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社会转型亟待政府职能转变浅析
2018-05-14皮毅华
皮毅华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步入快速增长期,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以及对前期政策消化 “三期叠加”的全新发展阶段。在这种新常态下,只有加速经济转型升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政府部门应该认识到危中之机,勇于接受挑战,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科学引领、社会组织作用,破解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具体分析经济转型时期面临的困境,并对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针对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 键 词] 新常态;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22-0008-02
全面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政府职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发展经济、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作为工作重心。这就要求我国政府科学判断社会发展趋势,对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高效履行自身职能,从而赢得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一、新常态下我国社会转型面临的困境分析
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世界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速度变缓,长期处于低速运行状态。与此同时,我国经济也处于“三期叠加”的全新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只有把握好经济发展的速度、调整经济发展节奏,才能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一)“三期叠加”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存在的问题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经济形式作出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发展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在“三期叠加”的形势下,宏观经济在运行期间产生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速换挡期难以确定合理的经济增长区;产业结构调整时期产能过剩问题严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不良影响。有效拉动内需、振兴产业,才能让我国经济拥有长期的增长潜力。只有对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有充分的理解、研判,才能够积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新常态下我国社会转型政府面对观念的冲突、价值的纠结和利益的博弈等复杂情况和诸多困难
在改革开放全方位深入开展的环境下,包括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呈现出全方位的变革,社会整体转型。如,经济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展开,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政治上的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主体性意识不断加强,社会全方位的转型促进了社会进步,增强了社会的活力。社会的繁荣使人们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为不同社会群体的人提供了多种选择的机会,人们的社会交往越来越密切,流动性在增强。伴随着社会全面的转型,各种思潮涌动,不同的价值观纷纷登场,社会逐步由一元向多元转变。这就造成了不同的思维方式的对立和价值观的冲突。
二、新常态下社会转型关键时期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作为政府专有的职责、作用,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方向,是对政府活动的综合描述。新常态下社会转型和进步的巨轮仍在破浪前行。但是处于新常态下我国社会完成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的政府职能仍旧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存在政府与市场管理混乱、政府定位不科学、政府干预力度较大、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呈混乱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在推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的导向作用。由于市场经济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政府职能又没有及时产生相应的转变,这就导致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相对混乱,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社会呈现企业及社会组织对政府产生权力依附,我国几千年来陈旧的思想导致了无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权力经济”的产生,政治上的权力和市场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矛盾,因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障碍和政府对经济发展过度的干预存在很大关联。
(二)政府定位不科学
为了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务院大力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政府部门职能仍存在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对于一些该管的事情,政府行政效能较低,管不好;对于一些政府该放权、不该管的事情,政府却又存在越位管理现象。总之,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政府职能的高要求相比,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热切期盼相比,政府定位的不科学导致政府行政效能低下、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阻碍。
首先,当前政府内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能错位现象。在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新常态下,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其次,政府还存在干涉原本可以直接通过市场进行的生产供应,干涉混合性公共物品生产等职能越位行为。但是原本应该由政府生产的公共产品、提供的服务,政府却往往存在不尽职尽责的现状,某些公共领域存在政府职能暂时缺位现象,出现管理“真空”。
三、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路径分析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进入新时代,政府工作在新的一年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設,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政府应该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成功将我国市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激发出来,将市场活力激发出来,这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举措。
(一)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型
对一个现代政府而言,实现以人为本的转变,是政府存在的核心价值所在。一个政府要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政府应该以人民为导向,以满足我国人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为目的,构建“顾客驱动”的政府,以追求零顾客成本、为公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产品、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厘清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厘清和市场的关系,认清市场经济的本质。市场经济是属于全国人民的经济,而非政府的经济,因此,政府应该服务于市场经济,应该做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无论是制度建设,制定、颁布法律、法规,都应该以维护公共秩序为目的,以为公共服务为目的。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政府应认识到这是一场深刻的政府革命,而非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政府职能调整。政府应该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为“人民的公仆”,从传统转向新常态,从而更快适应新常态下对政府的要求。
(二)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瘦身
虽然政府看起来“全能”,但实际上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做到事事、处处都管好。新常态下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政府要从旧体制下的“全能政府”完成向新体制下的“有限政府”转变,要实现政府职能的瘦身。政府要学会放权,对政府职能的边界进行理性确定,那些原本应该由市场去办的事情,交由市场去办,那些社会组织可以做好的工作,就交由社会组织去做。当然,“有限”并不等同于“无为”,在坚持市场自主、社会自制的基础上,当市场、社会组织在办事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政府应该及时插手,做好服务工作,只有这样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的政府才是真正的“有限”政府。政府应该及时转变职能,明确政府的工作内容,把握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保护环境的基本方向。作为有限政府通过调整自身职能使政府职能体系得以完善,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权威性、有效性和适应性。
(三)向法治政府规范
新常态下,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政府职能应该进一步规范化,我国政府职能要向法治政府转变,对政府职能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政府应该依据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建设法治政府。无论是在国家事务管理方面、经济文化事业管理方面,还是在各项繁杂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政府都应坚持主体适格、行为法定、程序正当以及权责一致原则。公平、正义、诚信是法治政府工作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公权力的行使,不应该任意扩张,而应该在我国宪法、各项法律、法规约束下进行。政府应该密切关注、切实解决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社保等当前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全面履行、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能;规范的法治政府还应该从加大执法力度、着眼查处各项违法案件做起,将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我国广大人民利益、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秩序作为目标,秉承有限型的价值基准,不该管的及时放权,该管的加大力度管好,才能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使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高。
总而言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新常态下,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原有政府职能亟待转变。政府应该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需要,探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思路,科学定位政府角色,以适应我国现实需要的政府行为理念、行为方式,以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的个性化方案,完成向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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