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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与古代埃及国家垄断经济的形成

2018-04-12

关键词:努比亚监管者王室

郭 丹 彤

(上海大学 文学院历史系,上海 200444)

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国家,无论它的社会形态如何,对那些诸如盐铁等关乎国计民生的物资,其买卖都要实行国家垄断。古代埃及是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国家,其经济体系的基本构成是以国家为主导的计划经济,因此国家垄断经济势必是存在的,并成为古代埃及经济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古代埃及,国家垄断经济是通过国库来进行有效管理的,那么国库是如何管理国家垄断经济的呢?为此,我们将充分运用原始文献资料,特别是通过对官员名衔的分析,对国库以及其对国家垄断经济的管理进行重建。

一、国家垄断经济的构成

在古代埃及,国家垄断经济主要表现在两个行业上,一个是采矿业,另一个是对外贸易。这是因为,一方面,这两个行业的活动都需要远途跋涉,因此都需要具有军事装备的并有一定规模的远征队伍的护送才能顺利完成。而在古代埃及,只有国家才有可能调动和组织较大规模的人力和物力去完成这样的远途行动;另一方面,埃及的对外贸易品多为王室等上层社会的消费品,而所开采的诸如金银等贵金属和矿石也多是为了满足以王室为代表的埃及上层社会的需要,或者为坟墓和神庙等国家工程提供建筑石料。因此,采矿业和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现象是古代埃及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古代埃及,国家对矿石的开采是绝对垄断的。第一中间期时期(公元前2160—2055年)的一份文献揭示出金、银和铜等金属矿产品皆为国家垄断,只有国家才有资格去开采它们,只有国家才是它们的真正所有者。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中王国时期(公元前2055—1650年)来自采矿场的大量礁石铭文以及私人坟墓铭文却记述了私人采矿行为:野兔州州长奈赫芮(Nehri)就曾派遣他的下属官员前往哈特努布(Hat Nub)为他建造石棺采购石料,这些石料被视为王室的专属物品[1]48-50。事实上,这时的奈赫芮在其辖区野兔州几乎是完全自治的,由于其在其辖区内是实际上的国王,因此他有权开采矿石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第一中间期位于卡乌(Qau)地区的一些坟墓里存有黄金,或许仅仅是社会动荡时期王权崩溃的结果。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国家才有权开采矿石。

尽管埃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国家,但是它仍然需要进行对外贸易。与采矿业的绝对垄断相比,埃及国家对对外贸易的垄断有着一个由紧到松的发展过程。现有资料显示,至少在新王国(公元前1550—1069年)之前,埃及几乎所有的对外贸易完全被国家垄断。新王国时期,国家垄断相对松弛,一些进口物品,如金、银和铜出现在国内的交易活动中[2]45,甚至平民用它们来上交赋税[3]115-127。为此,我们以埃及南部贸易为例,对埃及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进行探讨。

事实上,自文明开启以来,埃及的南部贸易就一直被国家垄断着。根据塞姆纳(Semneh)信件记载,努比亚要塞有双重功能:一个是对努比亚进行军事防御;另一个则是作为贸易交换站。并且这些贸易活动必须正式地报告给中央政府和其他要塞。这也便揭示出通过这些贸易带来的财富是埃及国家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们在埃及国家经济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

努比亚贸易由王室直接领导,所获物品直接进入国库。在塞姆纳书信中出现的“国王领地”既包括王室土地,也包括那些靠税收、贡品和国家垄断经济而来的收益。根据这些官方信件,“国王领地”中的一部分来自努比亚的物品[4]3。塞索斯特里斯三世(Sesostris III,公元前1870—1831年)的塞姆纳石碑进一步勘定了塞姆纳信件所反映的情况。石碑上的法令禁止任何努比亚人进入埃及,但在伊肯(Iken)进行贸易和作为政府官员的努比亚人除外。只允许努比亚人在伊肯一处进行贸易,说明努比亚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被允许与埃及人进行贸易的。伊肯是作为当时埃及国家贸易点而建立起来的聚落,据词源学推测,这一地点在阿斯旺地区。而在亚洲边界,与之类似的贸易点是巴比罗斯[5]883。

古王国(公元前2686—2125年)和中王国时期,埃及与努比亚的贸易由埃利芬提尼州州长监督管理。埃利芬提尼州州长除了来到边界要塞与努比亚人进行物品交易,努比亚人也多次被召去埃及内地进行贸易活动。对此,中王国的官员萨润普特(Sarenput)在其自传体文献中称自己是“王室远征事务总监”和“外国土地的掌印者”,同时他还称自己是“迈扎伊(Medjaj,努比亚部落名称)税收和沙漠居住者活动的最终汇报者”和“政府船只的伟大监管者,他为国王提供来自努比亚的宝物,任何从事海陆贸易的人都在他的监督之下。”[6]123ff通常情况下,埃及人用粮食等本土物品与其他国家交换金、银、特殊木材、香料和象牙等他们需要的物品。对这些来自异域物品的需求赋予了管理这些物品的官员以很大的权力和财富,进而促使埃及国王建立起一个较为完整的专营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埃及人才可获得与国外进行贸易的权力。

为了确保国家垄断经济的有效运行,埃及在努比亚和亚洲边界地区建造了防御工程,它们不仅有效地阻止了非法移民的进入,而且也有效地防止了国家垄断物品的走私。上文提到的萨润普特就曾在他的自传体铭文中提及任何海上和陆路的贸易都在他的监督之下,从而揭示出作为一名州长,同时他还负责海关事务。辛努西的故事进一步证明了这一论断。这一故事的主人公辛努西从埃及远征利比亚的军营中逃出后来到为防御贝都因人而在三角洲东北边境建造的军事要塞“统治者之墙”,在这里,辛努西“白天匍匐在灌木丛中,因为害怕被正在要塞值班的哨兵发现”[5]880-898。实际上,作为一名埃及人,辛努西没有必要害怕要塞的哨兵。因此关于辛努西不得不在埃及和亚洲边境潜行的这一情节,唯一符合逻辑的解释就是,通常情况下,除非有王室准许,否则普通埃及人是不被允许随意出国的。而对于外国人来说,他们也被禁止进入埃及贸易。由此推之,在古代埃及,埃及人不可以和外国人进行自由贸易。

新王国时期,埃及对努比亚的管理和开发由“库什总督”执行。这一职位还同时伴有“南部(国外)土地的监管者”这一头衔。通常这一职位由对埃及南部管理经验丰富的官员承担,如图特摩斯三世统治时期(公元前1479—1425年)奈赫斯(Nehesy)是由监察官、高级检察官和审判大厅的监管者最后升职为库什总督,并且奈赫斯自传体文献清晰地揭示出这一官职的一个主要职司就是为埃及国王征税。为此,他说他是从南部土地(国外)带来因努(inw)税*一种主要来自国外的王室专用税收。的人,这些税物包括金、象牙和一种叫做晒纳(Sna)的木材。他接着说,他是对他主人有益的仆人,是他让主人的屋子里充满黄金,他是带给王宫因努税的人,是他充实了国库[7]982-989。尤其让人感兴趣的是, 在这篇文献中,奈赫斯的管辖范围从底比斯以南的上埃及第八州直至努比亚地区,表明他不仅总管努比亚事务,代替王室收取因努税,而且管理着埃及南部地区。努比亚总督与税收的密切关系可以从该官职上任时的仪式看出,第十八王朝国王图坦卡蒙统治时期(公元前1336—1327年)的库什总督胡伊(Huy)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7]6-8。画面中胡伊手持印章站在国库监管者旁边,表明这一官职肩负着经济责任。

新王国时期,我们发现许多“国库监管者”公开宣称对各种宗教机构效忠,从而揭示出神庙或个人对外贸易活动的展开。神庙和个人开始拥有船只,并开始与西亚进行贸易活动[8]38,表明新王国时期的埃及国王对对外贸易的控制程度开始有所放松。关于对外贸易活动中的神庙和个人,我们无法勘定他们是否是国家垄断经济机构的成员。很可能,新王国时期埃及存在着一个专门进行对外贸易的机构,机构的成员享有特权,代表国家进行对外贸易活动。这个机构取代了原来的由各级官员组成的临时商队,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9]452。

二、国家垄断经济的管理机构——国库

国家垄断下的异域物品进入埃及后贮藏于国库,于是国库便成了国家垄断经济的管理机构。在古代埃及语中“国库”被表述为pr hd,其原始含义是“银屋”。埃及人为何将国库称为“银屋”呢?皮特(Peet)是这样认为的:这里的单词hd不单单指银子,它泛指我们今天所说的货币,物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10]124。hd应该包括金、银和铜以及伊扎(idg3)礼服。银子之所以成为一般等价物,是因为银是埃及最贵重的金属。

此外,根据第十八王朝宰相莱赫米尔的坟墓文献记述,还有一个叫海泰姆(htm)的部门。通常情况下,这一部门早上开门,在完成一天的事务后,晚上关闭[11]119-122。在布卡克18号纸草中,海泰姆储存的物品与国库中储存的物品相似,都包括香料、蜂蜜、酒和眼影等。如果说国库是一个泛指的行政管理机构的话,那么海泰姆就是国库这个机构里的一个实际储藏物品的仓库。基于海泰姆(htm)的基本含义是“密封之地”,我们推断,其所储藏的多为珍贵物品,所以它一定是封闭的,是严格进出的。据此,pr hd和htm这两个术语都是指国库,只不过前者是广义上的国库,后者是狭义上的国库。

关于国库的形制以及其所储藏的物品,上文提及的莱赫米尔坟墓壁画给了我们一个较为详细的描述。根据这幅壁画的描绘,国库是一个看起来和粮仓建筑结构相似的综合体。这个综合体的四周有围墙,里面建有形似蜂窝的三个“仓库或金库”。它们分别是“主仓库”和“金银之屋”。第三个仓库的名字不确定,但是根据第三个仓库里的残留物,即葡萄、拖鞋、篮子、酒等物品,可以看出第三个仓库储存的是易变质的物品[12]。然而被称为“金银之屋”的第二个仓库的名字似乎与其储藏的物品并不一致,表明这三个仓库的名称并不是根据其所储藏的物品而命名的。

关于这些物品,尽管一些埃及本土物品也储存于此,但是大部分物品来自国外。三个仓库中出土的文献强调了王室对它们的所有权,其文献具体如下:“除了在下埃及的州长和宰相监管下征收赋税,上埃及和绿洲地区也被征收赋税。”这些税收不仅来自埃及本土,也来自努比亚和西亚:“来自国外的因努税被送入国库,包括油、香料、来自北方的酒、来自蓬特的特产,以及所有的进口物品,无论是通过贸易还是征服获取的,都必须上交给埃及国库。”然而这却不能就此说明进口粮食也储存在国库里,这只能说明它们是在国库的管辖之下。为此,另一篇文献是这样记述的:“‘亚洲的丰收税’包括大麦和小麦,进入粮仓,但是树、香料、辣木树的油、酒和水果将存放在国库里,来自亚洲的木材和其他木制品也都存在国库里。”[13]18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木材都是进口的,但埃及本土的树木也只能由政府组织人力砍伐[9]435。

除了莱赫米尔坟墓文献所描述的位于首都的中心国库,地方各州也都设有国库。这一点被帕奈赫斯坟墓文献所证实,帕奈赫斯是拉美西斯二世统治时期(公元前1279—1213年)的官员,拥有国库监管者的头衔[2]136-137。此外,地方还设有一个名为“赫泰普塞努斯润国库监管者办公室”的部门[14]167,第十二王朝(公元前1985—1773年)后期地方州长的权利被削弱后,这一部门接管了地方的国家垄断经济。在拜尼哈桑(Ben Hasan)坟墓壁画上,我们看到身穿白色长袍的国库监管者正坐在在圆柱厅里称量金银等珍贵物资[15]pl.XXX。

到拉美西斯时代(第十九王朝和第二十王朝)国库的管理职能被进一步专门化,这一点可以从一个头衔的演变中得到证实:“在努比亚的国库监管者”[16]282-285是由“努比亚国库监管者”演变而来的。可以确定,国库本身并不在努比亚,但是却出现了管理努比亚物品的机构。也就是说,在埃及出现了专门储存努比亚物品的仓库。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专门管理亚洲物品的仓库:“我从亚洲人那里接收因努税,这些亚洲人因陛下的威严而来。”需要说明的是,国库同样也储存来自埃及境内的物品[9]。

此外,国库还拥有船队和武装。在萨润普特坟墓铭文中萨润普特炫耀他是“王室船队监管者”,他用来自努比亚的物品填满国库[6] 123。国库拥有船队的唯一符合逻辑的解释是这些珍宝来自国外,并通过尼罗河运到国库。

三、国库对国家垄断经济的管理

在古代埃及,国库管理人员统称为“国库监管者”,其主要职司就是负责国家垄断经济下的国库的日常管理。法老时期的每一个国库,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监管者。他们都各自拥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室存放着记录所有收支的档案,其中包括人口登记簿的复制本,这是因为这些登记簿与税收有关,而税收中的一部分税物是金银等国家垄断物品,因此它们也被存放于此[17]N12-20。

国库监管者的职司不仅监管着国库的物品,还涉及其他一些领域,对此,一篇文献提及了一次发生在第十二王朝国王阿蒙奈姆海特三世(Ammenemes III,公元前1831—1786年)统治的第45年的劳役征召:“由检察官于赫泰普塞努斯润粮仓管理部门办公厅面前执行,征召劳役拖拉石料。”[14] 162事实上,国库监管者的职司涉及开矿、采石、建筑以及与公共事务相关的领域。并且在第十二王朝国王塞索斯特里斯三世统治之前,地方国库监管者主要关注地方建筑所需的石料,也为神庙和地方州长的坟墓准备珍贵物品。因此,地方州长克努姆霍特普二世(Khnumhotpe II)的一个头衔是“坟墓的管理者和国库监管者”,他的职司就是保证坟墓的修建和陪葬品的供给[15]26。同样,上文提到的州长萨润普特通过地方国库监管者从当地国库获取了木材和珍贵的金属等物资。

国库的最高官员是国库高级监管者(High Treasurer),他直接对国王负责。古王国时期国库高级监管者在宰相之下,有时由宰相兼任。中王国时期,国库监管者变得越来越重要,开始独立于宰相的管辖之外,但却多次由王室高级管家担任。第十一王朝因泰弗统治时期(Intef II,公元前2112—2063年),一位名叫泰提(Thethi)的人曾担任过国库高级监管者,为此,他曾对这一职位进行过较为清晰的描述:“珍贵的物品在我的管理下,它们来自南部、北部、利比亚沙漠,都是献给我的主人国王的。”[18]55-61由此,构成国家垄断的珍贵物品主要来自国外,但其中也不乏有来自国内的诸如蜂蜜等物品。图特摩斯三世统治时期的官员森奈菲尔(Senneferi)的坟墓文献对这一官职做了进一步的解析:他的职业生涯起步于一个地方职位,这个职位与土地行政管理有关,从这个职位上他调任到国库高级监管者。此后,他又兼任了其他官职[17]。但只有国库高级监管者的职位才把塞奈菲芮与国家垄断经济联系在一起,为此,他还着重强调这是他的最为重要的头衔。他说到“他收到用金、银、珍贵的石头和木材等构成的丧葬用品”,并且他所有的头衔和职位后面都跟着国库高级监管者这个头衔[7]528-548。

根据莱赫米尔坟墓铭文记述,我们知道,国库每天的打开和关闭以及物品的监管由两位官员来执行,即宰相和国库高级监管者。并且根据该文献的叙述语气,这两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在每天开始公务前都要碰面并互相通报彼此掌握的情况,然后将日常报告上报给国王。国库在白天的工作时间处于开放的状态[12]pl.CXIX-CXXII。

一语以蔽之,国库高级监管者是埃及所有财富的最高管理者。作为国家财富的最高管理者,国库高级监管者有自己的代理人和书吏。他还有自己的随从,并且这些随从还配备武装。国库高级监管者伊赫尔诺弗瑞特(Ikhernofret)以及同时作为国库高级监管者的宰相蒙图霍特普(Mentuhotep)的坟墓文献记载,国库高级监管者代理人主要管理奥西里斯神的“金库”。事实上,这个“金库”就是神庙的一个工作间,这位代理人掌管着奥西里斯神祭祀仪式所用的金、银和珠宝等器具以及神像等。同时,这位官员还掌控着圣船和装饰神像用的物品[19]265。当国王前往阿拜多斯的奥西里斯神庙祭祀时,整个过程的花费是巨大的,而负责这些花费的就是国库高级监管者的代理人。此外,另有专门官员负责神庙相关事务,他不仅监管对神庙的物品分配,也监管神庙的物品[9]443。

然而,国库的其他工作人员似乎并不隶属于国库。事实上,他们分属于不同的部门,他们在国库工作只是因为他们的所属部门的工作与国库有关。这样的官员中地位最高的当属“神之国库监管者”。这一头衔出现于古王国后期,这里的“神”一词揭示出这一头衔不隶属于国库。

事实上,神之国库监管者是一个与采矿、采石、贸易远征有关的头衔。根据文献记载,拥有这一头衔的一个官员受国王的派遣,与一组工人组成远征队为建造第五王朝国王乌纳斯(Unis,公元前2375—2345年)的石棺前往采石场开采矿石[20]99。在一次与第六王朝国王派皮一世(Pepy I,公元前2321—2287年)的第一个赛德节有关的前往哈迈迈特干涸河谷(Hammamat)的远征中,拥有头衔“神之国库监管者”的官员参与了这次远征。另外,第十三王朝(公元前1773—1650年)的一块石碑曾提及其主人是“控制外国土地的神之国库监管者”。他的主要职责就是跟随国王的使团前往矿区开采矿石,并负责看管开采出来的珍贵矿石, 然后将其运回埃及[21]pl.IX。从而揭示出,开采矿石的远征队由神之国库监管者这样的一个内务官员作为领队,而队员则是那些被招募来的工匠。

然而神之国库监管者的职责不仅仅是领导远征队前往国外采矿、采石和进行贸易,他还与国库物品的供应有着密切的关系,并直接对国王负责。这一点从上文提及的位于拜尼哈桑的地方州长克努霍特普二世的坟墓壁画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神之国库监管者全副武装地站在州长后面,同时另外3个全副武装的随从站在他后面,而州长正在从王室书吏手里接过一份文件[15]XIII。这是一个为州长的坟墓准备贡品的场景,在这里,神之国库监管者和王室书吏的形象大小相同,而随从在尺寸上要比他们小些。事实上,神之国库监管者出现在这里是不同寻常的,因为在各州,物品的分发由国库监管者负责。为此,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是,这里的王室馈赠直接来自采矿场,这正如前文提到的国王乌纳斯的石棺直接来自采石场一样,由于神之国库监管者直接领导对矿石的开采,这时的物品分发就由神之国库监管者负责了[9]。新王国时期,神之国库监管者与神庙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这一时期一位奥西里斯高级祭司的坟墓文献也曾解释写道:“我是神之国库监管者,是他的父亲荷鲁斯需要致谢的最高祭司。”[22] 450

尽管神之国库监管者并不隶属于国库,并直接对王室负责,但是他却没有权力控制或监视国库的任何工作。通常,对国库进行监管的这个职责由“国库管家”承担。国库管家代表王室办公厅执行公务,因此不受国库的领导[9]453。

此外,不隶属于国库但却工作于国库的官员还有“国库财务人员和珍贵器皿书吏”,他隶属于神庙;“工程管理者”来自“工程部门”,他之所以与国库发生联系,是因为工程所需的诸如金银和珍贵石料来自国库的供给[23]1468。并且一位拥有“工程监管者”头衔的官员的另外两个头衔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点,他的另外两个头衔“两土地之主的手工业监管者”和“被封印的珍宝的监管者”表明,这里的“工程”实际上不是指我们通常认为的建筑活动,而是指用金属和珍贵石头制作艺术品。

四、结 语

在古代埃及,国家对对外贸易和采矿业实行垄断,从而形成了国家垄断经济。为了对国家垄断经济进行有效的管理,埃及在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国库。总括起来,国家垄断经济的管理有两个彼此独立的程序:由神之国库监管者负责为王室获取物品,并将其送入国库,这一过程由代表王室的国库管家监督;物品被送入国库后,需要对其进行分发,分发的程序由国库高级监管者执行,他通常与维西尔一起来完成这个职司,这一过程也是由代表王室的国库高级监管者办公厅管家来监管。此外,作为国家垄断经济管理部门的国库自身也需要进行管理,而负责对国库自身进行管理的则是国库监管者。在古代埃及,无论在中央还是在地方,国库除了替王室接受和发放来自国外以及国内的物品外,它也拥有并管理着它们自己的财产,以此供养他们自己的人员。

总之,国家垄断经济是古代埃及以再分配体系为基本表现的国有制经济的集中表现,同时也是其必然的产物。正是在国家垄断经济有效运转下,古代埃及的经济体系得以存续于整个法老时期(公元前3000—332年)。因此说国家垄断经济是古代埃及经济体系的基石似乎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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