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意义及实现路径
2018-05-14迟艳艳周彩红王蕾
迟艳艳 周彩红 王蕾
摘 要:法治中国是接下来我们党和国家要持续推进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十九大报告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论述,明确了总目标以及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弄通其中的深刻内涵,才能落实到接下来的实践中。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也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向往更包含了公平和正义的期盼。报告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要继续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都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深刻领会报告精神,指导依法治国不断向前推进。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意义
1.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大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回答了新时代我们应该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要的时代课题。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如何继续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这些论述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接下来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2.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需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再只关注于物质文化生活,更多的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尤其是在就业、教育、医疗等资源上面由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导致的问题矛盾已经非常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法治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公平正义,追求机会、规则、制度的平等,从而实现社会的均衡发展,所以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3.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都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奋斗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治理者能否用法治的思维和法律制度办事,能否用法治的方式来治理国家,最后能否达到法治的状态,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实现依法治理。只有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才能保证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稳定性。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基础领域更应抓好,只有真正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支撑,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国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种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存在许多短板,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实现需要通过法治来解决。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来说,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来说,全面依法治国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和抓手,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各个方面,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法治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的精神,以此来指导依法治国的实践,不断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1.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并不是说党的领导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在法律之外行事,而是说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我们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插手。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绝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有利于从领导体制和机制上确保中央层面的法治统一,确保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能做到协调统一、有序推进。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党的建设、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在每一个领域都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前进方向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时光荏苒,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今天,我们已经走过了68年的时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从当初积贫积弱的穷国发展成为现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实现了由站起来到富起来的目标,十九大报告又确立了我们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实现强起来的目标,建立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所以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我们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根源在于我们选择了正确的道路,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法治道路也应该坚定的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既不要完全照搬外国的经验,又要取其精华且适合中国国情的思想,形成自己的法治道路和理论,并且加以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也正是我们提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表现。
3.总抓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要重视立法在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重视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各方面举措都有法可依,同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就是要确保法律能够得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立公正廉洁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管理体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更好地激发司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就是要确保法律良性运行,要充分发挥各种形式的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就是为法治正常良好运行提供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物质保障等,确保依法治国能够得以顺利推进。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就是注重党纪与国法的有效对接,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4.具体举措是坚持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新方针
党的十八大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指导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新方针是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同时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格局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讲,立法上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经过专家学者论证。民主立法要求倾听民意,发挥人民在立法中的参与作用,使立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人民的心声。依法立法是此次十九大报告中新增的立法原则,其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法出多门、通过法来逐利、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依法立法要求立法部门在立法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宪法法律设定的程序和实际权力的授权界限,具体来说就是下位法的制定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政策的制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等。
执法层面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却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在执法过程中要避免选择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等违法的执法方式,同时还应注意规范文明执法,要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
司法领域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就要确保司法能够独立的行使审判权。近两年国家为了保证法院系统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两个规定”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全民守法的前提是民众对于法律有一定的认知,对于法律内心有一定的敬畏,这就要求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具体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领导干部的普法。2016年3月,中组部、中宣部和司法部以及人社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二是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教育部和全国普法办发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另一方面,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部组织编写了《道德与法治》中小学教材,此举对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普及法治理念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每年利用国家宪法日这一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包括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宪法宣誓等方式,营造了法治氛围、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三是以执法促普法。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
5.首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宪法实施与监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是一切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和行动指南,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因此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性,加强宪法监督和实施。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第一次在党代会文件中正式提出了合宪性审查的概念,使得“纸面上的宪法”成为“实践中的宪法”。推进合宪性审查是落实“依宪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反应了党中央要贯彻落实宪法实施与监督的坚强决心。合宪性审查与之前提到的违宪审查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都是为了要落实宪法的监督,合宪性审查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红头文件”,同时还要监督和纠正一切违宪行为。
6.体制保障是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坚持制度管党治党、依规治党管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政治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这就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治体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其受法律的约束。党规党纪只适用于党内监督,对于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对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就缺少约束力。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彰显党中央和国家坚决反腐的决心和意志,彰显了我们要在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最终夺取压倒性胜利。同时强调要制定国家监察法,这是实现党纪到国法的有效對接,符合国际反腐法治化的趋势,充分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内在一致、高度互补,从体制上真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固国之本,强盛之基。现代化强国之强,离不开法治之强。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要分两个阶段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两个阶段中都有对法治中国的清晰描画。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沿着十九大报告指明的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