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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2018-04-03刘筱妹

关键词:部门政府管理

刘筱妹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 沈阳 110173

200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纳入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2003年8月,《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明确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使用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实行政府采购。此后,高校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在高校采购资金不断增加和资金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下,政府采购制度在各高校已经常态化。高校的基础建设工程、教学仪器、实验设备、生活物资、社会服务等均逐步实行政府采购,高校政府采购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效能,对高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举足轻重。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推广以来,对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尤其是二级化管理的推行,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一些隐患。本文结合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研究了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分析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完善高校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进行了初步讨论。

一、高校政府采购的特点

(一)采购项目和种类多

高校政府采购的种类主要有基建工程、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社会服务三类,采购的项目多、种类繁杂、需求量大。高校政府采购范围,既包括教学和办公所需要的通用设备,也包括实验科研所使用的精密专用设备;在体现出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的共性的同时,又体现出需求项目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等与一般政府采购项目不同的特殊性。[1(]P11~14)以辽宁省某省属高等职业院校为例,专门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整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2017年完成各教学科研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32个项目123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作。按使用用途分,其中教学科研类项目4项,行政管理项目7项,后勤运行维护21项;按照实际使用资金金额分,30万元以上的项目11项,5万元至30万元的项目19项,5万元以下的项目2项;按照供货类别分,货物类16项,工程类2项,服务类14项。

(二)专业性强

高校政府采购的需求部门数量多,类别复杂,既有行政机关部门,又有教育教学部门,还有科研机构;高校设置的专业多样,需求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政府采购的技术设备也随着更新换代,种类和规格也越来越多样化。这些也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只有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了相应的政策规定、专业知识和有关技术要求,才有可能迎接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出的新的挑战。

(三)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高校政府采购后,通过对采购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可以科学地编制采购预算,并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过程控制,有效控制重复采购、分散采购、关系采购等现象,规范了采购行为,有助于高校统一调配使用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辽宁省某省属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招标预算资金1339万元,招标中标1230万元,节约资金109万元,节约比例为8.1%。

(四)提高了采购质量

高校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方式,调动市场竞争机制,多方考虑选择质优价廉的物资或服务。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公开竞争、专家评审、签订合同、事后监督等多种方式,提高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效能,确保采购质量。辽宁省某省属高等职业院校2015至2017年,共政府采购92项设备、物资和服务,全部通过验收,没有出现过1例因采购质量问题影响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的事故。

二、高校政府采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管理权限分散

部分高校没有专门成立集中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机构,把采购工作的职能划归到总务处或后勤管理集团负责。在具体开展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高校内部的各院系、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教职工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具体发生政府采购行为,学校缺乏相应的统筹管理,这样就容易导致采购主体多,采购行为相对分散,政府采购行为因缺乏计划性造成重复采购,工作人员由于对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要求把握尺度不准确不统一等原因,不易于对采购的质量进行精准把控等问题。

(二)程序不规范

部分高校还没有专门出台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或没有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的具体流程,容易发生采购审批不规范、采购信息发布不符合规定、招标文件表述不准确、专家评审不客观、验收工作不严格履行合同等问题。具体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主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容易造成组织者不合规地简化流程或降低标准,从而导致政府采购工作流于形式。[2](P16~18)

(三)时效性相对较差

高校政府采购项目除了常规的办公设备和常用的教育教学设备外,有很大一部分是科研、实验设备,属于知识密集型设备,由于科学技术发展应用不断创新,对政府采购的时效性要求也比较高。一些设备需要先经科研立项后,等待资金到位,再履行公布招标文件、组织专家评审、公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备案、供货、履约验收等程序,其中公布招标文件等程序还必须达到规定时间,采购工作的时效性就收到影响。高校部门分散,需求多样,政府采购工作也相对比较分散,经常多个采购项目相互重叠,给工作人员造成较重负担,进一步影响了采购工作的时效性。

(四)监督不到位

一是监督环节没有全覆盖。有的高校只注重对评标环节的监督,而忽视了采购计划的审批、采购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履约情况的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二是监督职责分工不清晰。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由具体使用部门、财务、纪检部门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但没有形成明确的分工,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不熟悉,不清楚自己要监管什么、怎么监管、遇到程序不合规或质量有瑕疵等问题应该怎样处理,也没有形成对监督者本身的更高级别的监督机制。三是惩处措施不完善。部分高校还没有形成对出现供应商围标、串标、降低履约标准,采购工作人员违反采购政策、甚至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具体责任人进行惩处的具体措施,影响监督效果。

三、完善高校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高校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由学校领导牵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财务、审计、纪检、后勤管理、采购需求单位等部门作为成员,结合不同部门的职责范围,按照采管分离、互相制衡的原则,理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权责清晰、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整合专门力量,成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全校的政府采购工作。[3](P66~68)

(二)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立项启动、公布采购计划、专家评审、签订合同、项目验收等全过程各环节予以明确。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宣传和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障有关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合理划分工作职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侧重政府采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采购方案的设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论证、采购预算的审批;采购需求部门具体负责采购合同参数的拟定、牵头负责验收工作;纪检检察部门负责对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把控和全程监督,形成权责清晰、重点突出、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采购项目的审批管理,在采购计划立项前,对采购标准、采购方式、技术指标、预算控制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加强项目审批的科学性。严格坚持原则开展评标工作,多方吸纳高水平专家加强专家库建设,在评标前对专家统一进行制度规定、业务需求、专业知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培训,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评标活动,规范合理地将质优价廉的投标商选出来。规范合同管理,合理设计和严格审查合同条款,设备类型、产品规格、配置要求、配套服务、售后保障等重要条款一定要予以明确,对于特殊类型的采购项目要请专家审核把关后再签订合同。强化项目验收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合理有效的验收制度,采取验收工作人员责任制,验收人员在充分熟悉合同内容和有关产品参数后严格对照合同条款进行验收,专业性强的验收工作要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三)优化政府采购方式

转变管理观念,深化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放管服”改革。通过立项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可以通过合并打包的方式达到省采资金标准后,纳入省统一采购清单;对于教育教学或后勤方面基本需求的一般服务类项目,已履行采购程序并通过绩效考核合格的,可采用续签合同的方式延续服务期限;对于教学科研特殊需求的商品或服务,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也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通过归并简化政府采购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适当简化采购流程等方式,提高采购工作的时效性。[4](P22~24)

(四)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要“有痕操作”,每个环节的审批单、专家意见表、合同书、经办人签字、现场影像资料等都要按照规定建档后,由专人长期保存,构建全程“可追溯”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将采购项目的审批、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文件的制定、专家评标过程、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验收、采购效果的评估等环节全面纳入内部控制体系,由纪检部门参与,梳理各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实行风险防控措

施,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采购工作的全过程监督[5(]P209~213)。完善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督控制,对专业性强的精密仪器聘请专家评审和验收,对中标的供货商提供的货品或服务试行同行评价机制,对基建工程类项目可聘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质量跟踪。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度,主动实行采购标准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绩效评价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投诉举报的受理部门、调查处理途径、反馈渠道及追责处理办法。

(五)加快高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结合实际,开发使用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整合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实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审专家评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投诉举报受理等环节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在方便投标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管理工作人员的同时,也实现了对采购工作重点环节的实时监控,增强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简化了采购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6](P215~218)

四、结语

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系统性、复杂性、敏感性,对保障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管是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实际操作环节都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还需要在高校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的基础上,规范、科学、合理地做好高校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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