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 建设法治国家
——以《罗马人的法律》为例谈家国情怀的教学策略
2018-04-02程昱
程 昱
(厦门市海沧实验中学,福建 厦门 361026)
人民版教材必修一专题六第三课《罗马人的法律》介绍了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过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和分析罗马法的发展过程及其作用,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法律观念和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更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伟大文明成果。探讨法律的价值和意义表现出了对罗马法内容及发展基本历史知识的反思,赋予了历史知识以人文性,是历史教育的灵魂。[1]将法治精神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从而指导自己的生活,是家国情怀核心素养的学习要求,也是当今民主化、全球化潮流下的公民教育的应有之义。基于以上认识,笔者结合《罗马人的法律》一课的教学及反思谈谈对于家国情怀素养养成的思考。
一、历史课堂应重视家国情怀素养
英国历史教学法专家汤普森在其文章《理解历史》中指出:“学校的历史学习,不是把焦点集中在历史本身发生了什么上,而是要集中在我们如何具有对历史的认识。”[2]这反映了历史学习的终极目标:即通过历史的学习,形成对历史史实和历史进程相对科学的认识。在笔者看来,对历史的认识,不仅包含事实真伪的判断,也应包含价值性判断,即对历史史实与历史进程中的巨大的精神财富的充分挖掘。
家国情怀是学习和探究历史应具有的社会责任与人文追求,是历史育人功能的重要标志。它要求学生能够理解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理解和尊重世界各国优秀文化传统,能够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进步历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表现出对历史的反思,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更全面、客观地认识历史和现实社会问题。
家国情怀作为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之一,其学习要求与历史教育的本质相契合。不论是基于历史学科的本质,还是基于“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现实要求,我们的课堂教学都更应强调家国情怀素养。
二、家国情怀养成的教学策略
家国情怀中的价值观引领在历史教学评价中被视为教学立意高低的重要尺度。它的养成有何策略呢?怎样才能达成这些教育目标呢?
(一)融入现实生活,激发学生的感受
与其他核心素养相比,家国情怀显然更为独特,因为它的养成特别依赖于学生的心理体验、情感震撼、内心选择、精神升华这些内在的精神活动。[3]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当中具有重要的价值,这是当今时代人所共知的,但多数人对法律的价值仅仅停留在知道这一认知层面。知道并不等同于理解和接纳,更不意味着认同。学生只有亲身体验和感受到所学的知识,才能使知识具有更强的穿透力,去触动心灵。因此,历史课堂必须紧密联系学生已知的事物,即融入现实生活,创设真实情景,设置促进思考的问题,引发学生自己的感受。
为促进学生理解和接纳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笔者依据每个人的生活体验不同,提出开放性问题“法律有用吗?有什么作用?请举例说明”。
学生在举例的过程中,能够将历史认识联系现实生活,使书本所学的知识变得鲜活起来。能举出鲜活的例子说明了他们对此有很深的感触,有感可发。也说明他们的兴趣已被调动起来。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才会不断地“看见”并亲自体验到法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价值。这是进一步深入学习的有利条件。
(二)尊重多元价值,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自由表达
多数的学生对于法律的作用是认可的。但在举例子进行阐述的过程中,也有学生提出“法律没有用,它不能保护弱势群体”这样的看法,并提出了陕西张扣扣杀人案(例略),该观点得到部分学生赞同。
教师根据学生提出的案例,认识到部分学生的思想上有疑惑,认知上有偏差。因为该案例体现的是法律的无力和法制观念的缺失,但这是现实中的真实存在,也是促进学生深入思考,合理判断的良好素材。越是在这样的时刻,越是蕴含着教学的契机,合理引导往往能够收到价值观教育的理想效果。教师果断地接下了这个棘手的难题,借助学生对该案例的兴趣顺势而为,激发学生思考和表达自己的见解。
师:有网友批评张扣扣草菅人命手段残忍,也有人为张扣扣的行为“点赞”,赞扬其“有勇气”“大孝子”?你们怎么看?
文化多元、价值多样的现实和思维多样、人生经验缺乏的现状决定了学生们对于法律对人类社会生活价值的感受和体验存在差异。[4]因此,对张扣扣杀人案的看法有很多分歧,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种:
生1:张扣扣杀人虽多却情有可原。杀人案的原因是法院没有根据事实来判决,司法不公。靠法律行不通,只有自己动手报仇。
生2:私人复仇是落后的方式,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往往两败俱伤,付出的代价太大。
学生在情感体验与心理认知上的差异性,教师应予以尊重。教师正视多元价值的合理存在,对学生中存在的异己的观点不疏忽轻视、简单否定、拒绝乃至排斥,是养成家国情怀素养的重要前提。教师愈强解,学生愈偏见。压制和居高临下的说教是一种灌输式的教育,不但不可能让学生内心真正理解和接纳,反而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只有尊重学生的体验和感受,允许他们独立思考及自由表达真实想法,才能寻找机会进行合理引导。在观点冲突,思考深入的过程中,他们才可能重新审视自己的认识,加深对法律作用和价值的理解。才有可能发自内心地认同,将“法治”观念发展为自己的社会态度,并身体力行。
(三)设置启发性问题,引发认知冲突,深入引领思考
尊重多元价值的合理存在,并不是否认或抵消核心价值观的地位和作用,更不意味着放任学生的错误认知而不进行干预。面对部分学生的片面思维,教师让学生从认知的差异之处去了解和思考他人的价值观,从其他的观察和思考视角重新审视自己认识的片面性,从而认识到事物并不是绝对的。
就本课而言,罗马法的精髓在于自然法。自然法之所以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就在于它传播了法是公平正义的理念。教师将此知识与现实案例相结合,精心设置启发性问题来引导学生对法律做更深层次的思考,推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入理解。
师:回归案件本身,张扣扣杀死邻居三人是公平公正的吗?如果说杀了三个人有点过当,那么杀一个人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呢?假如你是张扣扣的父亲,你会认同张扣扣的做法吗?隔壁邻居对于22年前的判决,认为是公平公正吗?邻居家经此惨剧如有后人,会认同自家三位亲人被杀是对22年前审判不公的补偿吗,认为是公道吗?
针对这些问题,学生们经过不断探究和思考,逐渐构建起自己独立的认知。他们当中认同张扣扣做法的不断地减少,支持者中也有部分人的态度已经不那么坚定了。基本上大家都会觉得张扣扣案是一个悲剧,意识到冤冤相报恶性循环。这并不是教师道德说教的结果,而是学生经过理性思考形成的判断。
(四)善用教学契机,引导学生深入探究
在历史课堂中渗透家国情怀时,应注意对教学契机的把握。正如孔子所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情感的渲染必须是水到渠成方能有效。渗透得过早就显得突兀生硬;太晚,则难以顺势引导,显得鸡肋。因此,在学生已认识到法律的重要价值并萌生出法治理念的嫩芽之时,教师需要再添一把火,使学生的思考程度更加深入。
师:在张扣扣杀人案中,不少人觉得他情有可原,甚至为他点赞,这是为什么?
生:司法不公,依靠司法途径无法得到公平公正,所以只好隐忍、复仇。
师:我们可不可以认为,张扣扣杀人案是追求司法公正而不可得引发的?这能否表明:司法不公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大悲剧。而司法公正可有效协调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们是否可以认定惟有法治之路让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学生基本认同这一分析。教师在此基础上继续领着学生追问。
师:这个案件的缺失,是在于法,还是在于司法之人?这对我们有何启示?
生:我们需要法律的保护。而法律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服从和敬畏来捍卫它的尊严!
师:正如明代张居正所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怎么理解这句话?
此时的讨论能够促使学生对立法与守法问题的深入思考。学生此前已经对于法律和法治产生了一定的情感共鸣。在此基础上,教师借用了文革时期刘少奇手持宪法却仍遭批斗的图片,唤起学生关于文革中民主法治遭践踏的回忆,并通过字幕“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化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为狂信”,借助历史上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激荡学生的心灵和认知,强烈地反差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必须成为人们心中的信仰,时刻坚守,不能退缩。
PPT上此时呈现卢梭的名言:“法律,不是铭刻在石碑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应该是铭刻在每一位公民的心中。”此处无声却似有阵阵惊雷。笔者相信,学生在此刻定是思绪万千,相比立法,守法更难。唯有法律被执行才能体现其尊严,彰显其权威,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的一部分。由此,激荡出学生心中法治理念的种子。
法治不仅意味着法律的存在,而且意味着法律的统治。亚里士多德曾精辟地对“法治”作出解释“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5]只有良法,才是公民本质权利的体现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否则极易出现,形同希特勒纳粹之恶法。[6]
结合具体的案例,学生更容易体会到法律的发展具有滞后性,需要不断完善。一味地盲从既有法律,也并不能真正实现法治。只有在追求公平公正的信念下永不停止对每个案件加以审视,对每个法律条款进行追问,我们才会迎来聂树斌案平反、呼格吉勒图案平反等具有标杆意义的法治事件。我们才能够不断推进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真正迎来法治的时代。
三、结语
在历史课堂中渗透家国情怀,需要遵循一定策略方能取得实效。它要求教师联系现实生活,激发学生体验;包容和尊重学生的多元价值,善于审视、反思各种价值分歧,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同时能够通过精心设置问题,引导学生思考不断深入;彰显主流,以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引领青年学生成长,使我们的价值观教育内容丰盈、主题明亮,使历史学科更好地实现育人之功能。只有真正撼动心灵,润物无声的家国情怀教育,才能让学生真正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做到以史为鉴,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