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巴渝舞考述
2018-04-03马璐瑶
马璐瑶
(四川文理学院 学报编辑部,四川 达州 635000)
巴渝舞本巴地民间歌舞,武王伐纣过程中,巴地多支少数族群参与了伐纣,而巴渝舞作为战前歌舞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此巴渝舞进入历史舞台。楚汉之争时,巴地賨人帮助刘邦征伐三秦之地,刘邦看到賨人所表演之巴渝舞,乃谓“此武王伐纣之歌也”,将其引入宫廷,乐人习之而广泛应用于汉室宫廷的日常娱乐,作为招待四方宾客宴饮时的音乐,同时也用于民间豪富之家的日常娱乐。东汉时期,巴渝舞还被用于祭祀、丧葬,特别是大丧之礼。东汉末年,王粲受曹操之命改创乐舞,改巴渝舞为《魏俞儿舞歌》,对其歌辞进行了改创。魏晋时期,巴渝舞也经历了多次改创。本文拟对魏晋时期巴渝舞的相关情况考述如下。
一、魏巴渝舞
“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文始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1]534按《晋书》《乐书》等,黄初二年应为黄初三年。所谓“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指东汉末年献帝建安十八年,王粲受曹操之命对登哥、安世及巴渝舞的歌辞进行了改创。后世多认为,在这次乐舞的改创过程中,多沿用汉代乐舞形式,只是将其名称进行了改变。何以知之?陈旸认为“魏文帝既受汉禅,虽有改乐舞之名,无变歌诗之实”。[2]陈氏很明确的说明了曹丕的这次乐舞改创只是改换了汉代乐舞的名称,而继承了音乐、歌辞及舞蹈样式等内容。汉初被刘邦引入宫廷的巴渝舞也被曹丕所继承,只是将其名称改为“昭武舞”。萧子显曰:“南郊乐舞歌辞,二汉同用,见《前汉志》,五郊互奏之。魏歌舞不见,疑是用汉辞也。”[3]沈约认为,魏国初曹丕所改之乐舞“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1]534由此可以看出,曹丕所改之迎灵乐、武颂乐、昭业乐、凤翔舞、灵应舞、武颂舞、大韶舞、大武舞都是完全沿用汉代之旧,除了名字之外,没有对内容做改动。体察沈约文意,他认为,只有登哥、安世和巴渝之辞乃王粲改作,没有继承汉代三舞之辞。那么,王粲改作三歌辞是什么时候呢?巴渝舞在汉初引入宫廷之后,很快成为宫廷日常娱乐、招待四方宾客宴饮及祭祀等所用之舞乐。巴渝舞在汉代“舞曲有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辞本歌曲,总四篇”。[4]693但是,汉代的巴渝舞的辞、曲及舞蹈样式到底是怎样的,无文献可考,现在不得而知。其实,在汉末,巴渝舞的歌辞已经不能被当时大部分人所理解了,“其辞既古,莫能晓其句度”。[4]693作为军谋祭酒的王粲受命改创,“魏初,乃使军谋祭酒王粲改创其辞,粲问巴渝帅李管、种玉歌曲意,试使歌,听之,以考校歌曲而为之改为矛渝新福歌曲、弩渝新福歌曲、安台新福歌曲、行辞新福歌曲。行辞以述魏德”。[4]693-694按,此处的“魏初”,应指建安十八年,曹操晋封为魏国公后一段时间,而不是曹丕称帝所建魏国之初。理由在于,王粲死于建安二十二年春,也即是207年,离曹丕称帝还有三年之遥。可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王粲改创巴渝舞歌曲仍然是在汉代,曹丕于黄初三年确定的巴渝舞歌诗仍然如沈约所说“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也即是继承了王粲在建安十八年至二十二年之间所改创的巴渝舞歌辞。可以说,曹魏初年的宫廷巴渝舞完全继承了王粲改创的巴渝舞。我们要了解魏初巴渝舞的情况可以通过考察王粲所改创的巴渝舞即可。那么王粲所改创的巴渝舞是什么样的呢?通过上引材料可知,王粲通过对来自巴渝舞故乡的巴渝地区的将领李管和种玉歌唱和解释汉代一直流传的巴渝舞曲,在此基础上改创新的歌辞,同时将歌曲名称分别改为矛渝新福歌曲、弩渝新福歌曲、安台新福歌曲、行辞新福歌曲。通过与之前的巴渝舞曲名对比可以发现,王粲改后的名称和原来的名称没有根本的区别,只是将原名中的“本”字改为“新福”二字,而名称中的核心关键词“矛渝”“弩渝”“安台”“行辞”却没有变化,这是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明,王粲对其歌辞的改创可能从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做了一些细微的改动。但没有更多的文献资料可供佐证,不敢妄下结论。所幸的是,王粲所改创的巴渝舞歌辞被沈约在《宋书》中完整记录了下来,使我们得以了解魏初巴渝舞曲辞的基本情况。王粲改作之巴渝舞曲辞总名为《魏俞儿舞歌》,其辞云:
《矛俞新福歌》:汉初建国家,匡九州。蛮荆震服,五刃三革休。安不忘备武乐修。宴我宾师,敬用御天,永乐无忧。子孙受百福,常与松乔游。蒸庶德,莫不咸欢柔。
《弩俞新福歌》:材官选士,剑弩错陈。应桴蹈节,俯仰若神。绥我武烈,笃我淳仁。自东自西,莫不来宾。
《安台新福歌曲》:我功既定,庶士咸绥。乐陈我广庭,式宴宾与师。昭文德,宣武威,平九有,抚民黎。荷天宠,延寿尸,千载莫我违。
《行辞新福歌曲》:神武用师士素厉,仁恩广覆,猛节横逝。自古立功,莫我弘大。桓桓征四国,爰及海裔。汉国保长庆,垂祚延万世。[1]571
由歌辞可见,《魏俞儿舞歌》共四篇,前三篇都是在歌颂汉代自开国以来偃武修文,大兴礼乐、子孙享德。第一篇歌辞歌颂汉高祖建国的功威,建国后的偃武修文,子孙百姓感念之情。第二篇描写大汉军队的声威,四夷来服。第三篇描写大功告成,文德武威并举,百姓和平安乐的情景。这三篇歌辞用史诗的方式描写和歌颂了大汉建国到功业已成,百姓和乐的盛况,全都是在歌颂汉王朝的盛德。唯有第四篇,“其述魏德时,行辞一篇而已”。[2]卷一六二《行辞》一篇歌词歌颂了曹操用兵神武,仁爱遍及天下,佐汉之功甚伟,希望汉世长存。由此也可看出,王粲改作此歌辞时曹操虽贵为魏国公,且掌握重权,但他仍然没有完全取代汉祚而自立的外在表现,这一点从《魏俞儿舞歌》的歌辞就可以看出来。
曹魏时期的巴渝舞仍然主要用作宫廷娱乐、宴饮时的乐舞。曹植或魏凯所作之《魏大飨碑》载:“瞽师设县,金奏赞乐。六变既毕,乃陈秘戏。巴俞丸剑,奇舞丽倒,冲夹逾锋,上索蹹高,触鼎缘橦,舞轮摘镜。”[5]可见魏之“巴俞”是和其它百戏一样被用作宴飨时的娱乐。在曹魏时期,巴渝舞也同时用作宗庙祭祀等场合。“用之郊廟,岂足以形容功德,告於神明也哉。”[2]卷一六二沈约在《宋书》魏俞儿舞歌四篇之下自注云:“魏国初建所用,后于太祖庙并作之。”[1]由此可见,巴渝舞在曹魏时期被用作了曹操的宗庙祭祀。其始末沈约记之甚详,现引之如下:“明帝太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乐以舞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於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然则其所司之官,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之诗,务令详备。乐官自如故为太乐。’太乐,汉旧名,后汉依谶改大予乐官,至是改复旧。於是公卿奏曰:‘臣闻德盛而化隆者,则乐舞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哥咏,故荐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则君臣乐其度,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日新者,礼乐之谓也’。”[1]535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巴渝舞被作为曹操的庙乐而使用。既然巴渝舞被用作曹操的庙乐,则其歌辞应该是对曹操一生功德的歌颂,但王粲所创之《魏俞儿舞歌》,由于其创作时代仍然是在汉王朝统治时期,其歌辞虽有对曹操的赞颂,但是前三篇都是对汉王朝的赞美。这样的歌辞显然不太适合用作曹操的庙乐,可以推知,魏明帝时期,被用作曹操庙乐的巴渝舞歌辞可能发生了一些改动,但具体情况如何由于文献不足而难以详考。
由于巴渝舞起源于民间,属于俗舞,被认为用于庙乐不太合适。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司奏:武皇帝拨乱反正为魏太祖,乐用武始之舞”。[6]可见,明帝初被用作曹操庙乐的巴渝舞被武始舞取代。魏明帝之后巴渝舞在魏代的情况如何则没有相关文献记载。
二、晋代的巴渝舞
司马炎于公元265年取代魏元帝而自立为帝,是为西晋。由于西晋代魏没有经过大的战乱,而采取了和平的朝代更迭方式,同时司马懿、司马炎父子在魏国时期秉持国政,很多礼仪、制度等多经其手,这使得司马炎称帝之后基本沿袭了前朝的一些政治及礼乐制度。泰始二年(266年)九月,有司奏:“大晋继三皇之踪,蹈舜禹之迹,应天顺时,受禅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虞遵唐故事。”[4]54这一建议得到了司马炎的认同,且也是按照这一思路在实践的。“泰始二年,诏郊祀、明堂礼乐权用魏仪,遵周室肇称殷礼之义,但改乐章而已,使傅玄为之词云。”[4]679作为祭祀乐舞之一的巴渝舞(魏称昭武舞)也一遵魏制,乐舞形式、歌辞及施用范围都没有变化。《晋书·乐志》曰:“武皇帝(晋武帝)采汉魏之遗范,览景文之垂则,鼎鼐唯新,前音不改。”[4]676直到晋武帝泰始五年,才开始改变这一状态,将魏时的昭武舞改为宣武舞,且另造新辞。这次的改乐成为巴渝舞演变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这次巴渝舞的改创是在西晋王朝大的礼乐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关于是否要改创各类礼乐的歌诗以及这些歌诗的改创需要遵从的模范是什么等这些问题在当时就引发了一些讨论。泰始五年,傅玄、荀勖、张华、成公绥等奉命各自制作“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哥诗”。[1]539在制作这些歌诗的形式上张华和荀勖产生了分歧,荀勖以为:“魏氏哥诗,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与古诗不类”,[1]539司律中郎将陈颀认为魏代这种杂言体歌诗“被之金石,未必皆当”,[1]539因此,荀勖主张在这次改乐过程中应该将前朝既不合古制,又不协音律的魏代乐歌改为整齐的四言体。而张华却认为:“魏上寿、食举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而识乐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之所能改。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诗章辞异,兴废随时,至其韵逗留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4]685张华的意思是,虽然汉魏时期这些歌诗文句的长短和上古三代不同,但是,歌诗的文句变化是和音乐旋律的变化相吻合的,虽汉魏三朝乐歌的歌辞代有改易,但其旋律及文句的长短变化却没有改变。故他主张在这次的乐章改创过程中应该遵循前代遗法,“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4]685争论的结果是荀勖的意见占了上风,他在这次改创“正旦大会、王公上寿歌诗并食举乐歌诗,合十三篇”,“皆为四言,唯王公上寿酒一篇为三言五言焉”。[4]685由《宋书·乐志》《晋书·乐志》保留下来的当时张华所造之歌辞可以看出,张华主张的杂言体被整齐的四言体或五言体所取代,现存张华所作《冬至初岁小会歌》《宴会歌》为整齐的四言体,《命将出征歌》《劳还师歌》《中宫所歌》《宗亲会歌》为整齐的五言。成公绥所造《正旦大会行礼歌》仍为三、四、五言杂言体。傅玄所造郊祭、明堂歌诗三十二篇,只有《天郊飨神歌》《地郊飨神歌》采用整齐的三言体,《宣武舞歌》仍采用三、四、五言的杂言体,其它诗篇都采用了四言体。
傅玄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将魏代的昭武舞改创为宣武舞的。傅玄改造后的宣武舞的音乐旋律和舞蹈样式现已不得而知,但其所创之歌辞保留了下来,其辞云:
“惟圣皇篇 矛俞第一
惟圣皇,德巍巍,光四海。礼乐犹形影,文武为表里。乃作巴俞,肆舞士。剑弩齐列,戈矛为之始。进退疾鹰鹞,龙战而豹起。如乱不可乱,动作顺其理,离合有统纪。
短兵篇 剑俞第二
剑为短兵,其势险危。疾踰飞电,回旋应规。武节齐声,或合或离。电发星骛,若景若差。兵法攸象,军容是仪。
军镇篇 弩俞第三
弩为远兵,□军之镇,其发有机。体难动,往必速,重而不迟。锐精分鎛,射远中微。弩俞之乐,一何奇!变多姿。退若激,进若飞。五声協,八音谐。宣武象,讚天威。
穷武篇 安台、行、乱第四
穷武者丧,何但败北。柔弱亡战,国家亦废。秦始徐偃,既已作戒前世。先王鉴其机,修文整武艺。文武足相济,然后得光大。
乱曰:高则亢,满则盈。亢必危,盈必倾。去危倾,守以平。冲则久,浊能清。混文武,顺天经。”[1]572-573
由此可见,宣武舞歌辞由“惟圣皇篇”“短兵篇”“军镇篇”“穷武篇”和“乱”辞构成。详考“惟圣皇篇”中“惟圣皇,德巍巍,光四海。礼乐犹形影,文武为表里。乃作巴俞,肆舞士”几句歌辞,它们在整篇中的位置及所表现的“文”“武”关系和“乱辞”在整篇中所处的位置及“混文武,顺天经”的思想具有相对的关系,梁海燕认为 “此句乐歌的演唱应在舞《矛俞》之前,为入舞之歌”,[7]也即是汉、魏、晋时期宫廷大曲表演前的“艳”辞,“艳”辞通常在乐舞表演的开始阶段,主要通过对乐舞内容及主题的概括式介绍而起到对整个乐舞的引入作用。而“乱”也是大曲整体结构的一部分,通常放在整个乐舞的结束部分。一般来说,一部乐舞结束部分其音乐达到高潮,各种乐器众音交错,而歌辞为了与之相协,故别立一节,结构韵律也与此节音乐相匹配。在歌辞内容上,“乱”的部分一般与“艳”相对,起到总结和再次强调整篇乐曲主题的作用。由此可见,晋《宣武舞》全篇歌辞的结构为:“艳”——“惟圣皇篇矛俞第一”——“短兵篇剑俞第二”——“军镇篇弩俞第三”——“穷武篇安台、行辞第四”——“乱辞”。与王粲《魏俞儿舞歌》相比,晋《宣武舞》歌辞增加“艳”辞、“乱”辞两部分,将原来的“剑俞”一篇分为“剑俞”“弩俞”两篇,将“安台”和“行辞”合为一篇。结构虽有细微的变化,但主体结构仍然是一致的。同时,从内容上来看也没有变化,仍然是矛俞、剑(弩)俞、安台和行辞,艳辞和乱辞部分与主体部分相比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另一方面,晋《宣武舞歌》和汉巴渝舞、《魏俞儿舞歌》相比,增加了以每篇句首为标题的舞歌篇名,分别是“惟圣皇篇”“短兵篇”“军镇篇”“穷武篇”。在“矛俞”等舞节的名称之后增加了“第一”等表示顺序的编号。
在歌辞内容上,“艳”辞部分作为引入乐歌的内容,歌颂了晋武帝司马炎仁德广大,光披四表,他治理国家主要采用礼、乐,同时文、武兼用,因此,作巴渝舞。《矛俞》《剑俞》《弩俞》三篇都是先分别说明矛、剑、弩作为武器的特点,再描写持有这些兵器舞蹈的舞容,每一篇的末句都将该节舞蹈提升到“统纪”“兵法”“军容”“天威”等层面上来叙述。前三节舞蹈伴随着矛、剑、弩等兵器,武力被宣扬到很高的程度,《安台行乱》篇则引入了“文”的方略,提出了单纯主张武力会导致失败亡国,而忘战国家也不保的辩证事实,提出了“修文整武艺,文武足相济”的治国方略才能光大国家的观点。“乱”辞部分,强调总结了物极必反,文武并用方得长久的道理。《魏俞儿舞歌》的《安台》篇也是在强调“昭文德,宣武威”,其表现的思想与《宣武歌》的《安台行辞》篇一致。由此可以看出,晋《宣武舞歌》在结构、内容上、篇名上都继承了《魏俞儿舞歌》,但同时又加入了西晋王朝的内容。
傅玄完成《宣武舞歌》的改造后,被用作了西晋王朝的庙乐。直到晋武帝泰始九年,荀勖“典知乐事,启朝士解音律者共掌之。使郭夏、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二舞,其乐章亦张华之所作云”。[4] 694实际上,这次改创的正德舞、大豫舞的歌辞不只张华一人作,“而勖及傅玄、张华又各造此舞哥诗”。[1]539也即,张华、荀勖、傅玄分别都创作了正德、大豫二舞的歌辞。三人所作歌辞现见于《宋书·乐志》。正德、大豫二舞及歌辞创作完成后的第二年,即咸宁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庙乐乃停宣武、宣文二舞,而同用荀勖所使郭琼、宋识等所造正德、大豫二舞云”。[4]694也就是说,从晋武帝咸宁元年开始,正德、大豫二舞取代宣武、宣文二舞成为庙乐。那么,新造的正德、大豫二舞与宣武、宣文的关系是什么?我们从杜佑《通典》所载之《古今乐录》的相关记载可知一二。其文曰:“《正德》《大豫》二舞,即出《宣武》、《宣文》、魏《大武》三舞也,何以知之?《宣武》,魏《昭武》舞也,《宣文》,魏《文始》舞也,魏改《巴渝》为《昭武》,《五行》曰《大武》。今《凯容舞》则执籥翟,此即魏《武始》舞也,《宣烈》舞有牟弩,有干戚。牟、弩,汉《巴渝舞》也,干、戚,周《武舞》也,宋代止革其辞与名,不变其舞,舞相传习,至今不改。琼、识所造正是杂用二舞以为《大豫》耳,夷蛮之乐虽陈宗庙,不应杂以周舞也,遂皆称雅正以为盛德,历代景行,所差实远。”[8]3761从以上材料可知,郭琼、宋识所造之《大豫》舞是融合晋初傅玄所造之《宣武舞》和魏代《大武》舞而成。至此为止,源于巴地的“巴渝舞”由于武王伐纣走上历史舞台,刘邦将其引入宫廷,虽经东汉末年王粲和晋初傅玄改创,但一直是独立发展。大豫舞的产生使传统的巴渝舞开始融入其它武舞,大豫舞是巴渝舞流变历史上的第一个变种,至此之后,所谓“武王伐纣之歌”的纯正巴渝舞消失了,但他的影子却一直伴随其它舞蹈一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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