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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基于浙江省的实证研究

2018-04-15童素娟殷宝庆陈丽君陈诗达

创意城市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社科社会科学浙江省

◎ 童素娟 殷宝庆 陈丽君 陈诗达

提 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本文在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制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是带动社会发展的两翼,一个地区的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对整个地区的制度建设、政治决策、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进程中,广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挥着关键作用。

当前,浙江省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主要分布在高校系统、党校系统、社科院系统、党委政策研究系统、政府政策研究系统、宣传系统、学会及民间科研系统等七个单位类型中。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作用,可以进一步将其划分为社科研究人才、社科教学人才、社科管理人才、社科宣传与咨询服务人才四类。出于对调研时间及一手调研资料获取性等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本文着重考察了浙江省高校系统、党政研究系统 (含政府机构)、党校系统、社科院系统四个单位类型中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教学)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就如何挖掘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创新潜力、促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推进社会全面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基本现状和主要成效

所谓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是指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力量。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是哲学社会科学生产力的决定性要素,既是新知识、新理论的创造者,又是其他精神活动的指导者,更是政府决策的咨询参谋者和社会历史前进的推动者。

研究数据主要来自两次座谈会以及会后的个别对象深度访谈,以及省社科联提供的统计数据和部分公布数据。两次座谈会分别对部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和部分在杭高校人事处处长进行焦点座谈,设计非结构化座谈提纲对他们进行小组访谈,个别会后深度访谈,获取第一手资料数据。访谈过程中通过与受访者进行参与性的对话,引导其从自身角度出发客观地回答访谈问题。考虑到基于扎根理论的研究更重视样本的代表性和资料来源的丰富性,理论饱和点往往难以界定,因此本次访谈以连续两次访谈资料中都未提供新的概念作为饱和标准。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持续优化人才政策,积极拓宽引才渠道、搭建育才平台、完善用才环境,各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主体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引进和培育人才,推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成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浙江省社科研究人才总数为44099人,其中高校中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为31059人,各级党政研究机构10204人,各级党校2640人,社科院196人,分别占70.43%、23.14%、5.98%和0.45% (见表1)。从数量来看,高等学校和党政研究机构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最主要的集聚地,在浙江省社科研究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表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数量及来源分布

从高层次人才平台和入选人数来看,近年来,浙江省入选国家、省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平台项目的社科类人才数量、比例都有一定提升。根据调研 (见表2),截至2018年3月,浙江省社科领域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19人,入选国家 “万人计划”27人,入选省特级专家18人,入选省 “千人计划”67人,入选省 “万人计划”23人,入选省 “151人才”高层次人才297人。从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在不同平台项目中的构成比例来看,从小到大依次为:国家 “千人计划”(占比为2.44%)、省“千人计划”(占比为4.24%)、省 “万人计划”(占比为11.56%)、国家 “万人计划”(占比为12.74%)、省特级专家 (占比为14.4%)、省 “151人才” (占比为20.65%)。从横向比较来看 (见表3),2013~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特聘学者、杰青、青年千人、优青等6类高层次人才的比重仅为2.05%,明显低于北京 (5.54%)、上海 (3.74%)、江苏 (3.95%)、湖北 (3.87%)等社科发达的省市,即便是与天津 (6.62%)、四川(4.46%)等省市相比也相对较低。

表2 2018年3月浙江省社科高层次人才数量及平台分布 单位:人,%

续表

表3 2013~2017年六类高层次人才入选前十省份的数量统计 单位:人次

(二)主要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1.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取得新突破

全省各地各单位普遍重视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引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如浙江大学近两年连续引进了赵鼎新、周晓虹、许钧、刘同舫等一批国内顶尖人文社科学者,大大增强了学校的人文社科研究实力,提升了相关学科发展水平;浙江师范大学引进的刘鸿武教授,开辟了非洲学这一新的学科领域,扭转了浙江省在国别研究和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弱势局面。其领导的非洲研究院连续两年入选 《全球智库报告》“最佳区域研究中心”榜单,在全国相关学科领域占据绝对领军地位。

2.青年后备人才培育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省各高校、科研单位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加强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其中省社科联组织实施了 “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共遴选三期386名青年学者,通过项目扶持、导师引领、研修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促进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加快成长,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创新激情、富有学术潜质的青年社科生力军。遴选培养的学者中,有9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6人入选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35人入选 “15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10人入选钱江人才项目;浙江大学实施了优秀青年人才引进 “百人计划”,每年面向海外招聘50名左右35岁上下的优秀青年学者,其中包括一大批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浙江理工大学实施了杰青培养计划,对符合要求的社科青年人才直接给津贴、给职称,助推青年人才加快成长。

3.人才支撑平台进一步丰富

近年来,浙江省大力加强人文社科优势学科和研究平台建设,有力地支撑和推动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成长。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浙江省人文社科领域获得A类的学科达到15个,占浙江省总体A类学科总数的34.2%。2017年,浙江大学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和中国美院的美术学3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成功入选全国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平台建设上,浙江省大力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现了本科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全覆盖;打造了35家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力提升了浙江省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水平,凝聚了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团队。同时,“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的软科学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科研项目,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社科研究人才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4.人才扶持和激励力度持续加大

近年来,浙江省陆续制定了 《科研成果奖励规定》 《科研人员成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明确给予经费资助,对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人文社科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对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省 “千人计划”、省 “151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给予专项人才经费补贴,对新进博士科研人员给予启动资金扶持等,强化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扶持激励。各用人单位也积极采取有力举措,推出了各类人才激励扶持政策,激发人才动力。如杭州师范大学推出了 “卓越人才”计划,近3年来遴选了人文社科类领军人才30余人,给予重点扶持培养;一些单位逐步将智库成果纳入社科研究人员的业绩考核、成果奖励与职称评聘,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从事决策咨询研究的积极性。

5.研究实力不断提升,高层次成果不断涌现

近年来,在各类科研平台和项目的扶持下,浙江省社科研究人员研究水平得到了有力提升,高层次项目和成果不断涌现。2017年全省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数达304项,同比增长8.5%,立项数位列全国各省 (区、市)第三,获资助总额达7490万元。2018年度项目立项243项,其中重点项目22项,一般项目180项,青年项目41项。圆满完成 “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一期研究任务,共立项各类课题811项,出版各类专著千余部,推出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成果。其中,《中国历代绘画大系》被国内外200多家高校、博物馆等机构收藏,列入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在2017年评出的第十九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获奖成果质量较往届有了明显提升,得到了省外评审专家的高度评价。其中,不少成果入选了国家社科基金文库,一些成果填补了国内外学术研究的空白,在学术话语构建、研究范式拓展等方面具有开创意义。

二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在数量、结构和质量上都得到了不断提升,但与其他先进省份相比,与 “两个高水平”建设和人才强省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亟须加大力度予以破解。调研发现,当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的主要短板有如下几个方面。

1.高层次领军人才不足

从总量来看,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与其他省份相比差距并不大,但高层次人才数量相对比较少,尤其缺乏掌握学界话语权、引领学科新方向的名师大家,缺乏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如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7个哲学社会学科评议组中,浙江省只有8人入选,在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浙江文科只有16位,而北京有136位,上海有46位,江苏有30多位。

2.全国影响力不够

浙江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改革开放40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在解读浙江实践、构建浙江理论方面,浙江省社科界理应具有权威性、最有发言权。但从目前来看,浙江省学者在全国范围内的声音还比较弱。如浙江学者中为中央政治局集体讲课的凤毛麟角,重大事件中进入央视演播室接受访问的屈指可数,甚至在杭州举办G20峰会期间,参与央视直播解读的也不是浙江的学者,而是复旦大学的张维为教授。

3.重大成果不多

虽然近年来浙江省获得的国家高层次社科研究项目数量不少,但总的来说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性、开创性成果还不多,社会引领作用发挥不足,在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标准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与建设社科强省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二)原因分析

这些问题的产生虽然有浙江省高水平高校不多,与北京、上海等地相比地缘优势不足等客观因素,但也与浙江省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不够合理、激励政策不足等原因密切相关。在调查中,社科界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重视程度不高

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重视程度和自然科学人才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从国家层面看,自然科学有两院院士,而社会科学则没有。与之相关的,理工科有一级教授,而人文社科由于没有院士,最高职称只有二级教授,两者在待遇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在成果奖励上,自然科学有国家科技进步奖,而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只有省部级奖项。从浙江省来看,近年来,在 “创新强省”战略的推动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与之相比,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重视程度不够。从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来看,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作缺少牵头单位,处于各部门多头管理、用人单位各自为战的局面。除 “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外,目前,浙江省还缺少有足够显示度的荣誉性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称号和培育性人才专项。在各类综合性的人才项目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名额也很少、比例也很低。如作为浙江省最高级别人才称号的省特级专家,已入选的五批125位专家中,只有18人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而且哲学社会科学类和文化艺术类同为一组,两者衡量标准截然不同,既影响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选拔,也影响了文艺人才的选拔。又如刚刚评出的首批199名省 “万人计划”人才中,人文社科领军人才一类只有15个名额,50位青年拔尖人才中也只有8位是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总量和比例明显偏低,激励扶持力度偏弱。

2.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支撑平台不足

近年来,浙江省各类人才新政、人才平台层出不穷,但绝大多数面向的都是科技创新人才。无论是城西科创大走廊、“之江实验室”,还是正在筹建的 “西湖大学”,都是科技类大平台,各大型企业及其设立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等也都是重点集聚科技类人才的平台。与之相比,人文社科类人才的集聚平台主要是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学科平台以及各类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与自然科学相比,不仅类型较为单一,而且数量较少,级别也不高。如浙江省虽然有15个文科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 (含A-),但相比北京87个、上海38个、江苏23个,差距明显。在国家 “双一流”建设名单中,浙江省虽然有3个文科学科入选,但在总的20个一流学科中数量也极为有限。从省内来看,在2016年公布的98个省一流学科 (A类)中,哲学社会科学类只有29个,仅占30%不到。除此之外,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化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中心等其他平台的总量与自然科学类相比也偏少。一流学科平台和科研平台的不足,极大地制约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也难以承载大量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的需要。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入选文科A类学科京沪江浙比较见表4。

表4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入选文科A类学科京沪江浙比较

续表

3.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考核评价体制不够合理

目前,浙江省现有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套用自然科学的考核办法,侧重论文数量、课题级别、经费数量等量化指标。这就导致许多社科学者只注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难以静下心来潜心做学问,也难以产出重大成果。同时,由于人文社科领域可申报的课题项目、科研经费的数量、可发表期刊的数量及级别等方面和自然科学相比差距较大 (如在国外发表论文上,理工科相对容易,而社会科学相对较难,一些冷门学科甚至无相对应的外文期刊)。因此,在同样的量化考核体系下,人文社科学者和理工科学者相比,在待遇、职称评审、成果评奖等方面都处于劣势,不利于人才成长。比如,现有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考核评价体系采用的指标一般是研究成果,尤其是英文文献,把商业社会中的市场价值放到了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评价体系中,而这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逻辑相去甚远。理工科一个实验能带来的科研作品、技术、专利、经济效益等,都是哲学社科在短期内无法比拟的。在考核中,对人文社科领域的不同学科以及教学、基础理论研究、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等不同类型人才缺乏分类考核机制,造成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人才之间的不平衡。此外,人才的待遇是与职称和成果等挂钩的,目前,一是部分社科职称层级少,如理工科职称大部分都有正高级职称,而社科职称中如经济、会计、统计中长期未设置正高级职称。二是社科奖项类别少,如由中央 (国务院)颁发的奖项,自然科学类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社科奖项主要有由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颁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或由教育部颁发的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三是部分国家和省的奖项中社会科学人才占比少,如2017年,浙江省国家 “千人计划”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为2.44%、省 “千人计划”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为4.24%、省 “万人计划”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为11.56%、国家“万人计划”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为12.74%、省特级专家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为14.4%、省 “151人才”中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为20.65%。

4.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待遇和激励力度亟待提升

调查显示,2012年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尤其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待遇与其他省市相比尚有优势,但是近年来与广东等地的差距逐渐拉开,与内地有些高校相比也已经没有优势。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创建的背后,本质上是人才竞争。如广东省于2015年率先在全国启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以 “双高”对接国家 “双一流”大学建设,“双高”大学3年投入资金超300亿元,而且后续 “双高”大学建设政策不会改变,资金投入力度将继续加大。广东 “双高”建设以超常规的投入力度和改革举措,为广东高校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赢得了重要的先机。以广东省的佛山科技学院为例,国家 “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除了能享受中央财政资助个人补贴100万元、广东省资助科研补贴100万元和50万元个人补贴外,该校还将按照 “人才特区”二级特聘教授待遇提供最高150万元的年薪及20万元的安家费,此外还有最高2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120平方米的周转房,五年合计超过1150万元薪金。特别是一些人文类学科的青年社会科学教师,由于其项目来源少,其中又多是纵向项目,经费支持较弱,因此相当长时期的收入待遇通常低于同年龄同条件的其他理工科教师。此外,目前很多人才激励政策,如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激励政策、人才安家补贴、购 (租)房补贴、人才公寓政策等,更多的是向科技人才倾斜,人文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能享受的范围有限。加上近年来浙江省各地生活成本尤其是住房成本持续上升,这迫使一些人文社科学者为了生计,将大量精力投入到非学术性生产活动中去,造成极大的人才资源浪费,还有一些学者转投到外省待遇相对更好的地区,造成人才流失。

5.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广大社科研究人员普遍反映,当前科研经费中激励支出偏低,没有体现人文社会科学的科研规律和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价值;经费报销程序过于复杂,导致经费使用中违规现象难以杜绝。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2016年中国高校科研经费的统计数据,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年度科研经费位居全国前四,分别为51.68亿元、44.20亿元、39.03亿元、36.56亿元。从高校人均科研经费统计结果看,排名较靠前的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这些高校的人均科研经费都超过90万元。从学校类型来看,工科类大学的科研经费大幅高出文科类大学,更有部分偏文科的985和211高校年度科研经费未破亿元,可见工科和文科的差异之大。如针对科研经费管得 “过细过死”,绩效支出受到工资总额限制,报销手续繁杂、程序较多、时间过长等严重影响科研人员积极性的突出问题,广东省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 (试行)》 (粤委办 〔2017〕13号)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围绕简政放权,在下放调剂权、可用科研经费 “开工资”、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年度剩余资金 “不清零”、差旅会议费单位可自定、科研财务助理帮 “管账”、构建科研信用管理体系等八个方面有所突破,让一线科研人员科研经费使用更自主,不再为报销 “跑断腿”。目前,虽然浙江省财政已将纵向社科类科研项目激励的支出比例提高到15%,而横向课题经费可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灵活使用,这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 “松绑”。但总体来看,纵向研究激励提高不多,改善效果不明显;横向经费在管理使用上仍有诸多限制,没有完全释放经费使用自主权。此外,现有经费报销制度还存在大量 “繁文缛节”,占用了科研人员大量的时间,也不符合浙江省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浙、粤两省在科研经费管理上的激励政策比较以及2016年高校年度科研经费地区 (前40名)比较分别见表5、表6。

表5 浙、粤两省在科研经费管理上的激励政策比较

表6 2016年高校年度科研经费地区 (前40名)比较

续表

三 加快推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中央 《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建设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必须从有利于浙江省社科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考核、激励、使用等各个环节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努力推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提供强大人才支撑。针对当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人才建设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作为全省人才大军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以更大力度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制订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围绕打造 “六个浙江”、实现 “两个高水平”、建设 “社科强省”的奋斗目标,明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相关的平台、政策、举措,明确界定相关部门和各用人主体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权利义务等,着力解决制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与高层次社科专家的沟通联系机制。建议建立和完善省领导联系高层次社科专家制度,定期走访慰问高层次社科专家,听取对浙江省人才工作和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加强联络、增进感情;建立健全社科专家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制度,注重邀请高层次社科专家参与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使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和尊重,增强荣誉感和认同感。

加大对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选拔激励力度。大幅提高省特级专家、“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比例,修订完善省特级专家评定制度,将人文社科专家单列一组评选,或另设独立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认定其级别相当于两院院士,可评定为文科一级教授,真正体现自然科学人才和社会科学人才同样重要的要求。对于入选领军人才的社科专家,除每年给予一定的额外津贴外,还应给予其在团队建设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如在人才招聘、绩效工资分配、科研启动资金分配、考核标准设置等方面,给予其最大限度的自主决定权,促进其加快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带动相关学科领域进入全国顶尖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环境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爆发了 “抢人”大战,全力争抢高层次人才。未来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将是人才的竞争。但我们认为,真正的人才竞争不能光看短期内能引进多少人才,而要看真正能留住多少人才,并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好人才作用。因此,比短期的引才政策更重要的是创建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真正让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在 “硬环境”上,要对标上海、广东、江苏等发达省份的人才政策,落实好浙江省 《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的各项政策,针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特点,进一步出台含金量、精准度更高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政策,在待遇和激励上努力缩小与自然科学人才的差距。深化人才服务领域的 “最多跑一次”改革,突出重点系统、重点事项优化服务,解决好人才最关心的住房、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问题,真正让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来得放心、待得舒心。

在 “软环境”上,要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创造更为自由、宽松、有利于激发创造力的氛围,既要待遇留人,更要感情留人。要坚持以学术水平和学风品格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主要标准,尽量弱化行政化的考核管理,减少研究人员的行政兼职,让专家学者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学术研究上,更好地发挥其学术专长。营造更加宽松、包容、自由的学术氛围,对一些不涉及政治原则的学术问题和学术观点,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打板子、不扣帽子,让广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充分感受到党委和政府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和容才的雅量,增强归属感、认同感,促进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宣传推介,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支撑平台建设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来栖”,人才引进培育需要有强大的平台支撑。要大力加强各类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成长创造更多干事创业、施展才华的舞台。

深入实施浙江优势学科培育计划。加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优势学科规划布局,进一步提升浙江省传统优势学科水平,争取有更多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进入国家 “双一流”方阵;以浙江省新增的一级学科博士点为依托,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吸引一批在全国具有领军地位的学科带头人,形成学科建设和人才建设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良好格局。

加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丰富拓展创新团队和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创新平台,促进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成长,为吸引省外高端人才、凝聚培育人才团队搭建平台。

积极推进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新型智库平台建设,加快新型专业智库建设,吸引和汇聚省内外优秀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人才,更好地研究浙江、服务浙江,为 “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引进机制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是解决浙江省社科领军人才不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拓宽渠道、精准施策,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超常规的举措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建立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紧缺人才专业目录。适时向社会公布,为各用人单位引才提供参考。建立人才引进效应评估筛选机制,对成功引入的哲学社会科学高端人才建立人才档案,提供长期跟踪服务。

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引进筛选和引进效应评估机制。在宏观上加强对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引进的监督,杜绝人才引进 “唯帽子”现象。

加强柔性引进的力度。针对当前各省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在继续推进全职引进的同时,坚持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加大柔性引进的力度。推动实施 “浙籍学者回归”等引智计划,以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定期讲学访学、担任青年人才和团队导师的方式,柔性引进一批以浙籍学者为主的国内知名学者,带动浙江社科研究水平提升和人才成长。

(五)高度重视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青年人才是哲学社会科学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雄厚的后备人才储备,是保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始终处于全国前列的重要基础。因此,要继续加大对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扶持培育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人才梯队。

继续深化实施 “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探索开展之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重点遴选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打造浙江社科学术领军人才梯队。

探索建立青年学者导师配对制度。筛选一批具有较强学术潜力和培养前景的青年学者,聘请国内知名学者担任人才导师,提升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引导青年学者更快进入高层次学术圈,积累学术人脉,为未来成长铺平道路。

加大对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政策扶持。设立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专项课题,恢复青年社科成果评奖,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开辟浙江中青年学者专栏等,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扶持、选拔和推介力度。

(六)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改变当前片面以论文、项目、经费数量等行政化和量化考核为主的人才评价考核办法。针对人文社科政治要求高、成果见效周期长、成果效益难以定量衡量等特点,探索建立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利于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潜心研究和创作的评价考核和激励办法,注重过程激励和结果激励并重、数量激励和质量激励并重。

针对哲学社会科学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不同研究类型的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制度。对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探索实行代表性成果同行评价制度;对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能力业绩;对主要艺术类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业绩;对主要从事教育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重点把教书育人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

加快调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对智力劳动的激励力度。从根本上改变科研经费管理行政化的倾向,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学者搞科研为原则,调整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调动社科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响应中央号召,充分认可和尊重科研人员的智力支出,在经费开支范围和使用比例上增强灵活度。对于纵向课题,可以继续提高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比例,同时加强对课题成果质量和绩效的考核,根据课题完成质量确定绩效奖励的比重;对于横向经费应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来管理执行,不再附加财务管理条款,切实提高研究人员的经费使用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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