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两国智库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评析
2018-04-03陈扬
陈扬
法德两国智库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评析
陈扬
北京外国语大学德语系
“一带一路”倡议的成功实施取决于所有伙伴国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处于“一带一路”另一端点的欧洲在其中的角色尤为重要。但相比于中东欧国家,目前学界对于以法德这两大欧盟成员国为代表的西欧缺乏足够关注。本文将法德两国主流智库自“带路倡议”提出以来的相关研究作为分析对象,从倡议的认知、实施、影响以及政策建议四个层面加以梳理,通过对比研究得出启示。可以看出,尽管两国智库的分析内容有着不同的倾向性,但双方对“一带一路”倡议及其影响的认知均是相对客观而多元的。中欧双方应联手改善现有交流机制的高效性,推进信息共享与交流的机制化和“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
“一带一路”倡议 法国智库 德国智库
一、选题缘由与思路
“一带一路”倡议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于2013年9月和10月提出。前者将亚太经济圈经由俄罗斯与发达的欧洲经济圈相连,后者则将中国沿海与南太平洋、印度洋至欧洲串联起来,六条陆路和三条海路沿线将穿过欧亚大陆以及东南亚、南亚和印度洋,联通65个国家的44亿人民。作为一项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导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由此,“带路倡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有伙伴国的认可度与参与度。
作为“一带一路”的端点之一,欧洲国家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其中,欧盟的“双发动机”——德国与法国是最早表态支持“带路倡议”及最早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配套机制的国家。两国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经验,更为“一带一路”的推行创造了优势。但相比于中东欧国家,德法在“带路倡议”实际建设中的存在感偏低:目前,德国仅参与了5个铁路连接项目,且其中3个在倡议提出之前就已在计划之列;除了中欧班列,法国与德国虽均在“带路倡议”下扩展了与中国的重要港口合作以及部分沿线地区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但经贸与融资领域之外的合作与投资却几乎空白,有学者甚至称“一带一路”是对已有合作项目的重新包装。①那么,当前处于“带路倡议”边缘地带的法德两国,对于“一带一路”又有怎样的认知?
法德各界人士持有的立场有别。就政界而言,两国对“带路倡议”时而表示欢迎,时而充满疑虑或警惕,表态摇摆不定,缺乏默契:彼时,2018年初应邀访华的法国总统马克龙与2017年7月邀请习主席访德的默克尔一方面均表示了对该倡议前景的看好,另一方面则强调“一带一路”不是单行道,并应按照欧盟的治理标准推进;2018年2月,默克尔在会见马其顿总理的记者会上侧面指责中国将投资巴尔干地区与同巴尔干国家的政治关系相挂钩②;而德国外长加布里尔(Sigmar Gabriel)在慕尼黑安全会议上更将“一带一路”项目视为对欧洲的威胁,甚至称中国和俄罗斯正试图破坏西方自由主义的世界秩序③。相比之下,法德商界在保持一定谨慎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一带一路”蕴藏的重大商机:德国贸易与投资协会(GTAI)经理弗里德里希(Jürgen Friedrich)认为在亚投行参与的项目中有更多机会,因为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很高,且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专业程度高的中小型企业都能从中受益;巴黎大区工商会主席雷斯蒂诺(Dominique Restino)更表示希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并通过创建中法交流平台等让法国企业了解更多信息。④而相对于政商两界,法德媒体的发声总体偏向消极,其中不乏缺少客观性与真实性的批评质疑,譬如将“新丝绸之路”看作是“有着失败风险的过高诉求”⑤。
本文关注的则是两国学界即法德主流智库对“带路倡议”的认知,这主要基于如下考虑:1、相对于以负面和投机性报道为主的媒体,同属公共外交重要行为体的智库往往呈现较为理性客观的发声,但智库视角下的“一带一路”研究较为匮乏。智库是联结官方与民间的重要桥梁,对于政府决策有着更为权威和直接的影响力,因此值得进一步关注;2、相对于围绕核心话语与政策领域及议程的研究,结合理论视角和国别线索进行的智库研究较为欠缺,而相比于中东欧国家,参与“一带一路”的西欧发达国家未得到学者们的足够垂青。而作为欧洲一体化的“双发动机”,法德两国对于欧盟决策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因此,针对两国智库进行的专题性研究可以“管中窥豹”,为把握欧盟的立场及其变化提供重要参考。
基于此,笔者选取了德国的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国际政治和安全事务研究所(SWP)、德国全球及区域研究中心(GIGA)、德国外交政策协会(DGAP)以及法国的国际和战略关系研究院(IRIS)、国际关系研究所(IFRI)和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所(IDDRI)的共27篇报告或刊文作为研究对象,其中2014年有1篇,2015年和2016年各有6篇,2017年有9篇,2018年截至5月有5篇。借助一定的理论视角,本文将围绕理念认知、实施进程、影响以及建议共四个层面,对两国学界的相关研究加以梳理,并从对比中得出启示。
二、对于“带路倡议”(及相关机制)的理念认知
(一)建构主义视角:灵活开放式的多边主义进程
法德两国主流智库均认识到“一带一路”倡议有别于欧盟及其它受法律约束的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特征:灵活、开放、可塑性强是其优势,但不足之处是缺少明确定义和目标设定,缺乏项目标准与规范,从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法国国际关系研究所(IFRI)亚洲研究中心的中国问题研究主任范文丽(Alice Ekman)指出了“一带一路”在实践层面的三个特征:1、有强大的公共外交维度,即将中国理念与规范进一步国际化;2、根据反馈适时进行调整的灵活项目;3、拓展性项目:地缘和领域都会继续扩大。对于这样一个处在建构中的框架,中国开展了多轮“头脑风暴”,借此既能集思广益又能赢得更多支持。⑥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里贝拉(Teresa Ribera)称“一带一路”倡议是对多边主义的创新,富有远见。各国能在共同的基础上以不同方式灵活参与,试图在能源消耗方面找到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解决方案。⑦
通过中国在G20峰会中的作为,德国学者看到了中国继续推进多边主义议程设定与反馈机制的意愿,也期待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多边主义机制发挥更好的作用。⑧而针对项目标准空白的问题,德国国际政治和安全事务研究所的学者认为,鉴于该倡议结合了不同的经济走廊、融资工具(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多边合作机制(如上合组织、“16+1”、欧亚经济联盟(Eurasian Economical Union)等)和双边合作协议(包括中国与希腊、匈牙利、波兰以及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⑨因此更为现实的做法是针对各类合作机制商定不同的规定标准,而不是制定整个“丝绸之路”愿景的普遍规则。⑩
(二)制度主义视角:区域与全球治理
虽然“一带一路”在启动和推进过程中缺少双多边条约或机制基础,但总体来看,法德学者认可它为全球及区域治理提供的新合作范式,这主要表现在多样化的合作维度和多重合作机制的并存。
范文丽认为,“一带一路”是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走向开放性的新阶段。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增了国际维度,可被看作是中国进一步实践全球治理目标的努力,从由此派生出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就可看出:亚投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商事仲裁平台(OBOR platforms for commercial dispute arbitration)等。范文丽表示,在“一带一路”网络沿线的每一个节点,都将在网络中拥有事实上的否决权,中国并不是其的中心。随着“一带一路”与其它机制的对接与发展,非正式的合作机制或机构可能会继续增多。⑪
德国国际政治和安全事务研究所的高亭亭(Nadine Godehardt)认为,“一带一路”是一个基于现有机制、构建全方位的全球网络。⑫这一庞大网络将容纳现有的以及有针对性的新型合作模式,并以不同领域的行为体为主体。这些行为体在不同的关系网或合作机制中的处于不同的角色分工,多重合作秩序并存且相辅相成。比如,中国政府在扩大与欧盟和欧盟各国关系的同时,也在推进“16 + 1”机制。高亭亭表示,中国并没有挑战也没有想要挑战现有秩序,而是旨在深化现有合作机制,并以此为基础加以拓展性创新,以扮演符合自己经济体量的政治角色。⑬正如在一些学者看来,亚投行也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在全球化发展新时期的延续。⑭
德国全球及区域研究中心的学者还援引了新加坡的中国问题专家艾大伟(David Arase)的观点,认为“一带一路”是“中国式的经济一体化”(Chinese-style Economic Integration)⑮。这主要体现在该倡议与欧共体不同,没有多边协议作为法律基础,也不寄希望于建立新的超国家主义机构,而是仅以“经济便利化”(wirtschaftliche Erleichterungen)”⑯为核心目标。墨卡托基金会的中国问题专家指出,“一带一路”机制的积极溢出效应可促进其它相关领域的倡议进一步制度化,并为“丝路倡议”带来正面反馈。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的学者表示,“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的学位相互承认计划”、“一带一路教育基金”、文化交流计划等“软实力”要素的制度化很可能助力“丝路倡议”。⑰
(三)现实主义视角:“中国梦”、地缘权力与利益角力
多数法国学者及部分德国学者强调,“一带一路”的核心目标在于实践中国的国家利益,主要包括经济利益、地缘利益和安全利益,由此宜保守评估“一带一路”的远景与战略目标。
1、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目标。范文丽认为,从中国自身发展的情况来看,“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理念上存在共通性。⑱而德国学者更是将“一带一路”解读为新版的“走出去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延续以及经济增长转型战略的一部分。⑲具体来看,该倡议的战略目标对内是解决产量过剩,疏导外资回流到高效益领域,协助中国经济向消费型和服务型模式转变;对外则是扩大中国的能源进口渠道、对外市场和贸易通道,促进贸易多样化,便利人民币国际化,进而用经济外交扩大安全、政治方面的国际影响力,发挥中国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软实力,提升在全球及区域事务中的领导力,中国的危机管理和争端“调停者”角色也有望进一步凸显。而德国学者史丹泽(Volker Stanzel)更进一步指出,“一带一路”的基础是中国强大的融资能力,多数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中国企业为国有企业,以实现国家目标为主,而非促进私有经济的发展,“新丝绸之路”距离各国互利共赢的目标有很大差距,中亚地区没有改观的对华贸易赤字正是说明了这一点。⑳
2、服务于新“双海战略”[21]。鉴于美国退出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法国国际关系与战略研究院的学者从军事安全和经济贸易角度,将对于中国至关重要的“双海洋”解读为太平洋和印度洋,并认为中国可借力“一带一路”以及联合国框架下的合作及区域合作,加强国际性的事务参与,以保障其海外安全与经济利益。而中国在不断提升其“硬经济”与“软经济”实力的同时,也会相应扩大和强化其军事存在。[22]
3、制衡美国及相关利益者在亚太地区的影响。一方面,中国注重在亚太地区增强经济存在、巩固地缘战略基础,以便限制美国在该地区的军事、经济、金融和体制影响力。另一方面,中国积极拓展的经济外交可能会影响其它地区行为体的经济存在,如东南亚的日本、中亚的俄罗斯、印度洋和南亚的印度。[23]
三、“带路倡议”的实施进程
法德学者对于“带路倡议”实施进程的研究主要针对地域优先级和实施风险两个维度。
从地域上来看,虽然多数基础设施投资以中亚和非洲为主,但法国学者认为非洲属于战略上的次优先区域。虽然官方将非洲确立为“新丝绸之路”的关键门户,但它实质上处于“一带一路”的边缘地带。因为早在“一带一路”推出之前,中国在非洲就已经有较强的经济存在和影响力,因此,将非洲纳入“一带一路”框架显得意义不大。[24]德国学者指出,“16+1”机制下的中东欧及巴尔干地区国家是欧洲地区的重中之重,而以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尚处在“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的边缘,地方与政府间的合作则相对活跃。在法德两国,“一带一路”既没有促进基础设施投资,也没有成为并购和绿地投资的明显推动力。[25]
而针对“一带一路”实施进程中的风险及问题,两国智库从标准问题、效益问题、地缘政治威胁、跨境交易法律纠纷、透明度问题和公开招标与采购等方面做了较为详尽的分析。
首先是灵活性带来的标准与开放度问题。对于是否以及如何能按照统一的区域标准执行“一带一路”,同时维持现有的双边合作及次区域合作,德国学者表示疑虑。[26]而法国学者则担心“一带一路”无法形成参与者特别是融资行为体的多样化格局,而是以中国的行为体为主导:就融资而言,无论是亚投行这样的新多边机构,还是世界银行、新发展银行等原有的多边机制,扮演的都是次要角色,起主导作用的往往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基建项目中,有能力参与的往往也是能承担较大风险、资金流转能力强的大型企业,而私营经济中的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望其项背。[27]
其次是灵活性引发的效益与可持续性问题。一方面,有学者指出中方在竞标和主权担保等方面提供的优惠贷款违背了欧盟旨在促进公开竞争和财政稳定的法律框架,降低了部分国家的改革能动性,而由此产生的不良依赖很容易助长腐败,进而导致新的债务危机。[28]另一方面,虽然中东欧国家愿利用新走廊增加其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但中东欧的对华贸易赤字短期内很难有所改观。以2014年为例,中东欧地区对中国出口106亿美元,由中国进口则是649亿美元。而现实情况是,欧盟内部市场最可能预先成长为中东欧国家的最大市场,且相比于昂贵的基础设施投资,低成本的关税与贸易便利化能为中东欧国家更快带来更高收益。这也是为何多数基建投资没有落户在该地区的主因。
再次,来自南亚和中亚的显性阻力和潜在风险,威胁到了“一带一路”的稳定实施。法国学者表示,显性阻力主要来自部分相关国家的当地居民:2017年1月,因涉及到数千人的迁居,中国在斯里兰卡南部(汉班托塔)建造港口和工业区的计划遭到当地民众抗议,影响了项目进展。而印度这一区域大国的缺席,构成了“一带一路”运行的潜在风险:它可能寻求其他替代方案,与中国在沿线国家展开“基建”的较量,例如在印度、阿富汗和伊朗之间启动货运,从而与中巴经济走廊展开竞争。[29]而在中亚地区,如何管控黑手党网络、恐怖组织等安全威胁,是“一带一路”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另一问题涉及“一带一路”倡议在推进中的跨境交易法律纠纷。对于中国近期批准建立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位于西安、深圳、北京三市的国际商业法院)以及“一带一路国际争议管理中心”(将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立,以辅助仲裁中心的工作),德国学者有所疑虑,认为这易被解读为对西方现有国际秩序的阻碍,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契约自由存在出入。[30]可见,这一解决争议新机制的引入,实际上加重了参与者对“互惠双赢”目标的不信任。
四、“带路倡议”的影响
两国学者主要从新型合作形式、地区与国家间关系以及欧盟发展等三方面,阐释“一带一路”倡议所带来的影响。
首先,“带路倡议”有助于形成更多的合作新形势与新机制。除了在经贸领域,“一带一路”有望形成以欧亚大陆为核心的全球贸易格局之外,在金融领域,新型合作关系主要以两种形式呈现:1、旧瓶装新酒。“一带一路”倡议融入到诸多现有的多边金融与开发机构中,这些机构在项目融资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有法国学者观察到,除了亚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外,世界银行的成员之一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也签署了一项合作总协议,以加强对新兴市场项目特别是亚洲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31]2、“另起炉灶”。法国国际关系与战略研究院的学者认为,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新型融资交易机制可以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合作机制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创建欧洲主导的“非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就是一种可能——它不但有助于为非洲的富裕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同时也有利于缓解欧洲的难民问题。[32]
就国家间关系而言,法德学者看到了中欧关系多样化发展的潜能,这主要体现在新的合作性与竞争性上。首先是内容和地域上的新合作性:一方面,中欧互联互通平台以及“一带一路”与容克投资计划的对接,使互联网合作、“数字丝路”、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获得了新发展;另一方面,中亚地区是中欧合作的潜在重点,地方与国家层面之间的合作是中欧合作的新动能,特别是港口城市与国家间的双边合作协议,有利于发挥汉堡、杜伊斯堡、里昂等地的区位优势。其次是地域上的新竞争性:一些学者担心,在当前与欧盟关系更为密切的中东欧及巴尔干地区,各国原有的经济权重分配会在中国不断扩大的影响之下有所变动[33];此外,中国将逐渐成为欧洲东部伙伴关系国的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其基础设施联通性的目标有助于阿塞拜疆等东部伙伴国参与到欧盟能源市场的竞争中,“新丝绸之路”也将为中国利用里海资源提供便利,从而加剧中欧之间的能源竞争[34]。
而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非洲和中东地区,中国对于能源供应的依赖和在该地区的风险应对能力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对称,因此依靠和配合北约和欧盟更先进的海军来维护海上和能源安全符合中国利益。由此,这些地区可能成为美国、欧盟与中国进行非传统海上安全合作的起点,中国的安全供给者角色有望加强。[35]而在中亚地区,法国学者预计中国与俄罗斯将形成供给角色的分工,即中国提供贷款及基础设施,而俄罗斯提供安全保障,从而解决该地区的“经济+安全”双赤字,而这种非霸权式的分工合作也是中亚国家所乐见的。[36]
此外,德国全球和区域研究中心(Giga)的学者指出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关系的不确定性。他认为,中方始终未指明应基于何种标准和价值观来推进项目合作,也没有确立解决争议的机制。而解决这些问题,是确保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质量的关键。此外,“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会加剧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的不对称性,特别是基建产业薄弱的越南等国。这些国家的复杂心态将可能成为双方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合作的不利变数。[37]
法德智库的专家认为,“带路倡议”给欧盟带来的影响利弊兼有,而德国智库对于不利影响的关注更多:
1、影响欧盟内部的国家间关系和欧盟团结。一方面,西欧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竞争角力可能加剧:许多德国的贸易中心和港口城市都希望尽可能扩大与“一带一路”的海陆路线联系,甚至争相成为吸引更多东亚和全球海运贸易的中心。例如,汉堡港正在制定战略来应对来自南欧港口的激烈竞争,而这些南欧港口正是中国寻求建立的“一带一路”海上通道。另一方面,欧盟与中东欧及巴尔干地区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有所疏离:库尔蒙指出,“一带一路”促进欧亚经济联盟更加紧密的同时,也使巴尔干地区的行为体更为多元化,秩序更为多极化,欧盟对该地区的直接影响力可能会减弱。[38]
2、有利于维护欧洲近邻地区的区域稳定。伴随着对外投资与贸易的扩大,中国在相关地区的安全保障机制与力量也会相应跟进。这既有利于东南欧、中亚、中东以及非洲等地区的稳定发展,更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令欧洲颇为头疼的难民问题。
3、促进欧盟外贸及能源供应的多样化。首先在出口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联通将有助于欧盟货物、服务和金融进军新的地区市场,并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而在进口方面,“一带一路”打通欧亚大市场,为欧洲企业与中国企业在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的合作提供了可能,使欧洲的能源供应多样化。
4、为提升欧盟在国际议程中的话语权、实现其在欧盟及以外地区的利益开启了“机会之窗”。通过启动“一带一路”融资、制定新的标准、加强新的多边机制、提高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欧盟可进一步实现其地缘政治、安全、经贸与能源利益,在亚洲乃至全球享有更多的战略机遇。[39]另一方面,借鉴欧洲投资银行(EIB)的做法,欧盟成员国可以倡导将银行活动与推进国际议程的目标结合起来。如今,亚投行目前的业绩指标主要是年度贷款额度以及资助项目对受益国GDP增长的预期贡献上,而欧盟可倡导将“巴黎气候变化协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战略目标或指标纳入到亚投行的贷款决策目标中。
五、欧盟应采取的政策建议
总体来看,德国学者们建议欧盟应更积极有为地采取一致行动,做好成员国与欧盟层面的政策协调,并与中国等国家共同参与建构“一带一路”,而法国学者对这一层面的关注度不高。德国学者认为,欧盟和德国应一改被动观望的姿态,抓住在经济和政治领域施加影响力的机会:特别是要加强各成员国与欧盟的协调,再利用新型及现有的多边机制,在欧盟层面与中国拓宽在经贸投资、机制参与、协调争议等领域的合作,以减少中国与东南欧等国单方面拟定双边合作的行动。具体来看,欧盟还应:
1、维护欧盟团结,保持全局观念。一方面,欧盟应弥合欧洲内部在东-西方向的分歧,填补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的缺口,保持聚合基金的额度,维护欧盟团结;另一方面,欧盟应从“愿景”的视角全面审视“一带一路”的机遇与挑战,防止因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高亭亭指出,德国不应仅聚焦于与本国利益相关的个别倡议或个别双边合作,而要从全局把控,避免中国利用联邦政府与联邦州之间、部分欧盟成员国与欧盟之间的分歧而扩大影响力。[40]
2、充分利用和发展多样化的信息共享与对话机制。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中欧互联互通平台(Konnektivitätsplattform EU-China)在欧洲层面的政策协调作用,并借此确保中国在欧相关投资符合欧盟规则和标准。“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应成为中方行为体与欧洲对接的核心部门。”[41]德国也支持借助欧安组织(OSZE)、亚欧峰会等多边机制发挥影响力,支持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制定促进欧亚大陆联系的欧洲愿景。而除官方的机制性平台外,欧盟也应倡导和创建非官方的灵活对话范式,如“中欧丝绸之路对话机制”等,积极推进并参与跨国、跨领域对话,促进当前的次级合作领域“政治化”[42]。
3、拓宽合作的对象行为体,明晰不同行为体在不同合作模式中的决策力和影响力,从而采取针对性的行动维护欧盟利益。一些德国学者指出,欧盟应更加重视加强与在非洲、亚洲和拉美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跨国公司(global players)的沟通,从而有助于确立公平公正的全球新秩序,维护国际合作框架下的开放性、包容性和联通性。[43]此外有学者指出,作为欧盟主要成员国的德国、法国、意大利、波兰应加强与中国经济合作的协调,特别是法德两国应充分利用其与中国关系的优势为欧洲利益服务,并在欧盟内发起对华政策的讨论,以形成更为一致性的对华战略。[44]
4、重视并努力提升亚投行的影响力。由于亚投行其批准的多数项目需要与其它多边开发银行共同出资,故而该机构是亚洲开发银行或世界银行等机构的补充,而非竞争对手。德国和法国分属亚投行的第四和第七大股东,因此,两国在融资项目、信息披露、透明度等问题上享有较大的发言权。不过就目前来看,“一带一路”中的主要融资行为体是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亚投行仅扮演了次要角色。为此,欧盟国家应争取借力亚投行,促使其在融资“一带一路”项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拓宽、深化中欧合作的新领域。除经贸与铁路等基建的互联互通合作外,工业4.0与互联网合作、中欧电网的扩建、在中亚等地区的第三方安全合作等也是值得关注的重点领域。此外,欧盟宜针对“新丝绸之路”的实施提出一些较为温和的举措,比如允许第三方国家评估、监督或参与由中国投资的大型基建项目等。
六、结语
近三年来,法德智库在上述四个层面的分析涉及到对于国家间关系、经贸与安全合作、规则与文化传播影响力、政策建议等领域的多重考量,多元化的认知背后是多元化的理论视角:从建构主义视角下的规范与角色、参与全球治理,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功能性溢出效应、跨区域主义、路径依赖,再到现实主义视角下的地缘战略与利益角力。两国学者的“一带一路”研究覆盖面广,对类似问题的立场较为接近,但研究重点却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德国智库以规则与风险问题以及对于欧盟行动力的建议为核心,法国智库则将重点放在解读“一带一路”及预估该倡议带来的影响上。因此,若能将两国学者的研究结合起来,便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西欧国家乃至欧盟对于“一带一路”的认知。
与多数美国主流智库的学者不同,法德学者并未明确将“一带一路”倡议视为对西方既定秩序的挑战,更不存在“中国威胁论”的基调,而往往是以局外人的视角进行相对客观的利弊分析。从两国智库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大首要目标里,“政策沟通”与“民心相通”这些软件领域的不足,是当前的“带路倡议”实施中的主要短板。为此,我们应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人文交流,从不同部门和地域的行为体出发,广泛开展一轨、1.5轨和二轨外交对话,减少政界、学界与民间的知识、技术和信任盲区;唤醒亚欧峰会等一些现有但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机制,将“一带一路”的故事讲好,将协调与沟通的工作做好;扩大中法、中德等双边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以辅助增强互信、增加收益、提高透明度。
正如王毅外长在今年两会的记者会上所言:“‘一带一路’不仅加强各国基础设施的‘硬联通’,也要开展政策、规则和标准的‘软联通’;不仅接地气,还要高标准;不仅效益好,而且高质量;不仅惠及中国,更要造福世界。”[45]因此,我国更应积极地、创造机会,把握机遇,有信心更要有耐心。中欧双方应联手借助新技术与新的合作形式,提高现有交流机制的效率,加快信息共享与交流的机制化,携手推进“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
①赖雪仪:《理解欧洲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利益关切》,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2017年5月19日,https://carnegietsinghua.org/2017/05/19/zh-pub-70032,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4月10日。
② Die Bundeskanzlerin. “Pressekonferenz von Bundeskanzlerin Merkel und dem Ministerpräsidenten der ehemaligen jugoslawischen Republik Mazedonien Zoran Zaev,” February 21, 2018. Available at: https://www.bundeskanzlerin.de/Content/DE/Mitschrift/Pressekonferenzen/2018/02/2018-02-21-pk-merkel-zaev.html.
③Auswärtiges Amt. “Rede von Außenminister Sigmar Gabriel bei der Münchner Sicherheitskonferenz,” February 17, 2018. Available at: https://www.auswaertiges-amt.de/de/newsroom/rede-muenchner-sicherheitskonferenz/1599848.
④孔帆:《一带一路”进欧洲——政府玩暧昧,工商界很诚实》,观察者网,2018年3月7日,http://www.guancha.cn/kongfan/2018_03_07_449193.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4月15日。
⑤ Kaiser, Tobias. “China katapultiert Seidenstraße ins 21. Jahrhundert.” April 17, 2015. Available at: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39453921/China-katapultiert-Seidenstrasse-ins-21-Jahrhundert.html.
⑥ Ekman, Alice. “China’s New Silk Roads: A Flexible Implementation Process.”By Alice Ekman et al. Paris: Ifri, 2017, p. 9-16.
⑦人民网:《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里贝拉:可持续的共同繁荣方案》,2017年5月9日,http://ydyl.people.com.cn/n1/2017/0509/c411837-29262315.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4月15日。
⑧ Weidenfeld, Jan. “Belt and Road Forum: China’s global leadership experiment. ” May 17, 2017. Available at: https://www.merics.org/index.php/en/blog/belt-and-road-forum-chinas-global-leadership-experiment.
⑨ Hilpert, Hanns Günther, and Gudrun, Wacker. “Geoökonomie trifft Geopolitik, Chinas neue außenwirtschaftliche und außenpolitische Initiativen. ”(52) 2015, Berlin, p. 2-3.
⑩ Godehardt, Nadine. “Chinas Vision einer globalen Seidenstraße.”. Ed. Volker Perthes. Berlin: SWP, 2016, p. 35.
⑪ Ekman, Alice. “China’s New Silk Roads: A Flexible Implementation Process.”By Alice Ekman et al. Paris: Ifri, 2017, p. 16.
⑫ Godehardt, Nadine. “Chinas Vision einer globalen Seidenstraße.”. Ed. Volker Perthes. Berlin: SWP, 2016, p. 34.
⑬ Ibid.
⑭ Hilpert, Hanns Günther, and Gudrun, Wacker. “Geoökonomie trifft Geopolitik, Chinas neue außenwirtschaftliche und außenpolitische Initiativen. ”(52) 2015, p. 7.
⑮ Arase, David: “China’s Two Silk Roads: Implications for Southeast Asia.”(2) 2015, p.
⑯Schüller, Margot, and Tam, Nguyen. “Vision einer maritimen Seidenstraße: China und Südostasien.”7 (2015), p. 4.
⑰ Weidenfeld, Jan. “Belt and Road Forum: China’s global leadership experiment.” May 17, 2017. Available at: https://www.merics.org/index.php/en/blog/belt-and-road-forum-chinas-global-leadership-experiment.
⑱ Ekman, Alice. “China’s New Silk Roads: A Flexible Implementation Process.”By Alice Ekman et al. Paris: Ifri, 2017, p. 9.
⑲ Rudolf, Moritz. “Häfen, Bahnen, Pipelines. China baut mit der neuen Seidenstraße auch seine Macht aus.” IP Mai/June 2015, p.103-104.
⑳ Stanzel, Volker. “Der Mega-Marshallplan. Wie Chinas Mammut-Projekt ‘Neue Seidenstraße’ ein Erfolg werden könnte – und wie nicht.”(online), May 17, 2017. Available at: https://www.ipg-journal.de/regionen/asien/artikel/detail/der-mega-marshallplan-2044/.
[21] Sun, Tom (Guorui), and Alex, Payettea. “China’s Two Ocean Strategy: Controlling waterway sand the new silkroad.”31 (2017), Ifri: Paris, p. 5-6.
[22]此处的“硬经济”包括有形的基础设施及中国产品和中国企业,“软经济”指的是贸易交易、中央银行货币互换协议、信贷额度、外国直接投资,甚至可能旨在建立贸易集团的努力。参见:Sun, Tom (Guorui), and Alex, Payettea. “China’s Two Ocean Strategy: Controlling waterway sand the new silkroad.”31, Ifri: Paris, 2017, p. 8.
[23] Ekman, Alice.Ifri: Paris, 2015, p. 3.
[24]Nallet, Clélie. “Africa on the Margins of OBOR?”Ifri: Paris, 2017, p. 69.
[25] Gaspers, Jan. “Germany Wants Europe to Help Shape China'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December 17, 2016. Available at: https://www.merics.org/en/blog/germany-wants-europe-help-shape-chinas-belt-and-road-initiative.
[26] Schüller, Margot, and Schüler-Zhou, Yun. “Chinas Seidenstraßen-Initiative trifft auf transeuropäische Infrastrukturpolitik.”8 (2015), Berlin, p. 6.
[27] Nicolas, Françoise. “The Economics of OBOR: Putting Chinese Interests First.”Ifri: Paris, 2017, p. 24-26.
[28] Eder, Thomas S. “Chinese approaches to the eastern neighbourhood.”. Ed. Popescu, Nicu, and Stanislav, Secrieru. Chaillot Papers: Paris, 2018, p. 20.
[29] Hussain, Zahid., Ifri: Paris, 2017, p. 26.
[30] Mardell, Jacob. “Dispute settlement on China's terms: Beijing's new Belt and Road courts.” February 14, 2018. Available at: https://www.merics.org/index.php/en/blog/dispute-settlement-chinas-terms-beijings-new-belt-and-road-courts.
[31] Nicolas, Françoise. “The Economics of OBOR: Putting Chinese Interests First.”Ifri: Paris, 2017, p. 25-28.
[32] Marbler, Penelope, and Lea, Shan. “Chinese Investments In Infrastructure Worldwide.”36 (2017). Iris: Paris, p. 6.
[33] Eder, Thomas S. “Chinese approaches to the eastern neighbourhood.”. Ed. Popescu, Nicu, and Stanislav, Secrieru. Chaillot Papers: Paris, 2018, p. 20.
[34] Schüller, Margot, and Yun, Schüler-Zhou. “Chinas Seidenstraßen-Initiative trifft auf transeuropäische Infrastrukturpolitik”,8 (2015), p. 7.
[35] (Author unknown).Merics Blog: Berlin, April 14, 2016. Available at: https://www.merics.org/en/blog/mideast-laboratory-us-eu-maritime-cooperation-china.
[36] Kastouéva-Jean, Tatiana. “Russian Perceptions of OBOR: From Threat to Opportunity.”By Alice Ekman et al. Paris: Ifri, 2017, p. 45-47.
[37]Schüller, Margot, and Tam, Nguyen. “Vision einer maritimen Seidenstraße: China und Südostasien.”7 (2015), p. 1.
[38] Courmont, Barthélémy., ASIA FOCUS #18, Paris: Iris, 2017, p. 15-16.
[39] Schaefer, Michael, et al., Berlin: IP, 2016, p. 86.
[40] Godehardt, Nadine. “Chinas Vision einer globalen Seidenstraße.”. Ed. Volker Perthes. Berlin: SWP, 2016, p. 36.
[41] Ibid.
[42] Godehardt, Nadine.. Berlin: SWP, 2014, p. 31.
[43] Schaefer, Michael, et al., Berlin: IP, 2016, p. 87.
[44] Gaspers, Jan., Berlin Policy Journal, March 02, 2018. Available at: https://berlinpolicyjournal.com/divide-and-rule/.
[4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汉堡总领事馆:《王毅谈“一带一路”:遵守国际规则,按市场规律行事》,2018年3 月8 日,http://hamburg.china-consulate.org/chn/zgxw/t1540490.htm.
(责任编辑: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