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保障评价体系研究
2018-05-05阮兰娟
阮兰娟,肖 英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1)
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发展的进程中,广西教育厅在教育部指出的要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政策指导下,发文明确提出了要推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注重过程评价,构建涵盖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评价体系。然而,在面向广西区内的职教实训基地建设调研中发现,现行保障评价体系无法适应已经发展起来的多元运行模式并存的实训基地现状。为此,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基地建设和运营主体之间的利益相关程度,探索基于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学校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多利益主体参与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评价的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等控制作用来统领基地建设和运营,以实现基地高效的集约化管理成为了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保障评价体系的定义
评价体系指由一系列与评价相关的评价制度、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等形成的有机整体。评价体系由评价制度体系、评价组织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三个子体系组成。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评价从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出发,根据工学结合的建设特点,按照一定的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评价制度,通过特定的方法对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进行检测、评估和反馈,形成现行状态下关于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和成果水平的诊断性评价资料,以便其有效改进从而保障实训基地运营过程的最优化。其保障评价体系是由一系列关于评价实训基地“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以及使用过程的制度、方法和指标体系的有机整体。
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保障评价体系建设的理论依据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管理学领域中基于企业股东中心学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其认为企业是所有相关利益方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相关利益方即是契约的主体,可以是管理者、雇员、顾客、供应商等多种主体。每一个契约参与者都向公司提供了特殊资源,当然享有平等谈判的权利,这样才能确保契约多方主体的利益受到保护。实训基地建设涉及多方共建共管的问题,各方的责权利是相互交错共融的。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划分共建主体的类型,并在评价制度中明确其责权利关系,进而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制定出对各主体贡献的监控指标势在必行。同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评价不仅仅涉及物品的数量,更注重对整体实施质量和价值效益的判断,应根据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定位对评价对象进行多级拓展,且应贯穿于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在评价理论的应用上不可单一,避免以偏概全。
三、广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保障评价体系现状分析
本研究采取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选取广西较为成熟且有一定代表性的9所高职高专院校和5所中职学校的36个校内实训基地的评价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根据调研情况来看,由于各学校实训基地类型、建设及运行评价主体的不同,其保障评价的类型如下:
(一)基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实训基地保障评价
教育部自2012年针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配套了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分析发现其中与实训基地评价相关的二级指标仅为3项,权重分配的具体占比情况为“产学研结合”“实践教学条件”“职业能力训练”均各占6.7%。在研究调研中,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等绝大多数职业院校都一直在沿用基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实训基地保障评价方式开展传统型实训基地评估工作。
近几年持续推进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评估工作也是基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建立其指标体系,其中关于“实践教学”的标准和原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体系中的要点基本相同,但在下一级指标的标准、具体要求和评审依据发生了改变。从评价指标来看在原有的评估体系上,细化了部分因子的定量参数,但没有形成实训基地运营及质量的系统评价,亦无法形成对应的诊断性分析;评价的主体侧重于教育系统,评价指标单一化明显,仅反映共性问题,无法构建起实训基地建设的系统评价体系。
(二)校校共建、校企共建的横向评价
该类型的保障评价体系主要面向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实训基地、中高职衔接模式下实训基地等三种类型的实训基地。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评价除了应对其教学功能进行评价之外,还应结合生产功能,在评价机制中还应充分考虑到基地定位、基地运营、实训情境、实训任务和实训效果等综合评价。调研中,以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评价机制仅做到了将校内外专家、企业、学生、社会组织等纳入评价主体,并以合作协议作为评价指标载体,对建设和运营方在责任及义务、收益与风险管控等方面以协议的形式明确,但在具体的评价指标中,没有明确对应的综合性指标。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实训教学中,学校和企业即作为教学主体存在,同时因在相互服务的过程中获利,也应成为评价的主体。区内该模式起步较早的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典型,两校均在其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实训基地评价体系建设中,侧重将企业纳入到管理和评价的过程中,然而具体的评价因子较为片面,并未明确评价主体各方的“责、权、利”的关系。
中高职衔接模式下实训基地突出对中高职人才培养过程的衔接的支撑,着力解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职基础技能培养、高职实践能力培养等问题。针对该模式调研了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中高职衔接模式下的实训基地,其建设规模较大,但在运营过程中,除了传统的考评指标,至今仍没有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评价的难点依然是管理主体建立及管理权责分配的问题。
(三)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目前主要是在商业、政治以及高等教育领域实施以及探讨,通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合同方式引入具有专业水准的第三方(行业、机构)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管理并提供诊断分析的方式。在调研对象中,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的国际交流合作模式下实训基地保障评价采用了这一评价方式。通过与国际组织建立了互惠共赢的国际交流合作实训基地共建机制和市场导向的国际合作型实训基地使用利益驱动机制,明确国际组织、国内企业及学校的“责、权、利”关系,并引入第三方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但从已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来看,在基地拓展功能、共享性、使用效益方面的评价较欠缺,并不能保障实训基地长久可持续运行。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评价主体责任不明晰
从各类型实训基地的评价方式上看,部分学校在实训基地保障评价过程中没有综合考虑各建设主体和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当前在政府(职教集团)出台建设方略、行业给予建设指导的前提下,实训基地建设参与主体主要涉及企业、职业院校、国际合作组织或院校、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这些主体即为利益共同体,而学生、教师、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群体作为实训基地运营的参与者理应参与到运行保障的评价过程中(如图1所示)。然而现状中,上述三类评价类型中评价主体都相对单一,各方主体责任、个体责任、角色分工并不明晰,评价过程涉及到评价主体的深层次的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的“责、权、利”问题还有待研究和落实。
图1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利益相关者
(二)评价指标缺乏特性化
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就评价理论研究、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模型的建立等一系列过程开展相关研究。广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对于评价研究的关注起步较晚,各方面的评价研究才刚刚起步,对于实训基地评价机制中对于评价内容体系的挖掘没有及时跟进多元化合作模式的保障需求。因而,在参照现有的实训基地评估办法实施的各类评价过程中,评价指标的涉及面并没有反映出当前建设及使用主体的多元化,也没有在评价主体的导向层面体现出相关政策中提到的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社会辐射力等多元化要求。
(三)信息化保障评价不足
实训基地运行过程管理中实训基地教学过程的常规性管理数据是保障评价的定量因子。然而,这一数据采集、更新和管理运行过程目前还多限于手工操作,时效性差,信息更新不及时也不全面,无法支撑精确的诊断分析,进而无法保障实训基地的有序管理和运行,亟需在“软环境”建设中构建出一套完整的集数据采集和评价诊断于一体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为现行实训基地建设及运行提供科学合理的信息化数据支持。
五、广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保障评价体系建设推进策略
要顺应职业院校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及应用,根据实训基地建设多元主体并存的特性,深入剖析五类实训基地的构成、管理、运行监督监控主体的特征和具体模式,以“强化统筹管理、产教融合、多方参与”为目标,实施多样化的实训基地管理模式为手段,借助大数据的分析决策功能及信息化开发途径,构建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企业、第三方为主体的多元主体的可持续发展的、健全且相对完善的运行管理评价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一)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从职教发展的顶层设计入手,深入挖掘职业教育与产业、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校际之间的利益相关程度,从而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或实施一体化的合作办学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从评价形式和评价主体上实现从单一走向多元。
(二)在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上深度挖掘评价的内容体系,进而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构建相对完备的各级指标,根据各评价主体的职责采用科学方法设置合理的分级评价因子,构建权重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健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开放评价、长效评价机制。
1.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层面。设立政府支持、行业管理、学校设置、第三方合作、资金投资方等5个二级指标,重点考核管理调控、政策导向、财政支持、评估监督、建设规划、基地定位、技术服务、基地条件、设备管理、师资管理、环境建设、安全管理专业吻合度、合作方规模、区位优势、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或捐助等内容。
2.运行管理机制层面。设立管理制度、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协议合同、国际合作协议合同、中高职合作协议合同等4个二级指标,重点考核组织机构、实训室运营保障制度、校企合作协议、学生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评价考核及反馈制度、基地建设、合作稳定性等内容。
3.标志成果层面。设立实习就业、职业资格、科学研究、培训收入、经济效益等5个二级指标,重点考核实习就业率、职业资格获得率、研究创新、培训利润、产业化水平和利润率等内容。
4.利益主体评价层面。设立政府评估、行业评价、学生评价、企业评价、学校评价、社会评价、其他社会组织评价等7个二级指标,重点考核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社会、其他社会组织7个主体的满意度,以及在公共媒体层面的社会影响力。
(三)在软环境建设中构建出一套完整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创新采用“互联网+”的思维和信息技术手段将多元化的实训基地管理、运行模式进行融合,配套研发以网络化、数字化、可视化的方式构建共性与个性兼具的网络数字化信息监管平台,实现政府、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国际合作院校多方共同参与的运营、管理、监督的保障体系平台的建设,并以信息平台为手段构建实训基地的统筹管理、分项运行、多方参与、过程及成果可视化、大数据智能诊断优化的管理运行保障体系。在信息采集子系统中设计实施监控模块,实现对实训基地各环节的实时监控、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在评价信息子系统中对多元评价指标的大数据进行诊断分析,以改变现行实训基地建设多元化参与主体权限的分类管理、实训室人员权限的分类管理、实训室设备管理、实训室应用管理、实训基地资料管理、实训课程管理、实训教学管理等过程的随意性和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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