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反坫”考辨
2018-04-20朱琰璜
朱琰璜
摘 要: 孔子在《论语·八佾》论及管仲:“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旨在批评管仲道德修养不足,即“不知礼”。历代学者对“三归”一词讨论甚多,而对“反坫”一词诠释较少。本文拟对古今学者与“反坫”相关的诠释文献加以整理分析;归纳出先秦“坫”的方位、用途,进一步区分古书中“反坫”的种类、用途及材质,由古代宫室“坫制”,窥探先秦“礼制”的冰山一角。
关键词: 坫 反坫 礼制
一、关于“反坫”记载的文献语境分析
《论语·八佾》中有一段关于管仲的对话,从中拈出“反坫”一词。由于它是后世解释“反坫”的基础之一,这里稍费笔墨加以疏解。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杨伯峻《论语译注》)
上述对话主要记载了孔子对于管仲“不知礼”的批评。谈话的缘起从“管仲之器小哉”开始。关于“器小”,何晏《论语集解》注曰:“言其器量小也。”“器量小”即为气度、胸襟狭小,这种解释虽与孔子之意有关,却未触及这段话的深意。后世解释这句话,大多结合《论语》全篇出现的其余五次“器”的含义,认为孔子用“器”来比附人是出于道德方面的考虑。孔子所谓“君子不器”,“君子”在《论语》中指道德高尚的人,“君子不器”是指孔子认为,道德高尚的君子不应该像器皿那样固着一技一能。反之,孔子以器比人,其着眼点并非赞许某人出众的才能,而是表达对其道德修养有所欠缺的遗憾或批评。因此,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器小,言其不知圣贤大学之道,故局量褊浅,规模卑狭,不能正身修德以致主于王道。”其言甚是。
但是与孔子对话的人不知管仲在哪方面修养不足,于是循着“器量小”的理解,问“管仲俭乎?”关于“俭”,很多人理解为“节俭”,如杨伯峻《论语译注》将这句话译为:“他是不是很节俭呢?”《论语》里的确存在提倡“节俭”的言论,比如“礼,与其奢也,宁俭”(《八佾》),“俭,吾从众”(《子罕》)。但是结合语境分析,节俭既然是一种美德,怎会用来承接回应“管仲之器小哉”这类批评管仲修养不足的言论,岂非前后抵牾?我认为这段对话中的“俭”并非杨先生译文中的“节俭”之意。结合语境,“俭”与“器小”的情感色彩相同,都含贬义,应暗指管仲修养不足。“俭”本义为“约”,这里可以引申为“吝啬”。例如《西京赋》中有“独俭啬以龌龊”,“俭”含贬义,指生活中的吝啬。或许“管仲俭乎”译为“管仲是不是很吝啬呢”更加符合语境。
接着孔子举证管仲“有三归”“官事不摄”,一方面获取不当之财,一方面府上人事费用超额支出,由此看来管仲并不吝啬,即“焉得俭”。孔子既已批評管仲修养不足,又否定管仲吝啬,还暗示了管仲有僭越行为,于是产生了“管仲知礼乎”的进一步追问。这一回孔子将“树塞门”“有反坫”两个明确僭礼行为和盘托出,并强调“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申明管仲在道德修养上的严重不足。
《论衡·感类》:“夫管仲为反坫,有三归,孔子讥之,以为不贤。反坫、三归,诸侯之礼。”进一步批评管仲“有反坫”是悖礼行为。另一处对于“反坫”的记载是《史记·管晏列传》:“管仲富拟于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此处“反坫”,有富侈之意。后世文献中出现“反坫”一词,绝大多数是基于对《论语》中“管氏有反坫”的注解或评论。除此之外,有关“反坫”的文献多是研究三礼的学者们对“反坫”这一名物的描述或解释。
二、先秦“坫”种类、材质
综合《论语》《史记》等关于“反坫”的记载,可大致勾勒出关于“反坫”模糊印象:反坫是一种较为奢侈的仅适宜诸侯使用的器物。进一步参考古今众多学者对于“反坫”的解释,大家公认“反坫”作为一种器物,是“坫”的一类,但对于“坫”的用途、方位、材质的描述却不尽相同。例如,《仪礼》中记载:
《士冠礼》:“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执以待于西坫南,南面,东上。”
《士丧礼》:“床笫、夷衾馔于西坫南。”
《士丧礼》:“熬黍稷各二筐,有鱼腊,馔于西坫南。”
《士虞礼》:“苴刌茅,长五寸,束之,实于篚,馔于西坫上。”
《大射仪》:“大师及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南,西面北上坐。”
《大射仪》:“赞设拾,以笥退奠于坫上,复位。”
《既夕礼》:“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
《尔雅·释宫》云:“垝谓之坫。”郭注:“在堂隅。”郑注云:“坫在堂角。古文匴作篹,坫为● 。”贾疏:“云‘坫在堂角者,但坫有二文,有一者谓若《明堂位》云‘崇坫亢圭及《论语》云‘两君之好,有反坫之等。在庙中有之,以亢圭反爵之属,此篇之内言坫者,皆据堂上角为名,故云堂角。云古文匴为纂,坫作● 者,皆从经今文,故叠古文也”。郑玄、贾公彦都认为坫的位置在堂角。贾公彦还认为“坫”有其他意义,但根据礼经记述,因为在堂角才被命名为“坫”。
到了宋代,陈祥道《礼书》中从坫的用途及方位两个角度对“坫”展开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坫者,以土为之,其别有四。《记》曰:“反坫出尊”;《语》曰:“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此反爵之坫也。《记》曰:“崇坫康圭”,此奠玉之坫也。《记》又曰:“士于坫一”,此庋食之坫也。《士冠礼》:“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执以待于西坫南”,《大射将》:“射工,迁于下东坫之东南”,《士丧礼》:“床笫、夷衾馔于西坫南,”《既夕礼》:“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此堂隅之坫也。
盖两君相见于庙,尊于两楹之间,而反爵之,坫出于尊南,故曰“出尊”。(《乡饮酒》:“是卿大夫礼尊于房戸间”,《燕礼》:“燕其臣尊于东楹之西”,皆无坫。特两君相见,尊于两楹间,有坫。管仲有反坫,故孔子讥之。)
又于其南为之崇坫,以安玉焉,故曰“康圭”。庋食之坫在房,堂隅之坫在北陈。《尔雅》曰:“垝谓之坫”,郭璞曰:“坫,● 也”北堂之隅之坫也。
《乡饮》《乡射》《燕礼》皆奠爵于篚,则反爵于坫,特两君相好之礼也。《聘礼》公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宾出公侧授宰玉而不康之于坫,盖亦两君相见之礼也。郑康成改“康”为“亢”,非也。
陈氏认为,“坫”有四种:一是反爵之坫(即《论语》所言反坫);二是奠玉之坫(即崇坫);三是庋食之坫;四是堂隅之坫。其中,反坫和崇坫在庙中两楹指之间,庋食之坫在房,《仪礼》言坫,皆据堂角为名,陈氏之义与贾疏相合。秦蕙田《五礼通考》,胡培翚《仪礼正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皆取陈氏之说。至此,“反坫乃两君为好、行献酢之礼(三爵之礼),礼毕反爵之坫,是先秦坫的一种”这种观点得到众多学者的认可,成为共识。
但也有学者对“反坫”提出不同见解。例如,黄震《黄氏日钞》:
《汲冢周书》云:“乃立五宫,咸有四阿反坫。”注云:“反坫,外向室也。”则反坫又非反爵之地,反主坫言,非主爵言也。反,殆向外之名,坫,殆别设大门屏之名,岂两君之好必欲容其仪卫之众而为此外向之室欤?世远不可知。若据《郊特牲》以反坫与台门相联,《汲冢周书》以反坫与四阿相联,则《论语》以反坫与树塞门相联,恐均为宫室僭侈之事。
陈士元《论语类考》也提出相同质疑:
然郑注反爵之坫则因两君之好为饮酒故耳。本文谓坫之反而注谓爵之反,其义有碍。《汲冢周书》云……黄东发亦云……据特牲以反坫与台门相联,《汲冢书》以反坫与四阿相联,,《论语》以反坫与树塞门相联,恐均为宫室僣侈之事。
全祖望《经史问答》综合各家注释及质疑,认为:
屏墻之坫,亦曰“反坫”,而其义又不同。《郊特牲》所云“台门旅树反坫”是也。是乃以外向为反。黄东发曰:“如今世院司,台门内立墙之例”是正所谓屏墻也。
盖反坫与出尊相连是反爵,反坫与台门旅树相连,是屏墙之反向于外者。《郊特牲》所云,乃大夫宫室之僭。《论语》所云,乃燕会之僭,而东发疑《论语》之反坫,与上塞门相连,恐皆是宫室之事,不当以坫之反为爵之反,则又不然。盖反坫出尊,正与两君之好相合,礼各有当,不必以《郊特牲》之反坫,强并于《论语》之反坫也。
杨伯峻《论语译注》也赞同全氏之解。
至此可基本归纳出“反坫”的两种意义:一是《论语》所言“反坫”,特指“反爵之坫”,两君为好,行献酢之礼,礼毕反爵。反爵也是先秦礼制之一,称为献酢之礼。二是《郊特牲》所言“反坫”,特指人君有别于内外,于台门内设屏墙。两种反坫的设置都与宫室仪礼有关,有严格的使用等级限定。
关于坫的材质,《论语义疏》皇侃疏:“坫者,筑土为之,形如土堆。”贾疏:“堂隅有坫,以土为之,或谓堂隅为坫也。”这里“或”是不定之辞。李如圭《仪礼集释》:“以土为之。”阮谌:“坫以木为之,高八寸,足高二寸,漆赤中。”聂崇义《新定三礼图》:“坫以致爵,亦以承爵,若施于燕、射之礼则曰豐。都斵一木为之,口圎微侈。”江永《乡党图考》:“堂之四隅即为坫,非别有土为之。反坫以反爵,崇坫以康圭,乃是烧土为之。”全祖望《经史问答》:“……又误以豐为坫,不知豐用木,坫用土,豐形如豆,故字从豆,坫以土,故字从土,不可合而为一也。”钱玄《三礼名物通释》:“此(指反坫)为置爵之坫,或以木制之,行礼则设于两楹之间,礼毕撤去。”众家之言,各有所指。皇氏、賈氏、李氏皆就堂隅之坫而言;聂氏、钱氏皆就反爵之坫而言;江氏合堂隅之坫与康圭之坫而言。
参考各家观点和当今考古成果,笔者认为,堂之四角即为坫,土制。韩伟在《马家庄秦宗庙建筑制度研究》一文中认为,马家庄的门堂遗址中的堂四角有略为高起的土台,这些土台就是坫(特指堂隅之坫)。位于两楹之间的反爵之坫,尚未在现有考古成果中有所体现。根据情理推测,笔者认为反爵之坫的材质存在两种可能,或木制,或石木结合制成。任启运《宫室考》:“堂角谓之坫,庋食谓之坫,两楹间反爵谓之坫,康圭谓之坫,古用木,今用石以载……反爵之坫,髙□尺,上加木,坫髙□寸,足二寸,漆赤中。奠圭之坫则髙三尺,故云崇也。”阮氏、聂氏都指出反爵之坫的材料中有木头,任氏补充石头为坫的底座。钱氏也提到有人使用木头材质的坫,这样更利于便捷使用。因此反爵之坫很可能由石木结合制成。
虽然“反坫”只是先秦宫室建筑中较为微小的一件器物,但从它种类的复杂、特定的用途、等级的限制所体现出的礼制不容忽视。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建筑首先是秩序、权利、礼仪、道德的体现,然后才是为了居住和使用。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礼制制度造就了中国古代建筑的等级制度,使建筑物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上至宫廷,下至民居,无一不与礼制密切相关。正如荀子谈及宫室建筑所言:“为之宫室台榭,使足以避燥养徳,辨轻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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