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社区教育开展现状及建议
2018-04-03刘春燕
刘春燕
(济南大学教育心理科学学院 山东济南 250022)
特殊儿童社区教育开展现状及建议
刘春燕
(济南大学教育心理科学学院 山东济南 250022)
特殊儿童社区教育对于特殊儿童的社会融合和职业生涯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活教育、职业教育和休闲教育等,组织形式包括政府主导、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走进社区以及浸润式的社区教育等。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着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力不足、政府主导社区教育开展不足、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对社区资源的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
特殊儿童;特殊教育;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即开发、利用社区中的各种教育资源,对社区成员开展的,旨在提高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1]利用社区中的教育资源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是实施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重要途径,对特殊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职业生涯的发展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关于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国家和政府历来重视特殊儿童社区教育,在国家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法规,保证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
《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是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的第一个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它指出残疾人事业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事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残疾人工作体系的建立需要以政府为主导,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邻里为依托。[2]这是我国最早涉及到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政策性文件。
1993年,民政部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的意见》,它强调要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社区服务业。加速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等各种服务项目。[3]
2004年,教育部出台《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开展教育培训,是社区教育的基本工作。要始终重点抓好量大面广、受到社区居民普遍欢迎的各类短期培训活动,努力满足……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等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4]
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立残疾人服务体系要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5]
20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指出,采取社区教育等形式对各类重度障碍儿童、多重障碍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6]
2013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规定,“残疾人所在社区、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关心残疾人教育事业,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融入社会。”[7]
这些政策说明,国家历来重视特殊儿童和特殊人群接受社区教育,强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特殊人群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内容
社区教育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概括来讲有生活教育、职业教育、休闲教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生活教育。陶行知先生认为,生活即教育。很多特殊教育学校更是把“学会生活”作为学生的培养目标。社区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首先,社区教育可以帮助特殊儿童学习基本的生活技能。带领特殊儿童进入社区,在实际环境中学习取款机、停车场等硬件设施的使用,掌握社区中交通、购物、理财、就医等活动的规则和秩序,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社区教育是特殊儿童学会生活自理的直观途径。其次,深入社区可以帮助特殊儿童学习当地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春节贴春联、元宵节猜灯谜、清明扫墓等生活习俗包含了丰富的文化意味,只有带领特殊儿童在社区生活中切实体验这些习俗和生活氛围,才能感受并领会其中的情感和文化。
(二)职业教育。社区中包含了各行各业的机构和组织,是对特殊儿童进行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源。首先,深入社区,让特殊儿童了解、认识各种职业,帮助儿童形成基本的职业意识和生涯概念,这是特殊儿童职业生涯发展的第一步。其次,社区中的餐馆、商店、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可以为特殊儿童提供见习、实习的场所和机会,一方面通过实地操作练习、掌握各项职业技能,另一方面,在工作环境中学习人际交往,磨练踏实勤奋的工作品质。此外,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机构结合当地社区中各行业的人才需求和接纳条件,加强校企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特殊儿童的职业技能,促进学生顺利转衔和就业。
(三)休闲教育。休闲生活是提升人的生活质量,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的重要途径。社区中具有丰富的休闲娱乐设施和场所,是对特殊儿童进行休闲教育的有利资源。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带领他们去社区的公园、游乐场尽情玩耍,既放松、愉悦心情,又锻炼了大小肌肉能力,获得了丰富的感官经验;对于中、高年级的学生,引领他们去社区里的体育馆、电影院,参加体育活动,观赏优秀的影视作品,也可以参观博物馆、美术展,参加社区的各项文体活动等,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陶冶情操。
三、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特殊儿童社区教育主要有政府主导、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走进社区以及浸润式的社区教育三种主要组织形式。
(一)政府主导的社区教育。政府主导的社区教育,即政府安排相应部门或者机构对特殊儿童进行社区教育,如开展特殊儿童公益宣传、在社区建立特殊儿童资源中心、社区内送教上门等。上海市“阳光之家”是政府主导开展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较成熟案例。目前,上海市已在19个区县的街道、乡镇建立了240所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接纳16至35岁的智力智力障碍个体,为他们组织康复训练、教育培训、简单劳动等活动,帮助他们走出家庭、融入社会。[8]
(二)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走进社区。社区内的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机构利用社区资源设计社区教育课程,带领特殊儿童走出校门,走入社区开展教育活动。例如,宁波达敏学校经过近十年的教育实践探索出一条社区化的教学模式,带领特殊学生走进社区,在社区中玩,认识社区,使用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社区化教学课程。[9]目前,越来越多的特殊教育学校意识到社区中的教育资源对特殊儿童的重要价值,正逐步地打开校门,走入社区开展教学活动。
(三)社区浸润式教育。社区浸润式教育,是指在社区中面向所有儿童及其家长开放的教育服务机构,利用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的引导,促进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在自然情景中的互动,并向全体社区儿童和居民进行特殊教育宣传和服务。例如,重庆市沙坪坝区的爱心玩具图书馆是一家专为有特殊教育需求家庭服务的公益文化服务机构,他们立足于社区,面向社区的儿童和居民免费开放教育资源,为社区儿童和居民提供玩具玩法指导、出借图书和玩具、个别化教育、亲职讲座、公益宣传等服务,促进特殊群体融入社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0]
四、特殊儿童社区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力不足。自1988年至今,不同时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都重视社区教育在特殊儿童教育中的作用。但是多以“意见”“纲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法律的约束力不足。其次,关于社区教育的开展,相关政策法规都是以“鼓励”“应当”“引导”一类的词汇进行规定,缺乏强制性。第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只是规定“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应当对残疾人开展社区教育,但是具体的负责单位、监管单位不明确。当特殊儿童在社区教育中需要帮助和支持时,哪些部门负责给予协助,哪些部门将进行监督实施,这些都是不明确的。国家虽然重视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但若是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定、缺少明确的责任单位、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已有的规定只是一纸空文。
(二)政府主导形式的社区教育开展不足。政府主导的特殊儿童社区教育在上海等地取得了较好地效果,但是政府主导的社区教育受到当地经济、文化、政策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地区差异性。连翔等曾对大连市和牡丹江市两地24个社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社区对成年障碍者提供的教育支持主要以偶尔提供为主,具有不稳定性、非持续性、间断性的特点;成年障碍者对社区教育支持的利用情况主要以没有利用为主。[11]吕敏对某市的调查研究发现,社区中残疾人康复工作偏重医学康复,很少涉及教育康复,甚至社区工作人员认为,残疾人教育是教育部门的责任,社区无法开展教育康复。[12]这说明,在不少地区,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还很少,特殊儿童难以享受社区中的教育资源。
(三)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对社区资源的利用较少,水平较低。目前,在特殊教育较发达的地区,特教学校和机构越来越重视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设计课程带领特殊儿童进行社区教育。但是仍然有很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开展特殊儿童的社区教育。究其原因,首先是教育观念的落后,一些特教学校的教师或者校长认为特殊儿童没有必要到社区中去,封闭在学校或家庭中,能够生存就可以了;第二,特殊儿童在社区中的安全问题是困扰特教学校的重要因素;第三,特教学校或者机构在社区中实施教育时,难以得到应有的帮助,这就导致很多学校和机构的畏难情绪,索性不再开展。
在已经开展社区教育的特教学校或者机构中,大部分开展水平较低,仅仅停留在偶尔带学生去社区中的超市看看、观察学习的层次上,对社区教育资源的利用仍不够充分。[13]
五、推进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建议
为了解决特殊儿童社区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残联、特教学校和机构联合起来,建立开展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行动机制。首先,人大或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更有约束力的法律或者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制度,促进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其次,由残联和政府部门在辖区内的街道、乡镇、社区等建立特殊儿童服务中心,除了为特殊儿童及人群提供教育培训、康复训练之外,还要帮助特教学校或者机构解决在利用社区教育资源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特殊儿童或人群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第三,对于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应当转变教育观念,深刻认识到特殊儿童走进社区的意义和价值;在社区大量开展尊重、关心特殊儿童的宣导活动,积极争取社区中相关单位的协助;另外,学校应当借鉴达敏学校等特教学校的先进经验,根据特殊儿童的需要,设计合理、易于操作的社区课程,提高相关教师的教学技术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只有残联、政府部门、特教学校和社区中企事业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才能切实推动特殊儿童社区教育的开展。
[1]GT/T20647.3-2006,社区教育服务指南第3部分:文化、教育、体育服务[S].2007(8).
[2]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EB/OL].http://www.cjr.org.cn/contents/113/33305.html,2004-11-16.
[3]民政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EB/OL].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6708,1993-08-27.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27/201001/78909.html,2004-12-01.
[5]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jrzg/2008-04/23/content_952483.htm,2008-04-23.
[6]新华社.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通知[EB/OL].http://www.gov.cn/jrzg/2011-06/08/content_187 9697.htm,2011-06-08.
[7]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残疾人教育条例 (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EB/OL].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302/20130200384 148.shtml,2013-02-25.
[8]文汇报.上海建成226个"阳光之家" 服务学员约8000名[EB/OL].http://sh.eastday.com/m/20150513/u1a8708383.html,2015-05-13.
[9]刘桂芬,等.培智学校社区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与探索[J].中国特殊教育,2011(6):24-27.
[10]沈剑娜.社区浸润式教育的实践研究及其理论分析[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04.
[11]连翔.成年障碍者社区教育支持现状调查[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1.
[12]吕敏.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1.
[13]肖艳.关于社区教育在特殊教育中作用的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5(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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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438(2018)01-0015-03
2017-11-04
刘春燕(1987-),女,山东聊城市人,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
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项目“服务学习理念下的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X1403);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重大招标课题“山东省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与保障支持系统研究”(VZ15008)。
[责任编辑 刘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