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感悟
2018-04-24李存芳
摘 要:党政共同负责制是目前高校二级学院层面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论述了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科学内涵,分析了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制度优势,提出了践行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主要原则。研究对于高校二级学院强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同时,更好地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意义重大。
关键词: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理论认识;实践感悟
为了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高校二级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推动高校二级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事业发展,需要厘清“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科学内涵、制度优势和践行原则,确保能够有效地落实。
1 切实厘清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而对于高校二级学院来说,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行正是集体领导的具体体现。应该看到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在校党委、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准则,对二级学院各项工作进行共同负责的制度。具体分析为以下几点。
1.1 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核心内涵是学院党政领导“共同负责”
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的重要职责是共同贯彻落实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好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任务。既然是共同负责,二级学院党政领导需要抛弃“院党委接受校党委领导并对其负责,院行政接受校行政领导并对其负责”的“各循其道”的观念,确立“院行政还应该接受校党委领导并对其负责”和“院党委也应该接受校行政领导并对其负责”的理念。这就是说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正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向基层的有效延展和支撑,是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各项目标得以顺利达成的关键组织保障。
1.2 党政共同负责制与 “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或“院长负责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制度框架中,学校并未具体明确那些“学院党政共同负责的主要工作”到底该由院党委还是院行政承担主要责任。对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二级学院党政之间的地位没有高低,责、权都是同等一样的,共同对学院的重要事项进行领导和负责。在这里决不能机械地照搬学校领导体制或简单对应为“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及“院长负责制”。
1.3 党政共同负责制采取酝酿协商、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合作的运行机制
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本质是集体领导。对于集体领导来说,其核心要义在于决策。因此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必须体现集体决策的基本准则,并且对集体决策的后果共同担责。然而由于院党委的任务与院行政的任务还是有着较大差异的,进行合理的分工必然成为有效工作的前提。在二级学院党委的主要工作职责中有些是要与院行政一起负责的;院行政的主要工作职责中也有些是要与院党委一起开展的。正是有了科学合理的分工与有效协作,才能实现“任务分开、思想融合,执行不同、目标一致”的领导班子整体效能提升和执行力强化,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的达成。
2 充分认识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制度优势
2.1 这种制度有利于发挥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两方面的积极性
这种制度体现了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之间并行、协作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院党委主要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以及人才工作和群团工作等等,院行政主要负责学科学位点建设、教学组织、科研管理、社会服务和行政事务管理等等,两者不仅有明确分工而且有密切合作,这样能够确保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工作要求在二级学院的落实。这种制度规定了二级学院的主要事宜都需要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保证了在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上都能体现共同负责,也就自然避免了重要问题个人决定的“一言堂”现象,真正实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保证了二级学院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2 这种制度有利于实现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协同落实的效能
由于人是有思想的,完成业务工作是要与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有机结合的,当然做好人的思想工作也不能脱离业务工作实际,这也正是党政共同负责制的优势所在。在这种制度下二级学院党委避免了“两张皮”状态,由过去仅仅负责思想工作和党建工作,转换到把党建工作与学院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也有利于院行政在推进学科学位点建设、教学组织、科研管理、行政事务工作时既能够依靠党组织,受到党组织的支持和监督,又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富有成效地推进工作。尤其是基于党政联席会议这一根本制度,领导成员之间实现了信息畅通,强化了相互支持的工作氛围,使整个二级学院工作形成“一盘棋”,提高了执行力。
2.3 这种领导制度有利于加强二级学院廉政建设
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是院党委和院行政之间的一种不仅有合作而且有“分权”的机制,本质上体现了权力制衡。在实践中有的院长在组织研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之时,以召开院长办公会为名,不请书记和副书记到会,使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明显滞后,难以把握廉政风险点。特别是随着二级学院办学规模的扩大,自主决定和执行问题的增多,二级学院滋生腐败的土壤是不容轻视的。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和权力制约,腐败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而在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下,以党政联席会议作为决策载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
3 自觉践行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主要原则
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是学院党政组织運行的基本制度,如何有效践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干部是决定性的因素,特别是二级学院党政两个主要领导成为决定因素中的关键。
3.1 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需要确立科学的权力观,清除“唯我独大”的旧观念
确立科学的权力观,需要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到“三认清”:一是认清自己的每一点权力都是来自全体教职员工,牢记权力只能为全体教职员工所用,而不能替少数人办事,更不能给个人所用。过去有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学科建设“走捷径”,联系重要期刊杂志社,为少数人发文章,其结果不仅引发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且也没有能够促进少数人夯实科研基础,提升科研能力,可以说是事与愿违。作为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仅仅依靠行政权威是不够的,必须自觉做好学问,树立学术权威,否则教授们可能不服。二是认清做好分权、授权的重要性,调动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勇于负责、团结协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党委把几位同志搭成一个班子,既是上级的信任、群众的支持,也是这几位同志的一种缘分,应该倍加珍惜,充分相信,尤其是正职应该充分发挥副职的作用。三是认清必须主动接受全院教职员工的监督,保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作为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具备一定学术权威的同时,做到“三公”,就能增强公信力,就能赢得群众的支持。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就能得到强化,就能带领群众实现学院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3.2 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多作沟通商量
在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实际工作中,书记是管人的、院长是管事的。“书记需要院长,院长离不开书记”应该成为双方的共识。换言之,书记需要院长的学术领军,院长需要书记的协调支持。院长管的事多一点,而且每一件事情难以做到,甚至不可能做到群众个个都满意。不满意的群众就可能去找书记。因此,院长在干事之前,一定要让书记知道“你准备干什么”,便于书记能够在必要之时及时支持你。书记与院长常常会有不同个性特征和方式方法,这样难免出现不同的观点,但是都应该确立全局观念,存小异求大同,体现“充分尊重、平等协商、共同领导”的风尚。
对人尊重是一个干部的基本素质,在班子内部不论年龄大小、资历长短,都要相互尊重。无论是院长出差还是书记出差,都要相互告知。这不仅体现了对对方的尊重,更是对工作的托付。无论是书记找院长协商,还是院长找书记协商,都要起立、请坐,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理解和接受对方的诚意。其实尊重本身就体现了能够听取别人的不同意见,有了这样的胸襟,平等协商、共同领导也就有了良好的心理基础。
平等协商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种友好沟通、求得共识的过程,促进了学院党政工作的协同进行。长期担任书记一职的同志可能都有一种体会,适逢能够商量着办事的院长,是一大幸事。特别是由于意见不同,甚至出现言语过激而暂缓作出决定之后,有一方主动来找另一方商量之时,对方更应给予热情回应和真诚协同。
而共同领导的实施不仅能够分担了党政领导两方面的责任,而且使得学院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有了根本保证,那种工作的“盲区空点”也会自然避免。
3.3 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坚持以党政联席会议为载体进行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推进
二级学院的各项任务不是党委书记一个人的事情,当然也不是院长一个人的责任,而是学院每个教职员工的共同使命。学院党政领导的主要职责就是在事前个别酝酿和广泛听取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运用党政联席会议这个载体,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进行决策。决策需要遵循一定程序。副职同志需要提出研究的问题,应事先向对应的主要领导提出,经党政两个主要领导共同商议,然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于情况不明了、方案不成熟不要上会。有些重要的问题,特别是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还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讨论形成基本成熟的方案,然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表决。有时事务紧急需要临时处置好相关重要事项,事后应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得到确认。应该注意的是,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乃至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党政主要领导要采取互为响应支持的形式。如果是研究党务内容偏多,由书记主持,最后书记应该专门邀请院长讲一讲,体现对院长意见的尊重;如果是研究行政内容偏多,由院长主持,最后院长应该专门邀请书记讲一讲,体现对书记意见的尊重。遇有不同意见,可建议对方容我会后再考虑一下。语调委婉、平缓,不要过于直爽而伤害、压制对方。这些细节双方都需要注意。细节可以增强双方的和谐,细节也可能引起双方的误会。
3.4 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坚持分工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负责的原则
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实行过程中,不仅需要做好集体决策,而且要求做到有效落实。在此掌握一种科学的方式方法十分重要。过去有些领导同志认为,学院书记工作的原则是“两个凡是”,即凡是院长管了的事情书记都不要管,凡是院长没有管的事情书记都要管。前一句说的是书记要尊重院长对学院行政业务工作的统一指挥权,后一句说的是书记要主动去补台。如此做法需要院长具备宽阔的胸怀、书记具备较高的领导艺术,也难免出现偏差,尤其是补台“程度”、补台“时刻”的掌握。现在按照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要求进行正确、及时地落实集体决策,就必须构建“酝酿协商、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合作”的学院领导运行机制,又好又快地推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当然,二级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在坚持分工合作、共同负责原则的基础上,还必须处理好与党政副职领导的关系。作为学院党政正职需要注意尊重副职、相信副职、支持副职,并注意与他们的分工与合作,为他们工作承担责任,这样定会更好地调动党政副职领导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总之,我们大家多一份责任和担当,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多一份友善和支持,实现党政协调、环境和谐、心情舒畅,共同努力,破解难题,必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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