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
2018-04-01杜卫东
◇潘 勇 杜卫东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总要求,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山青水美、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了准确掌握公众对空气、水和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状况,我们于2017年底通过电话调查方式,对河南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年龄在16~60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开展随机访问,最终获取有效样本25719个,在调查和收集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一、公众对生态环境总体评价情况
1.超过八成的被访者对所在地区生态环境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44.2%的被访者对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回答“满意”,37.2%回答“基本满意”,回答“不太满意”的比例为13.3%,“很不满意”的比例为5.1%,另有0.2%回答“说不清楚”。
分城乡看,农村居民评价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对所在地区生态环境评价“不满意”(“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之和,下同)比例超过20%,为20.3%,城镇居民表示“不满意”的比例为16.2%。
2.六成以上公众认为当地生态环境较去年有所好转
当问及“与去年相比,您认为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什么变化?”时,29.7%的被访者回答“好很多”,38.3%回答“好一些”,回答“没变化”的比例为24.7%,回答“差一些”和“差很多”的比例分别为3.9%和2.7%,另有0.7%表示“不清楚”。由此可见,大多数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改善生态环境所做出的努力和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取得的成效持肯定态度。
分城乡看,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改善感知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回答生态环境“没变化”的比例为30.9%,城镇居民只有17.6%;农村居民回答生态环境变“差一些”和“差很多”的比例分别为4.7%和3.6%,城镇居民回答比例分别为3.0%和1.3%。
二、公众对“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和“公共厕所卫生条件”满意度评价较低
为了了解公众对所在地空气、水和土壤等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生态指标的评价,本次调查设置了“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土壤质量”“环境绿化情况”“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和“公共厕所卫生条件”等6个分项指标。
1.近八成被访者对“空气质量”评价 “满意”或“基本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满意率(回答“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之和占比,下同)为77.5%,回答“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13.8%和8.7%。
分城乡看,“空气质量”满意率基本持平,分别为77.6%和77.4%。
2.70.5%的被访者对“饮用水质量”评价“满意”或“基本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所在地区的饮用水质量回答“满意”的比例为45.5%,回答“基本满意”的比例为25.0%,表示“不满意”的比例合计接近30%,其中回答“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17.5%和12.0%。
分城乡看,农村居民对“饮用水质量”评价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对“饮用水质量”满意率为67.6%,城镇居民满意率为74.0%。
3.86.2%的被访者对“土壤质量”评价“满意”或“基本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土壤质量”评价在6个分项指标中最高,满意率为86.2%,其中回答“满意”的比例为58.8%,回答“基本满意”的比例为27.4%。对“土壤质量”回答“不太满意”的比例为9.5%,回答“很不满意”的比例为4.3%。
4.76.4%的被访者对“环境绿化情况”评价“满意”或“基本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绿化情况回答“满意”的比例为51.1%,回答“基本满意”的比例为25.3%,回答“不太满意”的比例15.3%,回答“很不满意”的比例为8.3%。
分城乡看,农村居民对“环境绿化情况”评价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满意率为72.3%,城镇居民满意率为81.1%。
5.近四成的被访者对“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评价“不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所在地区的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满意率刚达到及格水平,为60.2%,其中回答“满意”的比例为36.6%,回答“基本满意”的比例为23.6%。回答“不太满意”的比例超过20%,为21.3%,回答“很不满意”的比例也达到18.5%。
分城乡看,农村居民对“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评价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满意率没有达到及格水平,为51.6%,城镇居民满意率为70.4%。
6.超三成的被访者对所在地区公共厕所卫生条件评价“不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所在地区公共厕所卫生条件满意率为67.8%,其中回答“满意”的比例为43.1%,回答“基本满意”的比例为24.7%;回答“不太满意”的比例接近20%,为18.3%,回答“很不满意”的比例也超过10%,为13.9%。
分城乡看,农村居民对“公共厕所卫生条件”评价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对“公共厕所卫生条件”评价“不满意”的比例接近40%,为38.0%,城镇居民评价“不满意”的比例为26.7%。
三、公众对“企业排污污染”和“河流、湖泊污染”提及率最高
本次调查为了了解公众对所在地主要污染源的感知,设置了“河流、湖泊污染”“企业排污污染”“农业污染”“噪音污染”“光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等6项分项。
1.对河流、湖泊污染感知情况
当问及“您认为所在地区的河流、湖泊受污染的程度是?”时,仅有26.7%的被访者回答“没有污染”,37.2%回答“轻度污染”,32.4%回答“中度污染”或“重度污染”,另有3.7%回答“不清楚”。
2.对企业排污污染感知情况
当问及“您认为所在地区企业排污带来的污染程度是?”时,有31.7%的被访者回答“没有污染”,32.0%回答“轻度污染”,29.4%回答“中度污染”或“重度污染”,另有6.9%回答“不清楚”。
3.对农业污染感知情况
当问及“您认为所在地区农业污染的程度是?”时,有45.3%的被访者回答“没有污染”,32.2%回答“轻度污染”,14.5%回答“中度污染”或“重度污染”,另有8.0%回答“不清楚”。
4.噪音污染感知情况
当问及“您认为所在地区的噪音污染的程度是?”时,有47.1%的被访者回答“没有污染”,34.8%回答“轻度污染”,17.7%回答“中度污染”或“重度污染”,另有0.4%回答“不清楚”。
5.光污染感知情况
当问及“您认为所在地区光污染的程度是?”时,有69.1%的被访者回答“没有污染”,22.0%回答“轻度污染”,6.9%回答“中度污染”或“重度污染”,另有2.0%回答“不清楚”。
6.电磁辐射污染情况分析
当问及“您认为所在地区的电磁辐射污染的程度是?”时,有59.7%的被访者回答“没有污染”,24.0%回答“轻度污染”,7.4%回答“中度污染”或“重度污染”,另有8.9%回答“不清楚”。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投入,提高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所在地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满意率刚达到及格水平。从全省水环境和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来看,省政府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14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Ⅳ类及以下的比例达到48.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统计数据显示,全省4.6万行政村中,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到总数的一半,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形成清扫、收运、处理的完整链条。由此可见,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与群众的期盼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农村地区是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的重中之重
调查结果显示,“饮用水质量”“环境绿化情况”“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和“公共厕所卫生条件”农村居民满意率都低于城镇居民,由此可见,农村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为薄弱,需要重点关注。当前,农村地区资金技术匮乏,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加上近年来城市污染转移等因素,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已危及农民身心健康,因此,各级各部门需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补齐农村短板。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控企业排污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六成的被访者感受到企业排污污染。从环保执法情况看,省政府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682起,罚款金额4.4亿元,涉及违法企业2760家。由此可见,企业环境违法现象依然频发,必须加大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态势,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