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价值特征及其实现
2018-03-31杜红艳
杜红艳
(1.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如何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体现和发挥“非遗”的价值和作用却是长期热议但仍未有果的重要问题。学术界对其探讨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一方面,强调“非遗”本身的价值特征,认为“与有形文化遗产相比,“非遗”“……代表了一种持久的形式……具有高度隐藏的功能特征。”[1]“非遗”的价值不太明显,但却是持久甚至是永久性的。”[2]另一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非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3]认为只有将其融入现代文化体系中,发挥新的功能,“非遗”才可能真正存活。[4]显然,在“非遗”的价值研究领域,存在着如何科学、全面、深刻地认识“非遗”的独特价值,如何将“非遗”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辩证地统一起来,归根结底,如何将“非遗”的价值及其实现统一起来并充分发挥其现实功能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而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则是通过运用相关文化理论,对“非遗”所蕴含的独特功能和价值及其实现进行深入分析与认识,只有从理论上厘清这一问题,才能对“非遗”保护与利用的实践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
文化功能主义学派是于20世纪20年代起源于英国的文化人类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其创始人和早期代表人物是B.K.马林诺斯基和A.R.拉德克利夫-布朗。功能主义学派的突出特点在于:通过对文化要素在人类生活生产中发挥的实际作用的深刻分析,提出了文化具有的功能和效用,指出文化要素正是在人类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实现了其多样而重要的价值与功能。因此,从文化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不仅可以从理论上来深度来把握“非遗”的本质含义,而且可以突破“非遗”本身研究视域的局限,从而在更为广阔的文化层面上看待“非遗”的特征,以帮助我们深刻、全面地认识“非遗”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并在此前提下以理解“非遗”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而促进文化软实力战略的发展。因此,将文化人类学的功能主义理论与方法引入这一问题的研究当中,毋庸置疑地为我们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二、功能主义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特征
文化功能主义理论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强调文化是一个多样性的有机体。马林诺斯基认为:“文化是指那一群传统的器物、货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而言。”[5]拉德克利夫-布朗也指出,文化“……是指一个过程,含义就是指一个人通过与其他人接触或从书籍、艺术作品这类东西中获得知识、技巧、思想、信仰、品味及情感。”[1]如此看来,“非遗”所包含的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它们所承载的思想和情感、所体现的价值和信仰均属于人类文化的重要范畴。而且,马林诺斯基还认为,文化包含了四个深度关联的方面,即决定文化水准和工作效率的物质设备、与物质文化相匹配的比较复杂的精神文化、语言以及作为物质设备及人体习惯的混合附体的社会组织,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用费孝通先生的话来讲,就是人类世界由许许多多的要素组成“……但不是各自独立的零部件,而是在相互联系、配合、互动中构成一个体系的整体。”[6]也就是说,“文化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5],文化要素中所涉及的“行为和互相作用联系的如此紧密,以至于我们可以将其作为一个体系来做总的分析和描述。”[7]而“非遗”中各种表现形式通过相互协调、综合作用所共同体现的同一性与多样性的价值,恰恰说明了其具有极其重要的关联性与整体性。因此,“如果我们对社会生活特征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我们可以提高对人类社会的理解。”[7]从多样性有机体的观念出发,“非遗”的价值也充分地体现出这一特点。具体而言,“非遗”价值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非遗”价值的重要性与多样性。文化功能主义正是主张认识文化中各要素的价值,强调其在特定群体中通过彼此互相作用和互相影响所发挥的功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价值就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中,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具有重要功能和作用中。”[8]“非遗”中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审美、科学、伦理、教育、经济、创造等资源,从而使其相应地就具有历史、文化、审美、科学、和谐、教育、经济等众多功能,这些多样性的功能进而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如:“非遗”之中的端午节将艾叶插于门窗之以辟邪的风俗,除了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之外,还充分利用了自然之物——艾叶在夏季湿热多雨期到来之际对于风湿病预防与治疗的作用,体现了其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谈及价值对人类的重要性时指出:“我们利用价值来思考世界……价值是生活的命根,没有价值,我们便不复生活;没有价值,我们便不复意欲和行动,因为它给我们的意志和行动提供方向。”[9]这又与功能主义认为事物的价值则是由其功能决定的主张不谋而合。
其二,“非遗”价值的多维度与多层次。“非遗”的众多价值中,既有其基本价值,也有其时代价值。就基本价值来说,是在每一历史时期、每一地域、每一民族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存在并发挥着其作用的价值。其中包括了以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为主要内容的历时性基本价值以及以科学价值、社会和谐价值、审美价值为主要内容的共时性基本价值。就其时代价值而言,则是指在当今信息社会、消费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显著的重要的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这些多维度多层次的价值既不完全等值,但也不是互不相干的,“它们不是单一、静止的,而是多样、动态、系统的,有着深层与表层、历时与共时、基本与特别之分,共同构成了一个多维度的、多层次的价值体系。”[8]如:“非遗”中的剪纸艺术,其除了具备历史、文化、精神的价值之外,通过教育的传承与产业化的开发,其教育价值和经济功能也日趋凸显出来。而在当今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只有凸显其教育和经济价值,才能使其获得更好的发展,从而为其历史、文化、精神价值的保存和延续创造条件。可见,“非遗”的众多价值之间确实是相互联动、互相依存的。而文化功能主义理论恰是主张文化中的每一个要素与其他要素都是互相关联、互相作用的,都是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认为文化的研究的重中之重在于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体系各个部分的协调一致,重点考查文化如何使社会保持其作为完整体系的统一性。
其三,“非遗”价值的动态性与开放性。通过强调“非遗”价值的多维度、多层次、多样性和体系性,引起对其价值形态的多样性、价值关系的多维性、价值结构的开放性的关注和重视,这本身就体现了“非遗”价值体系的开放性与动态性。马林诺斯基指出:“价值的实质、意义主要在于它对人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客观的事实存在性。因此价值的变化根本上取决于价值主体需要的改变、价值观念的改变、价值标准或尺度的改变,而不是价值客体属性的改变。”[8]从价值本身的变化与发展来讲,需要根据认识主体的需要而改变。而认识主体的需要则是根据其生存、生活背景和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以适应其本身的客观实际并满足对其进行科学研究的要求。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非遗”的当代经济价值之中。在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经济价值也成为“非遗”的一种重要价值。所以,将“非遗”中蕴含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能够促进现实经济发展的文化生产力,进而产生经济效益,才能使“非遗”的传承具有深厚的基础,并实现其持久传承的目标。如:大型民族歌舞《云南映象》,将云南民间乡土歌舞与少数民族歌舞有机整合,将传统歌舞与现代舞美完美地融合,再创了浓郁的神话般的云南少数民族风情,不但充分展现了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而且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率,为“非遗”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是“非遗”价值的动态性与开放性特点的集中体现。
总之,从文化功能主义的理论出发,“非遗”的文化价值特征呈现出多维度、多层次、开放性、多样性又呈现为动态性与机统一的特征,这一特征不仅凝聚了“非遗”价值的多样性内容,而且也决定了其所藉以实现价值的种种形式。
三、功能主义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
文化功能主义理论的第二个突出特点在于,强调文化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具有明显的社会作用,即文化有机体的功能之所在。马林诺斯基认为:“一切文化要素,一定都是在活动着的,发生作用,而且是有效的。”[5]“文化历程以及文化要素间的关系,是遵守着功能关系的定律的。”[5]“从一木杖到一巨舰或飞艇,所有的意义都是依它在人类活动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它所关联的思想,及所有的价值而定的。”[5]从上述对于“非遗”价值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正因为其具有了多样且动态的价值体系,所以其必然发挥着多样的价值与功能,而其多样的价值与功能的实现也就具有了多样的方式与途径。这些多样途径和方式也必然是通过与众多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生活过程来体现出来的,而这一民众文化生活过程恰恰包含了更多的“非遗”因素。在拉德克利夫-布朗看来,“文化过程由诸如思考、情感和行为习惯方式的传递组成,它们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独有特征。”[7]人类与动物社会的巨大差别正是基于文化及文化传统的作用。这里所说的“人是为了要生活和生活得更好彩创造文化,文化是为了生活,是生活的运行手段。”[6]因此,文化之所以能够存在,就在于它能够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反之,如果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文化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最终走向消亡。从这一观念出发,“非遗”的价值就较为充分地体现出来了。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将“非遗”分为:“口头表述;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和文化创造形式以及相关文化空间六个方面。”①国办发(2005)18号,2005年3月26日。笔者将以其中包括的神话传说、秧歌、社火、游戏、游艺、手工技艺、宗教等主要表现形式为例,探讨“非遗”独特价值的体现。
其一,“非遗”确保了社会仪式的有效性与合理性。这是“非遗”的历史、文化、精神等历时性基本价值,在神话传说之中有重要体现。马林诺斯基认为,“它(神话)的功能就是在于它能用往事和前例来证明现存社会秩序的合理,并提供给现社会以过去的道德价值的模式、社会关系的安排以及巫术的信仰等”[5]“……在于追溯到一种更高尚、更美满、更超自然的及更有实效的原始事件,在于作为社会传统的起源而加强这传统力量,并赋予它以更大的价值和地位。”[10]如:神话传说中对孝道的弘扬,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它确保并强化了长幼有序的社会伦理和道德。又如:中华民族始祖黄帝的故事寄寓着民众对其无比敬仰之情,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先祖精神的历史延续。站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之中,其中所蕴含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能够使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华民族人文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对民族的复兴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说,作为“非遗”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古代神话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精神,制约着民族的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影响着民族的精神性格、生存方式与文化走向及社会发展……[1],而其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所具有的影响却是潜移默化但根深蒂固的。“非遗”正是通过捍卫强化道德信仰确保了社会仪式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其二,“非遗”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团结。这是“非遗”社会和谐共时性价值之一,其在艺术和风俗领域均有体现。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在众人参与的公共游艺之中,“友谊与爱情的联络、远亲或族人的相会、对外的竞争和对内的团结……都可以由公开的游艺中发展出来。”[5]如:在秧歌、社火表演的盛大集会中,人们在共同舞蹈和歌唱时彼此沟通交流,在共同的强烈的情感下被牢牢地团结了起来。这为平时因忙于生活四处奔波而被忽略了的共同情感提供了再次分享与加强的条件,使得拥有共同情感和文化的族群的团结不致破坏或消失。对于风俗而言,马林诺夫斯基认为:“风俗——一种依传统力量而是社会分子遵守的标准化的行为方式——是能作用的或发生功能的。”[5]拉德克利夫-布朗也认为:“特殊的社会习俗的功能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的功能是社会习俗对整个社会生活所作的贡献……构成社会制度的所有组成部分能够充分协调或内部一致地一起行动,而不产生不能解决、不能调整的持久性矛盾。”如:少数民族地区广为流传的“三月三”、“六月六”歌会等民间习俗活动的举行及其承载的“非遗”的有效传承,在崇尚道德、弘扬正气方面往往能够起到极为有效的教育作用,使得当地的犯罪率显著下降,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团结。
其三,“非遗”促成了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社会的和谐,是人对社会的价值认同,而“非遗”在推动价值认同而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共时性和谐价值在宗教领域有突出体现。马林诺斯基认为:如果人类没有某种信仰,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以及个人与社会的混淆就会出现,而宗教正是调和这种冲突与混淆的产物和有效工具。因为人的成长过程都会遭受挫折,宗教调和了由挫折失败带来的失望感,“个人通过接受宗教中所包含的价值观念及其关于人的本质人的命运的信念,从而发展了自己的自我理解力与自我肯定感。”[12]也就是说,人们可以从“非遗“中汲取营养,增强心理承受力、提高心理素质,以便能正确对待挫折和失误,经受得起失败的打击和考验,承受的起生活的重担、磨难和苦难,从而成为一个人格健全、心理坚强的人。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某些要素在社会群体的情感和思想认同方面,发挥着借鉴作用和相应的确认身份作用。”[1]个体在学习、接受、适应其文化的过程中,实现了对社会的价值认同,并将社会的价值标准、行为规范等潜移默化地变成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最终实现社会化,完成社会价值认同,实现社会和谐。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认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促进尊重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13]所以说,“非遗”促进了个人成长与成熟及其对社会的认同,协调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促成了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其四,“非遗”缓解并缓和了社会压力与矛盾。这是“非遗”的共时性审美价值以及社会和谐价值,其突出地体现在传统表演艺术方面。功能主义学派认为:“一个常态的人,应当对声、色、形的调和,有浓厚的情感反应……可以说人类有机体根本有这种需要,而艺术的基本功能,就在于满足这种需求。”[5]游戏和游艺作为社会风俗活动“……把人从常轨故辙中解放出来,消除文化生活的紧张与拘束……使人在娱乐之余,能将精神重振起来,再有全力去负担文化的工作。”[5]按照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①德国当代哲学家、美学家,现代哲学解释学和解释学美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伽达默尔认为艺术是与人的存在和自我理解相结合的;艺术作为一种游戏,为我们敞亮了一个自由的天地。的看法“……游戏者只有摆脱了自己的目的意识和紧张情绪才能真正说在进行游戏。”[14]如:朝鲜族荡秋千活动,多在农闲时期或节庆日举行,荡秋千的姑娘们在呐喊助威声中高高荡起,参赛者和观看者的生活压力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释放和缓解。正如伽达默尔所说:“艺术的神奇和奥妙之处正在于:这种特定的要求对于我们的情绪来说不是一副枷锁,而是正确地为我们认识能力的活动开启了自由的活动空间。”[14]
其五,“非遗”促进了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这是“非遗”的共时性科学价值和现实性经济价值,它在传统表演艺术与手工技艺中被鲜明地体现出来。功能主义学派认为:“娱乐不但能引人离开厌腻的工作,而且还含有一种建设性的活创造性的元素。”[5]“技术上的进步、科学上的发现、艺术上的新动机,都易由娱乐活动中产生出来。它们是以娱乐的名义获得存在的权力。”[5]“跳舞虽常是出于艺术的目的,但它的作用却出于艺术的范围之外”[15]“……它在技术、手艺和经济的发展中常是重要的动力之一。”[5]正如马林诺斯基所说:手工业者“……在稀有的难制的材料上创造复杂的、完美的形式,是审美的满足的另一种根源……可以借此以提高艺术家的地位,增高物品的经济价值。”[5]所以说,作为“非遗”重要组成部分的“……艺术的功能是在建立经济的价值,并且刺激人类精良技巧的发展。”[5]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文化消费的追求,激发了传统手工艺品在技术上的日益精巧和在内涵上的不断升华,不但促进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工艺技术的进步,而且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经济发展。此外,以“非遗”为主要文化内涵的旅游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及其经济效益的实现也是“非遗”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
由此可见,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非遗”广泛而独特的价值在其各个维度与层次上均有明显体现。无论是对其进行的科学研究和认识活动,还是通过实践对其价值与资源的综合利用,都将为我们深入全面认识“非遗”的价值进而科学有效地指导“非遗”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非遗”的独特价值具有重要而广泛的意义。首先,它是文化价值的多样性和多元性的突出体现。“非遗”集纵向历时性价值、横向共时性价值和当代现实价值于一体,充分体现了其价值体系的多样性、丰富性和有机性。其次,“非遗”的价值有着极强的效用,而这种效用包括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存在于众多的不同的文化形式中,从风俗习惯到人们的日常经济活动等等形式,从层次上也表现为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非遗”在价值方面所表现出的多样性和不同层次性,其本身就是多样的人们的现实生活需要的反映,并最终统一于人们的现实的生活进程中。而我国文化软实力战略中所涉及的问题与“非遗”的独特价值具有极其显著的相关性。其一,文化软实力之中所包含的吸引力、凝聚力、传承力、感召力、引导力、谋划力、意志力、生产力等诸多不可替代的要素,集中体现了其历时性、共时性和现实性价值的多样性、丰富性和有机性。其二,上述要素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却又从其中凝练发展到文化战略乃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在层次上也体现出其总体的由浅入深、递进发展的趋向。其三,正如“非遗”价值所体现出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文化软实力的建设与发展同样涉及到多主体、多领域和多层面进而最终统一于我国国家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一现实的历史进程之中。因此,就“非遗”研究而言,不但要研究其历史价值,而且要将其置于现代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整体视域下,从而正确认识文化遗产的价值真谛,实现文化自觉,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互相协调,通过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有效地促进综合国力的发展,实现我国由文化大国到文化强国的转变,这也是本文探讨“非遗”价值及其效用的旨趣之所在。