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2018-05-14刘静
刘静
【摘要】现如今,企业和个人的经济生活因为税法的影响,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不断完善健全税法税制和税收的国际协调。在新的国际局面下,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的人才等方面对授课教师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挑战。
【关键词】税法;教学改革;教学方法
现如今,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涉及到一门重要课程——税法。税法课程不仅是高校学生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所要学习的重要课程一,也是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重量级课程。税法课程教师面临的重要问题是,用怎样的教学方法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教学工作想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是要严格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的。就此,我们结合税法课程的实际特点,对教学改革工作提出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學方法的改革
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是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学方法中融合税法课程的特点,税法课程中可以综合运用两个教学方法进行教学。
(一)启发式教学法
税法课程的特点和在税法课程中应用启发式教学法这两者是相互连接的。时刻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事实就是税收。学生不擅长发现税收是因为生活经验和阅历有限。为了让学生熟悉税收,教师应该通过日常生活中最平凡常见的事例循循善诱,最终引导学生逐步熟悉税收、熟悉税法。在教学过程当中,教师可以根据内容的需要设计不同的启发点。因为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而言,教师的启发相当于当是一种诱因。为了激发学生更加强烈的学习动机,教师可以列举一些深刻细致贴近学生生活的实例,越是把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紧密地联系起来,越是可以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例如,教师可以引入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犯罪案件,在讲授与显性的日常生活关联不大的增值税法的时候,用这些触目惊心的实例来震憾学生,进而达到引发学生对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探究欲望的目的;教师可以引用所得税申报制度,在讲授所得税法时。为了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所得税实实在在的存在,还可以在课上叫学生回答问题讲述自己周围亲戚朋友中高收入者的纳税情况,让学生产生“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二)结构式教学法
“不论我们选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布鲁纳阐述的观点。在税法课程教学当中也应当广泛使用结构式教学法。
第一,税法学科的整体性,时刻提醒学生要把各章节的知识相互联系,相互结合,不要割裂开来。
第二,充分运用学习迁移理论在学习各类税种的过程当中。不仅把握各税种的共性,还要注意具体税种的个性。例如,为了学习流转税税法体系中的增值税,可以通过学习消费税而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加深学生对二者关系的认识;为了学生学习理解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交叉问题。可以通过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对比,来加深学生的印象。
第三,为了培养学生多税种的综合运用能力,教师还可以在学生掌握了全部税种的基础上,进行专题教学。
二、实践性教学的改革
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瓶颈是实践性教学的改革。因为税法体系中存在这大量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处理过程相当繁杂,操作性又非常强的问题在实际的理论教学中是很难全面涉及到的,我认为发挥实践性教学的作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为了达到老师讲解理论时学生能主动思考、判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的效果,教师在教授过程中可以大量组织实施案例教学,恰当结合理论与案例,让学生更好地听明白,能理解。在此基础上在课堂讨论案例时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的自主性,通过教师对案例的介绍,学生找出案例中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运用所学税法原理分析,再由教师对案例有针对性地对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梳理。通过以上的步骤教师也可以提出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相关理论经验或实践方面的困惑或未解决的问题。
第二种是建立纳税模拟实训室,组织模拟实训来完成学生理论与实务的有效对接。学生在这样的过程中,可以在实训室进行办理各种税务登记流程和网上申报纳税的实际演练,学生模拟扮演纳税人和征税人员不仅可以真真切切的熟悉掌握了税收实务流程,还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实践中去感受知识带来的无限乐趣。
第三种是给学生提供到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局实习的机会。授课教师可以与校外实习基地利用校企合作的方式,获得第一手的教学资料,与校外共同合作开发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现实意义的案例,供学生学习,以此来搭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拓展视野以及推动案例教学的平台。学生则可以在亲身体验中获得经验,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使得今后从事财务工作能更好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