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多规合一”对2018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影响分析
2018-04-14柯善新龚文才
贺 鹏,柯善新,龚文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
2018年海南省开展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在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对一些可能对清查结果带来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是十分必要,以便在调查技术方法上采取适当的响应。
2015年至2017年,海南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的省份,进行了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国家林业局和海南省林业厅积极配合响应,同步开展了林地变更调查。
“多规合一”是一个多部门管理土地范围进行规划协同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范围也有所变更和调整,少数以前为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调整成了非林地或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森林。相反,以前一些非林地或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森林调整成了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
规划的调整,一般在短期内不会影响到地上植被状况,但因空间利用目标的调整,土地使用政策的引导与规范,其植被状况必将因规划调整引起实质性变化。
土地规划的调整,对2018年海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林地面积、林地管理类型、森林覆盖率、林地地类结构、森林蓄积等主要指标是否会造成异常变动,从而打破清查体系的连续可比特性,是本次分析探讨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多规合一”更加明确了国土管理权限,对于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森林样地,是否仍然需要像林业部门管理林地一样开展监测,放弃或者弱化这部分样地的监测是否可行,也将对其进行分析讨论,以便为下一步确定技术方案提供支撑与参考。
1 分析数据准备
数据分析应当保证数据基本可比,且统一到样点数据上来,在现有抽样体系下更新样地属性,得到不同的成套对比数据。对于比较时点,前期确定为2013年,与上期调查时间同步;后期时间确定为2016年,是因为现有林地变更数据、遥感数据只能支持到这个时点,与2018年的调查有2年的时间差。
通过数据处理,得到符合现行抽样体系的数据4套,一是2013年海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1],不作任何变化处理,是此次数据比较的基础;二是2013连清数据修改森林管理类型,在2013年海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基础上,仅更新“是否非林地上森林”属性,使该属性与2016年海南省林地变更林地范围相一致,这样在数据对比时,可以消除规划调整带来的影响,而直观反映期间管理属性变化;三是2016年连清遥感判读,以2016年卫星影像为基础,进行连清样地地类遥感判读,林地范围以林地变更成果为准;四是2016连清样地提取林地变更属性,根据连清样地位置,直接提取同位置林地变更图班的相关属性值,这套数据的特点是最大限度的反映了林地变更调查结果。统计结果详见表1。
表1 各地类面积统计表万hm2年份类别统计项目乔木林竹林特殊灌木林一般灌木林未成造苗圃地迹地宜林地非林地森林覆盖率/%小计186.211.563.237.080.368.987.07124.5855.38连清数据管理属性林地非林地170.021.443.237.080.368.987.0750.5716.190.12124.584.812013小计186.211.563.237.080.368.987.07124.5855.38连清修改森林管理属性管理属性林地非林地172.901.443.237.080.368.987.0751.4213.310.12124.583.96小计203.351.321.680.841.440.240.245.99123.9760.85连清遥感判读管理属性林地非林地191.481.201.560.841.440.240.245.9957.2811.870.120.12123.973.572016小计211.980.483.360.723.2400.247.19111.8663.65连清样地提取林地变更属性管理属性林地非林地195.550.482.880.603.2400.247.1958.6616.430.48111.864.99
2 结果分析
2.1 对林地面积的影响
统计林地面积(表2),由于2013连清修改森林管理属性数据中林地面积并没有发生变化,表2中未列出。连清数据统计显示,2013年连清数据和2016年遥感判读数据统计的林地面积差异不大;而连清样地提取2016年林地变更数据的林地面积比2013年林地面积增加了6%。考虑到面状调查的林地面积往往大于点状抽样调查结果,这6%的增量不一定代表真实的增量,真实的增幅应当会小于该值。
另一方面,直接引用2016年海南省林地变更调查对比分析结果[2],统计数据见表3。该表是2016年林地变更面状结果与2012年林地一张图面状结果的比较的动态转移表。现状林地面积2304071.1 hm2,新增林地面积277459.33 hm2,减少林地面积142071.54 hm2,净增林地面积135387.77 hm2,林地面积增加了6%,增加的林地面积主要是非林地上的有林地规划调整成林地上的有林地,占增加林地面积的比例为98%。
表2 林地面积统计表万hm2数据来源林地面积2013年连清数据214.492016遥感判读数据215.09连清样地提取2016年林地变更数据227.20
表3 2012—2016年林地与非林地动态转移表hm2林地类型增加面积减少面积净增加面积有林地235 540.23102 816.93132 723.30疏林地30.7836.14-5.36灌木林地11 505.161 950.989 554.18未成林地2 902.014 906.09-2 004.07苗圃地596.131 235.22-639.09无立木林地430.191 478.95-1 048.76宜林地26 452.5229 639.82-3 187.31林业辅助生产用地2.307.43-5.13合计277 459.32142 071.56135 387.76
期间面状数据林地面积增加(林地变更增加),并不代表点状抽样状态下,形成相同幅度的林地面积增加,上述分析表明,2018年连清林地面积增加幅度不会太大,林地面积可能是一个稳中有升的态势。这种林地面积变化不会给连清分析带来困扰。
2.2 非林地上森林对全省森林覆盖率的影响
统计森林面积及非林地上森林面积见表4,统计结果显示非林地上森林面积占全省森林面积比重有所下降,说明规划调整将部分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森林纳入了林地。但同时仍然还有较多非林地上森林存在,其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比重达4%。
表4 森林面积及非林地上森林面积统计表数据来源森林面积/hm2森林覆盖率/%非林地上森林面积/hm2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占全省森林面积比例/%2013年连清数据1 877 70055.38163 1004.818.692013年连清数据修改森林管理属性1 877 70055.38134 3003.967.152016年连清判读数据2 063 40060.85123 5003.645.99
将2013年海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与2013年连清更新非林地上森林属性数据之间建立转移矩阵表(表5)。由表5可知,由于2016年林地变更规划调整,导致2013年连清调查时66个林地上森林样地转入非林地上森林样地,2013年连清调查时90个非林地上森林样地转入林地上森林样地,从而导致2016年林地变更后非林地上森林面积占全省森林面积比重有所下降。
表5 连清样地林地上与非林地上森林样地数量转移矩阵数据来源2013年连清数据非森林样地数量非林地上森林样地数量林地上森林样地数量总计2013年连清数据更新非林地森林属性非森林样地数量1 262001 262非林地上森林样地数量04666112林地上森林样地数量0901 3641 454总计1 2621361 4302 828
2.3 非林地上森林对全省森林蓄积量、总生长量和总消耗量的影响
按2013年连清数据和2013年连清数据更新非林地上森林属性两套数据分别统计森林蓄积量、乔木林总生长量和乔木林消耗量(表6)。非林地上森林蓄积量占全省森林蓄积量比例较小,占全省间隔期内森林蓄积增量比例未达到10%;同时非林地上乔木林总生长量和总消耗量占全省乔木林总生长量和总消耗量的比重均较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非林地上森林对全省森林蓄积、总生长量和消耗量影响较小。
表6 森林蓄积量、生长量、消耗量统计表 统计项目2013年连清数据2013年连清数据更新非林地上森林属性2013年连清森林89 038 3002008—2013年间隔期内森林增量16 296 000非林地上森林1 537 6001 222 900占全省森林比例/%1.731.37蓄积量/m3占间隔期内森林增量比例/%9.587.52013年连清森林(包括经济林)89 412 834非林地上森林(包括经济林)1 561 7301 240 135占全省森林比例(包括经济林)1.751.392013年连清乔木林5 551 100生长量/m3非林地上乔木林256 500159 700占乔木林总生长量比例/%4.622.882013年连清乔木林3 375 000消耗量/m3非林地上乔木林47 80085 800占乔木林比例/%1.422.54
3 结论
以海南省2013年森林资源连清清查数据和2016年林地变更数据为基础,系统分析了海南省“多规合一”对海南省2018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影响,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由于“多规合一”将部分非林地上的有林地规划调整成林地上的有林地,导致林地面积增加6%,可以预判 2018年森林资源清查林地面积增加幅度不会太大,林地面积将呈一个稳中有升的态势。
2) 海南省“多规合一”导致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范围也有所变更和调整,但对于林地面积、林地管理类型、森林覆盖率、林地地类结构、森林蓄积等清查主要指标不会造成太大的异常变动。
3) 尽管非林地上森林占全省国土面积比重有所下降,但是比重仍然较大,达到4%,非林地上森林应保留,并纳入全省森林覆盖率计算。
4) 尽管非林地上森林对全省森林蓄积、总生长量和消耗量影响较小。但是考虑到非林地上乔木林样地数量占全省乔木林样地总数比重为7%,且非林地上乔木林样地主要位于交通位置较好区域,因此非林地上乔木林样地调查工作量占全省连清工作量比重较小。对于非林地上乔木林样地仍采取林地上乔木林样地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