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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背景下的学生管理工作

2018-04-25周雁妮

山东青年 2017年12期
关键词:依法治校高校辅导员

周雁妮

摘 要:我党历来十分重视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也非常关心高校辅导员工作,明确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多次强调高校辅导员在依法治校中的法律地位,指出高校辅导员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力量。本文就辅导员日常工作中的几个方面为例,探讨了依法治校背景下的辅导员工作。

关键词:依法治校;高校辅导员;日常工作

自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以来,社会上“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村”、“依法治企”乃至“依法治山”、“依法治水”等等类似的话语开始流行其间。此时,各级各类学校亦争相提出依法治校,这当中就有着作为最高学府和人类文明殿堂的大学,依法治校在大学系统已成为一个普遍流行的公共话语。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校思想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线管理者和实施者,对学生管理模式的转变与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在学生眼中,高校法治化、人性化管理的程度往往也集中体现在辅导员工作之中。因为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基层指挥员,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是他们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他们对大学生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辅导员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成为大学生为人处世的榜样。所以高校辅导员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力量。现以辅导员日常工作中的几个方面为例,探讨一下依法治校背景下的辅导员工作。

一、日常管理

辅导员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和工作定位。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基层指挥员;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是在做专业课程教育之外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在教学生做人和做事;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中共中央16号文件指出,学校管理工作要体现育人导向,把严格日常管理与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辅导员作为在一线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要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服务育人工作。辅导员的角色和工作职责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中必须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贴心人。同时辅导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能因自己的好恶侵犯学生的权利,尤其在学生奖惩评优等工作中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既要关爱学生,以理服人,又要严格管理,制度先行,“学生管理的思路应当是:教育在先,管理从严,处分慎用。”辅导员如何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既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又要通过服务育人,使大学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是辅导员必须灵活处理的问题。

二、心理健康教育

2000年上半年《北京高校大学生心理素质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23所高校6000名在校大学生的调查测试,发现有16.5%的学生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问题。这表明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比较严重,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高校的发展,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渐突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辅导员工作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已出台很多政策法规,特别是 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精神卫生法》规定了三个原则和一个机制,涵盖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送(送诊)、诊(诊断)、治(治疗)、出(出院)”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中都体现出对疑似病例的尊重。作为辅导员,要多多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及时疏导或转介,把危机扼杀在摇篮之中,以减少和避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心理的塑造者和维护者。

三、社团管理

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思想引领方面,以兴趣为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更易入脑入心。另外,学生社团能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展示平台,促进学生身心的高度和谐,从而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但近年也经常出现一些非法组织打着社团的旗号非法运营,威胁着高校的安全稳定。我们应该如何界定哪些社团适合学生参与呢?首先,要界定其主体是否合法,即是否经过官方认证。其次,要看从事的活动是否合法,社团从事的活动不能有悖于国家的法律法规。

四、 就业管理

2008 年 4 月,北京某大学应届毕业生赵丽签订了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赵丽毕业后须在公司服务 5 年,违约金 1 万元。2008 年 8 月,赵丽报到后又签订了 3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 4 个月,且在试用期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合同。3 个月后,赵丽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提出书面辞职,而公司向她索要违约金,赵丽向法院提起诉讼。

很多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有的用人单位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不明确双方的各种权利义务,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有的毕业生也不提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对于新《劳动合同法》,辅导员应该组织毕业生学习相关内容。如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显然有利于保证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内的合法利益。对于这些相关法律规定,辅导员应该及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就业过程中自觉遵守规范,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高校辅导员在依法治校的重要地位决定高校辅导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严格依法工作。实际工作中高校辅导员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需要不断与时俱进。高校辅导员要紧跟中央部署,认真领會中央精神,依法做好学生工作,在依法治校中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翁连金.依法治校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析[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0(06).

[2] 李军海,孟芸论.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以合法性与合法化为视角的分析法治与社会[J].2009(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4 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4]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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