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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兰《管子地员篇注》探赜

2018-04-03郝继东

关键词:名物尔雅管子

郝继东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地员篇》位于今本《管子》卷18中,第58篇,前一篇是《度地篇》,与此为上下承接关系;后一篇为《弟子职》,与本篇关系不大。《地员篇》和《度地篇》《水地篇》《地图篇》一道,构成《管子》关于地理学的核心理论,阐述了土壤地理、水文地理、植物地理等方面的知识。自唐以来,就有人作过探索研究,主要留意于标点注释方面。清代《地员篇》的研究仍以校释为主,何如璋、王念孙、孙诒让、张佩纶、王绍兰、丁士涵、俞樾、方苞、张文虎等人对此都有过注释,其中尤以张佩纶、王绍兰、丁士涵三人对《地员篇》贡献较大。而王绍兰有《管子地员篇注》,成为对《地员篇》进行专门研究的第一人。

王绍兰(1760~1835),字畹馨,号南陔,自号思维居士,浙江萧山城厢镇人。为清乾嘉时期的著名学者,其研究方向以仪礼、说文为主,兼及子史。在《管子》研究方面,他主要有《管子说》《弟子职古本考注》《管子地员篇注》三种。但其著述大多未刊,散佚较多,现存《管子地员篇注》,收录于《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中。①

一、文献概述

王绍兰《管子地员篇注》共4卷,前有自叙、张佩纶叙及胡燏棻识三序,大致说明了《地员篇注》的成书原因及过程。

据自叙,王绍兰罢官在家后,多以研习旧籍遣日,至《管子地员篇》,见其博大宏深,“天之所生,地之所载,罔不毕述。读既终篇,目为瞠者久之。喜其足资多识。”②(P561)而当世所传之尹知章注浅薄疏陋,少有发明。“因博采古今通人所说,条分句解,可简则简,可繁则繁,疑者阙焉。自惟瞀无能管窥万一,积日成帙,釐为四卷,将欲总括大恉,又无能毕肖形容,惟《宙合篇》曰天地万物之橐,宙合有橐天地,天地苴万物,故曰万物之橐。《宙合》之意,上通于天之上,下举于地之下,外出于四海之外,合络天地,以为一裹,至于无间不可名而由是大之无外,小之无内,故曰有橐天地。今既取《宙合》之言以称《地员》之美,其殆庶几乎。”②(P561)自叙阐述了《管子地员篇注》成书的原因:一是《地员篇》博大宏深,可以供读者广博见识;二是《地员篇》之旧注浅陋而粗疏,特别是尹知章的注释多为后学所诟病,有必要进行全面的梳理。另外,《地员篇》的内容是地理生态植被的总结,对农业生产有非常高的实用价值,历经千百年之后,至清时仍有很大的实用意义。而事实上是,由于语言文字上的差异和植物土壤名称的变迁,再加上旧注存在错误,《地员篇》的当下实用功能难以实现。

关于《地员篇注》的成书过程,胡燏棻叙有比较清晰的描述。“余既刊南陔先生所为《说文段注订补》已,又求其《地员注》,久而后得之。……盖先生所著《说文集注》数百卷,为书过冗,无意问世。既萃其精者为《段注订补》,复颇缀入是书,以存其所自得,非独为《地员》发也。……正伪发微,精博幽窅,远非旧注所及,表章羽翼之力,亦以勤矣。余悼先生书多不传,斯注脱于兵火,文多坏灭,因复为补正,核而刊之,使好《地员》之学者得以寻焉。”②(P563)胡氏之言表达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王绍兰的《地员篇注》乃其所刊布;二是说明该书的内容是王绍兰《说文集注》精编为《段注订补》之后所剩材料缀编而成,并不专为注解《地员篇》而发。另外,王绍兰校释文字得到了胡氏的好评,即所谓“正伪发微,精博幽窅”。

郭沫若等著《管子集校》,亦参照了王绍兰的《地员篇注》,并对该书有所微辞。首先郭氏之书记载了王氏《地员篇注》的成书及刊行时间;其次对王书加以评价:“说颇滋蔓。”③(P19)其实,如果综合胡燏棻和郭沫若二人对王氏《地员篇注》的看法,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王氏《地员篇注》撰写的初衷不是为校释《地员篇》,而是《说文集注》衍生的产物,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员篇注》,就难免会有“滋蔓”之病。再者,如果我们用传统考据学观点来看,《地员篇注》摆脱不了“滋蔓”之论;若以生态学或溯源考证的观点看,《地员篇注》也不失为一本实用之书,起码为后学理解《地员篇》所见土壤物种等名称的来源有相当大的好处。

二、文献主要成就

王绍兰所撰《管子地员篇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释义

作为一部校释著作,释义是第一位的。有清以来,考据学大兴,学者对字词的训诂考证蔚为大观。王绍兰生活于乾嘉时期,正是考据流行之时,必然会受到考据学风的影响。如其对“蔓山”的解释:

蔓之言曼也。《鲁颂·閟宫篇》“孔曼且硕”,毛《传》:“曼,长也。”《尔雅·释诂》:“延,长也。”谓山形曼延而长。《说文》:“蔓,葛属。”《周南·葛覃篇》“葛之覃兮”,毛《传》:“覃,延也。”郑《笺》:“葛,延蔓于谷中。”《唐风·葛生篇》“葛生蒙楚,蘝蔓于野”,毛《传》:“葛生延而蒙楚,蘝生蔓于野。”《北山经》有蔓联之山,此蔓山亦其比矣。②(P597)

“蔓”的语义来自于“曼”,即有蔓延绵长之意,是声训的结果。王绍兰引用《诗经》《尔雅》《说文》《山海经》为书证,充分证明了“蔓山”乃蔓延连绵之山,而非长满藤蔓之山。后世学者引用皆以此为据,如郭沫若等人的《管子集校》即以王氏此注为准,③(P912)黎翔凤的《管子校注》亦同。④(P1087)唯夏纬英校释与此略异,夏氏认为“蔓山”应为“峦山”,“峦”“蔓”音近,“峦山”当是蔓延的山。⑤(P16-17)夏氏所释乃由音近而来,其释义仍为蔓延之山,与王氏殊途同归,但不若王氏的解释来得直接明了。

(二)考源

一般来说,清代以考据学为核心的学术思想多以字词为根本,以小学为主要手段,推寻字词之诂,而很少涉及词语之语源。王绍兰的《地员篇注》却与此有所不同,乃追寻名物形成之源,由始至终,理清事物命名的脉络,以便读者更好地掌握某一物种的历时演变和名称的变化。这种校释方式也是由该书的性质所决定的,即《地员篇》的校释不单纯是文字问题,而是生态学、地理学的问题,故校释时就不仅仅以文字释义为主,而更多地加入了名物考源的成分。除上文提到的“蔓山”来源于“曼”义之外,再如对“骈石”的解释:

骈读若骈肋之骈。《说文》:“骈,驾二马也。从马并声。”《左氏僖二十三年传》“闻其骈肋”,《注》:“骈肋,合干。”《晋语》作“骿肋”,韦昭注:“骿,并干也。”《庄子·骈拇篇》“骈拇枝指”,《释文》:“骈,《广雅》云‘并也’,李颐云‘併也’,司马彪云‘骈拇谓足拇指连第二指也’,崔譔云‘诸指连大指也’。”骈拇犹骈肋也,《白虎通·圣人篇》引《传》曰“帝喾骈齿”,《御览》卷三百六十八引《春秋元命苞》曰“武王骈齿”,又引《孝经·鉤命决》曰“夫子骈齿”,骈齿犹骈拇也。然则骈之言并也。山之下多石,其石两两并连,故云骈石,而不可得泉矣。②(P600)

“骈”为形声字,从语源的角度讲,它的读音和意义是来源于“并”字的。我们从王绍兰的说解中也看到了这一点,而且我们了解了“骈”不仅仅用于“骈石”,而且还用于“骈肋”“骈齿”“骈拇”等词组中,可见其语用的广泛性。

(三)辨误

在自叙中,王绍兰便指出“世所传尹知章《注》浅陋疏略,罕所发明”。宋明以来,尹《注》一直受到研究者的指责。特别是清代以来,随着考据的深入,尹《注》讹误的发现越来越多,学者几近于不批尹而不成书的地步。王绍兰《地员篇注》或辨尹《注》之误,或补尹《注》之阙,成为校释的一项重要内容。兹举“山之材”例如下:

尹《注》:“材”犹“旁”也。绍兰按:“材”无“旁”义。下云“山之侧”,此亦不得言“旁”。“材”盖“”之伪。《玉篇》“”同“椒”,则此谓山之椒也。《楚词·离骚》“驰椒丘且焉止息”,王逸《注》:“土高四堕曰椒。”《汉书·外戚传》“释舆马于山椒兮”,孟康曰:“山椒,山陵也。”《广雅·释丘》:“四隤曰陵。”是孟康解“椒”为“陵”,与“四隤曰陵”之义正合。然则“山之椒”谓山四下隤阤处。《文选·月赋》“菊散芳于山椒”,李善以“山椒”为“山顶”,失之。②(P605)

(四)解物

《地员篇》是生态地理植物的大集合,详细记述了当时的地理、水文、植物、生产等方面的名物制度。作为一本解读《地员篇》的著作,《地员篇注》就需要对上述这些名物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加以说解,而说解的前提条件是作者必须将现有的名物制度与汉代以前的制度相对接。无论如何,都需要作者拥有丰富的生态学、地理学、植物学等方面的知识,并且也有贯通古今名物制度的能力。这也正是王绍兰《地员篇注》不同于一般《管子》考据著作的一个特点。

关于名物制度的说解,王氏《地员篇注》较为常见,如上面所举“骈石”“蔓山”之类。兹再举一例:

鱼肠 竹类。《初学记》卷二十八引梁简文帝《修竹赋》:“玉润桃枝之丽,鱼肠金母之名。”竹得称草者,《说文》:“竹,冬生草也。”《尔雅》竹之类皆列《释草》。《西山经》“高山其草多竹”,《中山经》“荆山其草多竹,大尧之山其草多竹,师母之山其草多竹,夫夫之山其草多竹”,皆其证也。②(P602)

“鱼肠”是竹类,有《初学记》所引为证,竹子归为草类,有《说文》《尔雅》《山海经》为书证。以上关于名物的解释,在《地员篇注》中很普遍。王绍兰对每一事物的说解形式各不相同,但都切中要害,指出现如今人们容易产生疑问之处。

总之,鉴于《地员篇》的特殊内容,王绍兰校释过程中除了运用考据学方法之外,探本寻源,解名释物是常用的手段。最后形成的《地员篇注》有不同于清代考据者《管子》研究成果的内容,故而有些传统学者对此深为不齿,但我们应看到王绍兰在《管子》研究中所做出的宝贵贡献,至少使我们能够跳出狭隘的考据学视野,真正认识到贴近生活现实的学问之模样,切实使《管子》为现实生活生产服务。

三、文献特点

《地员篇》内容之丰富,王绍兰借用《宙合篇》誉其为“有橐天地”。确实,天之所生,地之所载,在《地员篇》中皆有叙述。王绍兰为《地员篇》之博大宏深而折服,又意识到尹《注》之浅陋,于是博采古今通人之说,条分缕析,可繁可简可阙,成《管子地员篇注》4卷。通观全书,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考证翔实

郭沫若认为王氏《地员篇注》“说颇滋蔓”,可以说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认为,“滋蔓”之病并不只有王氏之书存在,以考据方法形成的成果很大程度上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考证之繁复是清代学者之共同特征,我们没必要对《地员篇注》过多指责。郭氏等人另一个失误在于将王氏此书列为考据著作加以考察,而未能认识到此书乃水文地理生态学方面的实用之书,因而得出不确的判断。

笔者认为,《地员篇注》整体上说是一个考证详实的著作。胡燏棻在叙言中对王绍兰此著有所评价:“先生精名物训故,其说经大氐网罗百家巨细贯综,浩渺无涯。斯注陈义尤繁富,一字之证,几累万言。若释渎田则辨及沟洫,释粟秫则辨及麻縻,至于丘陵坟衍之名,草木鳞介之属,尤徧引《尔雅》、《山海经》诸书,穷原竟委,务于博侈,往往非《地员》本义。”②(P563)前几句指出王氏之注翔实,证据博宏;后几句又说务于博而失却《地员》本义,这也可能是郭氏等人“滋蔓”之论的来源吧。但我们认为,详尽之说或过侈之论都是可以接受的。

前面我们在引用王绍兰自叙时提到,《地员篇注》撰写的原意是对其《说文集注》抽绎,即抽出《说文集注》中有关生态地理方面的内容,围绕《地员篇》而成书。从这一动机上看,王氏《地员篇注》就与真正意义上的考据学著作存在差异,所以他注重的是生态地理物产等的历时变化,并将其详细的记录下来,这种引证虽最初是以《地员篇》内容为出发点的,但叙述过程及结果不一定以此为标准,如果我们站在地理水文农业指导书这一角度来看问题,翔实甚至滋蔓到是著作的特征或者优点。

比如对“李”的说解,引用了《尔雅》、郭璞《尔雅注》、邵晋涵《尔雅正义》《广韵》引《尔雅》《齐民要术》所引、陶弘景注《本草》《广雅》《论语》所引、《太平御览》所引、《史记》《汉书》《荆州土地记》《风土记》《西京杂记》、西晋傅元赋、古歌辞等共1700余字,介绍了李树的名称、来源、种子、种类(如麦李、爵李、车下李、郁李、雀李、奥李、赤李,等等),并说明了各种李树的出产地及不同称呼的由来。特别是在说解的最后还说明了“瓜田李下”“李代桃僵”的出处和含义,这样关于李树的知识在这条注中便一览无遗了。②(P643-645)

作为一部“足资多识”的普及性著作,我们没有必要对《地员篇注》在学术的严谨上做过多的苛求。苛求的结果会蒙蔽了该书知识全面系统的优点,而放大了其学术不足的缺点。因此,笔者认为王绍兰的《地员篇注》在考证方面有详尽而全面的特点,可以说对阅读此书的人带来很大的便利。

(二)推本溯源

前面所引胡叙提到一句“穷原竟委”,是一个客观的评价。《地员篇》所写之时,离王绍兰时代已有千余年,其间名物制度、社会人文环境、地貌生态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有前代学者对此做出的注释,使后人能够借助浅陋的说解而大致了解前代的知识,但对此进行系统的梳理是大势所趋。王绍兰正是这一任务的担当者,他以将古今名物制度系联为目的,博采古今学者之注释,披寻本源,古今一贯,撰成《地员篇注》。因此,对名物制度本源及流传的抒写与阐释,正是王绍兰《地员篇注》的又一大亮点。

在关于对“桃”的说解中,其中有一类称为“樱桃”,关于“樱桃”命名的由来及文献的记载,王绍兰有详尽的叙述。樱桃最初之名为含桃,见于《礼记·月令》之文,后在《史记》中就出现现用名。含桃也称函桃,樱桃亦称桃,“含”与“函”“樱”与“”互为异体,皆可训为“小”,所以四者为一物,即今称樱桃也。由以上可知,樱桃命名来源于含桃,是小桃之义,另外古之含桃、函桃、桃与今之樱桃,皆一物也。②(P641-642)

《地员篇注》中这样的事例也很多见。比如还在“桃”这一条中接着记述了以“桃”喻“逃”的社会习俗和“二桃杀三士”的历史故事。另外,王绍兰所引书证往往是一个由远及近的历史脉络,以《说文》《尔雅》《山海经》为先,次及《史记》《汉书》,再及后代作品。可见,王绍兰的说解除了详实之外,更注重对事物命名的追溯,善于找到古今事物之间的联系,由本及末,由源至流,使读者既拓展了见闻,又对名物制度有了历时的认识。

四、文献价值和影响

王绍兰《管子地员篇注》能够在后世产生影响,并不仅仅因为它是诠释《管子》的作品,而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它建立起来的沟通古今名物制度的话语场,使后人对身边的物产有所认识。笔者认为,作为一部诠释性著作,应遵循其应有的学术规则,《地员篇注》基本做到了;作为一本沟通古今的实用工具书,也应考虑受者的知识性及趣味性,《地员篇注》也做到了。那么,《地员篇注》必将对后世产生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在《管子》注释方面,还是在对生态地理的记载方面。

首先,《地员篇注》为《管子》研究提供了便利。《地员篇》是《管子》的组成部分,是《管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王绍兰的校释是对前人《地员篇》研究成果的总结,并结合自己研究心得而形成的。郭沫若虽然认为王氏之书“滋蔓”,但仍于《地员篇》部分的集校中大量引用其说解,更体现了王绍兰在《地员篇》注释中的地位。另外,夏纬英的《管子地员篇校释》、黎翔凤的《管子校注》也对王氏之书加以引用,同样说明了这个道理。

其次,为古代生态学、地理学、植物学研究提供了资料。《地员篇》本身集中反映了《管子》地学思想、植物学、生态学等方面的知识,是《管子》学说中非常实用的内容,如地形、地貌、土质结构、植物种类、水文等,其分类之细甚是空前。由于年代久远,流传过程中的种种讹变,《管子》包括《地员篇》出现了令人难以卒读之处,后人对其整理工作继踵而至,无论如何,这些学者的解释都对《管子》的研究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为后人读懂《管子》创造了条件。王绍兰的《地员篇注》正是理解《地员篇》的依据,将近两千年的古代生态学、地理学、植物学知识和当下知识联系起来,使学者更易理解,同时也为当世及后代的地理学研究者们提供了宝贵的研究材料。

再次,对后代普及科学知识的读物的撰写提供了思路。一般来说,科普读物注重的是知识性和趣味性,既要通过读物传播丰富的知识,又要兼顾读者的阅读兴趣。《地员篇注》就在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很好的尝试。《地员篇注》说解了大量的名物,而不局限于《地员篇》所提到的,通过连类而及的方式,将相关的知识浓缩在条目中,即每一条目所含的信息量比较大,正如胡燏棻称道的“穷原竟委,务于博侈”。

总之,王绍兰之《地员篇注》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好评。张佩纶在《地员篇》上也有相当的研究,⑥他写给王氏《地员篇注》的叙曾称赞道:“节解而支分,句释而字诂,其义训衷于《尔雅》、《说文》,颇足证明管书,砭补尹《注》,复缀集异闻,会粹旧说,决是非以定准裁。”②(P562)因此,当选择一个正确的角度来看待王绍兰的《地员篇注》时,我们就会为其取得如此成就而喝彩,也为后学能拥有这样的参考资料而庆幸。

注释:

①见《续修四库全书》第97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②王绍兰.管子地员篇注[M].《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第97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③郭沫若,闻一多,许维遹.管子集校引用校释书目提要[M].管子集校,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

④黎翔凤.管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⑤夏纬英.管子地员篇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

⑥张佩纶有《白帖引管子》(不分卷)、《抄太平御览引管》(不分卷)、《管子学》(12卷)、《管子识语》(不分卷)等著作,从夏纬英《管子地员篇校释》、黎翔凤《管子校注》、郭沫若《管子集校》所引来看,张佩纶在《地员篇》的研究上是相当有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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