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2018-04-19陈震
陈震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推进,互联网的应用几乎遍布各行各业,然而当下亿万网民在网上进行信息互换、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错误的舆论导向、虚假恶劣消息的肆意传播等情况,网络社会的治理更多地是由政府监督部门与互联网企业被动进行治理。因此,本文主要探索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希望从理论角度落实治理体系各个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构建干净、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网络社会环境,推动建设良性的网络社会环境。
【关键词】网络社会;综合治理;网络自媒体
一、当前网络社会中存在的代表性问题
(一)网络舆论的消极引导
如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网络社会中的舆论也逐渐朝着不积极、负能量的方向发展。很多网民因为个别事件对政府部门监督、执法情况、社会发展前景有所怀疑,在互联网空间内传播倾向性言论,造成消极的舆论导向,这是由于部分网民对于事件产生的前因后果缺乏深入了解与正确认识,很容易在舆论中迷失判断能力而产生不良情绪。
(二)虚假信息的肆意传播
网络媒体在发布各种信息之后,事后发现事件本身存在虚假,这样的虚假信息不仅侵害公民的名誉,也容易降低媒体公信力、政府公信力。例如,2018年2月网民“Detplus”蓄意编造受“撒旦教”信徒死亡威胁的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关注和恐慌。经调查,该事件系网民“Detplus”自己实施的恶作剧,并投稿给自媒体营销号大欧洲吐槽君對外发布。该微博账号运营操作人未审核信息真伪即对外传播,并通过该公司名下多个账号转发炒作,污蔑驻德国大使馆工作人员未曾受理该事件,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
(三)网络自媒体缺乏监督
近年来,自媒体网络平台中很多新闻人、传媒发布的信息引起的网络舆论,都或多或少的有“网络暴力”相关字眼,从其出现平台来看,任何网站都有发生。针对这样的现象以及网络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网络自媒体中传播的信息歧视并不具有权威性,真实性也真假参半。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点击量直线上升,但是不可否认网络自媒体本身缺乏自我监督、自我反省,对于网络社会的构建责任缺乏基本意识。
二、构建新型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的具体途径
(一)强化网络社会平台的监督
政府建立健全的网络传媒监管部门,对网络传媒营造的各种网络舆论,进行处理和分析。严格对各个网络媒体平台的网站规格、网站舆论形式、管理机制等进行监督,尤其是主流媒体,应该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因为主流媒体比其他形式的网络媒体具有更大的流量,更多的网友支持,在网站中发布的新闻传播力也是最广的,主流媒体所引起的网络舆论是广大网友信息来源的重要渠道,政府监管部门也更应该从实际出发,把网络社会治理的责任严格落实,防微杜渐。要根据网络暴力、虚假信息、消极舆论发生的具体原因做详细调查研究,才能够真正做到对症下药,避免网络社会成为犯罪分子的藏匿所。
(二)完善网络媒体的传播责任意识
网络平台的媒体要遵守传媒职业道德,对待工作中的细节也要仔细认真,对于网络传媒的新闻传播,一定要追求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于事件的发生到结束要及时跟进和更新。在互联网企业内部设置“把关人员”,将信息的发布与后期跟进实行严格的把关。传媒公司对编辑的专业水平、新闻传播的价值观念要有所要求。积极的社会舆论的引导,才是真正的细水长流,才是未来的关键。所以网络新闻人树立公允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三)道德、法律并举构建网络良性社会
深化实名制,网站管理人员有义务为网友的信息进行保密。对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传播、有害信息发布、消极舆论引导的情况应该严格调查,落实到是谁发布的这些舆论,相关网络监管部门应设立完善的规范章程进行管理,督促单位执法的态度与力度。对于网络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严格审查、完善追查进度。政府监管部门还应该大力扶持这些部门的软硬件的建设问题,让互联网网站的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更加完善;对恶意散播他人信息并且以此牟利的活动采取法律手段;对剽窃他人作品与无产权应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严厉处罚。
道德体系的建设应该从现实中的人文道德建设出发,慢慢延伸到我国网络的道德建设层面,针对网友们的道德建设从实际转化为虚拟的网络道德,将道德建设进行到底。在网民们的道德修养的问题上,一定要注意细节,注意道德层面的多方渗透。网友有责任有义务举报危害祖国繁荣昌盛、国家的统一政策的行为;与此同时,还应将网络舆论的良性发展,落实为网民自我建设的社会责任意识;将网络道德体系的制定和网络道德建设的落实,建立相应的规范来逐步形成。
结语
本文主要是对于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探索,对于当前网络社会中面临的多种问题开展探讨,也是希望在新形势下能够对网络社会的良性建设提供治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