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研究
2018-04-03秦立建费星星
秦立建 费星星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安徽蚌埠 233030)
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在国际上以德国、瑞士引领发展前沿,制度也较为成熟。国外在法律保障、合作模式、责任厘定、合作目标等方面已具备相对成熟的经验。校企合作在我国发展近20年,研究不断深入。校企合作对于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意义重大,有助于提高高校人才质量,培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率。然而我国受传统思想禁锢,校企合作覆盖面低,合作体制不合理,目标尚不明确。因此,研究我国校企合作的基地建设,对于加强学生培养和提高教学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校企合作发展现状
我国于1998年在国际高等教育会议上开始意识到高校与企业合作的重要性。范青武,郑全英(2013)、刘春玲(2017)指出校企合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优良选择也是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式。[1,2]李智虎(2017)指出校企联合建立实践基地有助于培养出与经济发展匹配的高水平人才,为学生未来就业打下根基。根据校企合作的现存状况学者们提出存在的诸多疏漏之处并给出相关政策建议。[3]叶鉴铭(2011)指出校企合作理论基础落后、法律不完善、政府在此方面工作不充分等问题。[4]江玲(2010)、张志强(2012)指出校企合作存在目标不明确、成果不显著、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管理模式不成熟等诸多问题。[5,6]葛金龙,焦宇鸿,王传虎(2017)分别从校企合作实验基地建设、实验教学体系规划及师资力量培养方面作出讨论。[7]陈冬梅(2017)认为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应从“理论学习、实训教学、实习操作”三个层次逐步进行。[8]
校企合作在国外经过多年实践考察现已转变为其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德国最为著名的是“二元制”合作模式,此类模式主要特色在于其较为严谨、认可度高,培养学生基础优良。所谓“二元”指的是一类将工人放入学校学习与自己就业岗位匹配的理论知识,第二类是指将学生放入企业学习专业实践技能。澳洲的职业技术教育学习模式(TAFE)受到普遍欢迎。其主要特色在于以TAFE作为学习场所,理论知识与工作技能的学习时间之比是2:8,负责授课的老师与社会企业联系紧密,实时掌握外界发展动向,教学与实际接轨程度高、应用性强。此外,美国能力本位教育(CBE),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发展较为成熟,内部体制完善,与社会接轨紧密,应用价值高。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已经陆续加入校企合作的行列,合作项目逐步增加。从合作成果来看,科技知识转化与应用状况良好,已取得一定预期成效。虽然校企合作总体呈现良性发展趋势,然而成效仍不突出。首先,从参与方来看,企业多数愿意与大专、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在本科院校渗透率较低。从企业类型来看,大型国企对于合作项目要求较高,这就需要学校提高自身实力满足企方要求。其次,从合作资金来源来看,学校出具资金占较大部分比例,企业给予的资金补助还较少。最后,从合作类型来看,一种仍是把课本知识教学作为合作的核心,另一种将合作朝向教学与实践能力锻炼并存的目标靶向。两种类型对比之下,显然第二种类型更加符合当下校企合作的本质。
已有研究表明,国外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已经较为成熟,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起步较晚,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学者的研究集中强调校企合作的现实价值,并且根据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本文在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将校企合作从职业院校的研究延伸至本科院校,针对目前合作面临的瓶颈性问题逐一分析,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以期我国校企合作模式可以得到良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祖国培育学有所用人才。
二、校企合作面临的困境
(一)教学工作不合理。校企合作在实际教学工作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校企合作在授课工作安排上存在不合理现象。课程设置上批量教学,授课老师多为企业员工,更有远程网络教学等教学弊端。此种模式授课体系下,授课质量难以保证,费时费力。即使是针对企业工作需求开展的课程,仍是重视理论学习,实践课程的设置仍较少。人们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够深入,思想仍然停留在以理论学习为核心,这种思维也会导致教学内容的传统性。在企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实际教学又难以满足其长远发展的需要。办学类型不够丰富,形式过于单一致使内容显得枯燥乏味,无法吸引更多学生加入。此外,校企合作模式在我国尚未全面推广,企业与学校联系不够密切,学校覆盖率低,涉及专业更是有限。此种学习制度的不合理性是当下校企合作普遍存在的情况。另一方面学校对校企合作内涵理解不够深入也是原因之一。校方认为简单地将企业授业人员请入学校上课即可,然而重心仍是放在理论教学之上,忽视实践能力锻炼。另一种是仅仅采取将学生带入企业锻炼实习就被看作是校企合作。这种工作安排并没有深入合作内部,更不是本质上的校企合作。当下教学工作形成的学习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是校企合作亟需解决的难题。
(二)保障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首先,在机构设立方面,政府尚未设立专门的机构协调相关事宜。第三方机构在合作出现利益分歧、合作难以继续维持下去之时起到协调者的作用。其次,在政策制定层面,缺乏奖励制度、激励机制,合作双方参与热情不高。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组织管理合作事宜,致使在工作流程安排、研发结果的保护等方面管理混乱。从校方来看,传统的教学制度亟待改革,新型教学制度要与校企合作相适应。校企合作机制存在许多漏洞,实践检验的时间比较短暂,双方稳定的信任关系还未真正确立。从政府层面出发,针对校企合作政府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资金的调用支持与政策法规的制定均是政府的职责。此外,校企合作的科研成果转化存在资金匮乏以及风险性问题。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然而产品是否迎合消费者需求却是不确定的。成果转化过程如果缺少政府的资金支持企业与学校承担的风险将会更大,不利于合作实质成果的形成。法律政策的保障,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性问题。
(三)合作模式不成熟。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是一种规范性的合作平台。有效合作模式的缺失,双方合作就没有动力推动其继续前进。当下我国校企合作大多是基于私人关系成立的非正式以及期限短的合作模式。非正规合作模式下校企合作双方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利于长期合作关系的构建。目前我国校企合作模式建设处于不断的完善之中,取得一定成绩,然而体系并不成熟。关于合作模式目前有多种划分类型,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例如,根据培养对象设定的合作模式为校企双方对学生与企业员工均进行培养。针对在校学生进行实习培训,引领今后就业方向,帮助科研成果转化等。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工作技能培训以及专业知识讲解,帮助其克服工作困难。根据企业与学校联系的紧密性对合作模式划分。合作双方联系紧密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作深度与合作广度也会比较全面。企业与学校联系深、资源共享,共同分享利益承担风险。反之,形成的合作模式实际累计成果自然价值不高。
(四)企业参与动力不足。企业受多方因素的制约参与校企合作内在动力不足。首先,企业从自身利益角度来看不愿过多的参与合作之中。企业考虑成本收益问题,认为与高校合作投入比例较大,产出率则不确定。无论是师资投入、仪器等资源的消耗、培训场地费用等都是一大笔开销。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的前提下,即使企业明确自身负有社会责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仍是不愿参与其中。[9]其次,企业自身对校企合作的认知过于狭隘也是原因之一。企业认为人才培养本身是学校职责,自己只需在人才市场招聘即可。事不关己思维的带领下,企业自然不愿意参与合作。企业重视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卓见也是一种阻碍因素。他们认为当下学校培养的学生偏离自己的岗位要求,由自己给予教导过程比较繁琐。企业出于对师资力量的疑虑,对老师专业素养的质疑,认为学生习得成果不显著。投入成本很高,结果则可能是培养的学生甚至不认可自己的企业文化。缺乏长远卓见的认知思维势必阻碍企业加入校企合作之中。
(五)区域发展不平衡。校企合作在我国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现象。校企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地理分布差异。目前校企合作主要集中于经济发达区域,中西部覆盖率较低。一方面由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迅速,重视人才建设、重视科技。另一方面,在这些地区多为名校聚集地,人才易于培养、科技成果易于形成。此外,学校本身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会降低企业投入成本。因此,企业与发达地区高校之间的合作热情高涨。反之,在我国中西部等经济落后地区,出现的合作结果恰恰是相反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最好的合作方式是学校与当地的企业相互合作。经济落后区域企业合作难点在于留不住与学校联合培养的优秀人才。他们在学有所成之时往往想去大城市发展,这对于当地企业来说是一种失败的投资。这种结果导致高校难以与企业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基于以上原因,校企合作出现严重的地理因缘差异及在各大高校之间分布不均衡,若不加以调整会加大两极局面生成,制约校企合作在我国的推广。
三、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政策建议
(一)改良校企合作教学课程。课程安排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与企业需求相结合进行设置。首先要改变高校对校企合作的认知度,从思想意识抓起,找出根源性原因。高校对校企的认知深浅决定其对合作的重视度以及相应的投入率。当学校摒弃自身落后的思想,意识到校企合作对于学校建设、人才培养、社会的重大意义后才会转化办学理念。[10]认识到校企合作的办学方式与纯粹的书本知识讲解的不同。校企合作是为了培育学科应用性人才采取的授课方式。关于高校师资力量,要广纳社会人才,充实自身实力,为吸引优质企业进入打下根基。此外,亦可从校外聘请专业优秀教师授课。教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需倡导老师积极进入企业学习。经过实践磨炼有助于老师对现实状况的把握,利于教学工作顺利展开。课本可以采取与企业共同编制教材的方式,要与市场发展相匹配,与行业标准相符合。相关课题研究也应与企业共同探讨,利于成果产生。高校根据自身专业特色与相应企业实现有效衔接。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制度制定方面借助企业对专业的认知优势而设立。
(二)政府建立有效保障机制。规范的保障机制还需政府出台措施予以构建。政府无论从资金安排还是法律制定方面起到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针对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应从传统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拓展到本科院校的合作中去。改进的法律要照顾到全国各大高校,从中央到当地政府法律均要适用。法律政策要确保企业与高校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切实做到对科技知识成果形成保护、人才保护、利益合理分配。企业与高校产生分歧时政府可以起到第三方协调者的作用。这就需要政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厘定各主体责任。资金安排上,政府还需投入充足的资金,帮助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果实形成。充足的资金是合作积极展开的保障。政府还可以借助财政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到校企合作中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例如采取税收优惠、金融手段支持等方式吸引多方资金流入。政府在企业与高校之间搭建中介桥梁,整合双方信息,借助政府这个信息平台,使得高校与企业实现正确对接,利于双方寻找到正确的合作伙伴。
(三)规范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管理机制与合作模式的执行都需统一规范。整个管理体系需要围绕一个相同的目标。基于校企合作需要明确不损害各群体利益,使多方共同分享合作成果,实现共赢。管理体系要求各参与主体职责分明。参与者做到互不干涉同时又须相互配合为共同的目标作出贡献。制度是行为的标尺同时也是合作执行的标准。校企合作急需制定一整套统一的标准合作形式,以制度为标杆规范合作模式。规范的的制度并不是一种约束,反而可以提高合作效率,引导正确的合作方式。从合作模式的制定者到普通人员制度的执行,行为举措都应在制度允许范围之内进行。合作模式的执行是最关键的环节,关乎合作成果的形成。合作模式的执行从上到下,需要各个管理环节的积极配合。针对信息传递的各个环节严格把控,防止扭曲原始政策含义。人员调度与资金分配方面依据合作实际情况。因此,要成立专门的信息传递制度,保证信息流通的准确性与有效性,防止工作人员之间各自利己的行为,要建立统一的人员质量考评制度,建立协调机制以调和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企业参与对于合作办学必不可少,企业对于合作认知至关重要,关乎企业参与意愿。对于企业而言,要从长远视角出发,合作办学是共赢举措。优秀人才引入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长久的财富,对于企业的回报不能只着眼于眼前。同时企业要赋有时代使命,为社会贡献的义务。企业不仅要把获取利益作为自身发展目标,它对于社会人民都有责任与义务。企业要认识到这不是一种牺牲,反而有助于形象树立。于政府而言,政府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的有利政策指导下,降低企业参与成本。从合作基地建设到宣传招商引资环节由政府承担主要职责消减企业后顾之忧。合作结果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由政府补贴,做到从资金方面降低企业承受的风险。于高校而言,要有特色项目吸引企业加入。它与企业合作除了培养在校学生之外,对于企业职工参与学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授予相应学位证书奖励。学位证书对于在职员工而言可以提高自身在职场的竞争力。同时,也可以提高高校在社会的影响力。企业职工参与性提高进而鼓动整个企业加入合作之中。高校利用自身对专业知识的把握程度,为企业发展给出指导意见,目的是使企业感受到与高校合作的切实意义,进而推动企业加入合作项目之中。
(五)推动校企合作在全国范围均衡发展。校企合作出现的地域发展不平衡,一方面与政府政策制定分不开,另一方面与企业参与积极性、高校自身因素也密切关联。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主要从政策制定和舆论导向牵引合作关系建立。政策制定可偏向欠发达地区,例如对于加入此类地区的企业给予更多优惠补贴,吸引企业流入。政府作为连接学校与企业的桥梁可以发挥舆论宣传效应。针对欠发达地区的特点,对学校特色专业进行宣传,与其专业对口企业作产业介绍。帮助双方获得所需信息,实现学校与企业有效衔接。企业自身角度来看,发达地区教育资源固然是好,然而也不能忽视与其它地区学校的合作。相反,在欠发达地区不仅国家也投入大量资金,同时也具备许多优质人才。况且在这类地区建立合作基地,可以有效减少企业成本,增加收益。企业要放宽投资视角,从全国范围内引入资源,广泛吸取各地人才。对于高校而言,自身也要积极为自己作宣传,除依赖企业主动进入之外,自己也要主动争取与优质企业的合作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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