中还占有很大比重。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政府在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服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服务错位,一些地方求成心切,做出决策或改变经营品种、经营方向;服务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协调和配套措施,结果是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产业化失去了内在动力等等。
上述的种种问题在各地区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如何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根据各地情况探索和总结。如:要切实推进土地要素合理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对农户科技培训,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等等,本文重点尝试讨论一下乡镇集体企业几种发展模式在扶贫中的作用。
当然讨论的本身重点不在于乡镇集体企业本身,而是集中在为什么发展乡镇集体企业这一个根本立足点上。从经济学的立场上讲,其主要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两大方面,而最终目的还是在于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达到脱贫致富、生活富足。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下定决心,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一个人掉队”。而如何让所有人不掉队,如何在当今工商业发展的大潮中、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谋求一席之地,如何不靠输血式的扶贫方式发展农村经济,如何建立、发展壮大各区域的造血功能,将是一个重要、重大的课题。本文尝试从乡镇集体企业的发展模式方面着眼,以其中一个层面简要阐述其在扶贫中的积极作用。
乡镇集体企业发展历史
我国乡镇集体企业是在农村手工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基础上,先后经过了农村副业、社队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三个阶段。
从上世纪50年代初,乡镇集体企业即出现了萌芽发展,全国开始推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对农业和农村中的手工业进行合作化改造。1958年开始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到年末时全国社队企业已经达到了260万个,但后期遇到自然灾害的冲击后,到1983年社队企业下降到了134.64万个。后来到了1984年3月,国家决定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也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乡镇集体企业。
1984年后,乡镇集体企业先后经过来两个主要发展阶段,即1984年至1995年的高速发展期和1996年以后的调整改革阶段。值得关注的是:乡镇集体企业的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则逐渐走向衰退。“九五”后期,全国的乡镇集体企业由上个五年计划的136.1万家降到了80.2万,几乎锐减了一半!且涉及改制的乡镇集体企业占到了90%。原因何在?
究其原因,乡镇集体企業在高速发展时期,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发展阶段,产品市场上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短缺状态,是一个卖方市场,而国有企业主要偏向于发展重工业,这就给乡镇集体企业在规模、技术、人才等较为劣势的情况下,反而可以抢占了发展的先机。
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品市场的不断开放、私有企业的出现等导致乡镇集体企业的产品由原来的卖方变为买方,加上企业内部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当面临市场变化时无法采取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再加上产权模糊等问题从而最终导致了乡镇集体企业逐渐走下坡路不良后果。
如果说乡镇集体企业的那段辉煌历史是享受了制度红利而带来的历史幸运,那么在当今我国市场化经济日臻完善和发达的背景下,如何让乡镇集体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丛林中生存下去,而且还要生存的很好,则需要集中各方资源优势和当地人才智慧,大胆创新,建立起有效的、适合充分发挥当地农业产业优势的企业发展模式,才是真正的硬道理。
乡镇集体企业发展模式
乡镇集体企业大致可以分为承包制、股份合作制和公司制三种模式:
(1)承包制
承包制是乡镇集体企业发展早期运用比较多的一种模式,其具体操作思路是承包者作为企业经营者总体管理运营企业,将其承包者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利润相挂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承包者足够的激励,同时解决乡镇集体企业所有者的管理监督成本,并解决企业效率较低的问题。
承包制在承包方式方面业大概有以下几种: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定额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亏损企业补贴包干,该种方式主要适用于亏损企业;总成承包经营责任制,主要适用于大企业等。
(2)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乡镇集体企业发展到20世纪90年初中期发展的重要模式。股份合作制的核心要点主要在于,在对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后确定具体股份份额,将企业资产分为乡镇集体所有和企业所有两部分,然后根据情况吸收企业内部职工、社会自然人、法人或者外资人股。
股份合作制发展模式作为一种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制度安排,在乡镇集体企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不仅使得产权界定逐步走向明晰化,增强了所有者、管理者、职工、监督者等各参与方的角色意识和劳动的积极性,而且还拓宽了融资渠道,扩大了企业的发展规模。
(3)公司制
公司制是在乡镇集体企业发展模式中较为重要也最切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模式,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具体形式。公司制企业是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我国当前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公司制能较好地体现上述要求。现代公司的产权是清晰的,权责是明确的,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现代公司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出资者、经营者和一般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不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
结论
上述讨论的乡镇集体企业的三种主要模式,本人观点认为,其模式本身并没有优劣好坏之分,都有其自身优势和特点。而结合我国多样化的地域农业经济以及全国各地农业、农村、农民的政策环境以及发展差异性,本人认为不存在相对较好、或者比较完美的发展模式,离开当地实际情况谈发展模式和和扶贫都将是徒劳的。相反,应当扎根于当地的实际发展状况,结合全国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发展一大盘棋,“以谋全局来谋一域”,以充分认识当地发展优势和和劣势,并大胆创新,综合利用乡镇集体企业的各种发展模式,力求找到最适合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完美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