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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税收营商环境再优化

2018-04-01

税收征纳 2018年10期
关键词:办税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

远 见

加快落实已定和新定减税降费政策

8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举措。一是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并对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是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三是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上述措施全年可再为企业减负超过450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已定和新定减税降费政策要尽快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加强督查推动,各部门都要拿出进一步减负措施,让企业和群众有感受。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硬举措,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人士指出,国家税务总局此次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举措,是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推行“放管服”改革30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近日发布的《通知》又推出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举措,通过这些举措,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积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举措包括:扩大税收营商环境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推进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推行个体工商户承诺制税务注销、实行纳税人网上自主更正申报、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简化税务迁移和注销流程、限时解决办税堵点问题、建立暗访和追责机制。

从2017年7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就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部门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试点一年来,通过加快信息系统的集成整合等,减轻了税企双方负担。仅在北京市,就发布了119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从发票领用、车辆购置税申报,到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今后纳税人办理这些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办理。

此外在上海市,税务部门推行了要素申报,建立了“防伪税控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集成,实现了申报数据的自动归类和自动填写。在广州市,税务部门推行了一般纳税人“一键申报”,自动生成申报表,将申报准备时间从20分钟压缩至5分钟,由此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加速聚集了国际资本的进入。在深圳市,推行了“以报代备”,简化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对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事项外的36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面放开申报,取消了备案环节,备案资料改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在江苏省,还实现了由以现场办税服务为主向以网络、12366、邮政、移动等“不见面”办税服务为主的转型,目前,“不见面”办税服务业务量占比达92.9%,实体办税服务厅日均叫号量由16万下降为4万,窗口见面办税日均流量不到江苏省纳税人总户数的1%。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于2018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又确定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由此推动了税收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减税降费精准落地效果加速显现

有调查发现,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税务部门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核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所营造的营商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从整体样本看,一半企业(50.7%)对营商环境较为满意,46.3%的企业认为一般。从营商环境建设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其核心,当务之急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同时政府部门还要依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国家税务总局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加大了“黑名单”的公布力度,有效确保了税务部门惩戒措施到位,同时也增强了纳税信用评价的含金量,让诚信纳税人有了更多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等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使得A级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

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减税降费举措密集落地,减税降费的效应正加速显现,实体经济的成本有效降低,企业红利开始显现。有关专家指出,积极财政政策下一步将聚焦减税降费,减税还会继续发力,将更加注重精准和落实。从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到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降低收费措施,再到4月12日、4月18日、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陆续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鼓励创业创新等其他减税措施,一揽子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次第出炉。

一系列政策随后进入密集落地期,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三项改革措施开始实施,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对部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全年减税规模将达4000亿元。此外,相继落地的减税降费政策还包括: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减轻企业创新税收负担;对载运货物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随后,为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应对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确保全年减轻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抓好国务院确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政策落地与组织实施,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出台新的减税措施,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履行修法程序已经到位,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工作正有序开展,其他相关政策措施已经基本落地。

有关人士指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让当前实体经济的成本有效降低,为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5月1日起生效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我国今年减税降费效果正在加速显现。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累计财政收入增幅比上半年放缓0.6个百分点,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增幅更是比上半年减少了1.7个百分点。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表示,这些变化主要受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增值税税率下调,以及7月份办理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返还等减税降费政策影响。

在政策推动中下一步减税将更加精准

8月28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说,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在进一步落实好年初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

其中,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可实现全年减收650亿元。此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及一系列新出台的便民办税措施,也为减税成果落地提供了高速通道。随着税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政策仍会聚焦重大战略和年初既定重点,全年万亿减税降费目标将进一步兑现。

作为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之一,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自今年5月1日起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介绍说,他们的企业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销售对象多为个人,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企业以人工成本为主,仅有少量进项可抵扣,因此税负较高。自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从7.4%降到3%,估计今年可少缴税款20多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调高,让更多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享受到计税优惠,能够直接提升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

随着一系列接地气、消“痛”疏“堵”的改革措施次第落地见效,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效能已经得到明显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充盈,改革成果的叠加效应不断涌现。今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把权力“放下去”将效率“提上来”,为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降低门槛。为此,税务部门要坚持把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任务,通过对权力的“持续动刀”和对办税流程的不断简化,促进市场效率变革和提升,为就业创业清障搭台。

基于此,税务部门要积极打造权力瘦身“紧身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关键一子”。国家税务总局在《意见》中提出,要持续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着力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透明高效的权责清单运行体系,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严规。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还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稳妥推行权责清单管理,编发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便于税务干部“按图索骥”地规范执法。

税收权责清单在为税务干部执法搭建风险“防护网”的同时,也给税务机关穿上了权力瘦身后的“紧身衣”,方便了纳税人“照单”监督,防止权力瘦身后再反弹。可以说,如今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权责清单被放在了网页突出位置。这份清单不仅把办税流程说得明明白白,而且对税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也规定得一目了然,让人们可以很直观地监督税务机关是否照章办事,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总之,自国家税务总局《意见》出台以来,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进一步梳理税收权力和责任“底数”,积极建立和发布更加统一、规范的权责清单,持续为就业创业创造出更加公开透明的税收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市场主体活力的竞相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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