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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中的引领型市场体制研究

2018-03-31李雪萍

社会科学动态 2018年5期
关键词:农牧民贫困人口体制

李雪萍

201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度贫困地区①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坚中之坚,补齐短板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位一体,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首先要脱贫攻坚。由此,我们试着从市场体制的视角出发,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进行分析。

一、亟待深化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究

中国的反贫困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在推进:一条是通过地区发展带动脱贫的开发式扶贫,另一条是通过社会救助实现收入的维持。②深度贫困地区也经历了如此的反贫困,却依然深度贫困。这就是说,仅靠已有的减贫方式,深度贫困地区难以脱贫,必须另辟蹊径。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作为“复杂政策”③,深度贫困地区依据自身实际进行“地方转译”也十分重要。

政府主导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在所必然,但方式有变。康晓光等学者根据产权经济学的外部性概念,认为反贫困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因为它具有效用的非排他性和利益的非占有性,不能由市场提供,只能通过政治程序或公共选择由政府提供。应该说,政府主导脱贫攻坚是必然的。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世界各国扶贫政策的重点经历了由基础设施建设向发展机会的转变,扶贫模式也经历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区域开发向以自我规划为主的基层社区脱贫的转变。④然而,深度贫困地区实现 “转变”尚缺条件,即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机会都还需要相应的建设。可以说,基层社区贫弱,脱贫主要通过政府来主导。值得思考的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产业发展、解决因病因残致贫问题、社会保障兜底、饮用水和住房供给、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等,不同的方式意味着需要不同类型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的地位、作用、角色和行为也有所不同。

“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习近平指出:“深度贫困地区要改善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产业,如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等”⑤。政府促进本土产业发展,通过产业扶贫与就业扶贫的有机结合,实现劳动力在地就业,这是脱贫攻坚的理想模式之一。⑥产业发展是提高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产业稚嫩、结构单一是深度贫困地区的普遍特征。⑦不同于其他地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产业发展,最为重要的是要能够使贫困人口受益,而且要在特定的区域和民族环境中塑造出产业优势,我们可以称之为“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产业优势塑造”是指在引领型市场体制下,将深度贫困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塑造出产业优势。“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需要建构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市场体制。

产业发展的市场逻辑与扶贫济困的社会道德逻辑有矛盾和冲突,需要创生新型的市场体制。学者们认为发展型政府因势利导,甄别比较优势、塑造产业优势等,可让欠发达地区产生后发优势⑧,并利用涓滴效应、增加就业等途径来包容贫困人口。事实上,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逻辑与扶贫济困的社会道德逻辑之间,有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⑨,需要政府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并建构起不同于自发市场的体制。究竟建立怎样的市场体制?新古典社会学的“比较资本主义”理论以及比较政治经济学阐释了西方社会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和模式。⑩但其难以揭示超大经济体及其内部产业发展体制的多样性。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受“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共同驱动,既有顶层设计的方向指引,也有地方的实践探索。地方政府通过引领性干预,即甄别、选择、投入、扶持、包装等方式打造地方产业⑪,地方政府的引领性干预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区域的市场活动、产业格局⑫,也创生着不同的市场体制,如自发型市场体制与引领型市场体制。⑬在深度贫困地区,政府如何在产业优势塑造中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相关学科的研究难以揭示深度贫困地区政府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及其多种变数。在产业发展的市场体制上,古典的产业经济学认为政府只需提供产业发展的“外围设施”(有效的法律、稳定的商业环境、解决外部性问题等)。经历中国地方政府积极促进产业发展的实践验证,产业经济学肯定了政府对一般性经济活动的整体性进入及其推动功用,提出了“地方政府厂商化”、“地方政府公司化”⑭等解说,认为市场和企业居于主导地位,政府配合市场共同完成产业聚积与增长,但要注意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调整。⑮产业经济社会学将政府视作市场发展的内生变量,其中,产业经济学的制度学派认为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引导产业朝向政府设定的目标演进⑯,建立起“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产业经济学与产业经济社会学注重在国家层面宏观地讨论政府与产业的关系,难以考察深度贫困地区的基层政府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更无法研究产业发展与社会进步(例如减贫)之间的多种变数。

产业发展是一个综合问题,现在的学术研究却基本上将其当作经济问题,归属到经济学、管理学的范畴,前者关注产业的市场化发展,后者关注企业的运作。⑰这样的研究,基本上悬置了市场和产业如何组织起来、如何拓展升级的政治和社会过程。⑱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业产业化由地方实践上升为全国经验,至今,基层政府的产业行为经历了从行政强制为主的“逼民致富”到利用补贴为主的“诱民致富”,基层政府热情不减,根源在于它是政绩考核指标之一,官员以此谋求晋升,即政治锦标赛。⑲然而,政治锦标赛的单一解说或许难以明晰“情境中的政府”与“情境中的政府官员”更丰富的角色、更复杂的行为。

二、引领型市场体制的“前置情境”

深度贫困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环境如何诱导出建构不同于自发型市场体制的引领型市场体制的需要?

深度贫困地区的特征是贫困人口占比高、贫困发生率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基础设施与基本条件差、特殊困难人口比重大、脱贫任务重等。⑳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失衡形塑了区域慢性贫困,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经济相对落后,又有特殊的社会文化氛围,脆弱性是基本特质。㉑例如,藏族地区是我国少有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高、贫困人口比例高、返贫率高和地势海拔高,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四高一低”的特殊区域,是全国贫困程度最深、贫困类型最典型、扶持难度最大且扶贫成本最高的地区。㉒深度贫困地区具有边缘性,是行政边缘、地理边缘、经济边缘、公共服务边缘、基础建设边缘和社会网络边缘。总之,地理区位、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以及历史基础、社会形态、人口、民族等人文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形塑了深度贫困地区的“空间贫困陷阱”。㉓

深度贫困地区大多是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各种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至多能维持农牧民温饱。多年的自发型市场发展及政府供给区域性公共产品,仍未使其脱贫。贫困的本质在于区域社会在能动机制、资源基础与求变能力欠缺的影响下,未能参与外部区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换言之,已有制度安排的减贫效能已经释放殆尽,却未能改变深度贫困。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央政府建构起助力性制度环境。《实施意见》指出,由中央统筹,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金融扶贫支持力度、项目布局倾斜力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生态扶贫支持力度、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和社会帮扶力度。落实部门责任,统筹解决因病因残致贫问题、贫困户饮水及住房安全问题,加强兜底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政策支持,加大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力度等。《实施意见》设置了既针对地理区域,又针对贫困人口的一系列治理措施,而“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也将人和地理区域结合了起来。针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本土人才返乡创业等。㉔

上述都是脱贫攻坚中需要建构新的市场体制的“前置情境”。具体到“产业优势塑造”,深度贫困地区资源丰富,却尚未实现产业化,更无产业优势。深度贫困地区的农牧业有很强的比较优势,文化产业富于民族特色、具有先导优势,却尚未形成完整产业链、产业集群,无市场优势。旅游产业不断发展,但惠及的贫困人口有限。环保产业具有开发前景,但刚刚起步。贫困人口整体性地、更为深层次地、长期地自我脱贫,最终依赖于区域“产业优势塑造”。有机会就业,不仅可以激发内生动力,还可以从源头上“拔除穷根”。如果说输血性的措施只能使贫困人口短暂脱贫,一旦遭遇风险,便会返贫,那么,惟有将贫困人口纳入“产业优势塑造”,并使其在就业中学习与增能,这才可能由于“自我造血”而长期脱贫。在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总是与就业扶贫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有了产业发展才可能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在深度贫困地区,因产业不兴,就业机会本来就很少,还遭遇农牧民非农务工的“本地化”的意愿和现实㉕,例如在藏族地区,农牧民难以适应藏区之外的气候条件、文化生活、文化习惯,加之不通汉语(很多甚至不会说汉话)以及工作技能有限等,很多农牧民只愿意也只能在藏文化区域内务工,很少走出藏文化圈去寻找就业机会。

三、引领型市场体制的特殊性

市场体制问题主要指涉地方政府与其他市场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属性。市场行动者包括市场主体(企业、中间商、农户和合作社等)和非市场主体(政府、行业协会、技术专家、大学和科研机构等)两大范畴。深度贫困地区“产业优势塑造”希望建立引领型市场体制,引领型市场体制是指地方政府深度参与市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主动改变体制机制,积极扩大职能和服务范畴,与其他市场行动者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自发型市场体制是指地方政府较浅地参与市场,忠于科层组织原则和法定职责,除非有上级政府指令,否则几乎不增加对产业的公共服务,同其他市场运行者之间是相对独立的松散关系。㉖引领型市场体制在诸多方面有其特殊性。

从理论上分析引领型市场体制的特殊性,以自发型市场体制为参照物,可概括为:前者是政府深度介入,后者是浅度介入;前者兼顾企业目标和社会目标(如脱贫攻坚)且不能背离,后者主要实现的是企业目标;前者主要遵循市场逻辑,后者在遵循市场逻辑的同时,融入了政府逻辑(如吸纳贫困人口)和民众逻辑(增收);前者适用于产业起步及成长时期,后者更适用于产业成熟期及以后。总之,前者适用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后者适用于市场经济发展较好的“先发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促进产业发展(我们姑且称之为一般意义上的政府促进经济发展),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建构的引领型市场体制会有差异,突出体现在政府目的、核心原则、资源流向、引领者、基本逻辑等诸多方面。

与一般意义上的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相比,嵌入了扶贫攻坚的引领型市场体制有着自身的理念与原则,其核心原则是如何将贫困人口“捆绑”进“产业优势塑造”中,前者则不会将此作为核心要义;前者利用经济(市场) 方式解决经济(市场) 问题,后者利用经济(市场)方式解决经济(市场)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社会问题(例如脱贫攻坚),或者说,前者主要是发挥经济发展功能,后者的社会性功能不会弱于支持经济增长的经济性功能;前者中政府是供应者,后者中供应者是政府和贫困人口;前者遵从市场逻辑,后者是政府逻辑、市场逻辑、社区逻辑的契合;前者受文化因素制约较少,后者则不能忽视深度贫困地区人们所认同的地方性文化和民族文化。总之,深度贫困地区,“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所塑造的产业更多是社会功能性产业,突出的是脱贫攻坚的社会功能,即将贫困人口“捆绑”进去,当然,这不能违背既有的规模经济,还要能够保护生态。

“联结贫困人力的产业优势塑造”需要注意若干问题。首先,在实践中,“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不能再采用目前的“政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方式,或者说是政府“打造产业”㉗,即地方政府非常积极地发展产业,不仅在产业成长阶段投入比较大的人力物力,在产业投入显现效果之后,政府更是不断包装“美化”该产业,并将其顺利转换为政府政绩产品加以宣传。其次,不能陷入“积极的惰性”,即基层政府官员为获得晋升,频繁更换农业产业却总是低效推进产业的组织形式,或称“新产业—低效运作—新产业”重复低效怪圈。㉘再次,更要避免产业起步阶段的“精英捕获”与“弱者吸纳”、产业运营中的逆向软约束带来的“政策性负担”以及规模化经营不善、产业后续维护的缺失及农牧民生计系统的损害等问题。㉙

引领型市场体制实行供应与生产的分离,政府和贫困人口是供应者,市场组织是生产者,从根本上来说,产业发展遵循市场逻辑,采用市场化手段,即引领型市场体制是以市场化为轴心的体制,政府围绕市场这个轴心,引领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在“产业优势塑造”中生存、发展,并将贫困人口嵌入其中。或者说,引领型市场体制应有特殊的内在结构,不是从产业入手,而是从市场主体(合作社、企业及其联合)入手,让市场主体去寻找市场、拓展市场,带动贫困人口。以前是政府选择产业,现在是引入或选择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寻找产业;以前是政府支持产业,现在是支持市场主体;以前是政府去改造、包装与宣传产业,现在是支持市场主体去创新、拓展产业。

四、引领型市场体制中政府的角色与行为

“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优势塑造”,政府具有多重角色。以公共产品理论视之,引领型市场体制中,政府超越科层组织的法定职责,成为规划者、资源供应者、联结者、引导者、市场开拓者,即规划联结贫困人口的产业布局;建构多种产业组织方式,利用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将贫困农户“捆绑”在产业发展中;资源既向贫困农户输出,也向合作社、龙头企业输出;引导合作社、企业进行创新,开拓产品市场。

1.产业选择(规划与布局)中,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去选择

就深度贫困地区来看,能直接联结贫困人口且具有资源优势的产业,主要包括:净土农牧业、采集及加工业,与区域文化、艺术、工艺紧密相关的产业,旅游业,生态产业。如何在这些产业发展中“捆绑”进贫困人口?重要的方式是产业向乡村社区纵深发展,如建设扶贫车间、发展乡村旅游等,将就业机会、游客等带到农牧民家门口,实现嵌入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嵌入的方式既可以是就业,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联结机制(土地出租、分红或打工等),甚至可以是制度约束,如藏族地区的基层政府规定,各种各样的工程建设(如房屋、公路、机场修建等)要尽量雇佣本地农牧民组成的运输队、建筑队以及使用本地建筑材料等。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所指出: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当然,引领型市场体制中,政府引领的“自上而下”,应与农牧民“自下而上”的选择相融合。㉚

深度贫困地区的“净土产业”主要指无污染的纯绿色产业,如“三区三州”农牧业、绿色餐饮食品产业、绿色医药保健品等为内容的绿色产品产业,能够体现“三区三州”的“净土”特色和比较优势。以藏族地区为例,除了“净土产业”之外,还有“圣地产业”(藏族文化产业),它最主要的特点是围绕藏传佛教或以此为依托形成产业,如唐卡、藏药、藏毯、藏纸、藏香以及歌舞文化产业等。“圣地产业”富有深刻的藏文化内涵,体现藏文化元素,可形成独具魅力的藏族文化产业。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深具潜力,尤其是最能惠及贫困农牧民的乡村旅游富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亟待发展。㉛

2.产业组织方式中,政府是促进者、增能者

产业组织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由农户组织起来的“农户+合作社”以及由龙头企业来带动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在“农户+合作社”中,政府是倡导者、激励者,激励农牧民以合作社的形式组织起来,并根据合作社的需求培训农牧民;政府培植新的集体经济,增强集体行动能力及集体经济扶贫济困功能。引领型市场体制下,政府引导合作社、龙头企业,协助其提升产品价值链以及与科技人员、高校或科研院所协作创新等。

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之间,对于深度贫困地区而言,政府更为重要的是培育和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这内源于其特殊的生长环境和功能。对于藏族地区来说,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生长和发展具有若干特殊性:

首先,突出的社会功能与发展窘境的悖论,是农牧民合作组织生长的现实特征。目前,藏族地区农牧民合作组织数量少,发展缓慢。但其减贫和教育功能显著,一般说来,专业合作组织承担了为社员提供比较优势、作为保护性组织、扮演社会公共角色、探索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等四大功能。藏族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上述功能,此外还具有很强的济贫功能以及教育功能,其社会功能胜于经济功能,这主要是基于藏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以及现有的社会结构。“藏族地区的专业合作社并不是小商品生产者的联合体,当地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赋予了它‘相互依靠开展商品生产的共同体’的内涵。在这里,宗教文化的社会观念将合作社实现小生产者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功能削弱了,而另一方面却放大了合作社相互扶助的社会功能和学习提高的教育功能,尤其是还另外附加了济贫的功能。”㉜

其次,“结构化”制约及其内生的促进因素的“张力”,是农牧民合作组织生长的环境特征。结构化制约主要是指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农业生产剩余较少、生产生活的商品化程度低、市场意识相对淡薄。藏族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商品化主要是“生存推动的商品化”㉝,而不是发展所推动的商品化。农牧民不是为市场而生产,而是为生存而生产,市场关联度有限。牧民基本上不是“货币化小农”,而主要是“生产小农”,远离城镇和公路沿线的农民也基本如此。与一系列制约因素并存,藏民族内生的文化规约有利于促成专业合作组织的生成和发展。济贫、互助合作、自组织供给村庄公共产品等文化规约,从理论上讲,便于促成农牧民建立专业合作组织,这是藏族地区社会文化对合作社发展的正向影响。藏族地区满足村庄内部需求的合作并不难㉞,或者说村民并不缺乏合作的传统和惯习。

政府在培育和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以促进减贫的过程中,需要建构起“嵌入当地社会文化结构”的观念。这需要将减贫看作超越于经济行动之上的社会行动,“以文化促进参与,以参与促进合作,以合作促进发展”㉟。即使从经济的角度来理解减贫,也需要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经济是不同群体和地方社会在当地所从事活动的产物,因此,社会经济也常常受到这些群体和社区的特有文化的高度影响。㊱这就是说,如果从社会经济角度来理解地方经济或减贫,可以认为,它嵌入于文化结构之中,藏族地区村庄的互惠、互帮、互助及地区村庄事务的自组织运作是其文化结构的外显形式。如果将减贫看作是社会经济,就意味着将减贫嵌入文化结构,嵌入自组织运转,应该是可行和必要的。

培育和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既要培育农牧民组织也要组织农牧民。减贫以及农村社会发展中,究竟应该培育农民组织还是应该组织农民?在学术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一是组织农民合作,二是农民合作组织。组织农民合作与农民合作组织是起点、机制和后果都有很大差别的一对范畴。前者认为,单个分散的农民自己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也缺乏合作能力,只有通过外部性力量将农民组织起来。后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提出了合作的要求,并形成了自己的组织,为此需要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和规范。㊲这样的讨论是针对内地的一般情况,于深度贫困地区而言,我们认为不是二者选其一,而是政府既要培育农牧民组织还要组织农牧民。当然,对于有合作意愿的,政府可以帮助其组织起来,而不是政府组织农牧民,更不是按政府的意愿、目的,为实现政府任务去组织。

注释:

①㉔ 深度贫困地区主要包括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简称“三区三州”)以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和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7年9月25日。

②李棉管:《技术难题、政治过程与文化结果——“瞄准偏差”的三种研究视角及其对中国“精准扶贫”的启示》,《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③吕方、梅琳:《“复杂政策”与国家治理——基于国家连片开发扶贫项目的讨论》,《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3期。

④ J.Labonne,R.S.Chase,Do Community-Driven Development Projects EnhanceSocialCapital?Evidence from the Philippine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11,96(2),pp.348-358.

⑤⑳ 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7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⑥ 胡振光、向德平:《参与式治理视角下产业扶贫的发展瓶颈及完善路径》,《学习与实践》2014年第4期。

⑦ 王德强:《藏区产业成长论》,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⑧ W.Boulding,A.Kirmani,Sustainable Pioneering Advantage? ProfitImplications ofMarketEntry Order,Marketing Science,2003,22(4);冯猛: 《基层政府与地方产业选择——基于四东县的调查》,《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2期。

⑨㉙ 许汉泽、李小云:《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产业扶贫的实践困境——对华北李村产业扶贫项目的考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⑩ J.Campbell,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Globalizatio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4.

⑪⑮㉗ 冯猛:《基层政府与地方产业选择——基于四东县的调查》,《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2期。

⑫ 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

⑬⑱㉖ 符平:《市场体制与产业优势》,《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⑭ A.G.Walder,Local Governments as Industrial Firms: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of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2005,101(2).

⑯ 梁波、王海英:《市场、制度与网络:产业发展的三种解释范式》,《社会》2010年第6期。

⑰ 聂辉华:《最优农业契约与中国农业产业化模式》,《经济学》 (季刊) 2013年第1期;程志强:《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地流转制度创新的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⑲㉘ 刘军强等:《积极的惰性——基层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的运作机制分析》,《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5期。

㉑ 李雪萍:《公共产品供给促进反脆弱发展:甘孜藏区发展策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㉒ 苏海红、杜青华:《中国藏区反贫困战略研究》,甘肃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

㉓ 郑长德:《“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奔康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民族学刊》2017年第6期。

㉕ 非农务工的本地化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原因基本一致,主要受到宗教文化、生活惯习等的影响。例如有学者研究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农牧民非农就业时认为:受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汉回生活文化差异的影响,很少有农牧民出省外出务工,80%以上的在本省、本市、本县范围内务工。(参见李如春、陈绍军:《气候变化对宁夏生态脆弱地区农牧民生计的影响及适应策略》,《西北人口》2013年第6期)

㉚ 贾俊雪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融合的政策设计——基于农村发展扶贫项目的经验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㉛ 谢热、靳艳娥:《“共享发展与藏区精准脱贫学术研讨会”理论综述》,《青海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㉜㊲ 齐莉梅:《藏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独特性——以日喀则市农村合作组织为例》,《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年第5期。

㉝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

㉞㉟ 何慧丽等:《城乡链接与农民合作》,《开放时代》2009年第9期。

㊱ 雅克·迪夫尼等:《“社会经济”在全球的发展:历史脉络与当前状况》,《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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