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探索的行动研究
——以合肥市长丰县Z乡为例
2018-04-12姚政宏
姚政宏
(淮南师范学院 法学院,安徽 淮南 232038)
当今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主观、客观的风险亦愈加严重的影响着社会大众。儿童由于其特定的发展阶段与特点,更容易受到各种风险因素的伤害而成为困境儿童。近几年,民政部通过“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服务项目在政府及政策层面对困境儿童进行适当倾斜,以期提高社会对该群体的关注、提升其生活福祉。
社会工作近年来在抗震救灾、老年人、家庭综合服务等方面获得长足发展,但是介入困境儿童领域的相关实务服务并不多,学界对于该领域社会工作介入的研究亦不多,因此探讨在地化的社会工作介入困境儿童服务模式具有较明确的现实意义。为此,本研究采用行动研究法,基于困境儿童的不同分类及特殊需要,结合项目服务经验,探寻在政策框架下的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在此模式指引下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效服务,并经过计划、行动、观察、反思、再计划的思维过程验证、评估此模式的有效性。
一、困境儿童的具体界定
2010年,孤儿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儿童福利制度正式确立,这一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1]同一年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于北京共同举办了“首届中国儿童福利周”,发布了首份《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并启动了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2]其中,困境儿童为项目服务的重要人群之一。该项目对困境儿童的界定沿袭了2013年6月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困境儿童的分类。该通知界定,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四个层次,其中,困境儿童被分为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家庭儿童被分为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3]
在政府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学界对困境儿童的界定亦相继出现。尚晓援、 虞婕将困境儿童划分为生理性困境儿童、社会性困境儿童和多重困境儿童。其中,生理性困境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大病儿童;社会性困境儿童包括脱离家庭环境的儿童和困境家庭的儿童;多重困境儿童包括因个人和家庭的综合原因而陷入困境的儿童。[4]行红芳在两者研究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研究,将此分类方式进行了调整[5](如上图)。结合合肥市长丰县Z乡“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际,本研究采纳行红芳对困境儿童的界定,社会工作服务开展过程中,亦以此分类为依据。
二、行动研究思路及实施步骤
作为应用性极强的专业与职业,社会工作特别强调在强烈的价值判断和介入指引下的实务行动[6],而且为了更好的评估实务行动效果、总结实务行动经验,很多行动者亦会承担起研究者的角色,以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实务工作中的此种取向与行动研究范式不谋而合。
行动研究起源于二战时期的美国。其创始人K·Lewin认为,行动研究的研究课题来自于实际工作者的需要,研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由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共同完成,研究成果为实际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实施,以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社会行动为目的。[7]对于社会工作来说,开展实际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既是行动者,又是研究者,对工作中遇到的现实性问题,结合相关要求,进行行动研究,研究成果更方便于自身理解、掌握与实施,进而解决实际问题。合肥市长丰县Z乡“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自开展以来,遇到了困境儿童具体界定、困境儿童特殊需求、社会工作介入策略、服务经验总结与服务模式提炼等诸多问题,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困境儿童服务的同时进行行动研究,是较为可行的选择。
关于行动研究的过程,英国学者埃利奥特认为,行动研究的总过程为回顾、诊断、计划、实施和效果监控。[8]S·Kemmis认为,行动研究是一个螺旋式加深的发展过程,每一个螺旋发展圈又都包括计划、行动、观察、反思等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基本环节。[9]下文将以Kemmis所提之过程为基础,对合肥市长丰县Z乡“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行相关研究,具体描述社会工作面向困境儿童开展服务的实践过程,呈现社会工作介入合肥市长丰县Z乡项目实践的基本经验,建构有益于社会工作服务困境儿童的在地化实践模式,并在服务过程中予以验证与评估。
三、社会工作介入困境儿童服务模式探索的行动研究
2015年底,民政部“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正式启动,合肥市长丰县Z乡辖下13个村(居)均接受项目试点。
(一)合肥市长丰县Z乡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
项目组采用定量的问卷基线调查和家庭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的主要测量工具是“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统一设计的基线问卷,接受调查的对象共246人。按照项目设定的困境儿童的识别标准,共86人符合要求,其中,生理性困境儿童15人(肢体残疾儿童3人,智力残疾儿童6人,大病儿童6人,父母均健康),社会性困境儿童59人(孤儿14名,事实孤儿5名,父母重病儿童18人,父母智力残疾儿童12人,父母肢体残疾儿童7人,父母长期服刑儿童3人),多重困境儿童12人(本人与父母同为智力残疾的儿童7人,本人与父母同患大病的儿童5人)。
(二)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提出
困境儿童因其生理、心智等方面的特殊性,自助能力较难培养,社会工作在为其提供服务过程中,更多的将其视为“环境中的人”,重视环境对其的影响,并关注其与环境的互动。因此生态系统理论对于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提出具有直观的指导意义。
首先,生态系统理论为困境儿童需求与问题的分析提供了思考框架,对其个人问题的理解和判定在其生存的环境中进行。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人在情境中”,个人是否了解环境中资源的存在、能否拥有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个人的发展,影响其是否会成为弱势群体。[10]社会工作者在分析困境儿童的弱势状况时需要在环境层面了解资源的分布与掌握、使用情况。
其次,生态系统理论为社会工作介入困境儿童问题提供了一种分析与思考的方法,提供了一种允许多样性理论与实务存在的观念框架。[11]生态系统理论强调多重环境对人类行为及其发展的影响,试图通过改善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以使人的需要与其所处的微观、中观、外观与宏观环境之间更好地协调互动。[12]社会工作者介入困境儿童服务,需要了解困境儿童所处之微观、中观、外观与宏观环境,探索彼此间互动,改变不良互动为良性、正向互动。
再次,在生态系统理论指引下,社会工作者介入困境儿童服务必须了解并评估困境儿童多层面的、多样性的社会系统,并懂得运用困境儿童生态系统中的多样性资源,协同系统中的“间接”案主,为促进困境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恰当的社会工作介入。
因此,构建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需理清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目标、服务方式、服务可利用资源等。经Z乡项目的开展以及行动研究团队的研究,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可做如此描述:以困境儿童为本的在生态系统视角下全方位多元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在困境儿童及家庭认知行为改变的基础上实现困境儿童向一般儿童的转变,在社区儿童保护的基础上预防一般儿童向困境儿童转变。
服务主体:社会工作者、儿童福利主任。
服务对象:生理性困境儿童及家庭、社会性困境儿童及家庭、多重困境儿童及家庭。
服务目标:实现困境儿童向一般儿童的转变,预防一般儿童向困境儿童的转变。
服务方法:个案工作、家庭访视、小组工作、社区工作、资源链接。
服务方式:直接服务、间接服务。
服务维度: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外观系统、宏观系统。
服务可利用资源:家长、监护人、朋辈群体、学校、村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
服务场所:村(居)儿童福利中心、中心校活动中心。
具体的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可用下图来呈现:
(三)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实施、验证与评估
经项目实施与研究构建的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是否符合在地化情境,以及是否能够较好的满足困境儿童需求、切实为其提供有效服务,需要在实务服务过程中结合行动研究的步骤与要求有针对性的实施、验证与评估。
第一阶段:问题发现与界定阶段
此阶段,社会工作者对86名困境儿童进行家庭探访,了解困境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与其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评估其存在的问题及需求。经过评估,不同类型的困境儿童需求呈现出较大差别。
生理性困境儿童主要需求表现在:
需求表现比例需求表现比例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服务20%大病儿童病后的认知改变40%肢体残疾儿童的认知改变13%困境生活适应60%监护人认知改变与养护技能提升80%国家托底政策的享受90%
社会性困境儿童主要需求表现在:
需求表现比例需求表现比例特殊家庭环境心理及认知调试76%课业托管或学习能力提升90%对父母亲情的渴望与企盼37%基本生活条件保障60%父母育子意识改变及亲子接触30%同辈群体的接纳与支持40%
多重困境儿童的需求则表现出生理性困境儿童和社会性困境儿童需求的交叉性特点。
第二阶段:服务计划制定阶段
行动研究团队在此阶段得以建立,主要包括督导、社会工作者、儿童福利主任、社会工作专业志愿者、政府民政系统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等,在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指引下形成了项目服务的运作思路。
计划以项目社工和儿童福利主任为项目服务主体,以村(居)儿童福利中心、中心校活动中心为阵地,村(居)儿童福利中心承担本村非在读困境儿童及家庭的服务设计,以及在读困境儿童课外的相关服务设计、困境儿童家庭的集中培训与政策宣传等。中心校活动中心承担在读困境儿童的在校服务,以及部分非在读困境儿童的入学、复学服务。在此基础上,明确项目社工、儿童福利主任、政府民政系统各自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合作与沟通机制。
项目服务分为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直接服务主要面向困境儿童及家庭展开,希望通过服务实现其认知行为的改变,以及潜能的发掘,助其强化自助意识,提升自助能力,进而逐渐向一般儿童及家庭转变。间接服务则面向与困境儿童及家庭相关的家长、监护人、朋辈群体、学校、村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希望通过对环境的介入逐步改善困境儿童及家庭所在环境,建设滋养型环境。通过政策倡导、社区氛围营造、资源链接等手段在Z乡进行困境儿童及家庭预防性介入,促进居民对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全方位认识,推动儿童保护,尽量避免一般儿童因危机事件或其他原因向困境儿童转变。
第三阶段:服务行动与模式推行阶段
1.面向特殊需求困境儿童及家庭开展个案工作服务
项目期内,项目社工共面向5位困境儿童、3个困境儿童家庭开展个案工作服务,主题涉及困境儿童的学习意识培养与学习能力提升、肢体残疾困境儿童的自我接纳、轻微弱智困境儿童学校生活适应、父母智力残疾困境儿童的家庭认同、困境儿童家庭互动关系调试等。
2.组织同质性困境儿童及家庭开展支持性小组工作服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开展了肢体残疾儿童互助小组、困境留守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小组、困境儿童家庭互助小组、在读生课外学业托管小组等,通过小组动力的培养和发掘,营造服务对象相互扶持、互相帮助的友善氛围,以集体的姿态共同面对困境,接纳困境已经发生的事实,拓展社会支持网络并寻求走出困境的途径。
3.在社区、学校层面进行政策宣传,在提高政策可及性的同时营造儿童保护氛围,发挥预防性功能
结合国家有关儿童福利、儿童保护、社会兜底等方面的政策,项目执行团队印制了较多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面向社区、学校进行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可及性,培养困境儿童及家庭在政策框架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政策宣传过程中,加强大众对困境儿童及家庭的较为客观的认知,营造儿童保护的氛围,进而影响大众对健康、安全的认知,增强儿童保护意识,预防一般儿童因突发事件而成为困境儿童。
4.透过三级培训体系建设困境儿童及家庭、社区的能力
为了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执行团队设计了困境儿童家庭特殊儿童照顾能力培训、儿童福利主任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及社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的培训体系。针对特殊儿童照顾能力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健康保护、心理健康调适、家庭关系调整、肢体康复技能训练、照顾者压力纾解等方面;针对儿童福利主任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入户技巧、社区需求评估、心理健康辅导技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等方面;针对社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政策可及性,在社区范围内营造儿童保护氛围,预防可能导致困境的突发事件出现。
5.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更好的发挥社会救助托底功能
政府民政系统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在项目运作中有诸多参与,对于服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社会工作者及时与其沟通,保证了政府层面对困境儿童及家庭关注力度的增强。项目实施期内,长丰县民政局与项目执行团队共同设计了面向智力残疾儿童、儿童的智力残疾父母的防走失封闭式手环,可以在服务对象走失的情况下,依靠手环上的姓名、家庭住址、监护人联系方式、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方式等尽快获取救助。对于14名孤儿,长丰县民政局全部提为其前办理身份信息,并保证政府救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6.进行资源链接,在物质层面为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救助
较多困境儿童及家庭在物质生活方面都存在较大困难,项目执行团队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研以后,确定部分贫困困境儿童及家庭为救助对象,链接企业、社会组织资源,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与经济慰问。项目期间,先后有三家企业、五家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物质帮助。
7.协助政府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院开展孤儿领养、寄养工作
帮助孤儿进入儿童福利院或者进入正常家庭生活,是解决困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在长丰县民政局的统一协调下,长丰县儿童福利院接收5名孤儿入院接受救助,另有两名孤儿正在协调领养问题。
第四阶段:服务观察与评估阶段
在本阶段,项目执行团队对困境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儿童福利主任以及社区层面都进行了适时观察与评估。
1.对困境儿童的观察
心智发展程度能够满足正常参与的困境儿童有8位在项目之初有观望与怀疑,但随着活动的进行,其参与程度快速提高,对社工的接纳度迅速提升,尤其喜欢同质性的支持性小组活动,以及能够提升学习动力与学习能力的小组活动,并有意识的帮助社工服务更多的困境儿童。心智发展不健全的部分困境儿童,能够较好的分辨社工与儿童福利主任对其的善意与帮助,并表现出较高的热情。
2.对困境儿童家庭的观察
项目初期,部分残疾、大病儿童的家庭介入存在明显困难,对社工的信任较难建立,个别家长对社会救助政策有较强不满与抵触。在儿童福利主任的帮助下,社工多次入户探访,介绍项目功能与专业功能,逐步获得信任,家长对社工服务的参与热情逐渐调动起来,同质家长间的沟通得以增强,且通过彼此间的交流,更多的困境儿童家庭愿意接受项目服务,彼此间的相互支持逐步加深,对特殊儿童的养护技能得以提升。父母残疾或重病的困境儿童家庭,社工开展了较多监护人压力纾解与照顾技能提升的相关培训与活动,且帮助2个此类家庭成功申请了政策救助,满意度较高。
3.对儿童福利主任的观察
部分儿童福利主任是在上级的要求下参与到项目服务中的,因此项目初期主动性不强。项目进行过程中,社工积极带动儿童福利主任参与相关工作,潜移默化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与理念,督导及时进行社会工作相关培训,鼓励其参与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对项目的认同度明显提升。2016年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Z乡所有儿童福利主任报名参加考试,村(居)级干部报考率达到80%,这体现了Z乡社会工作氛围初步形成,对于项目的持续性进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4.对村(居)困境儿童关注氛围的观察
通过项目服务,将困境儿童转化为一般儿童,防止一般儿童向困境儿童转化是项目的重要服务目标。项目期内,项目执行团队积极在Z乡13个村(居)开展困境儿童服务宣传以及政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区关注困境儿童的氛围明显得以营造,普通家庭对困境儿童及家庭的感触有所加深,对儿童的保护意识与能力得以提升,进而较好的预防了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出现。
第五阶段:服务反思阶段
社会工作要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成功实现本土化,必须在回应和解决中国特色具体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凸显自身的专业地位与作用。对于Z乡的困境儿童及家庭来说,发展适合其需求、符合本地文化特征的在地化社会工作服务模式较为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执行团队尝试了将工具性割裂的社会工作专业助人方法调整为在地化的综融的社会工作方法,服务过程中感受到了困境儿童及家庭的改变,以及对社工的认同和感激,但社会工作的在地化发展与农村传统文化互动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不少张力。
1.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与传统小民意识冲突的反思
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对象潜能的挖掘与能力的提升,通过资源的发现、培育、链接等培养服务对象自助能力,社会工作者扮演使能者等角色,但是Z乡为典型的农村,传统小农意识深厚,较多困境儿童及家庭,尤其是成年人,有较强的直接接受物质馈赠和金钱资助的愿望,导致与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冲突。面对此冲突,社会工作者可以在项目允许范围内适当给予物质救助,也可链接社会资源提供物质救助,但需要在潜移默化中鼓励服务对象自立自助。
2.社会工作实务服务与社会救助兜底政策分工配合的反思
社会工作实务服务坚持与服务对象建立平等、尊重的工作关系,政府的社会救助在一定程度上有较强的给付与接受关系,项目运作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与政府部门共同实施对困境儿童及家庭的救助与保护,软性服务与硬性施与可以较好的配合,但是在特殊情形下亦会出现冲突。
第六阶段:再计划阶段
经过观察与反思,项目组对原来的服务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将服务重点扩展至困境儿童及家庭的能力建设、儿童福利主任服务技能的进阶培训。在与政府互动形态上,逐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自主性,促进软性服务与硬性施与的进一步合理分工。项目行动研究团队亦进一步深入服务对象所在场域,通过深入接触,就原有计划里不合适的部分作出相应调整。
四、模式的调整
合肥市长丰县Z乡虽然在城镇化潮流中,新农村建设取得突出成果,但作为中部地区农村,仍然具备农村的最普遍特征。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在推行、验证与评估过程中,行动研究团队遇到了诸多本土文化与社会工作伦理、行动研究价值的冲突,产生较多思考,为模式的进一步调整奠定基础。
(一)在地化情境下,对困境儿童的社会工作介入需较多侧重家庭层面
“家本位”思想及其延伸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13],“家本位”的传统家庭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人的思维方式和问题解决途径。服务过程中,较多困境儿童家庭因诸多原因导致家庭功能弱化甚至丧失,面向儿童自身提供服务相比于家庭层面的介入事倍功半,与社会工作介入的考虑经济效益原则有所出入。考虑到儿童的思维水平以及部分困境儿童的智力水平,社会工作介入较多侧重家庭层面是较为合理的选择。
(二)民政及相关部门在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中所发挥作用更为凸显
“小政府,大社会”背景下,较多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但在资源配置方面,民政及相关部门所拥有及可支配资源相比于社会组织,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且传统“顺民性格”[14]深刻影响民众对政府及官员的定位,因此,服务过程中,民政及相关部门的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慰问帮扶等相比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往往更容易获得服务对象认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需更为凸显。
(三)农村传统亲/人情社会决定了本地儿童福利主任相比嵌入式专业社工在困境儿童部分服务方面更具优势
以宗族或血缘为基础的农村存在着浓厚亲情及多年积累的邻里情谊,项目运作中各村(居)儿童福利主任大多为本村(居)居民,且从事管理或服务工作多年,在村(居)享有较高威望,这种农村传统亲/人情社会决定了服务对象更容易接纳作为亲人或熟人的儿童福利主任,而对嵌入式专业社会工作者存有较多戒心,因此,在部分服务中需重点发挥儿童福利主任功能。
(四)小农意识思想方式的经验性、被动性和不系统性与行动研究要件之“协同探究的合作伙伴关系”[15]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有较大张力,需在妥协中获得平衡
小农最核心的意识主要有勤劳性、自私性、局部性、短期性、依附性、面子性、保守性、血缘性、淳朴性等,存在明显的经验性、被动性和不系统性特点[16]。而发源于西方的行动研究,经过多年发展,较为倾向于在行动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建立“协同探究的合作伙伴关系”,调动服务对象积极性,在其充分参与的情况下,依靠自身资源及能力解决问题,这与小农意识存在较大张力,服务对象希望接受施予式服务的意愿强于自助式服务的意愿,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在两种意愿角力、妥协中获得平衡。
总之,由于困境儿童及家庭的特殊性,以及在地化的文化及社会传统,各种困难的出现难以避免,在此情形下,行动研究更能突显出其价值,以更好的服务于实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困境儿童及家庭的福祉。
经验证、评估与调整,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即:以困境儿童为本的在生态系统视角下全方位多元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在加强家庭因素、政府因素、儿童福利主任因素在服务中影响力的基础上,促进困境儿童及家庭认知行为改变,实现困境儿童向一般儿童的转变,在社区儿童保护的基础上防止一般儿童向困境儿童的转变。希望借由此研究,能够为困境儿童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一个供参考、供研究、操作性与可复制性均较强的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推动社会工作在相关领域的在地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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