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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实效性对策建议
——以宁夏为例

2018-04-02周晓燕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教职人员宗教界人士

周晓燕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 宁夏 银川 750002)

宗教人才的培养是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为了培养新一代爱国爱教宗教人士,宁夏自治区根据形势需要,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五年轮训规划、“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学习制度等,始终以争取、团结、教育为主线,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根本目的,培养了一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热心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的宗教人士。

一、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现状

长期以来,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宗教人士教育培养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培养目标,坚持集中教育、分级培训、多元培养,不断创新培养模式,拓展培训内容,完善机制保障,形成了“提升区一级、加强市一级、夯实县一级”的三级教育培训格局,成效显著,为推进全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

宁夏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培训,分为宗教院校培养和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具体形式多样:有培训班模式(自主办班、高校承办、参加区市县培训)、以会代训模式(宣讲会、座谈会、工作会)、学历教育模式(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与银川市合作开办“伊斯兰教在职阿訇大专函授班和后备伊斯兰教界人士学历教育班”、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培训学院举办的大专班、宁夏社会主义学院与宁夏经学院联合举办的在职研究生班)、活动促学模式(卧尔滋演讲、经文诵读比赛、读书交流会等)。培训内容逐年丰富:民族宗教法规教育、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国情区情教育、经文专业知识教育(经学院)。培训对象基本做到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全覆盖: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骨干人员、宗教界人士骨干人员、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主任)。

目前,宁夏经学院共举办18个主体教学班,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班8个,学生237名;在职教职人员函授本(专)科班10个,学员390名;与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在职研究生班,学员20名;短期培训班不定期举办。建院至今已培养培训各类毕业学生(员)累计4077人次,其中,全日制毕业生924人次,函授教育毕业生875人次,培训结业人员2278人次。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自1998年至今,培训宗教界人士总数达11424人次。1998年开始对伊斯兰教人士进行培训,除2000年1期外,每年培训2期;2000年开始对佛道天基人士进行培训,除2001、2002年空白外,每年培训1至2期;2004年制定五年轮训规划,2013年结束两轮培训;2014年根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培训规划,开始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整体培训,基本保证每年培训8至10期,每期50人次左右,同时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院联合举办宗教大专学历班。2014年至2017年,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共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74期4684人次,其中包括宗教函授大专学历班4届156人次(已毕业3届,在读1届);在读研究生班1届20人次;短期培训班结业69期4508人次。

二、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宗教界人士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教育引导培养培训方面出实招、求实效,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结合形势确定内容,在宗教人才培养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健全

1.缺乏出入口机制。一是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缺乏目标责任制,在选拔选送学员上缺少刚性,落实上乏力,操作性不强;二是教职人员“出入口”机制不健全。教职人员入口畅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考核机制,但无出口,缺乏竞争机制和评价机制,只进不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和功能的发挥。

2.缺乏培训对象管理考核机制。目前教育培训过程中,尚未对培训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教育培训档案,仅是一种松散的、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式的培训,导致无法充分掌握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

3.缺乏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自1983年建立考核机制开始,因缺乏退出机制,已故人员及持证未上岗人员居多;经堂教育体制无法吸引年轻人,特别是在经济稍发达的城市,这一现象更明显,2/3的场所无学徒。从目前形势看,教职人员基本满足场所需求,但长远考虑,会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宗教人才将后继乏人。

(二)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1.培训内容设置不合理。宗教界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连接信教群众的纽带,在具备常识性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外,还须具备渊博的宗教学识和较高的汉语文水平,这是发挥自身作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区内教职人员宗教专业知识和汉语文知识是短板,经学水平普遍不高。现阶段针对他们的培训主要侧重政策法律法规,对优秀传统文化、教义教规等涉及较少,导致他们无法真正将优秀传统文化及政策法规融入教义教规中向信教群众有效表达,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突出。

2.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目前针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有几类不同的对象: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人员、乡镇宗教干部、统战部门领导干部,这些培训对象的年龄结构、文化素养、职业身份等都有明显差异,但在课程设置上,未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存在“一锅烩”现象。特别是在县级开展的集中培训,一般是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主要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和会议精神,没有真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规划,忽视了学员的实际特点和需要,影响了教育培训效果。

3.培训模式固化。一般采取的教育培训方式是年初制定规划,根据办学经验安排教学计划。尚未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分析以往教育培训方案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调整之前的方案。此种模式的固化使得在培训过程中出现培训内容反复、培训方式方法单一、培训目标不明确等问题。

(三)高质量教育培训资源稀缺

1.师资力量薄弱。经文院校在教师队伍素质、结构等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教师的聘用、结构的优化、能力的培养等,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缺乏统编教材。全区没有系统性、权威性的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教材,而现有的专业统编教材没有形成体系,征订困难。在教材缺乏的情况下,经学院还在使用未公开发行的刊印教材,而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部门以授课教师的专题为准,导致培训重点不突出,培训内容不合理。

(四)培训对象难以实现全覆盖

1.缺乏专职宗教职业人员。自治区宗教教职人员大多无固定职业,他们一边担任教务,一边以农民、商人等身份从事生产劳动。这种“兼职”身份会引发一系列困境,一方面难以吸收优秀人才从事教职工作,另一方面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如在培训选送过程中,有人以误工误农为借口拒绝参加培训。作为培养专门宗教人才的经文学院,其毕业生大多出去经商或者选择其他行业而不愿从事教职工作,调研发现,经学院自建院至今,除函授班学员本就是在职宗教教职人员外,全日制学生毕业从事宗教职业的不到5%。

2.培训对象达不到全覆盖。自治区针对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虽有成效,但培训达不到全覆盖,存在“三多三少”现象:有政治安排的人员培训机会较多,一般性教职人员培训机会较少,甚至没有;伊斯兰教界人士培训较多,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培训机会较少;培训班教育培训形式较多,其他常态化教育培训形式较少。

3.宗教干部相关领域学识水平不足。了解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是宗教干部的基本功。宁夏是民族自治区,回族占大多数,虽然伊斯兰教信众较多,但并不是全部。宗教干部除对伊斯兰教教义教规有所了解外,还应具备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的基本常识。

三、提升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实效的对策建议

宗教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一项特殊内容,对宗教人才的培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针对自治区宗教界人士培养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遵循教育培训原则,建立健全培养体系

1.坚持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一是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和宗教人士现状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分层级、全覆盖的原则。通过五年轮训,将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宗教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2.重视培养的连续性。人才培养规律显示,专业人才需要经过长期持续的学习才能成长起来,宗教人才的培养既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项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的系统性工程。“宗教经典浩繁,宗教教义精深,宗教教规严密,宗教学识需要长期学习和积累,宗教修行需要长期的实践和磨练,宗教品行需要长期的培育和升华,所以宗教教职人员的成长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1]在宗教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要以长期性连续性为目标进行,重视人才培养的连续性。

3.确立培养方针。方针的制定必须有明确的目标,我们培养的宗教界人士不仅可以引领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潮,还要具有深厚的经学知识,能从民族宗教发展的角度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进步的阐释。所以,在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等方面要作出合理的规划。

(二)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全面开展培训工作

1.建立职业化试点。一是给予专业教职人员合理的报酬,满足其生活需要;二是赋予他们一定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施展才能;三是为他们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和舞台,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目的。宗教教职职业化最根本的关键在于提高教职人员的待遇,在事实上给予他们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解除后顾之忧,从而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发挥积极作用。

2.实施现代化学员管理制度。建立学员学籍管理档案制度,掌握学员受训的第一手材料。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如云计算、信息管理数据库、微信等现代化技术,将学员的个人信息,如学习时间、地点、方式、课程完成情况、讨论情况等作差异性统计,分析效果,定期跟踪,不断完善,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信息档案系统,避免培训方式、内容等的盲目性,提升培训效果,解决多层次培训的重复性问题。

3.进行教与学双向评估。对教学和培训对象进行双向评估。首先要严格考核制度,针对每期学员不同身份和职业结构,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评估,提升培训效果;其次要定期开展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自我诊断式评价,找问题,寻出路,强化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4.打通教职人员“出入口”。将宗教界人士的待遇与他们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挂钩,建立宗教教职人员聘用、考核、培养、选用、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为宗教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提供依据。

(三)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培训制度

1.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一是注重短期集中培训班,在地方或区内组织进行,以3至5天为主,旨在让宗教人士学习最新时事和政策理论;二是注重轮训机制,以5至7天为主,坚持至少每年每人进行一次培训,旨在对宗教人士进行政策法规以及国情区情教育;三是联合办班,委托国内高校举办培训班,以3至5个月为主,旨在对高层次宗教人才进一步提升教育;四是注重专业培训,以经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为依托,2至3年学制,梯次式培训,旨在培养宗教界高学历人才;五是注重自学,旨在解决培训时间安排上的困难。

2.探索教育培训途径。要在“建立政府主导、宗教团体为主、院校为主阵地的培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传统宗教教育体系;通过义务教育—经堂教育—经文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外出学习—实践锻炼的方式,实现传统宗教教育制度向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宗教教育制度的转变。实现义务教育、经堂教育、经学院教育、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之间的有效对接,避免脱节,逐步形成清真寺、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教育结构层次,培养一批能担负起时代重任的优秀宗教人才。

3.拓展教学模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坚持多样化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地观摩相结合。探索与高等院校合作,引进现代化教学方式,以传统课堂教学为主,组织开设网络教学、课堂辩论、演讲比赛、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通过线上教育+课堂教育+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的方式,建立集中培训、委托培训、函授培训、实践锻炼、参观考察等模式,使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增强培训的吸引力。

4.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理论水平。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宗教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赢得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信任。

(四)完善课程体系,满足共性与个性需求

1.增强培训内容针对性。除政策法律法规、国情区情、道德素养等常规性内容外,要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培训目的确定不同的教学重点,如针对宗教教职人员,要进行宗教学识如中正思想等教育;针对场所管理人员,要安排财务管理方面的课程;针对宗教干部,要普及基本的宗教常识;针对统战干部,要强化政策法规教育等。

2.合理规划培训内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教职人员的特点,综合培训,全面提升。一是开展政治理论和经学知识教育,提高其政治素养和专业学识水平;二是加大对宗教事务管理、文化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更新其知识层次;三是加强爱国主义、国情区情以及国际形势教育,使其了解新时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大好局面;四是注重道德素质教育,培养宗教人士严以律己的道德情操。

3.专业知识与政策法规教育并重。教职人员能力的发挥最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经文知识的掌握和对信教群众宗教需求的满足,可以利用自己对教义、法规的熟悉,批驳宗教极端思想、宗教渗透思想等,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若仅偏向于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则会背离作为教职人员最本质的要求;反之,若不重视政策法规的学习,则会偏离宗教人士培养的宗旨,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在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作中,既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也要注重提高其宗教学识,两者不可偏废。

4.要坚持中国化办学理念。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坚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努力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宗教人才。深化课程改革,大幅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内容,倡导学习经典、欣赏经典、传播经典,不断铸造教职人员传统文化底蕴,促使其对教义教规作出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

(五)优化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

1.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教师在向培训对象传授知识的同时,要不断更新观念、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实践经验,以适应教育培训的需要。要从培养、培训两方面入手保证教师队伍既有畅通的补充渠道,又有继续学习的上升通道。对教师进行多渠道培养培训,如研学进修、挂职锻炼、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跟班学习等,以更新知识、提升素养、增强能力。

2.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兼职教师队伍,请专家解读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请具有专业经学知识的专家讲授教义教规,请统战部门相关领导讲解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相关内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同时解决基层自主培训师资力量缺乏的问题。

3.编订全国统编教材。针对目前缺乏系统性统编教材的现状,依照宗教人士需求,委托国家民宗部门或高校相关领域专家编写教材,如民族理论政策、宗教理论政策、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书籍,形成真正适用于宗教人士的具有系统性的教材体系,着力解决宗教人士受训无标准、教学人员确定专题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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